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于提升组织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思路、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以推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岗位分析与评估岗位分析是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对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岗位的性质、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以及任职条件等。
评估则是对岗位分析结果的综合考量,包括岗位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工作价值等因素。
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边界和工作要求。
二、岗位分类与划分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将事业单位岗位进行合理分类与划分。
一般可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几大类。
在分类与划分过程中,要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类岗位之间职责清晰、层次分明。
三、岗位职责与要求针对每个岗位,明确其具体的职责和任职要求。
职责要具体、明确,能够反映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
任职要求则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岗位人员具备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岗位定编与定员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岗位定编与定员方案。
定编是指确定各类岗位的数量和比例,以满足事业单位的工作需求。
定员则是指确定每个岗位的具体人数,确保人员配置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在定编与定员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作效率、成本控制等因素。
五、岗位薪酬与福利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与福利体系,以激励员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薪酬体系要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
福利体系则要注重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六、岗位培训与发展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与发展计划。
通过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技能提升、职业规划等活动,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与目标管理
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与目标管理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织形式,其战略规划和目标管理对于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和目标管理进行探讨,旨在为事业单位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指导。
一、战略规划战略规划是指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使命和发展目标,制定长期的战略方向和行动计划的过程。
事业单位的战略规划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1. 系统性与整体性战略规划需要立足于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规划。
这意味着需要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明确事业单位所处的位置、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确定长远发展的方向。
1.2. 灵活性与适应性事业单位应该能够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进行战略调整。
战略规划需要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不可预见的变化和挑战。
同时,事业单位应该关注创新和改革,在战略规划中注重提升创新能力和适应变革的能力。
1.3. 参与性与沟通性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各级管理层和相关职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事业单位应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战略规划的制定过程充分参与和民主决策。
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战略规划制定目标,并通过实施、考核和评估来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
目标管理需要具备以下要素:2.1. 战略目标的确定目标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战略目标。
事业单位应该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长期目标和中期目标,并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将目标分解为能够操作和衡量的短期目标。
战略目标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以便于实施和评估。
2.2. 目标实施与落地目标管理强调目标的有效实施。
事业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安排,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
此外,事业单位应该关注组织能力和资源配置,为目标的实施提供保障。
2.3. 考核与评估目标管理需要建立评估和考核体系,对目标实施和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事业单位应该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尊敬的领导:根据对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深入调研和分析,结合当前事业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以下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供领导参考。
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变革,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2024年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应该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出发,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
二、管理目标1.优化岗位设置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事业单位的专业性和专长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3.推动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创新,促进相互协作和资源共享。
三、管理原则1.突出岗位设置的主次和核心,突破僵化的办事模式和部门壁垒,强化协作和创新。
2.根据事业单位的需求和发展方向,合理划分岗位设置的规模和结构,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审批。
3.尊重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专业职业技能和能力素质,通过岗位设置的管理,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管理内容1.岗位设置的规划和评估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合理确定岗位设置的数量和比例,并进行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划和评估。
对于重要的职位,要进行岗位的细化和多元化,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和潜力。
2.岗位设置的审核和审批对于新创建的事业单位或者需要新增岗位的事业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对于重要岗位的竞聘、选拔和任命,要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岗位设置的动态调整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通过不断的调研和评估,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进行岗位的调整和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岗位的专业性和技能水平。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交通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局作为交通部门的职能机构,承担着贯彻国家交通政策、管理道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事业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交通局的职能作用,实现工作的有效管理,本文将针对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系统的介绍。
二、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为了保障交通局事业单位的运转顺畅、高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完成,交通局应该依据一些基本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具体原则如下:1. 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实行分类岗位设置。
2. 岗位设置应该以岗位职责和任务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到科学、合理和运营性的因素。
3. 根据岗位所属的类型,确定不同的职称、资格和利益保障机制。
4. 遵循竞争性用人和公开招聘的原则。
5. 贯彻“岗位适应人员,人员适应岗位”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管理方式针对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充分调研交通局应该充分调研所需的岗位类型和数量,结合单位目标、业务功能及运营计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岗位设置计划。
2. 岗位规划按照岗位需要,对新设岗位从岗位职责、职位层级、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规划,同时确定目标员工的素质和要求。
3. 招聘方式采用统一的公开招聘制度,进行面向社会广泛公开的招聘,同时确保招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4. 岗位评价每个岗位对员工的要求是不同的,针对岗位的性质和要求,制定员工评价标准,以便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5. 职称晋升通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考试,合格后对员工进行职称评定和晋升,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职业素质。
四、岗位设置的管理措施为了更好地促进岗位管理的实施,交通局事业单位应该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1.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方面进行更详细的规定和制度,为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于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规范,要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确保岗位管理的顺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计划三
对改革方案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支持新的管理政策。
4.试点推行
选择部分部门或团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广。
5.监督评估
定期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措施。
五、预期成果
1.员工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得以建立。
2.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完善,单位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
