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立项实施方案

大学科研立项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科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不仅关乎学校的学术声誉,更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因此,制定一份科研立项实施方案,对于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制定科研立项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大学科研项目的立项流程,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2. 原则,科研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立项流程,建立科研项目立项的详细流程和标准,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保证立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科研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科研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政策文件,方便教师和科研人员获取最新的科研立项信息。
3. 提升评审标准,建立科研项目评审标准,明确科研项目的评审要求和标准,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实用性。
4. 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合规性。
5. 加强培训指导,开展科研项目立项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立项水平,推动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科研项目立项的相关制度和规章,明确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为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 加强宣传推广,开展科研项目立项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立项意识,推动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研项目立项的信息化平台,提高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为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
五、总结与展望。
科研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大学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加快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步伐,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以基础研究为主,强化应用研究,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
第四条项目由各院、部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检查和结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项目申报时至毕业等于或少于一年者除外),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50%,具有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导师,每名导师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负责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近三年有创新科研成果(如论文、奖项、专利等),并对所申报项目的有专项科研经费支持。
第三章立项要求和立项范围第六条立项要求1.申报课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即获得国内外所没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2.项目的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申报,同年7月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为期10天的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将正式立项。
第七条立项范围1.项目面向全校研究生培养学院设立。
2.对于以学科群、跨学科力量开展合作研究的课题予以优先资助。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其研究内容一般不允许变更。
确需变更的项目应由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共同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第九条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为1-2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并且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允许进行创新项目申报: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责任人或研究课题;2.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
学生科研项目管理规范

学生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引言:学生科研项目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学生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并提出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策略。
第一部分: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科研项目管理的第一步,一个好的项目立项能够为后续的项目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首先,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和问题陈述,确定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其次,要制定合理的计划和时间表,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项目负责人还应该考虑项目的资源需求和预算安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团队组建科研项目需要一个团队的协作完成,团队的组建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选择团队成员时,要考虑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匹配度,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同时,要注重团队的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鼓励成员间的合作和交流,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部分:任务分工项目进行过程中,明确的任务分工能够提高团队成员的工作效率和项目的整体效果。
在任务分工时,要根据每个成员的能力和兴趣进行合理的分配,同时,还要考虑任务的紧急程度和项目进度的安排。
并定期组织团队成员进行工作报告和进度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部分: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是科研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项目团队应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注重时间的控制和调整,及时进行时间的补充和调整,以避免项目进度延误。
第五部分:资源管理科研项目需要各种资源的支持,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合理利用和管理这些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充分发挥。
此外,还要及时对资源进行调配和动态管理,以适应项目的需求变化。
第六部分: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中存在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项目团队应及时识别和评估这些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策略和措施,以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课题,下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和委托单位有关科研计划安排,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和签订各类科研项目,分配和管理科研经费,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办理项目验收、结题等事宜。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坚持研究、应用、开发有机结合,细化过程管理,加强目标考核,推动成果转化,提高科研效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科研处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发布项目信息,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指导签订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和分配项目资助经费,负责年度进展检查与项目验收等。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评议、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督促管理等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负责科研项目选题论证与提报申请书,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对项目经费使用、学术与技术水平、计划执行与完成等情况全面负责。
第二章立项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下达后,依据项目下达部门有关规定,分别立档,专项管理。
第八条科研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方式,一般在科研项目下达一个月内,由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学校、项目负责人等共同签订。
第九条凡以学校名义承担的横向委托科研项目,均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的领导认真核实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核。
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报科研处备案后,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
第十条承担横向项目都必须签订服务合同。
所有服务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合同范本可在科研处网页上下载。
