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杂症门诊管理规范
门诊科室管理制度范文
门诊科室管理制度范文门诊科室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门诊科室的工作,提高门诊科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3. 门诊科室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并接受医院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门诊科室的职责与要求1. 门诊科室负责接收患者的门诊就诊,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并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和转诊工作。
2. 门诊科室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
3. 门诊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建立和完善门诊病历系统,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4. 门诊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保证门诊诊室的清洁、整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门诊科室的工作流程1. 患者预约挂号:门诊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规定的预约挂号流程,为患者提供便捷和高效的预约挂号服务。
2. 患者接待与登记:门诊科室应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负责接待患者并进行登记,并保证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3. 排队和叫号系统:门诊科室应配备合适的排队和叫号系统,以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并提高工作效率。
4. 医生巡诊:门诊科室应安排医生定期进行诊疗巡诊,确保医生的诊疗质量和患者的就诊体验。
5. 医嘱执行和病历归档:门诊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执行医生的医嘱,并将患者的病历及时归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医疗质量管理1. 门诊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并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2. 门诊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加强医患沟通,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解答患者的疑问,并及时反馈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3. 门诊科室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药品和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并参与药学委员会的工作,保障医院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五、职业道德与纪律1. 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权益和隐私,不泄露患者的病情和个人信息。
2. 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应端正职业操守,不做与医疗行为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任何形式的回扣和红包。
医院疑难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疑难病诊疗水平,规范疑难病诊疗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疑难病的诊疗活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疑难病诊疗专家组,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较高诊疗水平的医师组成。
2. 设立疑难病诊疗办公室,负责疑难病诊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疑难病诊疗流程1. 初诊患者(1)患者初诊时,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初步判断疾病性质。
(2)如患者病情复杂,难以确诊,接诊医师应将患者情况上报疑难病诊疗办公室。
(3)疑难病诊疗办公室接到上报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患者是否为疑难病。
2. 疑难病会诊(1)会诊由疑难病诊疗专家组负责,会诊地点为疑难病诊疗办公室。
(2)会诊内容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3)会诊结束后,专家组应提出明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形成会诊意见。
3. 治疗方案实施(1)接诊医师根据会诊意见,为患者制定详细的诊疗方案。
(2)患者治疗过程中,接诊医师应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疑难病诊疗办公室定期对疑难病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治疗方案的有效实施。
4. 治疗效果评估(1)接诊医师定期对患者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病情变化、症状缓解程度等。
(2)疑难病诊疗办公室根据患者治疗效果,对治疗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五、工作要求1. 各科室应高度重视疑难病诊疗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
2. 疑难病诊疗专家组应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诊疗水平。
3. 疑难病诊疗办公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疑难病诊疗工作。
4. 医院应加强对疑难病诊疗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诊疗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疑难病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疑难病诊疗水平,规范疑难病诊疗流程,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及临床医生,对疑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会诊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疑难病诊疗小组,由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及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组成。
2. 疑难病诊疗小组负责疑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及会诊等工作。
四、疑难病诊断1. 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对病情复杂、难以确诊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应立即上报科主任。
2. 科主任组织疑难病诊疗小组进行会诊,共同探讨病情,提出诊断意见。
3. 疑难病诊疗小组在诊断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患者病史、症状、体征,结合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五、疑难病治疗1. 疑难病诊疗小组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中医治疗等。
