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判词语体的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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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发展

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发展

张彬判断句是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的句子。

判断词,也叫系词、断词,它是联系主语和名词谓语构成判断的词。

判断句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判断词的产生与发展。

在现代汉语中,判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一般要用判断词“是”字来联系。

但是,在古汉语中则不然。

判断句由以没有判断词为主发展到以有判断词为主,由多个判断词发展到以判断词“是”为主,是判断句在发展过程中的两个最主要的特点。

这两个特点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在“是”作为判断词之前,“惟” 、“为”作为判断词都只占判断句的少数,而在“是”作判断词之后,才逐渐扩大影响,使判断句由以没有判断词为主发展到以有判断词为主,而其中主要的判断词就是“是”。

一、判断词“是”产生以前的判断句二、判断词“是”的产生与发展三、判断“词是”的成熟与完善汉语言文学专业0709 张彬【内容提要】判断句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判断词“是”的产生与发展。

判断句由以没有判断词为主发展到以有判断词为主,由多个判断词发展到以判断词“是”为主,是判断句在发展过程中的两个最主要的特点。

【关键词】古汉语判断句发展“是”判断句是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的句子。

判断词,也叫系词、断词,它是联系主语和名词谓语构成判断的词。

判断句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判断词的产生与发展。

在现代汉语中,判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一般要用判断词“是”字来联系。

但是,在古汉语中则不然。

判断句由以没有判断词为主发展到以有判断词为主,由多个判断词发展到以判断词“是”为主,是判断句在发展过程中的两个最主要的特点。

这两个特点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在“是”作为判断词之前,“惟”、“为”作为判断词都只占判断句的少数,而在“是”作判断词之后,才逐渐扩大影响,使判断句由以没有判断词为主发展到以有判断词为主,而其中主要的判断词就是“是”。

一、判断词“是”产生以前的判断句古汉语中,最早是不使用判断词的,直接表示判断,或者用“者”、“也”表示判断。

传统判词书写的当代反思

传统判词书写的当代反思

传统判词书写的当代反思作者:赵瑞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3期摘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在不断地反思教训、不断地总结经验。

近年来,不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我国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提出诸多意见。

普遍认为,我国判决书存在着判决书写公式化、判决理由简单化,甚至缺少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等问题。

有人认为不断地吸取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提高法官的理性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官们撰写司法裁判书的能力。

但是,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更应该让我们从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尤其是传统判词书写中吸取判词书写的精华,改进当代法院判词书写,使判决书更具人性化和法理说服力。

关键词传统判词当代判词法律文书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291-02一、我国古代法律的进步对判词的影响中国法律文化源远流长,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我国古代不仅有法律,而且古代法律制度相当完备和先进,中国古今法律文化一脉相承。

(一)我国古代法律详尽完备自战国时期李悝作《法经》有《盗》《贼》《网》《捕》《杂》《具》六篇,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唐朝时的沿袭《贞观律》制作的《永徽律疏》疏议对全篇律文作了权威性的统一性的法律解释,不仅给司法工作带来了便利,也使“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唐六典》详尽记述盛唐时期职官建制与官规、政令而被称为盛唐时期行政法规大全;《宋刑统》30卷502条而成为宋代的综合性法典;作为明代基本法典的《大明律》,内含《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代表性法典,并且影响深远,明代至清末制定的法律更是宠大而完善。

(二)古代完备的法律为判词的发展提供了“土壤”秦代商鞅变法时为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提出“依法治国”和“明法重刑”主张,并对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规定、区分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累犯、教唆犯罪加重原则、自首减轻处罚原则、诬告反坐原则等基本原则现行法律中仍然适用。

词体的变化特点

词体的变化特点

词体的变化特点
词体的变化特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符合格律规则:正体的特点符合格律规则,以律句为主或基本用律句,使用频率最高和(或)出现最早。

在此基础上,出现字数、句读、平仄、押韵等变化,但是大部分格式仍然与正体一致,这种变化被称为变体。

2.使用频率:成为正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使用频率。

一般来说,正体的使用频率最好能占该词牌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更高,而且使用频率明显高于使用频率最高的变体。

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即使一首词的使用频率较低,如果它符合正体的其他特征,也可以被视为正体。