1.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对现有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人事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人才引进与培养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具有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优化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绩效考核与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等紧密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二、计划目标
1.建立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体系,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
2.强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单位竞争力。
3.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协作和创新发展。
三、计划内容
1.完善员工福利体系
针对员工需求,调整和优化福利政策,如增设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提升员工幸福感。
2.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制
四、实施步骤
1.调查分析
对现有人事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具体改革措施依据。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结合相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人事管理改革方案。
3.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员工对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政策宣传
加强对改革方案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支持改革。
3.优化人事管理流程,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哎呦,这可是个头疼的大工程啊。
十年磨一剑,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这个方案的目的。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减少资源浪费。
好啦,就直接进入主题吧。
一、总体目标1.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合规使用。
2.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1)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原则、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等。
(2)建立健全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环节的审批制度,确保资产合规使用。
2.实施资产清查和登记(1)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摸清家底。
(2)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资产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资产信息准确。
3.加强资产配置和调整(1)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经营性国有资产。
(2)对闲置、低效使用的资产进行调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推进资产整合和共享(1)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推进资产共享,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强化资产监管(1)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2)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产合规、安全使用。
三、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收集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2)开展实地调查,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2.制定方案阶段(1)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案。
(2)组织专家论证,完善方案。
3.实施阶段(1)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
4.监督检查阶段(1)定期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在咱们的日常工作中,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那可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就好像我们出门旅行前要规划好路线和花费一样,事业单位也得把每一笔钱都安排得明明白白,这样才能让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到位。
咱先来说说预算编制。
这可不能瞎编乱造,得有根有据。
比如说,咱们单位今年打算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那得先算算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
不能一拍脑袋就定个数,得仔细调研,看看市场行情,问问相关专家。
我记得之前有一次,我们单位要开展一个社区服务活动,负责编制预算的同事,那可是忙得脚不沾地。
他跑了好几个社区,了解居民的需求,又找了好多供应商,比较各种物资的价格。
最后做出来的预算,详细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每一项花费都有理有据,这才是认真负责的态度!预算执行也很关键。
一旦预算定下来了,就得严格按照计划花钱。
不能这个月大手大脚,下个月又勒紧裤腰带。
就像我们过日子,每个月的工资都有计划,不能月初疯狂购物,月底吃泡面。
有一回,我们单位在执行一个设备采购预算的时候,就遇到了点小麻烦。
原本预定的设备突然涨价了,这可咋办?负责的同事赶紧启动应急机制,重新寻找性价比高的替代品,同时调整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支出,总算是没超预算把设备买回来了。
预算调整也不是随便就能调的。
得有充分的理由,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比如说,遇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像自然灾害啦,或者政策有了重大变化。
但也不能因为自己当初没考虑周全,就随便找个借口调整预算。
还有预算监督,这就像是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我们花钱,保证每一笔钱都花得合规、合理。
单位内部得有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能等问题大了才发现。
最后是预算绩效评价。
花了钱得看到效果,不能钱花出去了,啥成果也没有。
这就好比我们种庄稼,投入了种子、化肥和人力,到了收获的季节,得看看收成怎么样。
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找找原因,是种子不好,还是施肥方法不对。
总之,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就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演出,每个环节都得紧密配合,才能呈现出精彩的效果。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本方案旨在制定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方案,确保岗位设置合理、科学、高效,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和指导思想1. 公正合理原则: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循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需求的公平性,确保岗位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需求导向原则:岗位设置需以事业单位的业务和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确保岗位设置与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及目标相契合。
3. 管理科学原则:岗位设置要科学合理,遵循岗位设置的管理学原理,注重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4. 目标导向原则:岗位设置要与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相匹配,紧密联系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岗位分类,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需求调研和分析(1)明确岗位设置的调研目标和范围,对事业单位的业务和服务需求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
(2)广泛征求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岗位设置的需求和问题。
(3)调研结果分析和总结,形成岗位设置的需求报告,并且进行论证和评估。
2. 岗位分类和评价(1)根据调研结果,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进行分类和评价,制定岗位分类标准和评价指标。
(2)制定岗位设置的标准和流程,包括岗位设立的条件、程序和权限。
(3)通过岗位评价,识别出现有岗位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问题,为岗位设置提供参考依据。
3. 岗位设置和调整(1)根据岗位分类和评价,结合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制定岗位设置和调整方案。
(2)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岗位设置的职责和权限标准。
(3)岗位设置和调整应充分考虑岗位之间的协同性和配合性,减少重复和冗余。
(4)岗位设置要兼顾事业单位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职务晋升的空间和机会。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1 / 16别。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
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哈人社发[2010) 262号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人才管理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请在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O—O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人社岗位设置方案通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 0 1 0年1 1月5日印发共印2 8 0份附件: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发[ 2008]111号)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黑人保发(2010) 80号)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人为本、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市事业单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入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人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事业单位广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推动全市事业单位健康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一)为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
(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三)对纳入实施范围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规化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与职工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
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
适应新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方法。
