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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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

结算数据文件格式说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09年11月1.文档属性2.文档变更历史清单3.本次修改变更说明目录第一章TXT格式 (5)1申报单 (5)1.1文件命名 (5)1.2文件格式 (5)2成交单 (6)2.1 文件命名 (6)2.2 文件格式 (7)3标准合约结算表 (8)3.1文件命名 (8)3.2 文件格式 (8)4标准合约结算明细表 (9)4.1 文件命名 (9)4.2 文件格式 (10)5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 (11)5.1 文件命名 (11)文件格式 (11)6会员超仓通知 (13)6.1 文件命名 (13)6.2文件格式 (13)7强平通知(会员资金不足) (14)7.1 文件命名 (14)7.2文件格式 (15)8结算会员交割情况表 (16)8.1 文件命名 (16)8.2 文件格式 (16)9交易所强平通知(客户超仓) (17)9.1 文件命名 (17)9.2 文件格式 (17)10交易所追加保证金通知 (18)10.1 文件命名 (18)10.2 文件格式 (18)11客户移仓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19)11.1 文件命名 (19)11.2 文件格式 (19)12交易会员变更结算会员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20)12.1 文件命名 (20)12.2 文件格式 (20)13会员资格变更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21)13.1 文件命名 (21)13.2 文件格式 (21)第二章DBF格式 (23)1申报单 (23)1.1文件命名 (23)1.2文件格式 (23)2成交单 (23)2.1 文件命名 (23)2.2 文件格式 (24)3标准合约结算表 (24)3.1文件命名 (24)3.2 文件格式 (24)4标准合约结算明细表 (25)4.1 文件命名 (25)4.2 文件格式 (25)5结算会员资金情况表 (26)5.1 文件命名 (26)文件格式 (26)6会员超仓通知 (27)6.1 文件命名 (27)6.3文件格式 (28)7强平通知(会员资金不足) (28)7.1 文件命名 (28)7.2文件格式 (28)8结算会员交割情况表 (29)8.1 文件命名 (29)8.2 文件格式 (29)9交易所强平通知(客户超仓) (29)9.1 文件命名 (29)9.2 文件格式 (29)10交易所追加保证金通知 (30)10.1 文件命名 (30)10.2 文件格式 (30)11客户移仓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30)11.1 文件命名 (30)11.2 文件格式 (31)12交易会员变更结算会员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31)12.1 文件命名 (31)12.2 文件格式 (31)13会员资格变更资金及持仓变化明细表 (32)11.1 文件命名 (32)11.2 文件格式 (32)第一章TXT格式1申报单1.1文件命名结算会员代码_结算组代码_结算日期_结算编号_Order.TXT例如:2008_SG01_20061106_1_Order.TXT1.2文件格式第一行:标题;第二行:空;第三行:申报单基本信息,包括:(1)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名称(结算会员代码);(2)申报日期;(3)结算组;(4)结算编号各项基本信息之间用空格分开。

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

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

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期货合约的设计在中期货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份好的期货合约设计能够帮助交易双方明确交易标的、规定交易条件和保证交易公平性。

本文将探讨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并介绍一些常见的合约设计要素。

一、交易标的的确定期货合约的第一个要素是交易标的的确定。

交易标的通常为某种商品或金融资产,如原油、黄金、股指等。

在确定交易标的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可交割性和标的物的稀缺性等因素。

合约设计者应该选择有足够市场交易活跃度的交易标的,以确保合约的流动性和交易效能。

二、合约规格的规定合约规格是期货合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约规格包括交易单位、交割日期、交割地点、最小价格波动等内容。

交易单位决定了每手合约所代表的标的物数量,交割日期和交割地点则规定了合约的交割规则。

最小价格波动则决定了合约的价格变动范围。

合约规格的明确性和合理性能够提高合约的交易效率和可操作性。

三、合约保证金的设置合约保证金是期货交易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合约保证金是投资者用于履约的资金保障,通过合理设置合约保证金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和提高市场稳定性。