此外,新诗则具有押音和句数等特点。

新格律诗除了押音和平仄等特点外,还要求诗句尾字除首句起音押外,都须符合平起仄受或仄起平受。

清代判词三则

清代判词三则

拒奸杀人之判
该判全文如下: 审得陶丁氏戳死陶文凤一案,确系因抗拒强奸,情急自救,遂致出此。又验得陶文凤赤身露体,
死在丁氏床上,衣服乱堆床侧,袜未脱,双鞋又并不齐整,搁在床前脚踏板上。身中三刃:一刃在 左肩部,一刃在右臂上,一刃在胸。委系重伤毙命。本县细加检验:左肩上一刃,最为猛烈,当系 丁氏情急自卫时第一刃砍下者,故刀痕深而斜;右臂一刃,当系陶文凤被刃后,思夺刀还砍,不料 刀未夺下,又被一刃,故刀痕斜而浅。胸部一刃,想系文凤臂上被刃后,无力撑持,即行倒下;丁 氏恐彼复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猛力在胸部横戳一下,故刀痕深而正。又相验凶器,为一劈柴 作刀,正与刀痕相符。而此作刀,为死者文凤之物。床前台上,又有银锭两只。
知府徐士林亲提案犯进行审讯, 有阿何及证人王绍贤等证实强抢逼婚事 实。但张有声却百般抵赖, 并告说阿何与其表外甥李翘有奸情, 才不愿 嫁给胡杰士。但实际原因是, 张有声想强占阿何的田地, 因阿何委托李 翘卖了家里的一部分田地和耕牛, 便心生不满, 从而编出一套谎言来。
张有声主婚强卖案
最后, 判决结果如下:张有声因年岁已高, 从宽免于追究。 其子张如芳代立婚书, 并强抢之胡杰士, 强媒之操义三, 各予重责, 以儆悍恶。张有声所得财礼一两四钱, 入官 充公。婚书涂销。张阿何听其守志。生员张家载、张 榜要挟官府, 阻挠审讯, 又抗拒官命, 拒不到堂受审, 需要 另外立案审讯。此案涉及的亲属李翘系成年男子, 为免 嫌疑, 以后应避免交往以免滋生口实, 阿何的长子已成 年婚配, 一切家事都可交由长子执掌
清代判词三则
目录
CONTENTS
一 什么是判词
二 清代判词发展简述
三 三则判词分享
壹 第一部分 什么是判词
所谓判词,是 1.判决书的旧称。 2.“断语,结论”。

语体的融合与转换——以古代判词为基本依据

语体的融合与转换——以古代判词为基本依据
式化 、 式化 、 公 理性 化 不 同 , 国古 代 司 法 判词 虽 然 中 也 出 自司法 实践 的需 要 , 具 有非 常 浓 厚 的 文学 色 却 彩 。这 一现 象法 学界 已多有论 述 。通过 古代 判词 的
文言 是一 种 脱 离人 们 日常感 性 生 活 的语 言 , 与 普通 人 的感 性直 观保 持着 一定 的距离 和 间隔 。而 文 言话 语又是 中国文 学的典 型书 写形 式 , 期 以来 , 长 中
原 始材 料的故 事 , 书写 出 相对 完 整 的 、 辑 清 晰 的 、 逻
有 明确 因果关 系 的情 节 , 种 用 学 术 的 方 法再 现 过 这
去 的每一 次努 力 首 先 是 一 次 “ 化 行 为 ” 2 , 这 诗 [ ]在
种 意义 上任何 叙事 都是 一种 文学 的创作 。叙述 意味

口语语 体 向书面语体 的转 换 与融合
抒情 功能被 逐步 强化 , 叙事 功能 却逐 步削 弱 [ ] 3 。也 正 是因 为如此 , 方 面 , 言话 语 表 达 力 强 , 感 负 一 文 情
荷 大 , 淀着浓 厚 的文化 色彩 。 另一 方 面 也 造 成 了 积
司法 判 词 的 书写 , 先涉 及 到对 案 件 事 实 的叙 首 述 。法官 只能通 过 当事 人 、 证人等 的 口头描 述 , 象 想
关键 词 : 体 ; 词 ; 透 ; 语 判 渗 转换
中 图 分 类号 : 5 . 文 献 标 识 码 : H12 3 A
文 章编 号 : 0 0 5 l ( 0 6 0 - 1 60 1 0 —3 5 2 0 ) 3 2 -4 0
裁 判 文 书是 司 法 过 程 中使 用 的 一 种 应 用 型 文 体 , 首要功 能 就是宣告 法 院确定 的法律 关 系 , 当 其 使 事 人接 受判 决 , 进而 调 整社 会关 系 , 进 社 会 进 步。 促

从《甲乙判》看唐代判词的语言特点

从《甲乙判》看唐代判词的语言特点

从《甲乙判》看唐代判词的语言特点拉毛【摘要】我国唐代判词的文体特征明显受到当时文学形式的影响,形成了判词结构清晰、分析透彻、长于讲理的风格.本文以白居易<甲乙判>为例,分析了唐代判词在语言方面的特点.【期刊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36)004【总页数】3页(P140-142)【关键词】《甲乙判》;唐代判词;语言;特点【作者】拉毛【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81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H152.3在中国古代诸多文体中,判词应该是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

作为中国古代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所制作的司法文书,判词与碑铭、书信等兼具实用性和文学性的文体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又有不同,它经历了从法律文书到文学样式的渐进转化过程。