第十一条与校外单位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一律以“XX 学院”的名义,加盖“XX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凡无“XX 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的科技服务合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委员会2009年12月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课题研究和探索,了解和掌握前沿的学术动态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及手段,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特设立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
第二条申报立项1.申报对象:大学生科研立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除主申报者外,合作者一般应不超过5人(根据课题需要允许1—2名研究生参与);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组队;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2.课题来源:学生自己设定的研究课题(项目的主要来源);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不同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课题,经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研究课题;企业界、政府需求的研究课题;其它来源的合适课题。
3.项目研究实行导师制。
项目必须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积累;课题组人员结构合理,拥有较强的研究力量;能保证项目所需的场地等基本需要。
4.申报项目需填写《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5.申报者所在学院对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签署意见,报送至校学生处教育科。
6.校学生处教育科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项目管理1.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每年申报一次,按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因素划分A、B、C、D四类项目,申报工作于当年上半年结束。
2.获资助者所在学院应认真落实《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各方面支持条件,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进行科研工作。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对项目研究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在时间、人力、物力、政策等条件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学生学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生学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引言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学生学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学生学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学生学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关键要素和有效措施,以提高学术科研项目的质量与成果。
第二部分:项目立项学生学术科研项目管理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
在项目立项阶段,学生应明确研究目标、确定研究内容与方法,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
同时,学校和指导教师要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学术价值。
第三部分:团队组建学生学术科研项目通常需要组建研究团队。
团队成员之间应具备相互合作和协调的能力,在项目期间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此外,团队成员要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高效的工作分配和推进。
第四部分:项目执行在项目执行阶段,学生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有序开展研究工作。
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工作和学习的平衡,保证研究持续进展。
同时,学生应充分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提高研究效率。
第五部分:数据采集与分析学术科研项目的核心是数据采集与分析。
学生应准确收集实验数据或调查信息,并采用合适的统计工具进行数据分析。
在分析过程中,学生应注意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证研究结果的科学性与可信度。
第六部分:结果呈现与交流完成研究后,学生需要将研究结果进行详细呈现,并撰写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应包括背景与目的、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结构严谨、条理清晰。
此外,学生还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
第七部分:项目评估与改进项目的评估是提高学术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的关键环节。
学生应自我评估研究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与指导教师和团队成员的讨论,找到改进的方法和策略。
同时,学校和学院也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及时反馈和指导学生的研究工作。
第八部分:奖励与荣誉学术科研项目的奖励与荣誉对于激励学生的学术研究热情起着重要作用。
学校应设立科研项目奖励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进一步提高学术科研项目的质量与成果。
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培正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我院学生创新能力,鼓励学生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促进我院学生科研活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二条学生处牵头成立学生科研管理委员会,根据学生年度申报的项目按学科或专业类别组成不同的学科立项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召集、项目评审(立项、结项)。
学生科研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学生处办公室,负责制定我院学生科研活动总体思路与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系(部)具体负责学生的科研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凡在广东培正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均有资格申报学生科研项目。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同时承担科研活动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1 个,同时参与在研科研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2 个.第五条未完成上年度科研任务的学生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项目。
第六条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必须有指导教师。
第四章申报项目类别第七条学生科研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其中包括创业项目。
第五章申报程序第八条学生自行组成2—5人的项目组,选择科研项目范围,设计研究方案,项目组需认真填报《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阐明研究项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研究基础、研究计划、现有条件、所需时间、经费预算等内容。
第九条指导教师对项目的意义、科研的条件、项目的前瞻性、可行性提出具体的意见,指导项目组开展项目研究并向学生科研管理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
第十条学生处组织学生科研管理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评选出科学性、创新性较强的项目,经公示后予以正式立项。
第六章经费使用第十一条科研经费的划拨采取一次批准、分期拨付的办法。
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合理、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编制明确的科研活动经费概算和分阶段开支计划。
项目经费视具体项目活动内容、是否重点项目可做适当增减。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科研项目立项与执行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立项与执行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立项与执行管理制度是指科研项目立项和执行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执行,确保科研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目标、计划和预算进行推进,并最终取得预期的成果。
1. 立项评审流程: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项目批准的流程。
在立项评审阶段,科研人员需要根据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给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评审,在评审通过后才能获得项目的批准。
2.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等。
科研项目通常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组成,每个成员都有其具体的任务和职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3. 项目计划与预算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调整,以及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控等。
科研项目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和里程碑进行推进,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的预算需要合理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4. 项目进展与成果评估:对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
