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
范例收藏: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示范法律意见书
范例收藏: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示范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按:这是一起经历“生与死”考验的惊天毒品大案,亦是国内首例芬太尼毒品走私案,涉案毒品重46.866千克,相当于1.87吨海洛因。
当事人一旦被批准逮捕,将面临被判死刑的灾难性后果;而当事人系香港籍永久性居民,坚持律师不在场不接受审讯的态度,致使办案机关将其“不配合”行为理解为“心里有鬼,负隅顽抗”;此案形势危急,千钧一发,律师接受委托时离案件移送检院审查逮捕仅剩几天时间,还要处理会见、案情研究、撰写文书和家属沟通辩护意见等诸多事宜,可谓办案“压力山大”,时间上也争分夺秒;这是要么“37天放人回家”、要么“人头不保或牢底坐穿”的大案,而在司法实务中,能在法院阶段获无罪释放已是不幸中的万幸!此案辩护难度可谓“难于上青天”,但天道酬勤,最后当事人在第37天获不捕释放,这便是我们刑辩律师最期待的奖赏和职业荣誉!文/黄坚明梁栩境本文由微信公众号金牙大状(jydzlawyer)授权无讼阅读发布关于建议对吴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我们受吴某某及其母亲邹某某的委托和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吴某某等人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中担任吴某某的辩护人。
本案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海关缉私局侦查,该局已向贵院提请批准逮捕,而贵院正对本案审查逮捕中。
我们依法会见了吴某某,根据吴某某所述,本案基本事实是:2015年5月14日,吴某某与涉案的墨西哥籍商人IV AN (IV AN应是化名,下称:墨西哥籍犯罪嫌疑人)共用一辆货车运输涉案的服装、腰带、鞋子等外贸商品到黄埔海关监管区,以待一起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后因黄埔海关监管部门发现上述货物中夹藏有含芬太尼成分的麻醉药剂而导致本案案发。
知悉此事后,墨西哥籍犯罪嫌疑人潜逃国外,而吴某某则于2015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
对此,我们认为:涉案的含芬太尼成分的麻醉药剂属他人所有,由他人所卖,由他人所买,由他人负责包装和运输,亦由他人负责办理报关等相关出口手续,包括后续潜在的收货人收货、付款等事宜,均为他人所为,与吴某某无关;本案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可认定吴某某是被蒙骗的,其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被动卷入本案的,其对自己的相关行为可以作出合理的解释。
法律意见书案例材料(3篇)
第1篇致:[收件人姓名]日期:[日期]引言本法律意见书旨在就[案件名称]一事,就[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收件人姓名]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就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一案,涉及[当事人1姓名]与[当事人2姓名]之间的[法律关系]。
现将案件基本情况概述如下:1. 争议焦点:[争议焦点1]、[争议焦点2]。
2. 案件事实:[案件事实1]、[案件事实2]。
3. 当事人主张:[当事人1主张]、[当事人2主张]。
二、法律问题分析1. [争议焦点1]的法律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结合案件事实,我们认为:(1)[当事人1/2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2. [争议焦点2]的法律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结合案件事实,我们认为:(1)[当事人1/2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三、法律意见1. 关于[争议焦点1](1)[当事人1/2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2)[相关法律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关于[争议焦点2](1)[当事人1/2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2)[相关法律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建议1. [当事人1/2]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
2. [当事人1/2]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 [当事人1/2]应积极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
五、结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案件处理意见,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材料等第2篇一、基本情况委托人:张三(以下简称“张先生”)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代理人:李四(以下简称“李律师”)执业机构:XX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23456789被代理人:王五(以下简称“王先生”)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二、案情简介张先生与王先生系邻居,双方因邻里纠纷,张先生认为王先生在装修过程中,施工噪音及垃圾处理对张先生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王某、刘某制毒案公诉意见书
王某、刘某制毒案公诉意见书作者:田丽静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2016年第04期田丽静,1975年出生,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学硕士。
曾荣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郑州市首届未检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先后办理郭某涉黑案、李某诈骗案、赵某轮奸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犯罪案件。
所办理未成年人李某抢劫案因综合创新运用多种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打造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未成年人犯罪第一案,荣获郑州市首个未年人精品案件。
