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运保险条款
icc 货运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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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货运险条款是指国际商会(ICC)制定的一套适用于国际货运的保险条款。
这些条款旨在为货物运输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保护货主和物流运营商的利益。
ICC货运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保险责任范围:ICC货运险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以及由于运输过程中的意外事件导致的第三方责任。
2. 保险费用和赔偿:ICC货运险条款规定了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
同时,它还详细说明了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的赔偿程序和条件。
3. 货物价值和声明:ICC货运险条款要求货主在投保前对货物进行准确的价值声明,并根据货物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这样做可以确保在赔偿时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金额。
4. 保险范围和责任限制:ICC货运险条款列出了一系列不可保险的风险,例如战争、政治暴乱和核事故等。
此外,它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类型货物的责任限制。
5. 理赔程序:ICC货运险条款规定了货物损失或损坏时的理赔程序。
货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文件,以便获得赔偿。
同时,条款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索赔的处理时间和程序。
ICC货运险条款是国际货运保险的基础,为货主和物流运营商提供了一种全面保护货物安全的方式。
通过遵守这些条款,各方可以降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并在出现损失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这也为国际贸易和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道路货运物流保险协议(2024年版)
道路货运物流保险协议(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条款1.1 保险责任1.2 保险范围1.3 保险金额1.4 保险费率2.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2.1 投保人信息2.2 被保险人信息2.3 受益人信息3. 保险期限3.1 保险开始日期3.2 保险结束日期4. 保险费用4.1 保险费计算4.2 保险费支付方式4.3 保险费支付日期5. 保险理赔5.1 理赔条件5.2 理赔流程5.3 理赔材料5.4 理赔金额计算6.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 变更条件6.2 终止条件6.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7. 保险合同的转让7.1 转让条件7.2 转让流程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仲裁地点8.3 仲裁费用9. 合同的生效、无效和解除 9.1 生效条件9.2 无效条件9.3 解除条件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保密泄露的责任11. 法律适用和管辖11.1 适用法律11.2 管辖法院12. 其他条款12.1 通知条款12.2 合同的完整性和修改12.3 合同的副本13. 附件13.1 保险条款详述13.2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详细信息13.3 理赔材料示例14. 签名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责任1.1.1 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1.2 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1.3 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抢劫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1.2 保险范围1.2.1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一切损失和损害,包括货物本身的损失、运费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2.2 保险人不承担被保险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合同约定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1.3 保险金额1.3.1 保险金额应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024年全面保障物流运输合同:保险与法律细则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全面保障物流运输合同:保险与法律细则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用1.4 保险理赔程序2. 物流运输服务2.1 货物运输2.2 货物储存2.3 货物装卸2.4 货物跟踪与信息反馈3. 合同履行3.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3.2 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时间3.3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3.4 违约责任4.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4.1 适用法律4.2 争议解决方式4.3 诉讼管辖法院5.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的条件5.2 合同解除的条件5.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通知程序6. 保密条款6.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6.2 保密责任的期限6.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7. 合同的转让7.1 合同转让的条件7.2 转让通知程序7.3 转让的有效性确认8. 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范围8.2 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8.3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处理9. 合同的履行监督与检查9.1 监督与检查的权利与义务9.2 监督与检查的方式与频率9.3 监督与检查的结果处理10. 合同的附加条款10.1 附加条款的定义与范围10.2 附加条款的制定与生效10.3 附加条款的修改与解除11.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1.1 合同签署的程序与要求11.2 合同生效的时间与条件11.3 合同的副本与正本12. 合同的履行保障与违约处理12.1 履行保障的措施与方法12.2 违约处理的方式与程序12.3 违约责任的计算与赔偿1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后果13.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3.2 解除与终止后果的处理13.3 解除与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14. 附件14.1 附件的定义与范围14.2 附件的制定与生效14.3 附件的修改与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双方约定,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火灾、爆炸、盗窃、抢劫、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
人保财险大货车雇主责任险条款
人保财险大货车雇主责任险条款一、引言大货车在现代物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体积庞大、载重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大货车雇主的利益,人保财险推出了大货车雇主责任险。
本文将对人保财险大货车雇主责任险条款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保险责任2.1 被保险人范围大货车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指雇佣驾驶员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
2.2 保险责任范围大货车雇主责任险主要承担以下责任:1.雇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驾驶员的人身伤害责任;2.雇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责任;3.雇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驾驶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责任。
三、保险金额3.1 保险金额的确定大货车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应当合理、真实,并与实际风险相符。
3.2 保险金额的调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金额进行调整,但需提前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四、免责条款大货车雇主责任险在以下情况下免除赔偿责任:1.驾驶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发生的事故;2.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3.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