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聘用单位非经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事业单位(以下通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聘用的权限、条件及程序第七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八条聘用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围进行。
聘用单位从外部新聘人员,要有增人计划。
第九条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六)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咸办发[2008]4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精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民主的程序、科学的标准、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调研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1月24日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特制定《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本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某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某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某委办(2009)13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某人社发(2010)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是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政策规定,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编制、报批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职责。
(S)各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是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核准权限(一)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二)区、县(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其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授权区、县(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汇总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S)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经市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区、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交通局事业单位属于政府机构的重要部门,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交通发展战略,加强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必须对交通局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交通局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良好运转。
三、内容1、岗位设置原则(1)符合国家、地方政策规定和事业单位的性质,避免过度职务设置。
(2)体现工作需求和工作流程,保证岗位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尊重人才,保证岗位设立的专业性和技术含量。
(4)注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人才的浪费和冗余。
2、岗位设置程序(1)需求调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了解工作队伍和人力资源的现状。
(2)岗位设立:根据需求调查的结果,制定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设立岗位。
(3)岗位评估:评估岗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定新岗位的编制和经费来源。
(4)岗位人选:针对所设立的岗位,通过海选、选拔、调配等渠道招聘适合人选。
3、岗位管理(1)制定并完善岗位职责、岗位任务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岗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根据工作要求,明确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计划,保证工作质量。
(3)做好人员管理,加强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4)不断优化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提高岗位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水平。
四、实施步骤1、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调查岗位需求,制定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2、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计划,保证工作质量。
3、招聘适合人选,依据岗位要求加强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性。
4、不断优化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提高岗位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水平。
5、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五、总结交通局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对于加强事业单位建设和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
事业单位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哎呀,大家好啊!今天咱们来谈谈我们单位的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吧,话说这个方案可是咱们的大事儿啊,得搞得有声有色的才行!咱们得明确一个宗旨:就是要把咱们的单位打造成一个质量管理的典范,让每个人都心服口服,自己都觉得这儿是“质量就是生命”的典范,毫不含糊!咱们要搞这个活动,不能只是“走过场”,得真正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比如说,可以搞些互动性强的活动,像是质量知识竞赛啦,还有“质量达人秀”之类的,让大家展示自己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绝活”。
不光是玩乐,也得有严肃的一面,得弄清楚咱们的工作流程,找出潜在的质量问题,别让那些小瑕疵拖咱们后腿。
哎呀,还得关注一下咱们的团队精神,得搞好团结互助啊,要像糖果一样黏在一起,谁都别想掰开。
要把这个活动宣传得响亮点,得让全单位的人都知道,质量管理不是吃饱了撑的,是咱们工作的灵魂啊!再说说咱们的目标,不能设得太低,也不能太高,得有个度嘛,就像打篮球,得选对角度,投对力道,一箭就中心!就是要做到“小目标不怕大风吹,大目标动动小手脚”。
咱们这个活动要有点深度,不能光浮在表面,得把每个环节都搞明白,就像吃个水果,得剥开看里面是什么,光看表皮那叫啥事儿嘛。
说到具体操作,得有个详细计划,一步一步来,不能操之过急,也别半途而废,就像做饭一样,得火候适合,搞好了才香嘛。
还得瞄准咱们的短板,别把问题藏起来,得敞开讲,就像疏通下水道,堵了得挖出来,否则不通啊!哎呀,要不还得搞个奖励机制,让大家都有干劲,就像养小狗,给个骨头它就乐开了花,嘴里还唧唧喳喳。
最后啊,得来点创意,不能老一套老一套地搞,得有新意,就像做个蛋糕,得加点料,让大家吃了感觉到新鲜有趣!总之啊,咱们这个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就是要让大家都参与进来,开心地搞起来,既要严肃认真,又要轻松愉快,别忘了,笑口常开,质量才能长久啊!。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洪府厅发[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17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洪办发〔2009〕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及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2009年11月15日前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事业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二)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三)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四)高效务实,廉洁自律。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制定事业发展方向、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二)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保障单位利益;(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四)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单位业务工作;(五)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六)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制定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单位重大事项;(二)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单位利益;(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四)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单位业务工作,确保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五)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六)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环节,确保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专业背景和实际能力进行招聘。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方面的下一步计划
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方面的下一步计划
说起咱们单位的钱袋子,那可是个大事儿。
最近,我听领导们说,他们打算搞个“钱袋子大扫除”,让咱们的钱儿更干净、更高效地流动起来。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得好好琢磨琢磨。
得来个“预算大检查”。
就像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前得先算好总价一样,咱们得先做个预算,把每一分钱都算计清楚,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领导们说,这次要像对待宝贝一样对待预算,不能有半点马虎。
就是“资金流大优化”了。
就好比咱们家里水管坏了,得找人修一修,确保水流畅通无阻。
领导们说,他们打算请专家来帮忙,给咱们的资金流做个全面的体检,找出那些“堵塞”的地方,然后疏通开来。
还得“监管大加强”。
就像我们出门在外,得有个伴儿跟着,以防万一。
领导们说,他们打算加强监管,让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更加规范。
这样,咱们的钱才能用得明明白白,不浪费也不滥用。
“风险大防范”。
就像我们去游泳,得学会游泳技巧,防止被水冲走。
领导们说,他们打算提高警惕,时刻关注资金的风险点,确保咱们的钱袋子安全无忧。
是“创新大突破”。
就像是咱们去爬山,得找捷径,才能更快地到达山顶。
领导们说,他们打算鼓励大家动脑筋,想办法创新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让咱们的钱更好地服务于工作、服务于大家。
这次“钱袋子大扫除”可不仅仅是清理一下表面的东西,而是要从根本上提升咱们单位的资金管理水平。
