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No matter how long the road is, it can be completed step by step, and no matter how short it is, it cannot be reached without taking both fee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2) 基建性疏浚工程断面抽检断面数量标准:采用数值化如单频测深仪测量时,抽检断面数量不少于25%,非数值化测量检验断面数量不少于15%。
(3) 维护性疏浚工程断面抽检标准:采用数值化如单频测深仪测量时,抽检断面数量不少于15%,非数值化测量时检验断面数量不少于10%。
在全球经济贸易的推动下,目前我国的疏浚工程已经有了历史性的改革。
为了能够扩大港口的进出量,加大我国外贸市场经济的发展,疏浚工程的修建目前基本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下面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一、抽检标准(平行检测标准):(1) 疏浚工程分基建性疏浚和维护性疏浚两类。
(2) 基建性疏浚工程断面抽检断面数量标准:采用数值化如单频测深仪测量时,抽检断面数量不少于25%,非数值化测量检验断面数量不少于15%。
(3) 维护性疏浚工程断面抽检标准:采用数值化如单频测深仪测量时,抽检断面数量不少于15%,非数值化测量时检验断面数量不少于10%。
二、基建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全数检查。
(1)泊位疏浚:(1-1)设计底边线以内的开挖范围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得少于设计断面数量。
(1-2)泊位水域严禁出现浅点。
边坡坡度不得大于设计坡度。
(1-3)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超深和超宽,不得破坏临近建筑物的稳定性,必要时要对临近建筑物进行位移和沉降观测。
(2)港池疏浚:(2-1)设计底边线以内的开挖范围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得少于设计断面。
河道疏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河道疏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表
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表
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表
土料碾压施工质量标准
土料碾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基面清理施工质量标准
基面清理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水泥砂浆勾缝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水泥砂浆勾缝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水泥砂浆砌石体伸缩缝〔填充材料〕施工质量标准
水泥砂浆砌石体伸缩缝〔填充材料〕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水泥砂浆砌石体层面处理施工质量标准
水泥砂浆砌石体层面处理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施工质量标准
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不划分工序〕
土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6版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 大纲《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 大纲1.总则1.0.1 为一致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控制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拟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和航道的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其他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可参照执行。
以疏浚土弃土为目的的吹填不适用本标准。
港口水工建筑物基槽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21)。
1.0.3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除应吻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吻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基建性疏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及改进靠泊、航行条件的疏浚工程。
2.0.2 保护性疏浚工程保护或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疏浚工程。
2.0.3 一次性保护疏浚工程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一次性疏浚工程。
2.0.4 吹填工程使用挖泥船挖取泥沙并经过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址的工程。
2.0.5 疏浚水域需要疏浚的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靠水域及边坡水域。
2.0.6 设计通航水域港池、航道及船舶辗转区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7 设计停靠水域泊位和锚地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8 边缘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靠水域中边缘部分的水域。
单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 1/6 航道底宽的水域;双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12航道底宽的水域;港池及其他设计通航水域的边缘水域为底边线以内各1/2 设计船舶型宽的水域。
2.0.9 中部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靠水域中扣除边缘水域后的水域。
2.0.10 浅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靠水域内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测点。
2.0.11 浅值浅点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2.0.12 超深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靠水域内高程低于设计高程的测点。
2.0.13 平均超深值设计通航水域、停靠水域的疏浚范围内,疏浚后平均高程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版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1.总则1.0.1为统一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控制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和航道的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其他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可参照执行。
以疏浚土弃土为目的的吹填不适用本标准。
港口水工建筑物基槽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
