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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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各系要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贷款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对贷款政策,贷款申请、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具体流程、所需手续及证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的操作使用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宣传。让每一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都能够及时、便捷、准确的获得相关信息,成功申请贷款并及时还款。
(二)切实加强在校生贷款资格审核工作。各系要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印发,以下简称《贷款资格审核办法》)要求,在院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扎实有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审核、汇总提交有关材料,保障贷款申
请受理、审批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应贷尽贷”目标。各系要按照《贷款资格审核办法》,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院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合理确定贷款学生数量和金额,并及时上报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
(三)各系对贷款学生中出现的升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处报告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各系要专门组织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通报会,对每一个贷款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和相关提醒工作。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院学生处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生贷款确认”功能中导出贷款毕业学生名单,由各系通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包括就业、联系方式)发起“贷款确认”申请,学生处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毕业生贷款确认系统正在开发,计划6月1日上线)。
(四)各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建立健全贷款学生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工作。及时记录整理学生信息,建立包括学生家庭信息、学籍信息、贷款信息及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并适时维护更新。
(五)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诚信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系要积极探索,创新思路,逐
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培养机制。要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和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贷款知识讲解活动,向学生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等;要邀请经办银行普及金融知识,宣传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要通过学生社团、年级、班级,多层次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诚信教育活动。
二、建立贷后管理机制,大力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随着贷款工作的不断推进,还款人数逐年增多,特别是2011年将有大量贷款学生进入还款期,贷款回收质量将成为影响国家助学贷款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能否健
康发展的关键。
各系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要深入班级、县(市、区)、就业单位等基层做好调研工作,了解学生的还款意识及还款能力,积极开展还款提醒和催收工作,实时掌握学生还款信息;在网站上设置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链接;要动态维护更新贷款学生信息库,掌握学生就业去向和联系方式;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方联系、查找贷款逾期毕业学生,督促还款。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各系按要求提供有关毕业学生就业信息,协助做好贷款催收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