合约保证金应根据合约标的的波动性和市场风险来确定,以保证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的充分担保能力。

四、交易费用和手续费的设定交易费用和手续费是期货交易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交易费用和手续费包括交易佣金、交易税费等。

合理设置交易费用和手续费能够平衡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盈利需求,从而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交易活跃度。

五、合约交易规则的制定合约交易规则是期货交易中的基本规范和操作要求。

合约交易规则应明确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交易报价的方式、交易品种的规定等内容。

合约交易规则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能够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需要考虑交易标的确定、合约规格的规定、合约保证金的设置、交易费用和手续费的设定以及合约交易规则的制定。

合理的合约设计能够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参与度,为投资者和交易平台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好的服务。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是指用于期货交易的标准化合同。

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交易中双方约定未来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特定品种的商品或者金融资产。

合约是期货交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期货市场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

这些期货交易所都通过制定一系列合约来规范期货交易,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可靠性。

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分为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和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两种。

1. 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标准合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用于规定交易标的的数量、品质等基本要素。

标准化合同的使用可以提高期货交易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交易所获得合同信息,实现公平公正的交易。

同时,也便于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结算和管理。

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合约商品名和代码:标明合约使用的商品名称和代号,有助于标准化交易。

(2)交割月份和交割方式:指合约到期的交割方式及月份,不同交易所的交割方式也不同。

(3)交割地点:标明合约的交割地点,例如在大连、上海或者郑州。

(4)交割品质:指合约表示的原料或贵金属的品种、品质等要素,确保商品质量标准一致。

(5)最小交割单位:指合约的最小交割单位,对于期货成交价的规定有重要影响。

(6)最小变动价位:指期货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越高价格的变动就越大。

(7)最大波动限制:指合约每日价格上下限制范围,是交易所为了保证市场稳定而采取的措施。

(8)合约到期时间:指交易所规定合约到期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合约就失效了。

2. 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交易规则合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规范期货交易制定的一系列交易规则,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交易规则合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员资格:会员是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为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会员资格要求。

(2)交易时间:交易所规定的有效交易时间,通常是早上9点到晚上3点。

各大期货交易所交易合约标准

各大期货交易所交易合约标准

交易所合约标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品名代码交易单位保证金手续费最小变动价格每日价格变动幅度铜CU 5吨/手5% 小于万二10元/吨结算价±3% 铝Al 5吨/手5% 小于万二5元/吨结算价±3% 锌ZN 5吨/手5% 小于万二5元/吨结算价±4%天然橡胶RU 5吨/手5% 小于万1.5 5元/吨结算价±3%螺纹钢RB 10吨/手7% 小于万二1元/吨结算价±5% 线材WR 10吨/手7% 小于万二1元/吨结算价±5%燃料油FU 50吨/手8% 小于万二1元/吨结算价±5% 黄金AU 1000克/手7% 小于万二0.01元/克结算价±5%郑州期货交易所品名代码交易单位保证金手续费最小变动价格每日价格变动幅度强麦WS 10吨/手5% 2元/手1元/吨结算价±3%棉花CF 5吨/手5% 7元/手5元/吨结算价±4%白糖SR 10吨/手6% 6元/手1元/吨结算价±4% PTA TA 5吨/手6%4元/手2元/吨结算价±4%菜籽油RO 5吨/手5% 4元/手2元/吨结算价±4%早籼稻ER 10吨/手5% 2元/手1元/吨结算价±3%大连期货交易所品名代码交易单位保证金手续费最小变动价格每日价格变动幅度A 10吨/手5% 4元/手1元/吨结算价±4% 黄大豆1号B 10吨/手5% 4元/手1元/吨结算价±4% 黄大豆2号玉米 C 10吨/手5% 3元/手1元/吨结算价±4% 聚乙烯L 5吨/手5% 8元/手5元/吨结算价±4% 豆粕M 10吨/手5% 3元/手1元/吨结算价±4% 棕榈油P 10吨/手5% 6元/手 2 元/吨结算价±4%对于软件中各种相关的解释1.美元指数:是综合反映美元在国际外汇市场的汇率情况的指标,用来衡量美元对一揽子货币的汇率变化程度。