2. 临床医生按照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
3. 治疗过程中,临床医生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疑难病护理1. 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规范,对患者进行护理。
2. 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3. 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心理护理,减轻患者心理负担。
七、疑难病会诊1. 疑难病诊疗小组在诊疗过程中,如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向相关科室或上级医院申请会诊。
2. 会诊科室或上级医院应在接到会诊申请后,及时安排会诊。
3. 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或上级医院应将会诊意见反馈给我院,以便调整治疗方案。
八、监督管理1.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疑难病诊疗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疑难病诊疗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疑难病诊疗流程,提高诊疗水平,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精选全文完整版门诊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为满足门诊急危重症患者或疑难复杂病症患者的需求,提升门诊复杂疑难病诊治能力,方便患者就医,提高诊断水平,特开设疑难疾病多学科综合门诊(multi-disciplinary team, MDT)。
1、病人条件(1)经过三次就诊尚未明确诊断或病情危急复杂涉及多个专业方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患者。
(2)所患疾病诊断明确,但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治疗者。
(3)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推荐多学科诊疗的患者。
2、专家职责(1)团队秘书职责:负责本团队预约患者的资料初审、补充完善相关检查,联系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及地点,会诊时汇报病例,记录诊疗意见。
(2)团队组长职责:主持会诊、签署会诊意见并负责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会诊意见。
(3)会诊专家职责:根据患者病情明确做出与本专业相关的会诊意见,并签字确认。
(4)首诊专家职责:依据患者病情拟定诊断方向,完善相关检查后,推荐会诊团队,提交会诊申请并填写病情介绍。
3、会诊方式:由三名及三名以上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资质的专家对患者及其提供的相关检查资料现场进行诊察、讨论分析,最终出具诊疗意见。
4、会诊管理(1)诊间申请多学科会诊:申请专家应掌握会诊指征,对于病情超出本专业范围,必要时经科室病例讨论,需其它专科协助诊疗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提交会诊申请。
(2)患者自行预约多学科会诊:患者进行网上预约MDT 团队,经团队秘书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3)参加多学科会诊的专家应按时到达会诊地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会诊,须安排同等级别或以上医师参加会诊。
(4)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形成会诊意见,由会诊人员签名存档。
给患者所出具的会诊意见,由组长签名,并由组长负责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会诊结果。
(5)会诊患者或其家属应提供就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一、门诊病人就诊,须经治医师详细检查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因病情危重、疑难复杂而不能立即确诊及处理的,应提出会诊要求。
二、经治医师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在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才能提出会诊要求。
三、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谁诿病人。
四、对病情危重、疑难复杂,或有多种疾病,涉及多个专业的,应邀请相关专家或专家组共同会诊,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后提出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的会诊意见。
五、到应邀科室会诊的病人,不需要重新挂号。
诊疗门诊管理制度(精选5篇)
诊疗门诊管理制度(精选5篇)诊疗门诊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
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门诊医务。
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量。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
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必须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八、妇科门诊工作人员提前5-10分钟到岗,准时开诊。
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医务科。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诊疗门诊管理制度(精选篇2)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
门急诊疑难病症诊治制度
门急诊疑难病症诊治制度一、背景门急诊疑难病症是指在临床实践中,由于病因多而杂、诊断困难或治疗特殊等原因,需要通过专家组会诊或特殊诊疗方法进行诊治的疾病或病例。
为了提高门急诊疑难病症的诊治水平和质量,本医院订立了以下规章制度。
二、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1.医院设立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构成。
2.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负组长,成员由科室主任介绍,经医务部审批确定。
3.疑难病症诊治专家构成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学术沟通和培训,提升诊断和治疗水平。
4.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对门急诊疑难病症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方案订立。
三、疑难病症的诊断和转诊1.门诊疑难病症的诊断由主治医师首诊,经核实确认后,及时将病历资料、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提交给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
2.应用现代医学技术进行病情评估,必需时借助医学影像、试验室检查等辅佑襄助手段。
不得凭经验推断或倚靠过度检查。
3.在确诊或怀疑诊断疑难病症时,主治医师应自动向患者解释疾病特点、治疗原则及可能面对的困难,并向患者供应转诊建议。
4.主治医师应尽量选择相关专科医生进行转诊,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治疗和护理。