中国古代判词在唐代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萌发于西周,初步形成于汉代,发展繁荣于唐朝。

唐之前的判词,多为一种零星的文体,并没有形成一定意义上的规范和规模,“然其数量较少,形式不一,没有形成制度和规范,而且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形成自觉、有意识的写作。

”[1]当然,唐代判词的繁盛,只是一种文学意义的繁盛,并不是法学意义的繁盛。

作为成熟期的唐代判词,其语言有着独特的风格,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本文拟以白居易的《甲乙判》为例,对唐代判词的风格、特点做一分析。

在唐代判词中作者发挥丰富的联想,游刃有余,留下了大量新奇出色、令人叹为观止的比喻。

判词中的比喻如果自然贴切,那么则会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使“判词摆脱枯燥乏味等缺点,增强判词本身的可读性。

此外,文学作品多样性的表达方式,准确凝练的语言特色,也是高质量的判词所必须具备的要求。

”[2]白居易的判词之所以越读越有味,令人百读不厌,是基于他精于律令,注重政教,语言通畅,随事立义。

可以说白居易的《甲乙判》在一定程度上是唐代“判官”用于裁定事理、辩难释惑、断案量刑的判词典范,其以讲道理、明是非为宗旨,集中体现了白居易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

从情理法看我国古代判词的现代价值

从情理法看我国古代判词的现代价值

从情理法看我国古代判词的现代价值作者:王聪来源:《理论观察》2018年第09期摘要:判词是一个时代法律职业经验与智慧的缩影,它不仅反应和体现法律适用于社会的结果,也是使法律判断保持活力,克服司法腐败与堕落的重要保障,更是法律职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

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统治者意志各有差异,对判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然而,尽管形式的差异不胜枚举,但有一点却贯穿于整个古代判词的发展:情理与法意的关系处理。

当然,这也是现代社会判词应该遵循的规律。

关键词:判词;情与法;现代价值中图分类号:D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9 — 0159 — 05中国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判词为西周晚期夷厉时期的《亻朕匜》铭文,记载了牧牛诉亻朕奴隶买卖纠纷一案的过程。

中国古代的判词历经由先秦两汉的革创时期到唐代的形成时期再到宋代逐渐成熟再到明清的鼎盛,每一次发展都凝结着制判者们的智慧与才华。

不同的时期,对判词的格式要求不尽相同,如始于南宋的“花判”,盛行于明清的“散判”以及昙花一现的“双关判词”。

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统治者意志各有差异,对判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然而,尽管形式的差异不胜枚举,但有一点却贯穿于整个古代判词的发展:情理與法意的关系处理。

总的来说,古代判词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中国古代判词的特点(一)兼顾情理与法意古语云:“原夫礼律之兴,盖本自然,求之情理,非从天坠,非从地生”。

〔1〕正因如此,情理自然成为了法官最重要的裁判依据。

古代制判者判案,首先当然是依据既有的法例,但是在揆之法意的同时更酌之人情。

在南宋时期胡石壁曾审理一起“李边赎田之讼”,该案完美地反映了当时制判者对情理与法意关系的处理与考量。

“九年前李边典田于唐仲照,由于李边赎田时以纸币赎回原用铜钱典出的田产,所以唐仲照不肯退业。

一方面来说,因当时会子纸币是通行货币,李边以现钱纸币赎回田产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来说,纸币与铜钱之间存在差价,唐仲照不肯退典业又合理。

探讨现代汉语中的词语演变规律

探讨现代汉语中的词语演变规律

探讨现代汉语中的词语演变规律现代汉语是一个活跃且不断发展的语言体系,其中的词语在不同的语境和时间下会发生演变。

本文将探讨现代汉语中词语演变的规律以及演变的原因。

一、词语演变的语义变化在现代汉语中,词语的语义变化是一种常见的演变形式。

语义变化是指词语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意义上的改变。

这种变化可以是逐渐的,也可以是突然的。

常见的语义变化包括义项扩展、义项缩减、义项转移等。

1. 义项扩展义项扩展是指词语原有的意义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扩展或丰富。

例如,“手机”一词最初指的是一种具有电话功能的移动通信设备,随着技术的发展,“手机”现在还包括了许多其他功能,如浏览互联网、拍照、播放音乐等。

这种义项扩展是因为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的功能不断增加,人们对手机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2. 义项缩减义项缩减是指词语原有的意义在使用过程中逐渐缩小或减少。

例如,“航空”一词最初指的是飞机在空中飞行的活动,后来逐渐扩展到包括了航空工业、航空公司等。

然而,在现代汉语中,“航空”一词的意义已经缩减为只指飞机在空中飞行的活动。

3. 义项转移义项转移是指词语原有的意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转移。

例如,“网络”一词最初指的是由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的信息交流系统,后来逐渐扩展到包括了互联网、社交网络等。