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限仓制度及单笔下单量

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限仓制度及单笔下单量

四家期货交易所限仓制度大商所期货合约单次下单限额及限仓制度大商所鸡蛋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300手,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玉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00手。

二、除鸡蛋品种外,各品种合约一般月份(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九个交易三、除鸡蛋品种外,各品种合约自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间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为:(单位:手)四、鸡蛋合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为:(单位:手)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对超过持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对超过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不执行强行平仓。

一个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其持仓量合计超出限仓数额的,由交易所指定有关期货公司会员对该客户超额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期货公司会员名下全部客户的持仓之和超过该会员的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应按合计数与限仓数之差除以合计数所得比例,由该会员监督其客户减仓;应减仓而未减仓的,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上期所期货合约单次下单限额及限仓制度上期所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

上期所限仓实行以下基本制度:(一)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二)某一月份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从严控制;(三)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 其中,铅、黄金、天然橡胶、燃料油、石油沥青、白银品种期货公司会员实行比例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实行数额限仓;(四)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一、概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下简称“股指期货合约”)是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旨在通过按期交割方式,以标的指数沪深300为基准,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本文将介绍该合约的交易细则,包括交易时间、交割方式、合约规格等内容。

二、交易时间1.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公布当日的交易合约。

2.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共计6个小时。

3. 每个交易日的结算价在交易日的最后收盘阶段确定。

三、交割方式1. 交割月份为最近连续的三个季月,分别为3月、6月、9月和12月。

2. 交割日为每个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将提前到最接近的工作日。

3. 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即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比例,交付标的指数股票。

四、合约规格1. 合约代号: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作为合约代号。

2. 合约单位:每手合约代表交割的标的指数股票数目。

3. 最小变动价位:以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即合约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个指数点。

4. 最大波动限制:根据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个交易日内合约价格的最大上下波动限制。

5. 交割比例: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表示每一手合约所需交割标的指数股票的数量。

6. 最后交易日:每个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三个星期五。

五、交易规则1. 买卖方法:投资者可通过自有资金购买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2. 下单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交易,也可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代理进行委托交易。

3. 成交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成交。

4. 交易限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设定交易限制,包括交易合约的涨跌幅限制、交易合约的持仓限制等。

六、风险管理1. 交易所通过监控系统对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期货交易常识及术语

期货交易常识及术语

期货交易常识及术语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它的基本原理是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标的资产。

在期货交易中,了解基本的常识和术语是必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重要的概念和术语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期货交易。

一、期货交易基本概念1.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基本单位,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未来约定的日期和价格交割标的资产的合约。

2. 标的资产:期货合约所参照的具体资产,包括商品(黄金、原油等)和金融工具(股指、利率等)。

3. 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买方支付货款,卖方转让标的资产或进行现金交割的过程。

4. 多头与空头:多头是指期货合约买方,即希望价格上涨的一方;空头是指合约卖方,即希望价格下跌的一方。

5. 杠杆效应:在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只需支付一小部分保证金,就可以控制一定价值的期货合约,从而放大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

6. 交易所:期货交易市场的场所,提供报价、撮合买卖等服务。

二、期货交易常见术语1. 合约规格:期货合约中规定了标的资产、合约大小、交割日期、交割方式等具体细节。

2. 开仓与平仓:开仓是指投资者买入(多头)或卖出(空头)期货合约;平仓是指投资者将已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相反的操作来平掉头寸。

3. 单边交易与双边交易:单边交易指投资者只开设多头或空头头寸进行交易,不进行相反方向的平仓操作;双边交易则是投资者同时进行多头和空头操作。

4. 保证金:投资者在交易所开立的账户中需要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履约的担保。

