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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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打造一个健康文明、安乐祥和、干净卫生的城乡环境,全方位塑造我县良好外部形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十大战区+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利用春节前一个多月时间,在全县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开展以城乡容貌、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活动,依法取缔“马路市场、马路工地、马路车间、马路仓库、马路停车”等“五马闹市”,依法清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写乱画”等“十乱”现象,建设繁荣舒适、幸福和谐新邺都。
二、整治范围
1、县城区各主次干道和与其相通的小街巷
2、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通往县城的主要干道。
3、*****等重点线路。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环境卫生。总体要求:清扫横向到边,纵向到
头;清运收堆干净不留底、不弃堆。卫生整治达到“道路净、便道净、收水口净、垃圾点净、花池绿地净、墙根树根净”六净要求。主要街道和与街道相连的街巷可视范围内必须干净卫生。保持公共设施干净卫生,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管理单位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设。突击月活动期间,市容卫生由战区各组成单位分区包片,与城管局专业队伍共同清扫,共同监管,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保持卫生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
2、整治经营秩序。总体要求:取缔街道两侧的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物品行为,清理道路上的摆摊设点、制作、加工、修理场所,取缔沿街叫买和露天烧烤行为,实行有店进店、无店进市。取缔街道修车与洗车场所,道路和便道上一律不得进行修车和洗车。
3、整治市容秩序。总体要求:彻底清除街道两侧门店橱窗、卷闸门、玻璃、门楣、墙面粘贴广告及文字;彻底清除建(构)筑物、树木、临街及小区墙体、电杆、路灯杆、各类棚亭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禁止便道设置广告,未经城管部门批准,禁止占用道路、广场及商业街进行宣传、促销、咨询、募捐等活动;单位或个户门窗掉漆、陈旧或有碍观瞻的,必须重新粉刷,残破、损坏的必须更换;禁止在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行道树上吊挂、晾晒物品。
4、整治交通秩序。机动车辆进入城区应按规定路线行
驶,不得逆行,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服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引导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绕行城区外环线,确需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和运输散装或流体货物已采取覆盖措施的车辆实行分时段限行,在早6点后至晚8点前卫禁行时段。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线、标志牌。
5、整治广告牌匾。按照要求设置各类广告牌匾、电子屏幕等。对过时、破损、不健康的广告及时拆除;对未按照规定样式、材质、规格、位置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一律拆除;破损围栏广告由分包单位分别负责重新制作。
6、整治施工场所。总体要求:清理占用道路、便道堆放物料、安置施工机械、堆放建筑渣土等施工行为;建设施工场地实行围挡封闭作业;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做硬化处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不得拖泥带水,不得沿路遗撒物料、渣土;施工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道路,堵塞管道。
7、整治照明设施。路灯照明系统保持亮灯率不低于95%,景观灯更新灯具与灯罩;临街建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安装的彩灯、霓虹灯、轮廓灯、射灯、装饰灯等要检查维修,保持亮灯,并保证灯饰造型完整,色彩绚丽。
8、整治不文明行为。教育并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攀爬折损树木、损坏市政设施、乱闯红灯、乱涂乱写乱画等行为;取缔街头打麻将、摆摊卜卦算命等现象。
9、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重点整治,以环境卫生、
美化、亮化、绿化为主;乡镇所在地通往县城的主要干道两侧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
四、整治安排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分集中整治和长效保洁两项内容。
(一)十大战区集中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次时间:全县动员会后第二天,整治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第二次时间: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第三次时间:2012年1月16日(腊月二十三,星期一)。
其他集中整治时间视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职能部门长效整治工作安排
1、县直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本单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整治和夜景亮化、环境美化;对本单位承担三年上水平宣传标语,按原有标准、内容重新制作安装。
2、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整治,对主要街道进行美化、亮化。
3、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场所整治和建筑物美化、亮化。
4、交运局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的长效整治。
5、工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规范经营的长效整治。
6、交警队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秩序的长效整治。
7、民政局负责城区道路标识标牌广告的长效整治。
8、园区管委会负责新城工业园、邺都工业园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保洁。
(三)各乡镇整治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期间,14个乡镇全面发动、全面整治。
2、长效整治期间,由14个乡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开展容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五、责任分工
1、县城区重点路段由“十大战区”负责集中整治(见附表)。
2、县城区与主次干道相通的小街巷由临漳镇及所辖村负责整治。
3、14个乡镇政府驻地由该乡镇负责整治,所在地通往县城的主要干道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由乡镇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整治。
4、魏峰线、曹前线北段、马义线北段、茶柳线县标以北段等重点线路由交运局、城管局和所辖乡镇按照各自职责整治到位。
5、县委政府督查室牵头,三上办、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对每次集中整治进行督查通报,电视台曝光;对各单位长效整治定期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