四、疑难病症诊疗方案订立1.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对每位患者进行细致的病情分析和诊断,结合科学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订立个体化的诊疗方案。
2.诊疗方案应包含病情描述、治疗目标、药物使用、手术治疗、病愈护理等内容,方便后续医务人员操作和监控。
3.疑难病症诊治专家组应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认真的解释和沟通,使其充分了解疾病情况和治疗方案。
五、疑难病症的诊疗技术保障1.医院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设施,保障疑难病症的诊疗需求。
2.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对疑难病症诊疗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本领。
3.针对某些特殊的疑难病症,医院可以与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提高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
4.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隐私,供应便捷的医疗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
医院疑难疾病诊治流程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疾病诊治流程管理制度1. 序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疑难疾病诊治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而订立。
全部医院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并不绝完善和优化流程,以确保医疗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疑难疾病诊治相关的科室和工作人员。
3. 流程管理3.1 疑难疾病诊断前准备1.医院设立疑难疾病诊治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资深医生构成,定期进行会诊和讨论。
2.医院设立疑难疾病诊断会诊制度,患者在确诊前需进行多学科会诊,以尽力确定正确的诊断。
3.医院建立疑难疾病病历归档制度,对每位患者的病历进行及时归档和整理,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2 疑难疾病诊断流程1.患者就诊时,初诊医生应进行详尽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2.初诊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将疑难疾病患者转诊至相应的疑难疾病诊疗专科。
3.疑难疾病诊疗专科接收患者后,组织多学科会诊,由专家构成的会诊团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并订立诊疗方案。
4.会诊团队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诊疗方案,征得其同意后,开始执行。
5.执行诊疗方案的过程中,会诊团队要定期召开讨论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测和评估,并作出必需的调整。
3.3 疑难疾病治疗流程1.疑难疾病治疗应以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原则,遵从临床指南和最新的研究成绩,同时结合患者个体差别进行个体化治疗。
2.医院建立疑难疾病诊疗技术审查制度,对疑难疾病诊疗技术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治疗过程中,医院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患者治疗过程和效果,并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4.医院建立疑难疾病治疗效果评价制度,定期对疑难疾病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价,以便引导医疗团队的进一步改进和优化。
3.4 疑难疾病监护与复诊1.疑难疾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复诊,医生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动态监护,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医院建立疑难疾病患者复诊管理制度,对患者的复诊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患者能够定时进行复诊并连续接受治疗。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医疗服务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旨在规范疑难门诊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二、组织管理1. 疑难门诊应在医院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由门诊部负责组织和管理。
门诊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疑难门诊的日常工作和协调。
2. 疑难门诊专家团队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高级职称医师组成,负责对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
专家团队成员应定期门诊坐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专家诊疗。
3. 疑难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病例讨论制度、专家会诊制度、转诊制度等,确保疑难病例得到科学、合理的治疗。
三、病例讨论制度1. 对于疑难病例,疑难门诊医师应进行全面、细致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2. 疑难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如有困难或疑问,应主动邀请相关科室专家进行病例讨论,共同探讨诊断和治疗方案。
3. 病例讨论应在门诊部组织下进行,讨论内容包括病例分析、诊断、治疗方案及预后评估等。
讨论结果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患者治疗的依据。
四、专家会诊制度1. 对于诊断困难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疑难病例,疑难门诊应主动申请专家会诊,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医疗服务。
2. 专家会诊由疑难门诊专家团队组织,会诊邀请对象包括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
3. 会诊过程中,会诊专家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会诊结果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患者治疗的依据。
五、转诊制度1. 对于疑难门诊无法解决的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院或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转诊过程中,疑难门诊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转诊原因和转诊时间,并向接收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以便接收医疗机构了解患者病情,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3. 疑难门诊应与上级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患者转诊过程中的医疗安全和治疗连续性。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本制度。