5. 强制平仓:当投资者的账户资金不足以满足保证金要求时,交易所有权进行强制平仓,即将投资者的头寸迅速平仓以保障市场风险。

6. 市价单与限价单:市价单是指投资者以市场当前的价格发出的买入或卖出指令;限价单则是指投资者以设定的价格发出的买入或卖出指令。

7. 止损单与止盈单:止损单是投资者事先设定好的,在达到一定亏损时自动平仓的指令;止盈单则是在达到一定盈利时自动平仓的指令。

期货交易代码表

期货交易代码表
焦炭15年1月合约
焦煤
jm
jm +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jm1501
焦煤15年1月合约
铁矿石
i
i+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i1501
铁矿石15年1月合约
鸡蛋
jd
jd+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jd1501
鸡蛋15年1月合约
纤维板
fb
fb+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fb1501
纤维板15年1月合约
胶合板
bb
bb+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锰硅
SM
SM+交割年月(三位数字)
SM501
锰硅15年1月合约
中金所
沪深300指数
IF
IF+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IF1410
沪深300指数期货14年10月合约
上证50指数
IH
IH+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IH1505
上证50指数期货15年5月合约
中证500指数
IC
IC+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IC1505
中证500指数期货15年5月合约
合约代码表
交易所
品种
代码
交易系统定义
举例
说明
上海期货交易所

cu
cu+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cu1411
铜14年11月合约

al
al+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al1411
铝14年11月合约

zn
zn+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zn1411
锌14年11月合约
天胶
ru
ru+交割年月(四位数字)

国内期货合约表

国内期货合约表

国内期货合约表交易所品种交易代码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幅保证金比例大连黄大豆1号 A 10吨/手1元/吨4% 5% 黄大豆2号 B 10吨/手1元/吨4% 5% 豆粕M 10吨/手1元/吨4% 5% 豆油Y 10吨/手2元/吨4% 5% 玉米 C 10吨/手1元/吨4% 5% 棕榈油P 10吨/手2元/吨4% 5%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 5吨/手5元/吨4% 5%郑州强麦WS 10吨/手1元/吨3% 5% 硬麦WT 10吨/手1元/吨3% 5% 棉花CF 5吨/手5元/吨4% 5% 白砂糖SR 10吨/手1元/吨4% 6% 菜籽油RO 5吨/手2元/吨4% 5% 精对苯二甲酸(PTA)TA 5吨/手2元/吨4% 6%上海阴极铜CU 5吨/手10元/吨4% 5% 天然橡胶RU 5吨/手5元/吨4% 5% 铝AL 5吨/手5元/吨4% 5% 锌ZN 5吨/手5元/吨4% 5% 黄金AU 1000克/手0.01元/吨5% 7% 燃料油FU 10吨/手1元/吨5% 8%大连:豆油、棕榈油2元/吨,L 5吨/手5元/吨L:我国是最大的进口国和第二大消费国。

P:是世界上生产量、消费量和国际贸易量最大的植物油品种。

我国消费以食用为主,主要依靠进口。

郑州:强麦WS、硬麦WT 3% 我国是小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也是世界小麦贸易大国。

棉花CF 5吨/手5元/吨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生产和消费国。

白砂糖SR、PTA 保证金6% 主要生产国:巴西、印度、欧盟、中国我国是重要的食糖生产国和消费国。

世界最主要的食糖期货市场是: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分别交易原糖和白砂糖,“国际糖价”。

菜籽油RO、PTA 2元/吨,5吨/手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菜籽油消费国。

上海:阴极铜CU:10元/吨天然橡胶RU黄金AU:1000克/手0.01元/吨5% 7%燃料油FU:10吨/手5% 8%铝土矿储量最大的国家:澳大利亚、几内亚、巴西、匈牙利。