我相信,只要咱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够让咱们的钱袋子变得更加健康、更加强壮!。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案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法,关于一个事业单位而言应当如何管理单位人员呢?下边是带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法,欢迎阅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使公共服务发展,拟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材原则,全面正确贯彻民主、公然、竞争、择优目标。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详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成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拟定或许改正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其余形式听取工作人员建议。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成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型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依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拥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存案。
第三章公然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任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然招聘。
可是,国家政策性布置、依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上司委任、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然招聘工作人员依据以下程序进行:(一)拟定公然招聘方案;(二)宣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察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观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依据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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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与职工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
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
适应新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方法。
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聘用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事业单位(以下通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聘用的权限、条件及程序第七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范,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八条聘用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
聘用单位从外部新聘人员,要有增人计划。
第九条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六)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根据上级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和岗位需要,在充分酝酿、通过多种途径征求单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聘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工作方案;(二)聘用单位根据上级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和岗位需要,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用的有关事项;(三)应聘人员按照条件要求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四)单位组织考核考察,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五)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受聘人员并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实行聘任制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
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聘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四)工作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六)工作纪律;(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订立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履行的日期;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
但受聘人员在同一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且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合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按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必须为单位服务一定期限的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规定的,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原合同制职工可按本办法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聘用单位聘用新进职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单位接受军队转业军官、复员退伍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二)采取胁迫欺诈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
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以及确有特殊原因在册不在岗的职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的,聘用单位应给其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流动期。
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人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
第四章受聘人员的待遇第二十四条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要贯彻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和岗位等确定。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所在岗位确定。
对工资中活的部分,可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合理拉开档次。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解聘、辞退或辞职后,待遇取消。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的工时,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参加培训和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可以参加国家机关的招考,也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被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受聘人员的原身份作为档案保存。
受聘人员的调动仍按照原身份办理。
第三十二条受聘人员原系工人身份,被聘用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并在受聘岗位上达到退休条件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按照现任岗位的职务办理退休,也可以按照工人身份办理退休。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第三十三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除法律法规或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四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第三十五条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聘用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二)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五)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入或调入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七)出国人员逾期不归的。
第三十七条在聘用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服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一)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二)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胜任的;(三)待聘人员无正当理由,又不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的;(四)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立即解除:(一)在试用期内的;(二)有充分证据表明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三)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应征入伍的;(四)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批准调出本单位的。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提出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属于第四十条规定范围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二条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涉及职务发明创造的,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自行解除。
第四十四条聘用合同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解除。
第六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和经济补偿第四十五条聘用合同一经合同鉴证机关鉴证即具法律效力。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合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金=受聘期间月平均基本工资×20%×违约月数计算收取。
第四十六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职工培训后,必须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后应向单位支付培训费,培训费按每服务一年递减20%收取。
第四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总额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二)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聘用单位解除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聘用单位被撤销的,聘用单位应在被撤销之前,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总额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四十九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连续在该单位聘用的时间计算。
聘用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前的连续工龄视作该受聘人员的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第七章待聘管理第五十条因机构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以及能力、身体不适等原因而未被聘任上岗的人员,为待聘人员。
第五十一条聘用单位对待聘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及待聘人员的条件,在其待聘期间,应在单位内部至少提供两次上岗机会。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十二条待聘人员的待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