1.0.3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基建性疏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及改善靠泊、航行条件的疏浚工程。
2.0.2维护性疏浚工程维护或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疏浚工程。
2.0.3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一次性疏浚工程。
2.0.4吹填工程使用挖泥船挖取泥沙并通过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点的工程。
2.0.5疏浚水域需要疏浚的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泊水域及边坡水域。
2.0.6设计通航水域港池、航道及船舶回转区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7设计停泊水域泊位和锚地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8边缘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边缘部分的水域。
单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6航道底宽的水域;双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12航道底宽的水域;港池及其他设计通航水域的边缘水域为底边线以内各1/2设计船舶型宽的水域。
2.0.9中部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扣除边缘水域后的水域。
2.0.10浅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内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测点。
2.0.11浅值浅点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2.0.12超深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内高程低于设计高程的测点。
2.0.13平均超深值设计通航水域、停泊水域的疏浚范围内,疏浚后平均高程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疏浚工程评定标准
8 疏浚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单元工程划分1 按设计、施工要求划分。
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河道(包括航道、湖泊和水库内的水道)疏浚工程宜以200m~500 m为一单元工程。
2 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可按实际需要划分:1)河道挖槽尺度、规格不一或工期要求不同;2)设计河段各疏浚区相互独立;3)疏浚区为一曲线段,施工时需分成若干直线段施工;4)河道纵向土层厚薄悬殊或土质出现较大变化。
3 港池、湖泊和水库宽阔水域疏浚工程(包括环保疏浚)宜按疏浚投影面积划分单元工程,见表8.1.1。
表8.1.1 港池、湖泊和水库宽阔水域疏浚单元工程划分8.1.2施工原则和要求1 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尺度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应有欠挖。
2 开挖超深、超宽不得危及堤防、护岸及岸边建筑物的安全。
3 疏浚弃土在输送到指定地点过程中不应造成环境污染。
4 弃土区余水排放应符合设计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5 由于设备性能所限,边坡如按台阶形分层开挖时,可允许下超上欠,其断面超、欠面积比应控制在1~1.5之间。
6 对于回淤比较严重的河道或感潮河段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机械作业性能制定专门的质量评定标准。
7施工时最大允许超宽、超深见表8.1.2。
8表8.1.2 施工时最大允许超宽、超深值8.2.1疏浚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见表8.2.1。
表8.2.1 疏浚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8.3 检测数量8.3.1检测疏浚横断面时,横断面间距一般不得大于50 m,弯道处应适当加密;边坡处检测点间距宜为2 m,底平面宜为5 m。
8.3.2检测宽阔水域底高程时,纵、横检测点间距宜为5 m~7 m。
8.4 质量评定8.4.1质量等级评定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应有不少于90%的检查点符合质量标准。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应有不少于95%的检查点符合质量标准。
疏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参见附录A表A.6。
表A.6 疏浚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疏浚工程是指对河道、港湾、航道等水域进行清淤、开挖、加固等工程,以保
障航道畅通、水域安全。
疏浚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域的安全和航道的通畅,因此对于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展开讨论。
首先,对于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从工程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全面把控。
在工程前,应当对疏浚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可行;在工程中,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在工程后,应当对疏浚工程的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其次,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注重技术标准的执行。
在疏浚工程中,常见的
技术标准包括清淤深度、清淤范围、疏浚材料等。
对于清淤深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量,确保清淤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清淤范围,应当进行清淤范围的核实,确保清淤范围覆盖到位;对于疏浚材料,应当对疏浚出的泥沙进行处理和利用,确保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再次,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注重安全环保。
在疏浚工程中,应当严格执行
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应当注重对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泥沙、废料等进行合理处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最后,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注重成本控制。
在疏浚工程中,应当合理控制
施工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尽量减少成本支出,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总之,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保障疏浚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严格执行