上市公司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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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3. 期货委托合同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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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6. 董事会决议
7. 发起人协议
8.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
9.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A股)
10.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1)
11.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2)
12.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1)
13.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2)
14.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15.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4)
16.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17. 关联交易之综合服务协议
18. 年度报告(1)
19. 年度报告(2)
20. 年度报告(3)
21. 年度报告(4)
22. 企业兼并协议
23. 上市公告书
24.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
25.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
26. 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27. 招股说明书(1)
28. 招股说明书(2)
29. 招股说明书(3)
30. 招股说明书(4)
31. 招股说明书(5)
32. 主承销商律师验证笔录。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Standard version of contract model of China's Futures Exchang e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前言: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本文档根据证券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上海_____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经上海_____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上海XX交易所中国上海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__元,交割月份___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

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

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

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细则

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细则

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细则全球指数期货是一种金融工具,它的价值与特定指数相联系。

指数期货合约是投资者之间对指数价格变动方向进行买卖的协议。

本文将介绍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的细则和相关要点。

一、合约规格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的规格包括合约标的、交割月份、报价单位、最小报价变动单位、交易时间等。

合约标的一般为特定的指数,如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等。

合约交割月份根据合约规定的交割周期确定,常见的有季度合约、半年合约和年度合约等。

报价单位是指合约价格的单位,一般为指数点。

最小报价变动单位是指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如0.01点或0.001点。

交易时间一般在交易所规定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

二、交易方式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方式一般有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种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时,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差额进行结算,投资者无需实际交割合约标的。

实物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时,投资者需要按照合约规定的标准进行实际交割。

三、交易策略全球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策略多种多样,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策略进行投资。

常见的交易策略包括趋势跟踪、区间交易、套利等。

趋势跟踪是一种通过观察价格走势来判断趋势并进行买卖的策略。

区间交易是指在价格震荡的区间内进行买卖,以赚取价格波动的差价。

套利是指利用不同市场或合约之间的价格差异进行买卖以获取利润。

四、风险控制在进行全球指数期货交易时,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降低风险。

首先是合理的仓位规划,即控制每笔交易的资金占比,避免过度集中投资。

其次是严格的止损策略,即设定合理的止损点位,及时止损以保护资金安全。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交易时机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五、市场监管全球指数期货市场的监管是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监管机构一般负责制定合约规则、监督交易所运行和防范市场操纵。

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政策动向和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合约规则的变更和相关监管政策的调整。

中国四大交易所期货交易品种明细总结

中国四大交易所期货交易品种明细总结

±3%
一年中奇数月(1.3.5.7.9.11)
Hale Waihona Puke 合约价格的5%交割月份的倒数第7个交易日
±3%
一年中奇数月(1.3.5.7.9.11)
合约价格的5%
交割月份的倒数第7个交易日
±3%
一年中奇数月(1.3.5.7.9.11)
合约价格的5%
交割月份的倒数第7个交易日
±4%
一年中奇数月(1.3.5.7.9.11)
10%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当前暂为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每日最大波动限制
合约月份
±3% ±4% ±3% ±5% ±5% ±5% ±5%
1~12月
1~12月 1~12月 一年中除了2月、12月 1~12月 1~12月 1~12月 1~12月
合约价格的5%
合约价格的5% 合约价格的5% 合约价格的5% 合约价格的7% 合约价格的7% 合约价格的8% 合约价格的7%
每月的15号
每月的15号 每月的15号 交割月每月的15号 每月的15号 每月的15号 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每月的15号
B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4个交易日
M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3个交易日
Y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2个交易日
P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2个交易日
L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2个交易日
V
交割日期
交易代码
同最后交易日
IF
cu AL RU WS WT ER

ctp行情 合约id命名规则

ctp行情 合约id命名规则

CTP行情合约ID命名规则1. 简介CTP(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一套期货交易接口标准。