这种义项转移是因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开始将更多的活动和概念与网络联系在一起。

二、词语演变的形态变化除了语义变化外,词语在现代汉语中还会发生形态变化。

形态变化是指词语的词形、词性、声调等方面的变化。

形态变化可以是词的派生、构词、词性转换等形式。

1. 词的派生派生是指通过在词根、词干或词尾上加上前缀、后缀等来形成新的词。

例如,“电视”一词派生出了“电视剧”、“电视台”等。

这种派生形式是通过在原词的基础上增加词缀来扩展词义或形成新的词。

派生是一种常见的词语演变形式,也是语言发展中的重要手段。

2. 构词构词是指通过组合两个或多个词来形成新的词。

例如,“手机”一词就是由“手”和“机”两个词组合而成的。

中国古代判词的写作风格

中国古代判词的写作风格

中国古代判词的写作风格
中国古代判词的写作风格有以下几点:
1.文字简洁,用词精准,表达深刻。

古代判词多用简洁明了的文字,精确使用词汇,表达
出深刻的法律思想和司法理念。

2.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古代判词的行文结构严谨,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逻辑原则,条
理清晰,逻辑性强。

3.语言生动,富有情趣。

古代判词在表达法律思想和司法理念的同时,也注重语言的生动
性和情趣性,以增强判词的艺术感染力。

4.修辞手法多样,文学性强。

古代判词常使用各种修辞手法,如对仗、排比、比喻等,使
判词更具文学性和欣赏价值。

判词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宋代的发展

判词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宋代的发展

判词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宋代的发展
姜小东
【期刊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00)002
【摘要】判词作为一种独特文体,其产生、成熟、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进程息息相关.宋代是继唐代之后判词史上的又一重要历史阶段,文学性与实用性进一步演化,由拟判演变为实判,由骈文演变为散文,明确引用法律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本文拟对宋代判词的沿革与发展进行探讨,力图呈现其内在脉络和历史轨迹,从社会环境、文学传统和创作主体等方面揭示其演变过程和原因.
【总页数】7页(P148-154)
【作者】姜小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校办,江苏南京21009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6.2
【相关文献】
1.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轨迹及其文化蕴涵 [J], 苗怀明
2.中国共产党发展观的历史沿革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发展观的变化解读 [J], 侯远长
3.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 [J], 陈宝琳
4.中国古代司法的法律宣教传统——以宋代判词为例 [J], 陈小葵
5.宋代判词语言“散”化走势及其法文化精神特征 [J], 刘愫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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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古代判词

浅议中国古代判词
古代文


中 国




高 宇
( 南京师范 大学 文学 院 高级文秘专业 , 江苏 南 京 2 1 0 0 9 7 ) 摘 要: 判词是 古代 司法官 员断案决狱 的裁 决文 书, 也是处理 日常公务和发 表评论 的一种应 用文体 。 判词 作为法律判 断
的结论 , 是 对判 断经过和 结果的确认 , 是对判 断结果的 直接 文 字表现 形式 。判词 作为 一种 司法文体 , 它 的产 生 、 发展 、 成熟 、 完 善是 一个相 当漫长的过程 . 经历 了四个重要阶段 。判词反映 了中国古代 的 司法状 况和特定 的时代 背景 , 同时又发挥 着独特 的
发展 阶段 和三个大 的演 变历程 。在 判词的背后 , 隐藏着 悲天 悯人 的精 神和济世救 民的情怀 , 这 些是判词 的灵魂 。本 文从
判 词 的分 类 人 手 , 探 寻判词 的起源 , 理 清 判 词 的 发 展 历 程 和 特征 , 发 掘其思想根 源。

学 界普遍 认 为 , 现存 最 早 的判 词是 西周 文 物 “ 倜关 叵”
制 的法律制 度也相 当成 熟 。 这为 判词准备 了法制条件 。从 甲
骨文 、 金 文到 大篆 , 至西 周时 已形成 了一套 比较 完整 的文字 体系, 文 字是判词必需 的载体 。西周后期 奴隶制社会 体系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法 律上 的实 际 意义 。与 当代裁 判 文书 略有 不 同的 是 , 中 国古 代判 词一 方 面包括 司法 机关 , 特别 是 司法 官员 所制 定 的裁 判文 书 , 同时也包 括 了一些 文 人学 士 为 了欣赏 需要 所 拟作 的判 词 , 如 参 加科 举 考试 时 拟 作 的判 词 , 还包 括文 学 作 品中 的判词 等 。判词 起盖 棺定 论 的作 用 , 宣 告 了一个 讼