相关标准和规定,才能确保疏浚工程的质量达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能够重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共同努力,为水域安全和航道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逐项合格率最低值为%。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专职质检员(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
月日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经抽查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主控检测项目逐项合格率最低值为一%,一般检测项目逐项合格率最低值为一%。
年月Fl年月日年月
日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经抽检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主控检测项目
逐项合格率最低值为一%,一般检测项目逐项合格率最低值为一%=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号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单元工程编号
项次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专职质检员(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
日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经抽枪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主控检测项目合格率为—%,一般检测项目
合格率为%0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注1:l:n为设计坡度。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号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单元工程编号
项次
检验项目
设计值
质量要求(允许偏差)
检验记录
评定
(合格率)
主控项目
I
固化土含水率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
项目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主编单位:交通部天津航道局交通部广州航道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1996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交通部天津航道局交通部广州航道局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13北京和平里东街10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北京云浩印刷厂印刷开本:850×11681炖32印张:1字数:28千1996年6月第1版1996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印数:0001—4000册定价:10.00元统一书号:15114·0064关于发布《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交基发〔1996〕344号由我部组织天津航道局等单位修订的《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24—96,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交通部天津航道局负责解释,出版工作由基建司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原《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自198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疏浚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如工程合格率、优良率、维护保证率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明显;在优质工程评比、提高施工技术、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新设备、新仪器、新技术的引进,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水运工程建设的发展,对疏浚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疏浚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内容有所增加(如对超深的规定);质量指标有所提高(如对有备淤深度的中部水域不容许出现上偏差点);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增加了机械整平项目和吹填土质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吹填工程质量的内容;吹填工程的质量标准亦有提高。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疏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对于现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进行疏浚工程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质量问题。
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 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1)疏浚深度和均匀度:疏浚深度和均匀度是疏浚工程中最为基本的质量指标。
在进行疏浚工程时,应该要求达到明确的深度和均匀度标准。
例如,深度要求应该要达到设计要求的深度,均匀度要求应该要能够满足水生物生存的需要。
(2)疏浚效率:疏浚效率是反映疏浚工程进行效果的重要标准。
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疏浚效率进行合理的评价。
例如,疏浚淤泥比较松软的河道效率通常较高,而对于泥沙比较黏稠的河道效率则较低。
(3)疏浚工程的安全性:疏浚工程的安全性是进行疏浚工程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
可以通过检验河床稳定性、对人员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价。
例如,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疏浚工程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被冲刷。
2. 评定疏浚工程质量的标准(1)材料的质量:疏浚工程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
例如,是需要检查机械设备的整体性能是否良好,还是需要分别检查零件的运转情况。
(2)疏浚深度和均匀度:对于疏浚深度和均匀度,需要通过实际的测量数据来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对疏浚后的河道进行详细的调查,来确定疏浚效果。
(3)疏浚后的水质:在进行疏浚工程时,往往会同时对河道的水质进行处理。
可以通过对疏浚后的水质进行检查,来确定工程的实际效果。
(4)工程的安全性:在进行疏浚工程时,一定要保证工程的安全性。
可以通过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人员、设备和机器进行细致的监管和检验,来确保疏浚工程的安全。
3.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分级从实际的建设情况来看,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该分为不同的级别。
例如,在进行中小型的疏浚工程时,可能只需要对其进行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疏浚后水质的分析。
而在进行大型的疏浚工程时,则需要对所有的关键指标进行详细的评估,并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细致的管理和控制。