五、保险费用5.1 保险费率大货车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行业性质、规模、历史赔付情况等因素确定,保险公司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费率。
5.2 保险费的支付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可能被解除。
六、理赔流程6.1 事故通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2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同时提供理赔所需的证明材料。
6.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6.4 赔付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付方式进行赔付,可以选择一次性赔付或分期赔付。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与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与保险条款货物运输是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大量的交易与物流,在这个过程中,风险不可避免地存在。
为了保障运输中的货物安全,运输保险成为了必需的一项保护措施。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并详细介绍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和保障范围。
1.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着多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坏风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碰撞、挤压、摔落等意外损坏的风险。
(2) 丢失风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出现货物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货物无法正常交付。
(3) 延误风险:由于天气、道路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交付的时间可能会延误,这将对供应链和客户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
2.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保障。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 盗抢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盗抢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 碰损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挤压等意外导致的损坏负责赔偿。
(3) 火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火灾导致的损失负责赔偿。
(4) 水渍险:保险公司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潮、进水等情况导致的损失负责赔偿。
3.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而定,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起运地至目的地之间的整个运输过程,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等多种方式。
(2) 运输途中的中转、装卸、仓储等环节,以及因此造成的风险。
(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延误或运输中断的损失。
(4) 所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
4. 根据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选择保险根据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也需要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运输方式及其对应的保险选择:(1) 公路运输:对于通过公路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应选择包括碰损险、盗抢险等在内的综合运输保险。
(2) 水路运输:对于通过海运或内河运输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应选择包括水渍险、碰损险等在内的海洋运输保险。
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
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保险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是由阳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物流责任综合保险产品,旨在为物流企业提供全面的保障。
本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
1、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失、损坏、灭失等损失;
2、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
3、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责任损失;
4、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损失等。
本保险条款还规定,保险责任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阳光保险的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2020版,是一种专门针对物流行业的保险条款,旨在为物流行业提供全面的保障。
该条款规定,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发生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失误,或者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的损失。
解决方法是,物流公司应该加强操作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且应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因素对物流运输的影响。
个人心得小贴士是,物流公司应该加强对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的了解,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此外,物流公司还应该定期审查自己的操作流程,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条款详解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条款详解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损坏、丢失或被盗等情况。
为了保障货主和承运人的权益,货物保险条款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运输中的货物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解析。
一、货物保险的定义及作用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向货主提供保险保障的一项保险服务。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防范:货物保险可以帮助货主预防货物运输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风险暴露。
2. 经济保障: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货物保险可以提供经济赔偿,保障货主的利益。
3. 信任建设:货物保险可以增加货主对供应链的信任感,促进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二、货物保险的条款解析1. 保险标的:货物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诺对其约定的货物承担保险责任。
货物保险的保险标的通常包括货物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2. 保险责任和免赔:货物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免赔是指在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对于一定范围内的损失不予赔偿。
保险责任和免赔的具体条款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3. 费率和保费:货物保险的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货物运输的风险程度和客户的投保需求,确定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保费是指货主为购买货物保险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4. 保险期间和范围:保险期间是指货物保险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保险范围是指货物保险所承保的地域范围。
5. 理赔程序:货物保险的理赔程序是指保险公司在货物损失发生后,货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核和赔付的一系列流程。
三、货物保险的主要类型1. 运输险:运输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一种保险类型。
运输险可分为海上运输险、陆上运输险和空运险等。
2. 装卸险:装卸险是指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一种保险类型。
装卸险可分为装卸丧失险和装卸短少险等。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运输途中事故责任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运输途中事故责任保险条款1. 引言2. 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2.1 本保险条款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涉及的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物流事故。