[基本案情]自2015年3月3日起,王某在租住的甲市小区房中,通过购买加热器、干燥箱、水浴锅等制毒工具及麻黄素、甲苯、次磷酸等原材料制造冰毒。
2015年3月18日,被告人刘某在乙市通过网上聊天以7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100g麻黄素,并通过大巴车运输至王处。
3月20日,民警在王处将其抓获,查获冰毒成品1.13克、半成品85毫升。
2015年3月27日,经王某供述并联络,民警在刘处将刘某抓获。
[庭审焦点]被告人刘某及其辩护人认为其行为不明知,不构成共同犯罪。
如何综合运用电子证据、结合共同犯罪理论指控被告人刘某为制毒案的共犯。
[公诉意见]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宣读了被告人及其他同案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到案经过、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上缴毒品单据、制毒照片、QQ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正规途径麻黄素销售合同、理化检验报告等一系列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地证实了犯罪。
为进一步证实被告人刘某与王某共同参与了制毒犯罪,公诉人现结合证据,对本案共同犯罪的认定及量刑、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本案为制造毒品犯罪,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347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阿一XX运输毒品671
阿一XX运输毒品671.2克,成功辩护获判死缓——阿一XX运输毒品罪成功辩护案例张长海律师刑辩案例选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张长海律师2010年7月2日,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受理了委托人阿一XX委托,为其哥哥被告人阿一XX的运输毒品案件进行辩护,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指定张长海律师办理这起案件。
张长海律师立即与委托人阿一XX进行了委托谈话,办案律师从委托人阿一XX处得知,被告人阿一XX是因携带毒品海洛因671.2克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公安机关在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中告知说,被告人阿一XX所犯的罪名是运输毒品罪。
委托人阿一XX在谈话中要求辩护律师为被告人阿一XX争取死缓的刑事处罚。
该案一案两犯,被告人阿一XX是主犯。
接下来张长海律师前往法院办案法官处递交了辩护手续,领取了被告人阿一XX的起诉书,并查阅复印了有关的案卷,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阿一XX,同时对该案的基本情况和过程有了初步的了解。
根据该案起诉书的内容可知:2010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阿一XX、金XX(本案第二被告)携带毒品从西昌乘坐昆明开往西安的K166次旅客列车,欲将毒品运往西安。
当列车运行在西昌至普雄区间,值乘民警在餐车盘查被告人金XX时,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查获用透明胶带纸缠裹,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白色块状毒品一包。
经西安铁路公安局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671.2克。
本院认为,被告人阿一XX、金XX利用旅客列车运输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鉴于以上起诉情况,办案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依法确定该案以为被告人阿一XX争取死缓的刑事处罚为辩护的重点。
2010年7月16日,在随后法院对被告人阿一XX、金XX犯运输毒品一案开庭审理时,办案律师发表了本案的辩护词。
内容如下:首先,我们对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犯罪罪名和基本犯罪证据不持异议。
张某庆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公诉意见书
张某庆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公诉意见书作者:李毅磊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5年第02期[基本案情]2013年7月,被告人张某庆、罗某二人共谋出资到云南省景洪市购买毒品海洛因运输回重庆贩卖,由张某庆负责去缅甸找毒品上家购买海洛因并运回重庆,由罗某负责在重庆销售。
同年7月24日,被告人张某庆安排其前妻被告人瞿某驾驶面包车在前开路探查,被告人张某庆与其侄子张某元驾驶另一小车携带毒品海洛因一块(约350克)尾随其后,由瞿某用电话向张某庆通报公路上的毒品检查站的情况。
次日,张某庆、张某元将上述毒品运至重庆市垫江县并交给罗某,罗某给了张某庆人民币5万元,用于出资再次购买海洛因,双方约定待毒品贩卖后再行分赃。
同年8月14日,被告人张某庆到云南省景洪市以59万元(其中张某庆出毒资54万元、罗某出毒资5万元)购买毒品海洛因14块及一小袋海洛因运回重庆贩卖。
同年8月17日,张某庆将上述毒品从云南省景洪市运输至重庆市途中,安排瞿某驾车在前面探路,为掩人耳目,另安排四名小孩(张某庆和瞿某的两个女儿以及张某元的两个孩子)同座该车,并由瞿某负责用电话向张某庆通报公路上的毒品检查站的情况,张某庆、张某元驾驶车辆携带上述毒品紧跟其后。
2013年8月1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张某庆等人行驶至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刺桐关高速路服务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当场从张某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疑似海洛因14块及一小袋,净重4968克。
经鉴定,从张某庆处查获的疑似海洛因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为37%。
[庭审焦点]本案两次毒品行为的定性?罗某对第二次和张某庆以贩卖为目的出资购买毒品的事实予以否认,该次犯罪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瞿某辩称自己主观不明知张某庆是在从事毒品犯罪,也没有实际接触过毒品,因此不构成犯罪。
[公诉意见书]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公诉人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一、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通过刚刚的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讯问了四被告人,宣读了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及有关勘查和鉴定材料,出示了现场照片。
