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

行”活动方案

为响应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交监〔2017〕36号)文件、工程建设指挥部及的要求,决定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XXX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学习国家和上级工程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使广大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理考核、落实风险源识别监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监理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监理能力和施工安全监理水平,为XXXX工程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安全监理服务。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所监理各施工合同段安全现状和各项重点任务,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压实企业安全主体

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活动主题为着力点,全面开展监理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监理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顺利推进。

三、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现场监督员

为组织开展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5月25日至29日,完成编制、收集购买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PPT、挂图、书籍、光碟等安全资料。

(二)5月30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部署会。宣读《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7〕12号)。宣布成立“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启动“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按照活动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发动工作,要把浙江省及指挥部活动的文件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监理人员,确保统一认识,迅速行动;要结合项目实际,宣布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各专业的相关责任人,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地开展;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3日-6.10日)

1、6月3日完成监理办安全宣传品张贴悬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监理办驻地、办公楼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在监理人员办公区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识别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6月10日,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形式多的宣传教育培训。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栏宣传,通过户外LED 屏、安全宣传横幅、QQ群共享微电影、发放安全手册、消防安全手册读本、《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册》,重温安全检查清单。学习安全管理先进做法,提升安全监理工作技能,营造全员关注

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主要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任务,

(2)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交安监发〔2017〕39号)

(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交安监发〔2017〕59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6)《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3、6月10日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答卷活动。

依据指挥部下发的安全生产知识题库,抽取一些有代表性的试题,由监理人员答卷,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最差的进行强化教育培训,最终使全员达到有本领、有原则、有行动的良好安全监理工作状态。

(四)6月17日,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通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演示片、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

4

1、通过组织观看事故案例及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绷紧安全管理的弦,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2、用通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视频演示,让监理人员能形象地了解公路工程通用施工作业规程内容及作业中常见“三违”行为,在现场监理工作中能及时识别并制止纠正“三违”行为。

3、进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研讨,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经验,查验安全监理工作中的不足,探讨优化、完善、创新安全监理工作方法等。

(五)6月全月按各施工单位“三防”应急演练安排,组织驻地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三防“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监理办“三防”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协调性,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6月20日至6月27日,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主线,结合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活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反“三违”检查活动。

1、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桥梁支架、挂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浙交监〔2017〕26号)的统一部署,以桥梁支架、挂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为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方案编制、材料控制、现场管理等各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有效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我省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根据2017年各施工单位“三防”应急预案工作重点,结合近期省局《转发关于抓紧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浙交监明电〔2017〕8号)等文件要求,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办“三防”工作的人员、设备、物资、资金的准备情况与防控监管落实情况以及相应各项应急演练的记录及总结等资料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即能随时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3、做好综合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治理措施的落实。

结合监理办月度安全检查情况,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总结安全隐患治理经验。进一步抓好《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按照省局《关于转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交监〔2017〕33号)要求,全面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各方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各项预控措施到位。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