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

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

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
陈宝琳
【期刊名称】《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4(025)006
【摘要】中国古代的判词出现的比较早,在唐代达到了成熟并产生了分野.一路走向文学,变为纯文学或融入叙事文学之中;一路继续延续自己作为法律文书的特点.但是后者的散文化、通俗化等文学性特点不仅使中国判词具备了文学价值,而且为作为法律文书的写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
【总页数】6页(P72-77)
【作者】陈宝琳
【作者单位】襄樊学院,中文系,湖北,襄樊,4410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052
【相关文献】
1.浅议中国古代判词 [J], 高宇
2.中国古代判词艺术的形态学分析 [J], 胡平仁
3.中国古代判词伦理化倾向 [J], 闫利欣
4.中国古代判词的艺术之美 [J], 张玲
5.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演变与传承--读《中国古代文化史》有感 [J], 李安娜;李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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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判词语体的演变规律

中国判词语体的演变规律

例四: ……查霍如某乃抗日军人,为国服务对于婚姻关系 应予保护,以安军心而励士气,以边区抗日军人家 属离婚办法之规定,应予五年后不通音信,方得提 起离婚之诉。原判尚无不合……故判决如主文。
判词的法文化现代价值,丰富深邃,值得 我们下大气力去剖析、挖掘,使之造福于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代法文化的建设。
㈢ 唐代:发展时期
张 鷟 白居易 敦 煌 《龙筋凤髓判》 《甲乙判》 《文明判集残卷》 《麟德安西判集残卷》 《文苑英华》 繁于用典 工于炼句
唐代判词的语言风格 典雅精巧 术语凝练 《文苑英华》一事多判
“多人一事多判” “一人一事多判” 两事一判( “双关”)
《文明判集残卷》 A 语言的运用: 语言风格
综上,判词的演变规律—— 西周→东周 →汉代—显现骈判与花判之雏形 →唐代—骈判 →宋代— 散体化 →明代—《折狱新语》稍稍偏离判词语体的 规范而近文学语体 →清代—规范化程度最高
二、判词语言的法文化现代价值
㈠ 关于法文化的实证问题 1、词语义
首先,词义与文化意义之间具有 全方位相互通达的关系 “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 陈寅恪 其次,词语意义的多元性 要将词语意义还原到具体的法律
语气表达 情感表露
例:“五十八岁之老妇,情殷再醮,呈请立案,以 杜后患等语。天地之大,无奇不有。赠尔一诗,以 为凭据:花甲周犹欠两年,麻裙翻转任伊穿。旁人 若道长和短,但打官司莫给钱。” ——《批刘李氏 呈词》
B 司法功能的作用 C 礼与法的文化色彩:弃礼而就法
㈣ 宋代:发展(散化)期
“华夏民族文化,历数千年之演变, 造极于 赵宋之世” —— 宋代判词的贡献: 陈寅恪 是变骈判为散判 从拟判走向实判 使司法功能凸现 宋代判词语体特色: 辨洁明核 质朴凝重 简明博约

判》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

判》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

判》字的字形演变,小篆隶书楷书写法示例文章篇一:《“判”字的字形演变:从古老到现代的奇妙之旅》嗨,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要一起去探索一个超有趣的字——“判”。

你们知道吗,这个字就像一个神秘的小宝藏,它有着非常奇妙的字形演变历程呢。

我第一次看到“判”这个字的时候,就觉得它特别神秘。

它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可是当我深入去了解它的时候,哇,就像打开了一扇通往古代文字世界的大门。

咱们先来说说小篆里的“判”字。

小篆的字啊,就像是一幅幅精致的小画。

小篆的“判”字,它的形状特别有韵味。

我就想象啊,它像是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面有各种神秘的符号在表演。

在小篆里,“判”字的笔画弯弯绕绕的,就像一条条小蛇在扭动。

每一笔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位置和形状,它们组合在一起,就好像在讲述一个古老的故事。

我当时就想,古代的人怎么这么聪明呢,能把这么复杂的意思用这样独特的形状表示出来呢?要是我生活在那个时候,我能不能也创造出这么有趣的字呢?这就好比我在搭积木,想要搭出一个超级酷的城堡,可是古代人搭的是文字的城堡,比我的厉害多了!然后再看看隶书里的“判”字。

隶书啊,和小篆就有点不一样啦。

隶书的“判”字就像是一个慢慢从神秘的古代走出来,变得更加简单直接的人。

它的笔画不像小篆那么弯弯绕绕了,变得更加规整、硬朗。

我感觉隶书里的“判”字就像是一个小战士,笔挺挺地站在那里。

它的每一笔都像是小战士的武器,有棱有角的。

我在想啊,这是不是就代表着“判”这个字的含义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呢?就好像一个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字的形状也从复杂变得简洁。