在CTP行情系统中,每个合约都有一个唯一的合约ID来标识和区分不同的合约品种。

合约ID的命名规则是根据一定的规范和约定来制定的,以确保合约ID的唯一性和可读性。

2. 命名规则CTP行情合约ID的命名规则如下:2.1 基本格式合约ID由多个字段组成,每个字段之间使用特定符号进行分隔。

基本格式为:[交易所代码]-[品种代码]-[合约代码]2.2 交易所代码交易所代码用于表示合约所属的交易所,采用大写字母表示,如:SHFE、CFFEX、DCE、CZCE等。

2.3 品种代码品种代码用于表示合约所属的品种,采用大写字母表示,如:AU(黄金)、AG(白银)、IF(沪深300指数期货)等。

2.4 合约代码合约代码用于表示合约的具体信息,包括合约年份、合约月份、合约类型等。

合约代码的命名规则根据具体的品种而定,一般采用以下方式:2.4.1 期货合约对于期货合约,合约代码一般由以下字段组成: - 年份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合约年份,如21表示2021年。

- 月份代码: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合约月份,如F表示1月份,G表示2月份,依此类推。

- 合约类型代码: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合约类型,如M表示主力合约,N表示次主力合约,依此类推。

例如,IF2103表示2021年3月份的沪深300指数期货主力合约。

2.4.2 期权合约对于期权合约,合约代码一般由以下字段组成: - 年份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合约年份,如21表示2021年。

- 月份代码: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合约月份,如A表示1月份,B表示2月份,依此类推。

- 合约类型代码: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合约类型,如C表示认购期权,P表示认沽期权。

- 行权价代码:用数字表示合约的行权价,如3000表示行权价为3000的期权合约。

例如,IO2102C3000表示2021年2月份的沪深300指数认购期权合约,行权价为3000。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合同格式3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合同格式3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合同格式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期货交易1.3 合约单位1.4 保证金1.5 平仓1.6 交割1.7 交易日1.8 交易时间1.9 交易平台1.10 违约第二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与义务2.2 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三条期货交易规则3.1 开仓3.2 持仓3.3 止损与止盈3.4 仓位管理3.5 交易指令3.6 交易费用第四条保证金制度4.1 保证金标准4.2 保证金调整4.3 保证金不足的处理4.4 保证金退还第五条平仓与交割5.1 平仓条件5.2 交割方式5.3 交割时间5.4 交割地点5.5 交割价款第六条交易纠纷的处理6.1 纠纷的解决方式6.2 调解与仲裁6.3 法律适用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判定7.3 违约赔偿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8.3 合同的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密责任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10.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认定11.2 不可抗力后果的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3.1 事项一13.2 事项二13.3 事项三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附件14.2 合同的修订14.3 合同的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期货交易本合同所指的期货交易是指甲方和乙方在交易平台上,按照约定的交易规则和价格,以标准化的合约单位进行买卖的行为;1.3 合约单位合约单位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易单位,本合同中的合约单位为(合约单位);1.4 保证金保证金是指甲方和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比例向交易平台缴纳的资金;1.5 平仓平仓是指甲方和乙方在持仓期间,按照约定价格和数量进行交易,以了结持仓的行为;1.6 交割交割是指甲方和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和价格,进行实物或者现金交割的行为;1.7 交易日交易日是指双方约定的进行期货交易的日期;1.8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交易时间),具体交易时间以交易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1.9 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是指双方约定的进行期货交易的电子交易系统;1.10 违约违约是指甲方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甲醇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化工品,具有广泛的用途和市场需求。

为了规范甲醇期货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参与方的权益,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制定了相应的甲醇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

一、合约规格1.交易品种甲醇期货以甲醇为标的物进行交易。

交易单位为10吨/手。

2.交易代码甲醇期货合约代码为MA,表示“Methyl Alcohol”的英文缩写。

3.报价单位买卖报价以元/吨为单位进行。

4.最小变动价位甲醇期货交易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5.交割月份交易合约的交割月份为1月、5月、9月。

二、交易时间郑商所对甲醇期货交易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

1.交易日交易日指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段郑商所的甲醇期货交易时段分为日盘和夜盘。

