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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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
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1.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哲学问题第一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对第二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两个方面。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历史形态。唯心主义的根源、基本观点及主要形态。旧唯物主义的成就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考察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基础,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多样性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及其意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的物质性与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4.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关系和能动作用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的主观映象,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意识的能动性及其主要表现。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途径和条件。
唯物的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2.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3.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量、度。掌握适度原则的重要意义。
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量变和质变的相互关系。4.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1.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