对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号:[案号]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姓名)一、案件背景[在此部分,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名称、涉及的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等。
]二、案件事实[在此部分,详细叙述案件的事实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事件经过、涉及的法律文件等。
]三、法律依据[在此部分,根据案件事实,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等,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 相关司法解释5. 地方性法规、规章四、法律分析[在此部分,针对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结合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
]1. 争议焦点一:[争议焦点一的具体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简要阐述法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具体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得出结论]。
2. 争议焦点二:[争议焦点二的具体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简要阐述法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具体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得出结论]。
3. 争议焦点三:[争议焦点三的具体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简要阐述法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具体分析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得出结论]。
五、法律意见[在此部分,根据法律分析,对案件出具具体的法律意见。
]1. 针对争议焦点一,建议申请人[具体建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2. 针对争议焦点二,建议被申请人[具体建议],以消除侵权行为。
3. 针对争议焦点三,建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六、风险提示[在此部分,针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醒当事人注意。
]1. 法律风险:[简要阐述法律风险],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依法行事。
2. 经济风险:[简要阐述经济风险],建议当事人评估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谨慎处理。
3. 诉讼风险:[简要阐述诉讼风险],建议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避免因诉讼程序不当导致不利后果。
法律意见书参考案例范文(3篇)
第1篇致:[收件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地址][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一、引言根据[委托人名称]的委托,本所[律师姓名]律师接受委托,就[具体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基于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本所律师的专业判断,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依据或承诺。
二、事实背景[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委托人名称]与[相对方名称]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2. [具体事项]的基本情况;3. [委托人名称]与[相对方名称]之间存在的争议或纠纷;4. [委托人名称]请求[具体事项]的法律依据。
三、法律分析1. [具体事项]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名称]》的相关规定,[具体事项]的法律依据如下:(1)[法律依据一的具体内容](2)[法律依据二的具体内容](3)[法律依据三的具体内容]2. [委托人名称]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名称]的规定,[委托人名称]在[具体事项]中享有的权益包括:(1)[权益一的具体内容](2)[权益二的具体内容](3)[权益三的具体内容]3. [相对方名称]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名称]的规定,[相对方名称]在[具体事项]中应承担的义务包括:(1)[义务一的具体内容](2)[义务二的具体内容](3)[义务三的具体内容]四、法律意见1. 关于[具体事项]的处理(1)[处理方式一的具体内容](2)[处理方式二的具体内容](3)[处理方式三的具体内容]2. 关于[委托人名称]的权益保护(1)[权益保护措施一的具体内容](2)[权益保护措施二的具体内容](3)[权益保护措施三的具体内容]3. 关于[相对方名称]的义务履行(1)[义务履行建议一的具体内容](2)[义务履行建议二的具体内容](3)[义务履行建议三的具体内容]五、结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1. [具体事项]的法律依据明确,[委托人名称]的权益应得到保护;2. [相对方名称]的义务应得到履行;3. 建议采取上述处理方式、权益保护措施和义务履行建议,以维护[委托人名称]的合法权益。
王X运输毒品罪成功辩护案例辩护词
王X运输毒品罪成功辩护案例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本案被告人王X亲属的委托,受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王X的辩护人,现就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不同意公诉书认定被告人王X犯运输毒品罪的罪名,根据法律及本案事实,辩护人建议法庭根据法律及本案事实,对被告人王X的罪名予以变更,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名,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现就对被告人王X的罪名认定问题和本案的定罪量刑的问题,谈一下我们的辩护意见。