E1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测量一般规定
水深测量定位宜采用GPS进行,GPS定位精度应优于±2m(2δ,95%),并应用二级平面控制网以上精度的控制点进行校对。
4
单波束测深仪必须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功能,测深精度应优于土(0.05m+0.5%X水深),测深仪工作频率应为200~210kHz,换能器的波束角不应大于80。双频测深仪的低频换能器的工作频率应为24~33kHz0
吹填区
四
测量区域
测线间距
测点间距
硬底质
中、软底质
港池与航道
沿海
图上IOmm
图上10~15mm
图上5mm
内河
图上IOmm
图上IOmm
图上5mm
泊位
5m
5~10m
图上5mm
吹填区
水深图
图上15~20mm
图上5mm
地形图
—
图上10~15mm
8
数字化水深测量时,测量船速应小于IOkn
9
数字化水深测量数据处理应进行延迟改正和偏心改正。
IO
测深数据的更新率应根据水深、测深波束角和测量船航速确定
11
定位数据的更新率不应超过IS
12
改正因噪声引起的假数字水深时,不应舍弃浅于设计水深的水深,对有严格超深限制的水域不应舍弃最大水深
13
疏浚边坡的质量检测可采用电子水深数据绘制断面图
5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必须改正船舶姿态对测深的影响,可配备三维姿态传感器和陀螺罗经,
四达监续表E.0.0.2-2
序号
检验批部位
施工单位检验结果
监理单位检验结果
6
当测深仪模拟记录显示波高超过0.2m时,宜采用精度优于±0.05m的波浪补偿器
7
疏浚工程评定标准
8 疏浚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单元工程划分1 按设计、施工要求划分。
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河道(包括航道、湖泊和水库内的水道)疏浚工程宜以200m~500 m为一单元工程。
2 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可按实际需要划分:1)河道挖槽尺度、规格不一或工期要求不同;2)设计河段各疏浚区相互独立;3)疏浚区为一曲线段,施工时需分成若干直线段施工;4)河道纵向土层厚薄悬殊或土质出现较大变化。
3 港池、湖泊和水库宽阔水域疏浚工程(包括环保疏浚)宜按疏浚投影面积划分单元工程,见表8.1.1。
表8.1.1 港池、湖泊和水库宽阔水域疏浚单元工程划分8.1.2施工原则和要求1 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尺度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应有欠挖。
2 开挖超深、超宽不得危及堤防、护岸及岸边建筑物的安全。
3 疏浚弃土在输送到指定地点过程中不应造成环境污染。
4 弃土区余水排放应符合设计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5 由于设备性能所限,边坡如按台阶形分层开挖时,可允许下超上欠,其断面超、欠面积比应控制在1~1.5之间。
6 对于回淤比较严重的河道或感潮河段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机械作业性能制定专门的质量评定标准。
7施工时最大允许超宽、超深见表8.1.2。
8表8.1.2 施工时最大允许超宽、超深值8.2.1疏浚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见表8.2.1。
表8.2.1 疏浚工程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8.3 检测数量8.3.1检测疏浚横断面时,横断面间距一般不得大于50 m,弯道处应适当加密;边坡处检测点间距宜为2 m,底平面宜为5 m。
8.3.2检测宽阔水域底高程时,纵、横检测点间距宜为5 m~7 m。
8.4 质量评定8.4.1质量等级评定合格: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应有不少于90%的检查点符合质量标准。
优良:主控项目符合质量标准;一般项目中应有不少于95%的检查点符合质量标准。
疏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参见附录A表A.6。
表A.6 疏浚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版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版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1.总则1.0.1为统一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控制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和航道的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其他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可参照执行。
以疏浚土弃土为目的的吹填不适用本标准。
港口水工建筑物基槽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
1.0.3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基建性疏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及改善靠泊、航行条件的疏浚工程。
2.0.2维护性疏浚工程维护或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疏浚工程。
2.0.3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一次性疏浚工程。
2.0.4吹填工程使用挖泥船挖取泥沙并通过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点的工程。
2.0.5疏浚水域需要疏浚的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泊水域及边坡水域。
2.0.6设计通航水域港池、航道及船舶回转区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7设计停泊水域泊位和锚地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8边缘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边缘部分的水域。
单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6航道底宽的水域;双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12航道底宽的水域;港池及其他设计通航水域的边缘水域为底边线以内各1/2设计船舶型宽的水域。
2.0.9中部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扣除边缘水域后的水域。
2.0.10浅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内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测点。
2.0.11浅值浅点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2.0.12超深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内高程低于设计高程的测点。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6版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摘要1.总则1.0.1为统一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控制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和航道的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其他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可参照执行。
以疏浚土弃土为目的的吹填不适用本标准。
港口水工建筑物基槽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