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项目进度、成果产出、科研质量等方面,评估结果可以作为项目执行和改进的依据。
5. 项目风险管理:对科研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控制。
科研项目可能面临诸如科技难题、进度延误、人员流动等风险,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来进行风险预防和处理。
科研项目立项与执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非常重要。
它可以帮助科研人员合理规划和推进科研项目,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科研项目立项与执行管理制度也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透明度和管理效能,对于项目的评价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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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鼓励我校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增强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和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研究型课程的建立构建必要的科研平台,使科研真正地走到同学当中去,充分调动同学们参与科研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气氛,特设立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办法。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二条申请对象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积极要求进步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学生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或组成小组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校半年以上的学生。
3.项目组须聘请指导教师。
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1-3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宜过多。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
指导老师在原指导的项目没有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第三条申请范围
1.学生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与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当前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和学科研究意义;鼓励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A类)、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B类)两大类;其中又分成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个等级。
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类和社会调查报告三大类。
第三章申请办法
第四条申请时间
申请每年集中受理2次,受理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10月。
第五条申请程序
1.申请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行性、使用性以及新颖性。
2.由各系、二级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在指定时间内送交院团委。
第六条申请经费
项目申请经费:科学发明制作类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不得超过1000元,一般项目原
则上不超过500元。
对申请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团委后另行决定。
第七条评审程序
1.院团委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将委托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由从事实际理科研究工作、学术造诣深、有评议分析能力、办事公正的科技工作者组成。
2.院团委对各学院提出的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委托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学生科研立项评审会,聘请相应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要求申报人进行答辩。
3.院团委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批准立项项目及经费。
第四章经费使用
第八条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经费由院团委大学生科技活动专项经费支出,由院团委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可以跨年度使用;如发现有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组没有或很少活动、成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等现象,学院有权对该项目组实施警告、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该项目等措施,以保证学生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使用范围
1.资料费:用于购买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参考书籍、资料。
2.材料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各种电子元器件、磁盘、制作材料等。
3.打印、复印以及印刷费。
4.用于项目研究必需的机时费。
5.论文发表版面费(学生第一作者报100%,学生第二作者报50%,学生第三作者报30%)
6.劳务费、咨询费、招待费一律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7.除上述所列各项以外的特殊支出,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发生,否则一律不予列支。
第十条项目经费使用办法。
项目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的必要开支,由课题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合理的掌握使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1.每年集中报销2次。
第一次报销时间为每年3月,第二次报销时间为每年10月。
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销手续。
(若无正当理由,项目不能顺利结题,追回所有项目研究经费)。
2.报销时,所有发票都必须有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签字并按照校财务处的要求,统一粘贴在票据单上,并报院团委审核通过方可报销。
所有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总额。
3.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校财务处规定的各类票据:正式发票、校内收据等。
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提供所购物品的清单。
4.单张发票支出金额超过500元时,必须提前征得院团委同意,否则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科研活动的开展作为我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由学院团委牵头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学生的在研项目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资助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院团委,同时必须将使用研究经费已购买的资料、材料等物品全部上交。
第十三条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科研成果的类别:包括学术论文或专著、科研成果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发明创造成果、以及其他成果)上报并作出全面的项目总结,同时填写《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中的“项目结题情况表”之后,院团委依据有关条款对各项目进行合格验收,必要时可组织重点项目答辩会、成果展示会或学术报告会。
第十四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预期成果或不能按时顺利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向专家委员会写出情况汇报,说明原因,如因研究态度不认真、工作拖延致使科研项目失败者,将对项目组成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直至取消相关学生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五条各系、二级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此项工作。
活动的开展范围、深度、参与学生人数、成果水平等将作为对各系文化素质教育进行检查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各系、二级学院应对学生科研活动在时间安排、实验室和实验仪器的使用、指导教师的遴选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十六条经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归项目组,如参加国内外科技类竞赛应注明为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获奖后属于项目组的奖杯、奖牌、证书等原则上放在学校统一管理,奖金由项目组成员个人享有。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科研活动,原则上按照重点项目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类每一项目分别给与18、14个课时的适当补助;一般项目科学发明制作类、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类每一项目分别给与12、8个课时的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25元/每课时。
补助发放每学期末集中进行一次,未结题项目的指导老师不发给工作量补助。
第六章总结、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每学年末,院团委会同学院相关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
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共青团广西工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广西工学院委员会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