我问我的爷爷,爷爷说:“孩子啊,这就是文字的发展,就像咱们人从小孩变成大人一样。

”我当时似懂非懂的,但是觉得特别神奇。

等到了楷书的“判”字,哇,那感觉又不一样了。

楷书的“判”字就像是一个非常稳重的大人。

它的笔画工整、规范,每一笔都恰到好处地放在自己的位置上。

我看着楷书的“判”字,就好像看到了一个严格遵守规则的人。

它不像小篆那么有艺术感,也不像隶书还有点过渡的感觉,它就是那么堂堂正正地出现在那里。

浅析中国古代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

浅析中国古代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

浅析中国古代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中国古代书法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和流变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重点之一。

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和文化的改变,也反映出书法艺术本身的发展演变。

中国古代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唐代开始到明代末期,这个阶段的书法品评标准主要以“法度”、“气韵”、“识别”、“墨迹”为主要标准。

第二个阶段则是从清代开始到现代,这个阶段的书法品评标准开始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唐代以“法度”为主要评判标准,即书法必须符合规矩法度。

唐代的书法大致可以分为隶、楷、行、草四种,“法度”标准对于各种书体都有其规矩。

例如,隶书要求章法严谨、笔画规整、格调稳重,楷书要求章法匀整、笔画清秀,行书要求笔画奔放、章法灵活,而草书则注重气韵生动、墨色浓重。

同时,唐代书法还是以自然山水为主要书写内容,因此“法度”标准也包含对书法与绘画的结合与协调。

到了宋代,书法评判标准逐渐转向“气韵”为主要标准。

宋代书法家们注重书法中“气而不形”的精神内涵,即强调书法创作中要把握笔墨的灵活性与气韵的生动性。

宋代书法评判标准从技法落墨转向了作品质感的观赏价值。

明清时期,书法评判标准逐渐从“气韵”上升到“识别”、“墨迹”两个方面。

明代时期,明代书法家陈子龙提出了“法不偏存,情不偏正”的观点。

明朝书法家们追求艺术表现的自由度,又注重书法与绘画结合。

清代时期,书法开始注重“识别”因素,即作者个性和创作风格的辨认和感受。

同时,墨迹也成为评判标准之一,即墨色要深沉浓郁,笔致要有磨练的感觉。

进入现代,中国书法品评标准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由于哲学思想、文化观念、审美理念、审美方法等方面的变化,又加上全球化和现代电子媒体的影响,现代书法评判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现代的书法评判标准新兴的同时,旧有的规范和标准则不再有着统一的力量。

目前,书法品评主要包括形式、技术、创作风格、意境等多个方面。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书法品评标准的流变是由古代文化和社会变迁所引起的,代表了中华文化的发展历程。

宋代判词语言“散”化走势及其法文化精神特征

宋代判词语言“散”化走势及其法文化精神特征

宋代判词语言“散”化走势及其法文化精神特征
刘愫贞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年(卷),期】2005(001)006
【摘要】宋代判词语言是中国历代判词语言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它变
唐代的骈判为散判,为判词语言的完全成熟创造了物质条件,使判词的司法功能更加凸显。

宋朝最具代表性的司法实判集绿当属《明公书判清明集》,从法文化的视角分析其语言风格的特征,对现代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传统法文化的现代价值的探讨,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页数】7页(P12-18)
【作者】刘愫贞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清代判词语言的法文化视角 [J], 刘愫贞
2.职业化趋向与制衡化特征:宋代司法传统再审视——“宋代司法文化与现代法治
文明建设”研讨会综述 [J], 吴欢
3.浅析司法文书中语言运用的规范化 [J], 王力
4.清末新式审判与法文化转型——以《盛京时报》判词为中心的考察 [J], 邹辉
5.简论宋代词人的精神特征 [J], 高申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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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判集残卷》

A 语言的运用: 语言风格
语气表达 情感表露
例:‚五十八岁之老妇,情殷再醮,呈请立案,以
杜后患等语。天地之大,无奇不有。赠尔一诗,以 为凭据:花甲周犹欠两年,麻裙翻转任伊穿。旁人 若道长和短,但打官司莫给钱。‛ ——《批刘李氏 呈词》

B 司法功能的作用 C 礼与法的文化色彩:弃礼而就法


综上,判词的演变规律—— 西周→东周 →汉代—显现骈判与花判之雏形 →唐代—骈判
→宋代— 散体化
→明代—《折狱新语》稍稍偏离判词语体的
规范而近文学语体 →清代—规范化程度最高