1.0.3 疏浚与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基建性疏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航道及改善靠泊、航行条件的疏浚工程。
2.0.2维护性疏浚工程维护或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疏浚工程。
2.0.3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恢复某一指定水域原定尺度的一次性疏浚工程。
2.0.4吹填工程使用挖泥船挖取泥沙并通过排泥管线输送到指定地点的工程。
2.0.5疏浚水域需要疏浚的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泊水域及边坡水域。
2.0.6设计通航水域港池、航道及船舶回转区设计底边线以的水域。
2.0.7设计停泊水域泊位和锚地设计底边线以的水域。
2.0.8边缘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边缘部分的水域。
单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各1/6航道底宽的水域;双向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各1/12航道底宽的水域;港池及其他设计通航水域的边缘水域为底边线以各1/2设计船舶型宽的水域。
2.0.9中部水域设计通航水域或设计停泊水域中扣除边缘水域后的水域。
2.0.10浅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测点。
2.0.11浅值浅点高程高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2.0.12超深点疏浚后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停泊水域高程低于设计高程的测点。
2.0.13平均超深值设计通航水域、停泊水域的疏浚围,疏浚后平均高程低于设计底高程的数值。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全套)-5页精选文档
前言原《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自198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疏浚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如工程合格率、优良率、维护保证率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明显;在优质工程评比、提高施工技术、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新设备、新仪器、新技术的引进,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水运工程建设的发展,对疏浚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疏浚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内容有所增加(如对超深的规定);质量指标有所提高(如对有备淤深度的中部水域不容许出现上偏差点);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增加了机械整平项目和吹填土质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吹填工程质量的内容;吹填工程的质量标准亦有提高。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地区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差异,本次修订时删去了原《标准》中的“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一章。
本《标准》共分4章6节49条,并附有条文说明。
本《标准》应与《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48)和《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及其他现行行业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交通部天津航道局负责解释,请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意见等及时函告,以便修订时参考。
必要时,将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刊物上刊登局部修订内容。
1总则1.0.1为控制疏浚、吹填工程的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及内河港口、航道的疏浚工程和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基槽上层开挖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对质量有特殊要求、难以执行本标准的特殊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检验评定标准。
1.0.3疏浚、吹填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基本单位。
疏浚工程可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不同的设计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吹填工程可按独立吹填区或不同的设计要求划分单位工程。
1.0.4疏浚、吹填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01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02
ICS27.140P58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 T XXXX—XXXX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river and lakeecological dredging engineering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规定 (2)5 现场查勘 (3)5.1 基本要求 (3)5.2 工程地形复测 (3)5.3 施工条件调查 (3)5.4 环境影响预评估 (4)6 船舶调遣 (4)6.1 基本要求 (4)6.2 水上调遣 (4)6.3 陆上调遣 (4)7 围堰填筑 (5)7.1 基本要求 (5)7.2 围堰布置 (5)7.3 围堰设计 (5)7.4 填筑作业 (6)8 疏浚施工 (6)8.1 基本要求 (6)8.2 施工放样 (6)8.3 管线架设 (7)8.4 疏浚作业 (7)8.5 泥浆输送 (8)8.6 污泥堆放与余水处理 (8)9 施工质量 (8)9.1 基本要求 (8)9.2 项目划分 (9)9.3 质量检验与评定 (9)10 施工安全 (10)10.1 基本要求 (10)10.2 人员安全 (10)10.3 船舶安全 (10)11 验收准备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污泥堆场及沉淀池容积与围堰高度计算方法 (12)附录B(规范性附录)泄水口余水与排水口尾水流量计算方法 (13)附录C(规范性附录)疏浚施工记录 (14)附录D(规范性附录)生态疏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5)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进行编制。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疏浚工程是指对河道、港湾、水库、航道等水域进行清淤、疏通、修整的工程,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水域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标准旨在规范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疏浚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水域通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基本原则。