2.2 物流事故定义为在货物从发货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方式、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原因导致的货物受损、丢失或延误等不可抗力的事件。
3. 保险责任范围3.1 根据货物价值和合同约定,承运人应购买相应的运输责任保险,以保障货物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
货物完全毁损货物部分毁损货物丢失货物延误4. 保险金额的确定4.1 保险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以及合同约定来确定。
双方应确保保险金额足够覆盖货物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
4.2 如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保险金额,则保险金额应按照国际货物运输惯例来确定。
5. 保险费用的支付5.1 保险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并在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的指定期限内支付给保险公司。
5.2 保险费用的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来确定,并由双方共同确认。
6. 保险索赔的程序6.1 发生物流事故后,受损方应立即通知承运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索赔材料。
6.2 承运人应协助受损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
6.3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评估,并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7. 保险索赔的限制与排除因受损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因货物自身特性或包装不当导致的损失;因承运人未履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的损失;根据国际公约或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7.2 本保险条款不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或经济损失等。
8. 争议解决8.1 合同中关于保险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依法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应当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 其他事项9.1 本保险条款仅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涉及的运输途中事故责任保险。
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
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是指在国际物流运输中,对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种综合保险条款。
该条款内容丰富,覆盖范围广,保障力度大,能够有效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保障双方权益。
本文将对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进行深度解析,以便读者深入了解其涵义和作用。
1.保障范围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丢失、损坏、短缺、延误等责任范围。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破坏等各种风险的影响,而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能够有效保障受损货物的赔偿问题,为货主和物流企业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2.赔偿标准在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中,对于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标准十分关键。
通常包括按照实际价值、保险金额、运输费用等多种标准进行赔偿,以最大程度满足货主的合理赔偿需求。
这为货主和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双方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3.责任免除在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中,也明确了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形,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等。
这些免责条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物流企业的赔偿责任,同时也促使物流企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
总结回顾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2020版)对于国际物流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它的全面保障范围、赔偿标准和责任免除条款,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货主和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促进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国际物流运输中,合理选择并严格执行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对于双方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观点作为一名物流从业者,我对于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条款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
在实际工作中,我常常与货主就保险事项进行交流,加强合作,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有效保障。
我也意识到保险条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在选择保险条款时,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估。
在日常工作中,我也会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对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预警意识,以避免货物损失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人寿-国内公路物流货物运输保险 条款
保险标的 第三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除本保险条款第四、五条约定外),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四条 未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下 列货物不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 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蔬菜、水果、鲜活类产品、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植物; (三)日光灯、灯泡、显像管、玻璃仪器、陶瓷器皿及工艺品、雕像及雕 塑等石膏制品; (四)手机等便携式通讯设备、芯片、掌上电脑、IPAD、计算机主机及外 网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液晶屏及使用液晶屏的电工电子产品。 第五条 下列货物不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
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付的部分。 第三十一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
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 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 关情况。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 保险凭证。 第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 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 供。 第十七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 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 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 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 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 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 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 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 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平安物流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平安物流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以下简称“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保险标的保险财产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保险财产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保险责任火灾:因火灾、爆炸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雷击:因雷击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暴风、暴雨:因暴风、暴雨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窃盗:因盗窃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保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四、保险费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货运保险条款