由于具体的毒品犯罪过程的运输毒品罪中的持有行为和持有毒品罪中的运输行为,在实践是比较难分辨的,因此,辩护人在此作一具体的论述。
一、本案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是主犯和从犯的共同犯罪关系。
本案第二被告人王XX在本案中的犯罪主、客观方面必然是从属于本案第一被告主犯王X的。
本案起诉书认定本案系共同犯罪,并认定本案第一被告王X是主犯,本案第二被告人王XX是从犯。
根据起诉书的以上认定和本案的证据证实,本案两被告不具有其他以往毒品共同犯罪中出现的可能因为不同的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而需要区分为不同的毒品犯罪罪名。
既本案的罪名因本案两被告的犯罪主、客观方面是一致的,本案第二被告人王XX在本案中的犯罪主、客观方面必然是从属于本案第一被告王X的。
二、本案第二被告王XX携带毒品的行为是单独的毒品犯罪行为,还是与本案第一被告王X共同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1、本案第二被告王XX在本案中没有独立的犯罪的主观研方面。
根据本案起诉书认定本案系共同犯罪,并认定本案第一被告王X是主犯,本案第二被告王XX是从犯的认定。
本案第二被告人王XX携带毒品的行为在主、客观两个方面,必然是从属于本案第一被告王X在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定性。
在本案中,第二被告人王XX在本案中是没有独立的主犯的地位,其本人也供认:“我也仅仅是帮帮忙,到略阳就下了,就同意帮他带了。
”因此他在目的上,只是协助本案第一被告完成第一被告犯罪的部分过程,其本人在本案中没有独立的、另一个不同的犯罪主观方面的目的。
针对案件的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件名称:[案件名称]委托人:[委托人姓名]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律师事务所电话]日期:[日期]尊敬的[委托人姓名]:根据您的要求,本所接受委托,就[案件名称]一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材料及咨询有关专家的基础上,现就本案的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主要当事人、案件的主要事实、争议焦点等。
]二、案件法律分析(一)关于案件事实的法律分析1.关于[具体事实一]的法律分析:[对具体事实一的法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等方面。
]2.关于[具体事实二]的法律分析:[对具体事实二的法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等方面。
](二)关于案件争议的法律分析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法律分析:[对争议焦点一的法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依据、证据分析、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
]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法律分析:[对争议焦点二的法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依据、证据分析、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
]三、案件处理建议(一)关于诉讼策略的建议1.关于证据收集的建议:[对证据收集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证据的种类、收集途径、证据保全等方面。
]2.关于诉讼程序的建议:[对诉讼程序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撰写、诉讼时效、管辖法院等方面。
](二)关于调解、和解的建议1.关于调解的建议:[对调解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调解的适用条件、调解协议的效力、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
]2.关于和解的建议:[对和解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的条件、和解协议的效力、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
]四、风险提示1.关于诉讼时效的风险提示:[对诉讼时效的法律分析,以及可能存在的诉讼时效风险提示。
]2.关于证据不足的风险提示:[对证据不足的法律分析,以及可能存在的证据不足风险提示。
法律案件分析意见书模板(3篇)
第1篇【案件分析意见书】案件名称:[案件名称]案号:[案号]委托人:[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承办律师:[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日期:[日期]一、案件背景(一)案情简介[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争议焦点等。
](二)案件争议焦点[明确指出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刑事犯罪等。
]二、法律依据(一)实体法依据[根据案件争议焦点,列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二)程序法依据[说明案件适用的程序法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三、案件分析(一)案件事实分析[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包括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因果关系等。
]1. 当事人的行为[描述当事人的行为,包括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目的等。
]2. 行为后果[分析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包括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
]3. 因果关系[分析当事人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责任归属。
](二)法律适用分析[根据案件事实,分析适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例对法律适用进行说明。
] 1. 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分析适用的法律法规,并说明其适用依据。
]2. 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对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说明其对于案件的影响。