1. 立足于保障水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从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全程严格把控。
3. 重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可靠。
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主要内容。
1. 疏浚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材料设备准备等情况。
2. 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等情况。
3. 疏浚工程施工后的验收评定,包括疏浚效果、工程质量、环境影响等情况。
三、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方法。
1. 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检验评定方案,明确评定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2. 严格执行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3. 采用科学的检测手段和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责任和义务。
1. 疏浚工程的业主单位要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施工符合标准和规范。
2.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
五、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结果运用。
1. 对合格的疏浚工程给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不合格的疏浚工程要求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
3. 对评定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经验和借鉴。
六、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监督和管理。
1.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2. 建立健全质量检验评定的长效机制,提高疏浚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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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主编单位:交通部天津航道局交通部广州航道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1996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交通部天津航道局交通部广州航道局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13北京和平里东街10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北京云浩印刷厂印刷开本:850×11681炖32印张:1字数:28千1996年6月第1版1996年6月第1版第1次印刷印数:0001—4000册定价:10.00元统一书号:15114·0064关于发布《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交基发〔1996〕344号由我部组织天津航道局等单位修订的《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24—96,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交通部天津航道局负责解释,出版工作由基建司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前言原《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自198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疏浚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如工程合格率、优良率、维护保证率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明显;在优质工程评比、提高施工技术、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新设备、新仪器、新技术的引进,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水运工程建设的发展,对疏浚工程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疏浚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内容有所增加(如对超深的规定);质量指标有所提高(如对有备淤深度的中部水域不容许出现上偏差点);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增加了机械整平项目和吹填土质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吹填工程质量的内容;吹填工程的质量标准亦有提高。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地区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差异,本次修订时删去了原《标准》中的“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一章。
本《标准》共分4章6节49条,并附有条文说明。
本《标准》应与《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48)和《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及其他现行行业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交通部天津航道局负责解释,请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意见等及时函告,以便修订时参考。
必要时,将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刊物上刊登局部修订内容。
1总则1.0.1为控制疏浚、吹填工程的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及内河港口、航道的疏浚工程和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基槽上层开挖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对质量有特殊要求、难以执行本标准的特殊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检验评定标准。
1.0.3疏浚、吹填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基本单位。
疏浚工程可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不同的设计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吹填工程可按独立吹填区或不同的设计要求划分单位工程。
1.0.4疏浚、吹填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1.0.5检验评定疏浚、吹填工程质量时,应首先对测图的原始资料和测绘仪器的核定资料进行检查和确认;测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的有关规定。
1.0.6疏浚、吹填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疏浚水域——设计通航水域、设计停泊水域等以及它们的边坡部分。
2.0.2设计通航水域——航道、港池等的设计底边线以内的疏浚水域,不包括它们的边坡部分。