第二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门诊,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第三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遵循因病施治、科学规范、优质服务、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疑难门诊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部、相关科室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疑难门诊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门诊部负责疑难门诊的日常管理,相关科室及专家负责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
第六条疑难门诊设立专家门诊,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负责疑难病例的接诊、诊断和治疗。
三、工作流程第七条疑难门诊接诊范围:(一)病情复杂,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二)治疗效果不佳,需要重新评估和制定治疗方案的患者;(三)其他科室推荐疑难病例。
第八条患者就诊时,需向分诊台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由分诊台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符合疑难门诊条件。
符合条件者,分诊至相应专家门诊。
第九条专家门诊医师对疑难病例进行详细询问病史、查体、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查和会诊。
第十条专家门诊医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取得共识。
第十一条疑难门诊病例需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四、质量控制第十二条疑难门诊工作实行质量控制,确保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务科定期组织专家对疑难门诊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疑难门诊病例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程监控。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医院定期组织疑难门诊病例讨论,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对疑难门诊医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医师具备高超的诊疗技能。
六、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尊重患者知情权、自主权,向患者充分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的风险。
第十八条保护患者隐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知名专家门诊(疑难病)管理规定
知名专家门诊(疑难病)管理规定
一、知名专家(疑难病)门诊出诊专家条件
(一)聘用满两年的在职或返聘的正高职称人员。
(二)在职副高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室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聘用满两年;
2.科室负责人,在中华医学会本专业二级分会任国家级委员及以上职务或省级常委及以上职务。
3.科室负责人,在中华医学会本专业二级分会任市级主委或副主委职务。
二、知名专家(疑难病)门诊管理制度
(一)知名专家(疑难病)门诊必须设在独立的区域,环境安静整洁、温馨舒适,诊室宽敞。
(二)出诊专家必须严格执行《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诊疗,优质服务。
每位专家每半天诊疗不得超过20 名患者,保证每位患者的诊疗质量。
(三)知名专家(疑难病)门诊护士,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诊疗秩序,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做好解释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知名专家(疑难病)专家停诊,严格执行《专家门诊请假管理规定》。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疑难门诊的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患者权益。
2. 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
3.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诊疗水平。
4. 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组织管理第三条疑难门诊的组织结构疑难门诊设有一位主任,负责疑难门诊的整体工作。
根据专业特点,设有若干专业组,每组有一位组长,负责本组的工作。
第四条疑难门诊的人员配置疑难门诊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高级职称的医师,以及相应的护士和技术人员。
人员配置应满足工作需要,确保诊疗质量。
第五条疑难门诊的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就诊,由分诊护士根据病情分配至相应的专业组。
2. 各专业组负责人根据患者病情,安排相应的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
3. 对于疑难病例,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协助。
4. 疑难门诊患者就诊结束后,由主任对病例进行总结,并对诊疗过程进行评估。
三、诊疗管理第六条疑难门诊的诊断和治疗1. 疑难门诊医师应全面、细致地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2. 对于疑难病例,应详细记录病史、体征和检查结果,及时组织讨论。
3. 疑难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第七条疑难门诊的会诊制度1. 对于难以确诊或难以治疗的病例,疑难门诊可申请院内会诊,必要时可申请院外会诊。
2. 会诊申请应详细描述病例特点,并提供相关检查结果。
3. 会诊结果由疑难门诊医师负责执行,并进行疗效评估。
四、质量管理第八条疑难门诊病例的追踪与反馈1. 疑难门诊应建立病例追踪制度,对就诊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
2. 针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调整治疗方案。
第九条疑难门诊的质控措施1. 疑难门诊应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活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最终版)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篇: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最终版)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门诊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管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门诊部根据《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精神,制定了门诊部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的特殊病种内容执行。