](三)证据分析[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审查,分析其证明力。
]1. 证据种类[列举案件中的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证据证明力[分析证据的证明力,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
]四、案件处理意见(一)实体处理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具体的实体处理意见。
]1. 当事人责任认定[明确当事人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2. 赔偿或处罚意见[根据责任认定,提出赔偿或处罚的具体意见。
](二)程序处理意见[根据程序法规定,提出案件处理的程序性意见。
范例-涉嫌运输毒品案 辩护词
xxx涉嫌运输毒品案辩护词尊敬的xx法院合议庭各位法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xxx担任xxx被控运输毒品一案一审(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我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认为本案的具体事实情节、证据存在疑点。
现我根据全案的事实,再就一些关键问题,发表如下意见,请合议庭合议审查,以供参考、采纳:一、关于整个案件的发生及经过通过会见xxx、查阅卷宗材料、参加庭审,我们发现xxxxx二、本案中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撑xxx在主观上能够认定为明知1,本案中同案犯供述是xxx没有参与运输毒品。
2,毒品的外包装上经过鉴定的结论是:毒品外包装上并没有xxx 的指纹。
在没有生物物证,只有单一口供的情况下,不应当推定为主观明知。
3,在整个运输毒品的过程中,xxx没有打开过毒品的外包装,也没有采取隐蔽的方式来藏匿。
4,xxx在本案中并没有获得利益,该运输毒品的行为与所图之风险不成正比,不能排除如是知道是毒品,便不会去运输的合理怀疑。
5, xxx不知行走路线,也从未商量过运输路线。
三、关于本案中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问题1,物证检验报告的鉴定文书公(x)禁(司)字[x]x号违反法定程序。
2,本案中送检毒品与本案所涉毒品不具有同一性。
3,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存疑。
A不符合人类的记忆规律的。
B与在案证据的矛盾之处:四、本案中不能排除有特情介入的合理怀疑本案中,举报人为何人?毒源是怎么来的?毒品又是怎么流向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排除有特情介入的合理怀疑。
五、关键嫌疑人在逃,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在本案中作用相当突出的嫌疑人没有查明情况,依然处于在逃的状态。
这忽略了在逃人员对案件的影响,影响了对事实的查明及认定,也加重了本案中在案被告人的责任。
最后,司法裁判应当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大法官说:“刑事审判牵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事关社会公平正义。
讲人情,不是要照顾某个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
辩护词 辩护意见 (运输毒品罪 法律援助案件)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本案被告人王**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开庭之前,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的全过程,对于案情已有了全面的了解。
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王**系受胁迫参加犯罪,系胁从犯。
被告人王**系因欠下被告人冯**债务并受其胁迫而参与本案。
被告人王**于2013年只身一人前往缅甸,本欲做生意,赚点小钱养活正在读研究生和高中的两个子女,与家中老母。
但却一时不慎进入赌场,输光了所有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找被告人冯**借了2000元,同时将相关的证件押在被告人冯**处。
由于无法归还借款,被告人冯**要求王**帮其运货,并在宾馆向其出示断手照片威胁被告人王**。
被告人只身前往异乡,没有任何亲朋好友的支持,孤立无援,同时带去的钱又用光了,精神已经非常脆弱。
之后又受到了人身威胁,另一方面还要担心家人受到牵连。
可以理解被告人是身处怎样的绝境下被迫运输毒品的。
故被告人王**在本案中是胁从犯,运输毒品实非本人所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王**的主观恶意较小。
被告人冯**要求王**运输毒品时,没有告知其是毒品。
被告人王**以为其要运输的物品仅仅是违禁品,其行为仅仅是普通的走私行为,并没有意识到是运输毒品,也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
同时,被告人王**事后对自身行为悔痛万分,在本案进入司法程序的过程中甚至都一直不愿意联系家人,害怕这样的消息会对伤害自己的亲人,一个人在异地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由此可见,被告人王**的主观恶意极小,应当酌情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较小。
被告人王**在公诉人所指控的整个运输毒品犯罪过程中,从出发时间,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资金费用,接毒品,包装毒品,伪装藏匿毒品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均受他人的直接指使和安排。
处理案件的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致:[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关于:[案件名称及案号]一、引言本法律意见书旨在就[案件名称及案号]一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事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保证。
二、案件事实概述[案件名称及案号]一案,涉及[简要案情描述],具体事实如下:1. [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住址:[住址]。
-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住址:[住址]。
2. [案件事实描述]- [具体事件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等]三、法律适用1. [涉及的法律条文]- [根据案件事实,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2. [司法解释]- [引用相关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解释]四、案件处理意见1. [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 根据案件事实,我们认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意见]。
