中国城市燃气业发展现状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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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燃气业发展现状和展望(2013)

文|刘勇中石油规划总院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定义,城市燃气是指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LPG)。城市燃气行业的消费主体主要包括城市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燃气汽车、采暖、制冷等用户。本文所指的城市燃气是指依赖城市燃气管道供气的燃气用户,不仅包括上述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燃气汽车、采暖、制冷等用户,还包括依赖城市燃气管道供气的小工业、发电和化工用户。

一、全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1.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整体处于快速成长期

目前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各方面业务仍处于快速提升的成长期。在此阶段,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销售气量日益增长,国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大量涌入该行业。大型燃气企业着力扩大生产规模,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改进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生产成本以应对现有及新进竞争对手。中小燃气企业利用属地优势,立足中小城市,稳固经营根基,同时还将面对来自大型燃气企业的兼并与重组。

2. 燃气企业由“粗放经营”进入“精耕细作”时代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在市场中所发挥的杠杆作用越来越明显。煤炭、石油、液化石油气等替代能源的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走势取决于供需关系。2013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迈进,过去廉价的天然气将成为历史。城市居民价格承受能力虽然强,但地方政府一般出于民生考虑,基本不做调整,或调整时滞较大,难以与上游气价形成联动,影响天然气价格的传导。因此,替代能源竞争、上游资源涨价以及下游用户对于价格传导的阻力,将直接压缩天然气价格的上升空间。

另一方面,人工成本持续上升,管网设施老化导致的维修、维护成本上升,以及部分地区气化率上升带来的发展放缓等因素,致使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经营利润下降。因此,燃气企业必须在管理上精耕细作,对现有项目实现内部挖

潜。过去那种依靠规模创造效益的老路已经举步维艰,而应走出一条向管理要效益、向品牌要效应、向服务要效益的新路。

3. 市场格局基本成形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从最初的“跑马圈地”到“群雄逐鹿”,再发展到目前国有燃气企业、外资(港资)燃气企业、民营燃气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各城市为引入天然气,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资改制、并购重组、授予城市燃气专营权等市场化的方式,快速推进城市气化。目前,全国共有800多家燃气经营企业,已形成跨区经营的燃气公司以昆仑燃气、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华润燃气五家为主。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2》数据,2000年全国燃气企业销售天然气(包括县城用天然气)约85.5亿立方米,2012年达到865亿立方米,年均增速21.3%,超过全国天然气消费年均16.1%的增速。在全国337个地级区划以上区域中(含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四个直辖市),仅有西藏、云南、青海所辖12个经济欠发达地级区划没有燃气企业经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进入地级区划239个,占比71%。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有16个以地方燃气企业为主,有13个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有2个以其他跨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见下表)。2012年,主要城市燃气运营商天然气销售市场份额见下图。

4.天然气用气人口超过LPG,成为燃气行业主导气源

人工煤气、LPG、天然气三种气源并存仍然是我国城市燃气的主要特点。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2》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城市燃气气化人口已达4.96亿人,与2000年相比年均增长7.6%。其中天然气发展迅速,上升趋势明显,与2000年相比年均增长19.6%,首次超过液化石油气用气人口。

从各类气源用量(按热值计算)看,天然气自2005年起已取代液化石油气成为第一大城市燃气气源。2000-2012年,天然气用量占比由26.7%增加到78.6%,LPG用量占比52.5%下降至2012年的18%,人工煤气占比则由20.8%下降至3.4%(见下图)。

2012年全国用气总人口达4.96亿人。其中,天然气用气人口达到2.41亿人,占比48.7%;LPG2.29亿人,占比46.3%;人工煤气0.25亿人,占比5%。特别是自2004年西气东输一线投入商业运营以来,天然气用气人口以每年以18.7%的增速快速增长;相反,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的用气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见下图)。

2012年全国城市燃气配气管道总里程超过46万千米,与2000年相比年均增速达到13.9%。其中,天然气配气管道里程为40.9万千米,已占到全国城市配气管道总里程的89%,增长速度与2000年相比更是达到21.6%;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配气管道里程数则逐年降低(见下图)。

5. 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水平整体不高,全国发展不均衡

我国天然气产业尚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2》数据,全国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仅为33.9%,且发展不均衡。气化率高的省份主要为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例如北京77.6%、上海62.1%、天津55.4%)和油气田所在及周边省份(例如新疆71.4%、重庆68.5%、四川57.0%、宁夏49.8%、青海45.8%、陕西45.2%)。其他地区情况相对较差,在全国31个省份中有22个省份的天然气气化率低于40%,贵州仅为4.3%,云南为3.0%,西藏最少(见下表)。

从各地区人口气化率来看,2012年,环渤海地区城镇人口气化率达到47.6%,领先于其他地区,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其次是西北、西南等油气资源产地,城镇人口气化率较高;而东北、中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由于部分省份管道等基础设施进入较晚、人口基数较大等原因,气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见下图)。

6. 应急储气能力不足

城市燃气行业联系千家万户,具有公益性与安全性以及季节波动性和连续性等特点。过去几年,我国燃气行业的发展大多是通过“跑马圈地”去占有市场,从而掩盖了行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少城市燃气企业并没有能力用储气、补充气源和调节用户等方式来应对可能存在的供需矛盾或紧急状况。随着管道天然气用户的增多,如何保障安全稳定供气将成为各大燃气公司未来需要考虑的重中之重。

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2》,2012年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量865亿立方米,根据条例要求,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应该至少达到7.1亿立方米;但2012年全国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仅为5.5亿立方米(见下表),没有达到最低标准。多数企业主要依靠长输天然气管道保证气量供应、调峰和应急,自有储气设施能力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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