二、门诊特殊病种和项目的诊断及确定,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做出,并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最后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经医保办公室登记、审核盖章。
由病人到所属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医保办对其审批后的《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存档。
三、当参保人选择我门诊部为特殊病种治疗定点门诊时,接诊医师需确定患者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之后方可进行治疗,同时建立“特殊疾病”门诊病历,并参照医保住院病人的管理办法办理交费手续。
四、患者使用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时,必须在门诊部药房领取,不得在药店买药。
治疗期间需使用特殊病报销范围外的药品或治疗时,应交纳现金。
五、有关科室应设专人负责对门诊特殊病人的治疗和费用管理,按期结算医疗费用,由财务部门与医保中心结算。
厦门思明滨南门诊部第二篇: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一、门诊特殊疾病范围(一)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术后一年内用药患者除外);(三)脑血管病恢复期;(四)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五)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六)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七)肝硬化失代偿期;(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九)精神疾病;(十)系统性红斑狼疮;(十一)帕金森综合症;(十二)恶性肿瘤晚期;(十三)多耐药肺结核;(十四)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丙型肝炎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除外);(十五)类风湿性关节炎;(十六)甲状腺功能亢进;(十七)甲状腺功能减退。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动门诊疑难病例的诊疗质量提升,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学术沟通,完善病例讨论和会诊的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订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
第二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定义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是指医院内外多学科医务人员对某一门诊疑难病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订立科学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病例讨论是指医院内部不同学科医务人员就门诊疑难病例开展的学术沟通,通过共享经验和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第三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目的1.提高门诊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质量,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2.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学术合作,加强专业本领。
3.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合理的诊治方案,最大限度避开误诊误治。
第二章会诊管理第四条会诊组织1.由医院管理员指定医学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
2.会诊组由相关科室的专家医生构成,必需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加会诊。
3.会诊构成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并定时参加会诊工作。
第五条会诊程序1.接到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恳求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会诊组进行会诊工作。
2.会诊组应细致了解病例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收集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结果。
3.会诊组应在商定的时间和地方进行会诊讨论,全体成员参加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诊看法。
4.确定会诊看法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编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送交门诊医生。
第六条会诊报告1.会诊报告应包含病历资料、病情认真描述、相关检查结果、会诊看法及治疗建议等内容。
2.会诊报告应经过会诊组全体成员审查并签名,确保质量和准确性。
3.会诊报告应及时送交门诊医生,作为参考依据,门诊医生应及时做出相应诊疗决策。
第七条会诊记录和保密1.会诊组应做好会诊记录,包含会诊日期、参会人员、讨论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2.会诊记录应按要求归档保管,以备查阅和追踪评估。
3.会诊过程中涉及到的病患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门诊疑难病症转诊制度
门诊疑难病症转诊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供应医疗服务,确保疑难病症患者能够获得适时、专业的治疗,我院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门诊疑难病症转诊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全部相关医务人员和科室都必需严格遵守。
第二条转诊标准1.患者病情无法明确诊断或治疗措施无效,且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的;2.患者病情多而杂、手术风险较高或需要特殊技术操作的;3.患者病情严重,需及时转诊到具备更高医疗水平的医疗机构治疗的。
第三条转诊程序1.患者转诊前,须经过当前科主治医生与本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共同讨论决议,并书面登记;2.完成登记后,转诊申请单应交由行政科审核,并保存一份复印件存档;3.行政科审核通过后,将转诊申请单交给住院医生,由住院医生通知患者;4.医生应向患者解释转诊原因、流程及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并出具知情同意书;5.完成知情同意书签署后,患者方可离院前往转诊医疗机构。
第四条转诊医疗机构的选择1.转诊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疾病诊断、治疗设备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能够供应适当的医疗服务;2.选择转诊医疗机构时,应考虑医疗机构的信誉度、专科技术水平、交通便利度等因素;3.尽量选择距离患者住处较近的医疗机构,以方便患者的转诊就诊。