2. [关于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们认为[对法律适用的意见]。
3. [关于案件处理建议]- 针对本案,我们提出以下处理建议:a. [关于责任认定]- 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对责任认定的意见]。
b. [关于损害赔偿]- 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对损害赔偿的意见]。
c. [关于其他处理建议]-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其他处理建议]五、结论综上所述,我们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案件处理建议,认为[案件名称及案号]一案的处理意见如下:1. [关于责任认定]- [对责任认定的意见]2. [关于损害赔偿]- [对损害赔偿的意见]3. [关于其他处理建议]- [其他处理建议]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处理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六、附则1. 本法律意见书自[日期]之日起生效。
2.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所联系。
[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日期]注:以下为法律意见书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运输毒品二审刑事辩护词(范本)
运输毒品二审刑事辩护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人邱宏昌亲属的委托,并受XX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本案被告人邱宏昌运输毒品案的二审辩护人。
现根据本案有关事实和法律,提出本律师的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本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最明显的错误是:没有分清共同犯罪中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
从案卷材料不难看出:钟秋期、张果在本案中自始至终都起着组织、领导和指挥作用,无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深度及社会危害程度,都应定为主犯;而邱雄昌、邱宏昌则明显属于从犯。
一审判决不分主从犯,不论罪行轻重,一律处以相同的极刑,完全违背了“罪刑相一致”、“罚当其罪”的基本原则。
共同犯罪被告人钟秋期、张果与邱雄昌、邱宏昌的主、从关系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的情节上看出:一、从进行毒品犯罪的时间长短看:据钟秋期、张果本人供述:钟秋期是从97年开始贩毒;张果是从98年5月开始贩毒(见2000年6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关于“5.27”特大贩毒案的侦查终结报告》第4页)。
而邱雄昌、邱宏昌是在钟秋期、张果的引诱、雇佣、指挥和领导下,从2000年4月、5月起才开始协助钟、张实施运输毒品。
二、从毒品犯罪的次数和数额看:钟秋期共进行过十多次,其中卖给南宁覃耀忠就有9次之多,毒品数额达到33670克;张果在与钟秋期合伙贩毒前就已进行毒品买卖6次,数额达到8700克。
与钟秋期合伙后,又进行了4次贩毒活动,数额达到16000克(见2000年8月25日南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第7页),张果贩毒的总数量达到22700克。
而邱雄昌、邱宏昌是受雇于钟、张,有确凿证据证明的只有一次。
其中,邱雄昌的鞋底藏毒195克,邱宏昌的鞋底藏毒200克。
(汽车传动轴里的毒品因他们根本不知情,邱雄昌、邱宏昌不应承担责任。
)三、从毒品的来源及去向看:毒品来源每次都是钟秋期、张果从缅甸“黄大哥”处,以每克50元左右的价格购来的;从毒品销售去向看,他们四人共同贩毒的部分,全部以每克130元的价格销给了南宁的覃耀忠。
对案件的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由:[案件名称]致:[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姓名]地址:[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地址]日期:[撰写日期]尊敬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姓名]:关于您委托我们代理的[案件名称]一案,我们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案件事实及您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分析,现就本案的法律意见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在此部分,简要概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起因、争议焦点、涉案金额、涉案人员等。
]二、案件分析(一)案件事实分析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一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二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3.关于[争议焦点三]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三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二)法律依据分析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 3.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争议焦点一]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一,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二)关于[争议焦点二]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二,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三)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三,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四、诉讼建议1.关于证据收集与固定[在此部分,针对案件证据情况,提出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建议。