物流货运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物流货运保险产品简介近年来,国内物流业的发展掀起高潮。
物流货运保险综合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责任,承保物流货物在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物流货物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无缝式的保险保障,同时还能最大程度地简化客户的投保手续,方便客户。
下面简单介绍物流货运保险之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
物流货运保险保险标的除本条款第五条列明的货物外,凡以物流方式流动的货物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下列物流货物在事先申报并经保险人认可并明确保险价值后,可以作为特约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三)艺术作品、邮票。
下列物流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物流货运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标的在物流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保险责任:(一)火灾、爆炸;(二)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三)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四)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六)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七)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标的在物流储存、流通加工、包装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称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保险责任:(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三)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货车2024年全年物流保险合同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货车2024年全年物流保险合同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合同双方1.1 保险公司1.2 投保人第二条保险范围与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3.1 保险开始日期3.2 保险结束日期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4.1 保险金额4.2 保险费4.3 保险费支付方式第五条投保车辆信息5.1 车辆类型5.2 车辆识别代码5.3 车辆使用性质第六条投保人义务6.1 如实告知义务6.2 保险事故发生后义务第七条保险公司义务7.1 按时足额支付保险金义务7.2 协助处理保险事故义务第八条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保险合同变更8.2 保险合同解除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仲裁解决9.3 诉讼解决第十条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成立10.2 合同生效10.3 合同终止第十一条保险条款的解释11.1 条款解释原则11.2 条款解释方式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附加条款12.1 附加条款的约定12.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转让13.1 合同转让的条件13.2 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投保人违约责任14.2 保险公司违约责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双方1.1 保险公司1.1.1 公司名称:_______ 1.1.2 公司地址:_______ 1.1.3 联系人:_______1.1.4 联系电话:_______ 1.2 投保人1.2.1 姓名(名称):_______ 1.2.2 证件类型:_______ 1.2.3 证件号码:_______ 1.2.4 联系方式:_______ 1.2.5 通讯地址:_______第二条保险范围与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1.1 车辆损失保险2.1.2 第三者责任保险2.1.3 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2.1.4 货物运输责任保险2.1.5 其他保险责任(如适用):_______2.2 保险责任2.2.1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2.2.2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2.2.3 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2.2.4 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2.2.5 其他保险责任的保险责任(如适用):_______第三条保险期间3.1 保险开始日期:_______3.2 保险结束日期:_______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4.1 保险金额4.1.1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_______4.1.2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_______4.1.3 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_______ 4.1.4 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_______4.1.5 其他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如适用):_______ 4.2 保险费4.2.1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_______4.2.2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_______4.2.3 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_______4.2.4 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的保险费:_______4.2.5 其他保险责任的保险费(如适用):_______4.3 保险费支付方式4.3.1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物流运输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物流运输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目的本合同中的保险旨在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提供保障,确保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完好无损。
第二条保险范围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盗窃、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碰撞、翻车、倾覆、沉没等。
2. 由于货物的包装不当或装卸不当导致的损失,以及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或特性所引起的损失,不在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内。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支付方式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XX,作为货物损失时的最高赔偿限额。
2. 保险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账户。
第四条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1. 甲方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并确保保险公司有权出具适用于本合同的保险单。
2. 甲方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确保保险公司已向甲方充分解释了保险条款。
第五条货物保险单的转让和质押1. 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保险单转让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2. 如甲方需转让或质押本合同项下权益,应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第六条保险索赔程序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甲方索赔申请后的XX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甲方。