具体交易时段以郑商所公告为准。

- 日盘交易时段:09:00-11:30,13:30-15:00- 夜盘交易时段:21:00-23:30(夏令时为22:00-23:30),01:00-02:30(次日)。

三、合约交割甲醇期货合约交割采取线下交割方式,具体交割品质和交割地点由郑商所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四、交易规则1.买卖方向甲醇期货合约允许买方和卖方之间进行双向交易,即买涨和买跌。

2.涨跌停板限制甲醇期货交易若出现价格剧烈波动,涨跌幅度会受到限制。

具体涨跌停板的限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强制平仓如果交易参与方的保证金不足或者违反交易规则,郑商所有权进行强制平仓。

4.交易费用甲醇期货交易会收取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等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请参考郑商所相关规定。

五、风险管理郑商所严格控制风险,通过多种方式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利益。

1.交易保证金甲醇期货交易参与方需按照郑商所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限仓郑商所根据市场情况设定了甲醇期货交易的限仓措施,限制交易参与方的最大持仓量。

3.风险准备金为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郑商所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版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术语1.2 具体定义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第三条交易品种与规格3.1 交易品种3.2 交易规格第四条交易时间4.1 交易时间安排4.2 休市时间安排第五条交易价格5.1 价格确定5.2 价格变动第六条交易数量6.1 交易数量确定6.2 交易数量变动第七条交易手续费7.1 手续费标准7.2 手续费支付方式第八条交割方式8.1 实物交割8.2 现金交割第九条风险管理9.1 风险提示9.2 风险控制措施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定义10.2 违约责任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12.3 合同终止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4.2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术语1.1.1 本合同:指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十七条的全部内容,以及双方签署的任何附件和补充协议。

1.1.2 甲方:指本合同甲方,即委托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的当事人。

1.1.3 乙方:指本合同乙方,即接受甲方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

1.1.4 期货交易所:指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

1.1.5 期货合约:指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卖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1.2 具体定义1.2.1 交易品种: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交易的期货品种,如黄金、原油、大豆等。

1.2.2 交易规格:指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交易时间等具体交易规则。

1.2.3 交易数量:指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有权按照约定价格买卖的期货合约数量。

1.2.4 交易价格:指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约定价格买卖期货合约的价格。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

2024年期货交易标准协议格式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各方1.2 合同标的1.3 期货交易1.4 交易日1.5 交割日1.6 交易价格1.7 交易数量1.8 保证金1.9 平仓1.10 违约第二条合同标的与交易条件2.1 标的品种2.2 标的质量2.3 交易单位2.4 最小变动价位2.5 交易时间2.6 交易方式第三条交易流程3.1 开仓3.2 持仓3.3 减仓3.4 平仓3.5 交割第四条保证金与资金管理4.1 保证金标准4.2 保证金缴纳4.3 保证金退还4.4 资金划转第五条风险控制5.1 风险评估5.2 风险提示5.3 风险控制措施5.4 强制平仓第六条费用与税费6.1 交易费用6.2 手续费6.3 税费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定义7.2 违约处理7.3 违约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类型8.2 协商解决8.3 调解8.4 仲裁8.5 法律适用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9.3 合同终止9.4 合同解除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保密期限10.3 例外情况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附件12.3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4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3.1 签署方式13.2 签署日期13.3 生效日期第十四条双方声明与承诺14.1 合同双方的声明14.2 合同双方的承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各方1.2 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期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的买卖、套保、投资等。

1.3 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数量和价格买卖标的物的行为。

1.4 交易日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割日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的第三个周五(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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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上海金属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上海金属交易所中国·上海年月日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元,交割月份。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

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

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 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

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

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

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

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

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

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

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1.01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 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管道输送d.FOB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

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

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

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8)确认交货通知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

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

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

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

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

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

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

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违约责任(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第二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三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四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五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以上罚金累加计算。

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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