走私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XX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张三案发时间:2023年3月15日案发地点:我国某沿海港口案件来源:海关缉私部门二、案件事实根据海关缉私部门的调查,犯罪嫌疑人张三于2023年3月15日,在未取得合法进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我国某沿海港口,将一批货物走私入境。
经查,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XX万元,涉嫌走私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服装、化妆品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出售、购买、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三)明知是走私物品,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便利的。
四、法律意见1. 犯罪嫌疑人张三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罪。
2. 根据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张三走私的货物价值人民币XX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海关还可以依法没收走私物品,并处以罚款。
4. 针对本案,建议如下:(1)犯罪嫌疑人张三应当积极配合海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2)海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走私物品进行没收,并处以罚款。
(3)对涉案的相关人员,如运输、保管、邮寄等,也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案件分析1. 走私犯罪的危害性:走私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进出口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贩毒法律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贩毒法律意见书应该怎么写?为了减少冤假作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规定司法机关必须以实施为依据,法律条文为准绳来进行量刑,在审判案情之后量刑之前,司法机关会让犯罪分子的律师书写法律意见书替其辩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类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辩护书,度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书写,不同的意见书的书写格式是存在者差异的,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贩毒法律意见书的相关信息。
为了减少冤假作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规定司法机关必须以实施为依据,法律条文为准绳来进行量刑,在审判案情之后量刑之前,司法机关会让犯罪分子的律师书写法律意见书替其辩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类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辩护书,度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书写,不同的意见书的书写格式是存在者差异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贩毒法律意见书的相关信息。
▲贩毒法律意见书: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阅读本案的卷宗材料,数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对本案有了一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望检察机关予以考虑。
▲一、就本案的证据来说:1、本案中,侦查机关认定XXX涉嫌贩卖毒品的行为中,2016年8月17日,8月26日,8月30日,9月7日这四起犯罪行为,仅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和同案犯XXX等的询问笔录,没有其它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依法不能单独定案定罪。
2、本案证据卷宗中,尚未出现“上线”的相关证据,仅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下线”XXX的询问笔录及辨认笔录。
3、本案中《毒品鉴定文书》有严重瑕疵,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的毒品鉴定文书有3个瑕疵:A、侦查人员2016年10月1日提取了毒品样本,没有在被查获之日起三日内移送鉴定机构,直至10月8日才送达。
B、鉴定书中缺少毒品检验图谱,该图是检验过程是否规范的凭据。
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
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贾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法律意见书甲市人民检察院:xxxx大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乙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贵院办理的乙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乙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有关案卷材料,询问乙了解了有关案件情况,我认为乙的行为不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贵院与本律师的分歧焦点在于动态持有毒品是否就等于运输毒品,即由行为人客观方面的运输状态能否推定其主观方面的运输故意。
本律师就该分歧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供参考:本律师认为非法持有毒品应当包含静态持有如藏有、携有毒品和动态持有如在火车上、飞机上查获到毒品,但无证据证明行为人是要贩卖、走私、运输毒品的情形。
是不是只要实施了“运输”行为,即动态持有毒品就一定构成运输毒品罪呢?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要认定运输毒品罪,还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是为谁运输毒品,企图把毒品运送给何地何人,即目的明确,就是希望通过运输行为进行贩卖牟利或者帮助他人运输以实现营利的目的。