3. 如保险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作出核定,甲方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1. 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失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货、修改合同、解除合同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要点和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要点和条款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项涉及到国际贸易和物流行业的重要保险形式。
它为货物运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要点和条款对于贸易商、物流公司以及保险机构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一些基本概念、要点和常见的条款内容。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通过购买保险合约来保护货物免受各种风险和损失的保险形式。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货物丢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这些风险都可以通过购买适当的保险来规避。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要点1. 保险责任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被盗等风险。
具体的责任范围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保险费率的确定通常会考虑到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货物的类型等因素。
3. 责任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对一次事故或一系列事故所给付的限额。
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责任限额会有所不同。
4.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金额。
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通常可以选择不同的免赔额,不同的免赔额会影响保险费率。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常见条款1. 全损险:全损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全损情况时,保险公司对货物的全部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形式。
2. 部分损失险:部分损失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部分损失情况时,保险公司对货物部分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形式。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程度来确定。
3. 责任豁免条款:责任豁免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对货物损失进行赔偿的条款。
比如在战争、恐怖袭击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
4. 保险索赔: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对货主进行赔付。
物流运输保险及赔偿方案
物流运输保险及赔偿方案物流运输保险和赔偿方案,这个话题听上去可能有点干巴巴,但其实咱们可以聊得轻松有趣。
想象一下,你的包裹在路上颠簸,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翻来覆去的,最后到了你手里,你是不是得心惊胆战,怕里边的东西都散架了?这时候,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运输的路上,不可预见的事情就像小狗突然窜出来,谁都没法预料。
你永远不知道,包裹会不会被大雨淋湿,或者被人不小心踩到,甚至被一只流浪猫当成了窝。
可想而知,这时候保险就像一层保护罩,能让你心里有底。
说到保险,这可不是只图个好听的名头,背后可是大有讲究的。
大家都知道,万一出了问题,赔偿就成了关键。
想想看,买的那套新衣服,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被撕破,那可是心疼得要命。
保险公司能帮你把损失降到最低,这简直就是救命稻草。
赔偿的方案也得选得聪明点,不然真到用的时候才发现,哎呀,这保险根本不靠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人就觉得,反正没出过问题,我干嘛花这笔钱买保险,殊不知,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那赔偿方案又得怎么样才算合适呢?最简单的,当然是要确保保险涵盖了运输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像丢失、损坏、延误这些情况都得考虑到。
这时候,细节可不能马虎。
比如说,保险金额的设定也很重要,不能低估了你包裹的价值,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很多朋友在这方面都是一脸懵逼,以为只要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其实这还远远不够。
买保险的时候,要对自己的物品价值心中有数,这样才能选择合适的保额,才能在发生意外时有底气去跟保险公司谈判。
你还得留心保险条款,别让一些细小的陷阱绊倒你。
举个例子,有些保险公司可能在条款里写得模棱两可,比如“自然灾害”不包括某些特定情况,这样你就得长点心了。
条款是保险的“圣经”,得仔细琢磨。
碰到不懂的地方,问清楚,别让自己在关键时刻成了冤大头。
保险公司可是个大坑,如果不小心掉进去,那可就没完没了了。
当然了,选择一家靠谱的保险公司也十分关键。
你可别光看广告上的花里胡哨,得看人家的信誉、客户评价,尤其是理赔的速度和服务质量。
物流配送保险(标准版)
物流配送保险合同各方投保方•名称:[投保方名称]•地址:[投保方地址]•联系人:[投保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保方联系人电话]保险方•名称:[保险方名称]•地址:[保险方地址]•联系人:[保险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保险方联系人电话]保险条款保险范围1.保险期间内,投保方在物流配送过程中所运输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设备、材料等,均在保险范围内。
2.保险方应对投保方在保险期间内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赔偿。
保险金额1.投保方应按照实际货物价值申报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投保方实际货物价值的80%。
保险费用1.投保方应按照保险方规定的费率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费用支付周期为一个月,投保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一个月的保险费用。
赔偿标准1.保险方在接到投保方的赔偿请求后,应立即进行核实。
2.经核实,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的原因属于保险范围内的,保险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3.赔偿金额根据实际货物价值及投保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
责任免除1.保险方不承担以下情况的赔偿责任:a)投保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b)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核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c)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损耗、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损坏或丢失。
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投保方和保险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投保方和保险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4.本合同一式两份,投保方和保险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投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保险方(盖章):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请注意,本合同仅为示例,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国际物流配送–条款增加:•清关责任: 明确保险方在货物清关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全面物流服务与运输责任保险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全面物流服务与运输责任保险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1.1 甲方名称与地址1.2 乙方名称与地址1.3 甲方货物定义1.4 乙方服务定义第二条:服务范围与内容2.1 乙方提供的物流服务2.2 乙方运输责任的范围2.3 甲方货物的装卸与储存第三条:保险条款3.1 保险的种类与范围3.2 保险的金额与条件3.3 保险理赔的程序与责任第四条:合同期限4.1 合同开始日期4.2 合同结束日期4.3 合同续约的条件与程序第五条:费用与支付5.1 物流服务费用的计算与支付5.2 保险费用的计算与支付5.3 费用支付的期限与方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货物或信息的责任6.2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责任6.3 保险理赔不及时或不合理的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7.2 诉讼或仲裁的地点与法院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第九条:保密条款9.1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保密9.2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期限第十条:法律适用与解释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10.2 合同条款的解释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1.1 双方通知的方式与地址11.2 通知的生效时间第十二条:合同附件12.1 合同附件的名称与数量12.2 附件的有效性与解释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13.2 其他条款的解释与效力第十四条: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4.2 双方签署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1.1 甲方名称与地址:甲方全称为【甲方全称】,注册地址为【甲方注册地址】。