第五条转诊结果跟踪1.转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源医疗机构供应转诊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诊断报告;2.转诊医疗机构应在完成诊疗后,将诊疗结果书面反馈给源医疗机构,并将诊疗结果归档保管;3.源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转诊结果反馈给原主治医生,并进行相关记录;4.对于转诊病例,源医疗机构应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以提高其他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处理本领。
第六条转诊费用1.患者转诊期间的留宿、交通和其它费用由患者自行承当;2.转诊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转诊医疗机构和患者协商确定;3.若患者无法负担相关费用并符合条件,可申请医疗救助或报销计划。
第七条相关责任1.当前科主治医生有责任及时发现疑难病症,并依照规定提交转诊申请;2.医院行政科有责任审核转诊申请,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3.住院医生有责任及时通知患者,并供应必需的医疗信息;4.转诊医疗机构有责任供应专业的医疗服务,并及时反馈转诊结果。
医院疑难病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疑难病管理制度范文医院疑难病管理制度范文一、基本概念和任务疑难病是指诊断和治疗较为困难,尤其需要疑难病专家团队参与的疾病。
疑难病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提高疑难病诊疗水平、减少误诊误治,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其任务是:确立疑难病管理团队、建立诊疗绿色通道、优化疑难病就诊流程、加强疑难病专科建设、完善疑难病诊疗保障机制和实施疑难病信息化管理。
二、疑难病管理团队的建立疑难病管理团队由医院领导任命,并由专业领域疑难病专家组成。
疑难病管理团队负责制定疑难病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统一管理和协调各科室的诊疗工作。
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疑难病诊治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学术交流和培训。
三、诊疗绿色通道的建立医院应设立疑难病诊疗绿色通道,为疑难病患者提供便捷和高效的就诊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开设疑难病就诊预约窗口,为疑难病患者优先安排就诊时间;将疑难病患者病历和检查报告优先送至疑难病管理团队;设立疑难病门诊,专业疑难病专家负责诊疗,并提供会诊服务。
四、疑难病就诊流程的优化医院应制定疑难病就诊流程,并严格执行,以确保患者的诊疗质量和满意度。
疑难病就诊流程包括:疑难病患者首次来诊时,由专业医师进行初步评估,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纳入疑难病管理团队的诊疗范围;若纳入范围,则由团队成员进行详细评估,并安排必要的检查和实验室检验;接着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诊疗方案,并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和共识;最后实施治疗和跟踪观察。
五、疑难病专科建设的加强医院应加强疑难病专科的建设,提高诊疗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疑难病专科的医生数量和职称,确保人员配置和力量充足;设立疑难病诊疗中心,提供疑难病专科的病床、设备和技术支持;加强疑难病专科医生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引入国内外著名疑难病专家进行讲座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生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
六、疑难病诊疗保障机制的完善医院应建立健全疑难病诊疗保障机制,确保疑难病患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诊疗。
重症门诊规章制度范本
重症门诊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重症门诊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对危重患者进行急诊、诊断、治疗和抢救的职责。
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重症门诊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 重症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临床经验,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重症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有序、高效进行。
三、患者管理1. 重症门诊对就诊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 对危重患者,应当立即进行抢救,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重症门诊应当加强对患者的病情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病情稳定。
四、医疗质量管理1. 重症门诊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2. 重症门诊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重症门诊应当注重临床路径的实施,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效果。
五、护理管理1. 重症门诊护理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护理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医疗设备。
2. 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护理规程,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3. 护理人员应当保持病房环境整洁、安静,确保患者休息。
六、感染控制1. 重症门诊应当严格执行感染控制规范,加强对感染源的监测和管理。
2. 工作人员应当遵循无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
3. 重症门诊应当定期进行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七、医患沟通1. 重症门诊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与患者的沟通,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及时向患者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
2. 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益,关心患者的生活,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八、考核与奖惩1. 重症门诊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重症门诊规章制度模板
重症门诊规章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症门诊的运营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症门诊应遵循因病施治、科学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重症门诊的规章制度应包括门诊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患者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重症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
二、门诊工作流程第五条重症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挂号、就诊、检查、治疗、药房等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患者就诊。