2.0.3设计停泊水域——泊位和锚地等设计底边线以内的疏浚水域,不包括它们的边坡部分。
2.0.4“中部水域”及“边缘水域”——设计通航水域的中间部分及其边缘部分。
单向航道中心线两侧各1炖3的底宽范围内为“中部水域”,其余部分为“边缘水域”;双向航道中心线两侧各5炖12的底宽范围内为“中部水域”,其余部分为“边缘水域”;对港池及其它设计通航水域,其底边线以内1炖2设计船舶型宽范围内的边缘部分为“边缘水域”,其中间部分为“中部水域”。
2.0.5设计通航深度——设计船舶安全航行所必须满足的最小使用深度。
设计通航深度与设计备淤深度之和即为设计深度。
2.0.6浅点——水深图上通航水域内水深小于设计通航深度的测点或停泊水域内水深小于设计停泊深度的测点。
2.0.7浅值——设计通航深度或泊位设计使用深度与其各自的浅点深度之差值。
2.0.8上偏差点——水深图上有设计备淤深度的通航水域内或停泊水域内水深小于设计深度的测点。
2.0.9上偏差值——设计深度与上偏差点深度之差值。
2.0.10下偏差点——水深图上水深大于设计深度的测点。
2.0.11下偏差值——下偏差点深度与设计深度之差值,亦称“超深”。
2.0.12平均超深——通航水域内或停泊水域内水深平均值与设计深度之差值。
2.0.13底质——设计深度处原状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2.0.14硬底质——风化岩、碎(卵)石和标准贯入击数N>30的砂性土或N>15的粘性土。
2.0.15中等底质——10<N≤30的砂性土或6<N≤15的粘性土。
2.0.16软底质——N≤10的砂性土或N≤6的粘性土。
2.0.17深度基准面——水深图上所载水深的起算面,在沿海及河口潮流区应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在内河应采用当地航行基准面。
2.0.18平均超填高度——吹填工程竣工时的平均吹填高程与设计吹填高程之差值。
2.0.19吹填高程偏差——吹填工程竣工高程图上,各测点高程与其设计高程之差值,正值表示超填,负值表示欠填,正负值中绝对值最大者称为吹填高程偏差。
3疏浚工程3.1一般规定3.1.1本章适用于基建性疏浚工程和一次维护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3.1.2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应以工程设计图和竣工水深图为依据。
对局部补挖后补绘的竣工水深图,其补绘部分不应超过图幅中测区总面积的25%,超过时应对该图幅中测区进行重测,并重新绘图。
3.1.3疏浚工程断面图应根据设计断面图、计算超深值和计算超宽值绘制,见图3.1.3。
3.2质量检验3.2.1工程质量由中部水域、边缘水域和边坡三部分组成,应分别进行检验。
3.2.2当有设计备淤深度时,通航水域疏浚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竣工水深图上设计通航水域内的各测点水深必须达到设计通航深度。
3.2.2.2竣工水深图上设计通航水域内的各测点水深应达到设计深度。
设计通航水域内的中部水域,不得出现上偏差点;设计通航水域内的边缘水域,上偏差值不得超过0.3m,上偏差点不得在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出现。
3.2.3当无设计备淤深度时,通航水域疏浚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设计通航水域内的中部水域,无论属何种底质,均严禁出现浅点。
3.2.3.2设计通航水域内的边缘水域,对硬底质,严禁出现浅点;对中等底质、软底质,竣工后遗留浅点的浅值应符合表3.2.3的规定;浅点不得在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出现。
容许浅值表表3.2.33.2.4除码头前沿安全地带外的泊位水域内各测点水深必须达到设计深度。
3.2.5泊位水域内的超深值应严格按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的容许超深值加以控制,严禁盲目施工,以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稳定。
影响码头结构安全稳定的码头前沿安全地带范围的大小及该范围内出现的上偏差点或容许浅点数,上偏差值或容许浅值,均应在施工前由有关单位商定,并写入施工合同。
3.2.6锚地等停泊水域疏浚工程可参照本标准第3.2.2条或第3.2.3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3.2.7依据竣工水深平面图进行检验时,应将疏浚水域按有关规定划分为中部水域和边缘水域分别检验并记录上偏差点及上偏差值、浅点及浅值、点数和它们的分布状况。
3.2.8依据竣工水深断面图进行检验时,应将它们与疏浚断面图进行比较,并记录上偏差点及上偏差值、浅点及浅值、点数和它们的分布状况。
3.2.9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梯级分层开挖的边坡,其设计挖除的部分应大于留待坍坡的部分。
检验时可在竣工水深图上等间距抽检不少于10%的水深断面图,将其与设计断面图比较。
3.3质量评定3.3.1疏浚工程质量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检验规定,并能满足下列规定之一者,应评为合格工程。
3.3.1.1有设计备淤深度的设计通航水域,上偏差点数不超过该水域总测点数的4%。
3.3.1.2无设计备淤深度的设计通航水域,对中等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2%;对软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3%。
3.3.2疏浚工程质量在符合合格工程条件的基础上,实挖平均超深不大于现行行业标准《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规定的计算超深值,并能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者,应评为优良工程。
3.3.2.1有设计备淤深度的设计通航水域,上偏差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2%。
3.3.2.2无设计备淤深度的设计通航水域,硬底质,必须无浅点;中等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1%;软底质,容许浅点数不超过该水域内总测点数的2%。
注:对局部底质为硬底质的水域,当硬底质水域外的部分达到合格标准时,该工程应评为合格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时,该工程应评为优良工程。
3.3.3对泊位水域,当工程质量符合本标准第3.2.4条和第3.2.5条检验规定时,应评为优良工程,否则为不合格工程。
3.3.4对锚地等其它停泊水域,可参照本标准第3.3.2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3.3.5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单位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竣工测量,并组织施工船和测量组的代表与质量检验员对检测资料和测绘仪器的核定资料逐项进行自检,确保测量资料正确无误;(2)施工负责人应按表3.3.5的内容如实填写“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连同其它有关检验评定资料交本单位质量检验员和技术负责人评定;(3)施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请建设单位组织质量检验评定。
4吹填工程4.1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港口陆域吹填工程和一般性要求的吹填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不适用于水下吹填工程和以卸泥排泥为目的的吹填工程。
对有特殊要求的吹填工程,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4.1.2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的依据应包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有关图纸、资料。
4.2质量检验4.2.1平均吹填高程应大于设计吹填高程,平均超填高度应符合本标准表4.3.1的规定。
吹填工程质量标准表4.3.14.2.2吹填高程偏差的确定,以设计吹填高程为基准,超填为正值,欠填为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