1.2 乙方名称与地址:乙方全称为【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为【乙方注册地址】。
1.3 甲方货物定义:甲方托运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数量、体积、重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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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货运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物流货运保险产品简介近年来,国内物流业的发展掀起高潮。
物流货运保险综合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责任,承保物流货物在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物流货物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无缝式的保险保障,同时还能最大程度地简化客户的投保手续,方便客户。
下面简单介绍物流货运保险之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
物流货运保险保险标的除本条款第五条列明的货物外,凡以物流方式流动的货物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下列物流货物在事先申报并经保险人认可并明确保险价值后,可以作为特约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三)艺术作品、邮票。
下列物流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物流货运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标的在物流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保险责任:(一)火灾、爆炸;(二)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三)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四)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六)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七)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
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标的在物流储存、流通加工、包装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称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保险责任:(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三)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和物流业务申报材料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物流是指被保险人接受委托,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使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的过程。
本保险合同所称物流货物是指被保险人接受委托进行物流的物品。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本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物流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四)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
第五条下列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所支付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二)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三)战争、外敌入侵、敌对行动(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反叛、革命、起义、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四)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的公共能源中断;(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自有的运输或装卸工具不适合运输或装载物流货物,或被保险人自有的仓库不具备存储物流货物的条件;(二)物流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自燃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伤病、死亡等自身变化;(三)物流货物包装不当,或物流货物包装完好而内容损坏或不符,或物流货物标记错制、漏制、不清;(四)发货人或收货人确定的物流货物数量、规格或内容不准确;(五)物流货物遭受盗窃或不明原因地失踪。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下列物流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三)艺术作品、邮票;(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第九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二)储存在露天的物流货物的损失或费用;(三)盘点时发现的损失,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短量;(四)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五)精神损害赔偿;(六)被保险人的各种间接损失;(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八)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第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载于保险单明细表中。
保险费第十二条保险人以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预计发生的物流业务营业收入为基础计收预付保险费。
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申报的实际发生的物流业务营业收入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
实际保险费高于预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补交其差额部分;实际保险费低于预付保险费的,保险人退还其差额部分,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最低保险费。
保险期间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九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七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九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投保人应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预付保险费。
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预付保险费,保险费预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 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责任事故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责任事故扩大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责任扩大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单所载事项或相关物流合同发生变更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对于本保险合同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物流货物的物流情况,被保险人应按照与保险人的约定填写物流责任保险申报单,及时向保险人申报。
保险人根据物流责任保险申报单计算实际保险费。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或申报义务,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流货物损失事故发生,应该:(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损失程度。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三)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不能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收到物流委托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对物流委托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
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