第六条重症门诊应实行预约制度,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就诊时间,预约号源应合理分配,确保患者公平就诊。
第七条重症门诊应设立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的原则。
第八条重症门诊应建立健全患者就诊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情况,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人员职责第九条重症门诊应设立门诊部主任、医师、护士、技师等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门诊部主任负责重症门诊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门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观察和病情监测等工作,协助医师实施治疗,确保患者舒适和安全。
第十三条技师负责各项检查和治疗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查和治疗质量。
四、患者管理第十四条重症门诊应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患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号和就诊。
第十五条重症门诊应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得到妥善保护。
第十六条重症门诊应加强患者安全教育,告知患者就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七条重症门诊应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建设方案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建设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疑难门诊工作在我国医疗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疑难门诊主要针对病情复杂、诊断困难、多次就诊未能明确诊断的患者,旨在提高诊断准确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患者满意度。
然而,当前我国疑难门诊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如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医生配备不足等。
因此,加强疑难门诊工作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建立健全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规范疑难门诊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提升疑难门诊诊断准确率,减少患者就诊次数,减轻患者负担。
3. 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疑难门诊工作能力。
4. 提高患者满意度,树立医疗机构良好形象。
(二)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需求,保障患者权益。
2.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医学规律,确保诊断准确。
3. 坚持资源整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三、制度建设内容(一)疑难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预约: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疑难门诊,提供病情资料。
2. 资料审核:医疗机构审核患者病情资料,安排就诊时间。
3. 就诊: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就诊,医生进行详细询问、检查和评估。
4. 诊断:医生根据病情资料和就诊情况,出具诊断意见。
5. 治疗: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治疗。
6. 随访:对治疗效果进行跟踪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二)疑难门诊管理制度1. 患者管理制度:规范患者预约、就诊、随访等环节,确保患者权益。
2. 医生管理制度:明确医生职责,提高医生业务水平,确保诊断准确。
3. 质量管理制度:设立质量管理小组,对疑难门诊工作进行全程监控,持续改进。
4. 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疑难门诊工作能力。
5.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病情资料、诊断意见等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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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疑难杂症诊治门诊管理办法
四、成立医院疑难杂症诊治门诊专家库:
1、专家库资质:医务处负责建立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家,每个专科至少3名专家参与专家库, 并明确专家库中专家专业方向、技术特长等。
专家库名单需经本人及所在科室科主任确认,专家库成员须积极配合疑难杂症门诊工作。
2、为加强疑难杂症门诊建设及持续改进,方便各专科间、专科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门诊综合科下设联络人专门负责疑难杂症门诊工作;
联络人资质:高年资副高及以上医疗护理人员,熟悉门诊诊疗流程,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沟通能力。
工作职责
1)负责疑难杂症门诊日常事务的沟通与协调;记录并整理所有门诊病例材料,定期保存归档;定期对患者或其家属进行随访,收集反馈意见。
2)参与专家库成员及所在科室的绩效考核。
3)负责启动疑难杂症门诊,确定门诊地点、门诊时间、参与专家等,并通知参与专家及患者。
物理地点:门诊四楼MDT。
4)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帮助患者做好门诊前准备工作,包括负责对挂号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判断(与相关专科专家共同讨论),审核患者提供的病案材料是否齐全。
3、首诊医生工作职责
1)首诊医生必须参与疑难杂症门诊,负责发起疑难杂症门诊申请,收集患者资料,门诊时汇报患者病情;
2)对参与疑难杂症诊治门诊的专家名单提出建议,协助联络人协调门诊事宜;
3)负责记录会诊意见,总结会诊结论,最终书写病历。
门诊病历需经所有参与专家确认后方可反馈给患者。
五、建立绩效考核:对专家库成员及所在科室进行绩效考核管理,每半年开展
一次,绩效考核与个人分配挂钩,并予以奖励。
六、首诊医生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病人及/或家属自愿挂号,疑难杂症
门诊会诊后应将会诊结论告知病人及/或家属,必要时签署《医患沟通记录表》,避免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造成纠纷。
七、每次门诊务求明确诊断,做出结论,提出诊疗方案或建议。
如当时门诊无
法给出明确结论,应由门诊联络人再次组织疑难杂症诊治门诊重新讨论。
八、疑难杂症诊治门诊诊查费
方案一:由参与门诊医生的诊查费组合而成,如参与门诊的是三名副主任医师,则诊查费为22*3=66元,一名主任医师与两名副主任医师,则诊查费为35+22*2=79元,一名主任医师(诊查费100元)与两名副主任医师,则诊查费为100+22*2=144元,依此类推。
方案二:参考疑难症门诊的收费标准,每次收取150元诊查费。
方案三:为区别高级专家会诊中心疑难会诊门诊,每次收取200元诊查费。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医务处、门诊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