一、犯罪构成角度分析。
运输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持有较大数量的毒品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执有、携有、存有或藏有毒品的行为,持有毒品的行为,不仅仅指将毒品收放于隐秘处、藏而不露,也包括把毒品携带在身边,还包括将毒品寄放(包括存放和偷放)在其他处所,如寄存处或其他人的房屋或物品里,同时也还包括一种情形动态持有,即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携有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持有,且无证据证明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具有进行其他毒品犯罪的目的。
但是在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其他一些持有型犯罪中,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之认识因素,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并不直观。
或者可以这样说,法律根本不问行为人对其所持有毒品的危害结果有无认识,也不问行为人是否积极追求某种危害结果,只要对其所持有毒品的行为明知,且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不明确的,其目的模糊,不可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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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
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运输毒品案法律意见书范例贾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法律意见书
甲市人民检察院:
xxxx大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乙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贵院办理的乙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乙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有关案卷材料,询问乙了解了有关案件情况,我认为乙的行为不符合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贵院与本律师的分歧焦点在于动态持有毒品是否就等于运输毒品,即由行为人客观方面的运输状态能否推定其主观方面的运输故意。
本律师就该分歧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供参考:本律师认为非法持有毒品应当包含静态持有如藏有、携有毒品和动态持有如在火车上、飞机上查获到毒品,但无证据证明行为人是要贩卖、走私、运输毒品的情形。
是不是只要实施了“运输”行为,即动态持有毒品就一定构成运输毒品罪呢?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要认定运输毒品罪,还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是为谁运输毒品,企图把毒品运送给何地何人,即目的明确,就是希望通过运输行为进行贩卖牟利或者帮助他人运输以实现营利的目的。
一、犯罪构成角度分析。
运输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持有较大数量的毒品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执有、携有、存有或藏有毒品的行为,持有毒品的行为,不仅仅指将毒品收放于隐秘处、藏而不露,也包括把毒品携带在身边,还包括将毒品寄放(包括存放和偷放)在其他处所,如寄存处或其他人的房屋或物品里,同时也还包括一种情形动态持有,即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携有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持有,且无证据证明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具有进行其他毒品犯罪的目的。
但是在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其他一些持有型犯罪中,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之认识因素,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并不直观。
或者可以这样说,法律根本不问行为人对其所持有毒品的危害结果有无认识,也不问行为人是否积极追求某种危害结果,只要对其所持有毒品的行为明知,且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不明确的,其目的模糊,不可求证。
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方面除了明知是毒品,还必须对毒品的去向和来源有一定的认识。
从立法意图上看,显然,刑法赋予运输毒品罪严厉的可谴责性,认为最高可以判处其死刑的内在根据,并不在于毒品在“运
输”中,重要的和根本的是行为人为何运输。
对于刑法规定的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应当作限制性认识,不能简单地从字面含义进行理解,将物品的位移视为运输。
即只有为了贩卖、走私毒品或以其它方式扩散毒品,或者为了帮助他人贩卖、走私毒品或以其它方式扩散毒品而将毒品从甲地带至乙地的行为才能成为刑法所称的“运输”,不能认为凡是在运输工具或候车场所上携带毒品都是运输毒品。
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在刑法意义上有着特定的含义,它应当包含了运输的目的和意图,而不是单纯的空间上的位移。
总之,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并不排除动态持有这种形态的存在。
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在客观方面虽都存在使毒品产生位移的特征,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意图是不尽同的,这正是我们区分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的重要标尺: 前者的主观意图和目的具有不可求证的特点或者无充分证据证实行为人有其他毒品犯罪意图;而后者的目的明确,就是希望通过运输行为进行贩卖牟利或者帮助他人运输以实现营利的目的。
结合本案,我们能够简单的将静态的持有行为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将动态的持有行为就认定为运输毒品罪吗?显然不能,否则就有客观归罪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