二、判词语言的法文化现代价值


㈠ 关于法文化的实证问题 1、词语义
首先,词义与文化意义之间具有 全方位相互通达的关系 ‚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 陈寅恪 其次,词语意义的多元性 要将词语意义还原到具体的法律 文化语 境当中,还原它本来具有的法文化意义。
《出继子破一家不可归宗》的‚首语‛,引用 了春秋时期赢姓的莒国灭亡了姒姓的鄫国,自己却 又被楚国所灭的典故。 《子与继母争业》的‚首语‛化用《诗经》的句 子 ‚自栢舟之诗不作,寡妇始不能守义以安其室;自 凯风之什既废人子始不能尽孝以事其母。‛

b:事理论理 例一:
人生天地之间,所以异于禽兽者,谓其知 有礼义 也。所谓礼义者,无他,只是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而已。若 与父母则不孝,若与兄弟则不友,是亦禽兽而已矣。 例二: 按律因奸杀死门载:妇女遭强暴杀死人者,仗五十, 准听钱赎。如凶器为男子者免仗。本案凶器,既为死者陶文 凤持之入内,为助成奸之用,则丁氏此千钧一发之际,夺刀 将文凤杀死,正合律文所载,应免予仗责。且也,强暴横来, 智全贞操,夺刀还杀,勇气加人。不为利诱,不为威胁。苟 非毅力坚强,何能出此!方敬之不暇,何有于仗!此则又敢 布诸彤管载在方册者也。此判。

例三: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优良传 统,儒家经典《孝经》中把‘孝’誉为‘天之经、 地之义、人之行、德之本’。由此可见,为人子女, 不仅应赡养父母,更应善待父母,不应因一己私利 而妄言、反目。本案原告已经是85岁高龄的老人, 被告作为原告的女儿理当孝顺母亲、善待母亲。但 其从原告处取得房产后,不仅不支付购房款,而且 在法院判决确定给付义务后仍未履行,在此期间其 又将该房产以明显低价转让给第三人,使原告的债 权不得执行,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与当今 构建和谐社会相悖。


㈠ 关于法文化的实证问题 2、术语义 其一:依照这个词义内部不同成分的构成探讨,即 对其基本义、理据义、评价义、色彩 义 等意 义系统的综合考察其文化精神; 其二:可对词义整个流变过程做出宏观考察,即对 一个词义的‚原生阶段‛、‚派生阶 段‛、‚合成 阶段‛ 意义变化、延展等环节作探讨 揭示其文 化精神。
中国判词语体的演变规律
及其法文化的现代价值
一 、 演变规律
㈠ 先秦: 初创时期
例(西周 )——

惟三月既死霸甲申,王在棻 上宫。伯扬父乃成劾曰:‚牧牛,揸 乃苛勘。汝敢以乃师讼。汝上代先誓。 今汝亦既又御誓,专各啬睦朕,周亦 兹五夫。亦即御乃誓,汝亦既从辞从 誓。俶苛,我宜鞭汝千,幭屋汝。今 我赦汝,宜鞭汝千,黜屋汝。今大赦 汝,鞭汝五百,罚汝三百锊。伯扬父 乃又使牧牛誓曰:‘自今余敢扰乃小 大事。乃师如以汝告,则到,乃鞭千, 幭屋。’牧牛则誓。乃以告吏邦吏呼 曶于会。牧牛辞誓成,罚金,朕用作 旅盉。‛

㈣ 宋代:发展(散化)期
‚华夏民族文化,历数千年之演变,
造极于 赵宋之世‛ —— 宋代判词的贡献:
陈寅恪
是变骈判为散判 从拟判走向实判 使司法功能凸现 宋代判词语体特色: 辨洁明核 质朴凝重 简明博约
㈤ 成熟时期:明代
明朝李清的《折狱新语》在中国判词语体发展史 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李清于明崇祯年间,在宁波府推 官任内审理各类案件的结案判词集,内容丰富,折狱分明, 骈散结合,文辞雅致,自成一家。 该判词集共收判词十卷二百二十八道,划分为婚姻、 承袭、产业、诈伪、淫奸、贼情、钱粮、失误、重犯、冤犯 等十类,书末附有《疑狱审语》一篇。

㈢ 唐代:发展时期 张 鷟 白居易 敦 煌

《龙筋凤髓判》 《甲乙判》 《文明判集残卷》 《麟德安西判集残卷》 《文苑英华》 繁于用典 工于炼句
唐代判词的语言风格

典雅精巧
术语凝练 《文苑英华》一事多判


‚多人一事多判‛ ‚一人一事多判‛ 两事一判( ‚双关‛)
分析: 第一 特定的时代性
第二
多用第二人称和
呼告语 第三 体式初具
㈠ 先秦: 初创时期
例(东周)—— 1、 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
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 矣,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嬖大夫,而弗下之, 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 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
——
道德指 调解
向 2、恶(wù )讼文化的现代价值 ——

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 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 高法庭,不服则诉于官矣。然不服叠绳堂
—— 梁启超

3、重证据的法文化现代价值 假错案
——
避免冤
4、深入说理的现代价值 ——

延展法理
a:引经据典说理
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 为子。 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 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 ‚螟蛉有子,螺羸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 匿乙而不当坐。 例二: 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虎狼当食六畜,而残暴于人。 王法:杀人者死,伤人则论法。如若是杀人者,当垂头服罪; 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如震惧,即时杀 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遂令释放。
例三:

例三:

审得陶丁氏戮死陶文凤一案,确系因抗拒强奸, 遂致出此。又验得陶文凤赤身露体,死于丁氏床上,衣服乱 堆床侧,袜未脱,双鞋并不齐整,搁在床前脚踏板上。身中 三刃:一刃在左肩部,一刃在右臂上,一刃在胸,委系伤重 毙命。本县细加检验,左肩上一刃最为猛烈,当系丁氏情急 自卫时,第一刃砍下者,故刀痕深而斜。右臂一刃当系陶文 凤初刃后,思夺刀还砍,不料刀未夺下,又被一刃,故刀痕 斜而浅。胸部一刃,想系文凤臂上被刃后,无力撑持,即行 倒下,丁氏恐彼复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猛力在胸部横 戳一下,故刀痕深而正。又相验凶器,为一劈柴作刀,正与 刀痕相符。而此作刀,为死者文凤之物。床前台上,又有银 锭两只。各方推勘,委系陶文凤乘其弟文麟外出时,思奸占 其媳丁氏,恐丁氏不从,故一手握银锭两只,以为利净;一 手持凶刀一把,以为威胁。其持刀入房之时,志在奸不在杀 也。丁氏见持凶器,知难幸免,因设计以诱之。待其刀已离 手,安然登榻,遂出其不意,急忙下床,夺刀即砍,此证诸 死者伤情及生者供词,均不谬者也。……
例二:

况杨世南为一乡之土豪,声气广通;龚大大不过一 细民,何能与之相匹?投牒涉讼,适以取辱。且使杨世南有 以戒备,反无从下手。故其不报官而擅行复仇,实非故意无 视王法,紊乱国宪,盖亦不得已而为之。且龚大大一农民耳, 口未尝读圣贤之书,身未尝闻圣贤之教,乃纯动以忍性,虚 二十年而手刃父仇,从容投案,不屈不挠,是其孝性天成, 当非凶悍残酷。吾朝以仁孝治国,凡遇仁人孝子,无不曲法 施恩,以旌于国,以示于朝。 黄克功枪杀的刘×,女性,16岁,山西定襄人陕北 公学的学员。初在太原求学,子卢沟桥抗战后,愤暴日侵凌, 感国难严重,于本本年8月间,决然舍弃家庭学业,冒险间 道来到延安,即进抗日军政大学,在第五队为学员,学习、 工作均努力。
例四:
……查霍如某乃抗日军人,为国服务对于婚姻关系
应予保护,以安军心而励士气,以边区抗日军人家 属离婚办法之规定,应予五年后不通音信,方得提 起离婚之诉。原判尚无不合……故判决如主文。
判词的法文化现代价值,丰富深邃,值得 我们下大气力去剖析、挖掘,使之造福于现 代法文化的建设。
2、
夫韩之誓曰:失次犯令,死;将止不面夷,死;伪言 误众,死。今郑失次犯令,而罪一也;郑擅进退,而罪二也; 女误梁由靡,使失秦公,而罪三也;君亲止,女不面夷,而 罪 四也。郑也就刑! 分析: 通假字减少 摒弃了呼告 讲究修辞 追求对称美 语尾语气助词的运用
㈡ 两汉:过渡时期
例一:
3、词义群 4、文本 指词组、词群或语义场系统 a 法律语言只是一种语言的功能变体 b 法律语言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不决定于语 言材料,而决定于它的功能。 c 词语的运用应该属于语体风格学而不是词 汇学或语法学,


㈡ 判词法文化精神的现代价值
1、以礼断狱的法文化现代价值
5、判词语言‚适体性‛的现代价值
—— 言语功

例一:
阿王生而孤老,所当供养者其子孙也;死而葬埋, 所当经理者其子孙也。子孙零落,独有一胡师琇尚存,逎飘 弃出家不顾。祖母生则族人养之,死则族人葬之,为师琇者, 尚何面目立天地之间哉!族人裒金而葬,以其不利也而迁焉, 与其他发掘塜墓,不可同年而同语也。使当职处此,迁葬者 本自无罪可科。今所司继为将两人勘锢,监迁原处,为师琇 者亦可已矣。至经上台,嚣讼不休,然则养其祖母,葬其祖 母者,乃师琇之雠人耶?不可谓知恩报恩者矣!此盖贩卖丘 中之骨未满其意,亲死之谓何,又因以为货,不孝者也。在 法,供养有缺者,徒二年。此师琇祖母在时之刑也。骨肉相 弃,死亡不躬亲葬敛者,于徒二年上重行决配,此师琇祖母 死时之刑也。罪在十恶之地,从轻勘仗一百,编管邻州,申 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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