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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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基层管理,规范研究生日常行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民主管理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注重实效与持续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学院、班级三级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院负责:(一)制定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指导学院、班级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三)监督、检查、考核学院、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负责:(一)贯彻落实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督促班级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三)对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班级负责:(一)贯彻执行研究生基层日常管理制度;(二)制定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四)对班级成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日常管理内容第八条研究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研究生政治觉悟。

(二)学业管理:加强研究生学业管理,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纪律管理:加强研究生纪律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四)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五)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帮助研究生顺利就业。

(六)文体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日常管理措施第九条思想政治教育:(一)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确保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全覆盖;(二)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讲座等活动;(三)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条学业管理:(一)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二)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三)加强研究生科研训练,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

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

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

课程成绩70分合格。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关心学生成长;3. 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4. 坚持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相结合。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因故需休学、转学、退学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学习与考核第七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第八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以上;2. 良好:80-89分;3. 中等:70-79分;4. 及格:60-69分;5. 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条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应按规定补考或重修。

四、学术研究与论文答辩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遵循以下程序:1.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2.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4.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5. 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审;6.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公开答辩,提出评审意见;7. 学院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决定论文是否通过答辩。

五、奖惩与申诉第十四条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可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研究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 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4. 严重违反学术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5.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办公管理,提高办公效率,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办公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谨规范,高效便捷;2. 公平公正,服务至上;3. 节约资源,爱护公物;4. 诚信自律,团结协作。

第二章办公室使用第四条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院的分配,合理使用办公场所。

第五条办公室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第六条研究生进入办公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饮酒。

第七条办公室内不得擅自堆放杂物,保持办公桌椅整洁,定期清理。

第八条办公室内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办公秩序第九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研究生应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破坏。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办公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办公物品管理第十四条办公室内物品由管理员负责管理,研究生需借用物品应向管理员申请。

第十五条研究生借用物品应爱护使用,不得损坏或擅自丢弃。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物品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不得用于个人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研究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八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九条研究生在办公过程中,不得泄露学院、导师或他人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条研究生应妥善保管个人及他人的文件资料,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学院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

三、安全责任1. 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导师应当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研究生遵守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在学习、生活、科研等方面的安全。

3. 学院(系)应当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校园出入管理(1)研究生进出校门应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出示学生证或校园卡。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2. 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门窗应随时关闭,不留安全隐患。

(2)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吹风等。

(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 食堂安全管理(1)研究生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遵守食堂卫生规定。

(2)不得在食堂内喧哗、追逐打闹,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4. 实验室安全管理(1)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佩戴防护用品。

(2)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流程。

(3)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场所,确保实验室安全。

5. 交通安全(1)研究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2)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逆行。

五、安全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

2. 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3. 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自我保护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研究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安全教育实行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管理、学院(系)负责、研究生自我管理的原则。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研究生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邀请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研究生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诈骗、防盗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宿舍安全管理第七条宿舍是研究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八条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研究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是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四条研究生应熟悉实验室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交通安全第十五条研究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乘坐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第十七条研究生应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文明乘车、乘车。

六、心理健康第十八条研究生应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第十九条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研究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心理素质。

七、网络安全第二十一条研究生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应使用正版软件,不下载、传播非法软件。

研究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

研究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

研究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
概述
本文档旨在规范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和要求,以确保他
们能够充分利用研究资源,并具备良好的学术和行为表现。

出勤
研究生应按时、按要求出席课程、研讨会和学术活动。

意外情
况下的请假应提前向导师和学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会。

他们应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如不抄袭、不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研究计划
研究生应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他们应保持高度的研究热情和主动性,主动研究和掌握学科知识。

作业和论文
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和论文,并提交给指导老师及时评阅。

作业和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准确引用和注明参考文献。

实和科研项目
研究生应争取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实和科研项目,积累实践经验,并在指导下完成实报告和科研成果。

行为规范
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守时、尊重他人、诚实守信等行为准则。

交流与协作
研究生应积极与导师、同学和研究组成员进行交流与协作,相
互研究和帮助,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健康管理
研究生应注重健康管理,合理安排研究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
的体魄和心理状态。

总结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本文档中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提升学术和专业能力,为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注重基础,培养创新能力;3. 严格规范,科学管理;4. 保障权益,服务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3. 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4. 监督检查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5. 处理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八条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2. 组织开展研究生日常教学活动;3. 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4. 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档案的管理;5. 协助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九条研究生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环节。

第十条课程学习方面:1. 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2.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提高自身专业素养;3. 研究生应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一条科研训练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2. 研究生应撰写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提升学术影响力;3.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科研竞赛,培养创新意识。

第十二条学术交流方面:1.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术素养;2. 研究生应积极申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展示研究成果;3. 研究生应加强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管理原则:对研究生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有序的管理;2. 实效性原则: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地实施,提高管理效率;3. 公正公平原则:对研究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和评价;4. 服务育人原则: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条件,通过考试选拔。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学生证。

第六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当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课程学习第七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和考试。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九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的,应当提前向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实验与实习第十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和实习总结。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的,应当提前向导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论文与毕业第十三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并提交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研究生违反本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华侨大学勤工助学

华侨大学勤工助学

华侨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规定-华大学〔2014〕21号时间:2014-06-06 08:48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107 次华侨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学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工作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各类行政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技术管理的辅助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二章勤工助学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华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对研究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定、招聘、考核、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第六条用人单位负责研究生勤工助学的聘用、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等。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的设定与管理第七条资助中心结合各单位事业编制人数、学院学生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

原则上各学院按照研究生在读人数/20,专职教师人数/50,缺编数量×2(行政和实验系列缺编人数,不含辅导员)三项加总计算,四舍五入;机关单位(不含各直属单位和后勤实体)根据核定的缺编数量×2设置岗位。

第八条设置的岗位既要满足研究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研究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类型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专项岗位。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终稿)】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邓敏教授)为了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投身科研,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日常管理1. 按时到实验室学习、工作。

实验室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上课、假期除外) ? 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

2. 保持实验室安静。

进入实验室手机静音,禁止在实验室内接电话禁止在实验室中聊天、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音箱3. 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干净,禁止在实验室中吃零食、吸烟保持公共卫生,安排专人值日4. 维护实验室秩序。

不得带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须有实验室成员陪同5. 维护实验室安全。

注意保管试验室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导师登记,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应向导师归还钥匙;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切断电源。

第二部分:学术活动1. 认真完成导师安排工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每月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安排3-4人进行学术汇报,每学期初制定学术汇报安排一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一份书面学术总结(不少于15页)二、三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学术汇报,至少提交两份书面学术总结(每份不少于15页)2. 规范实验室书籍、论文资料使用。

借阅实验室书籍、论文应登记,未经允许严禁转借他人,完成相关学习后应按时归还 ? 公费购买书籍、复印打印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3. 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实验室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 ? 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4. 其他规定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外出一个月以上实验室不安排座位外出实习学生不享受第三部分之奖励制度第三部分:奖励制度1. 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奖励100-200元。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严格管理,注重实效;3. 依法治校,公平公正;4. 鼓励创新,尊重个性。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时,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及时注册,取得学籍。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教育,包括学术规范、心理健康、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八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第九条研究生应按照导师要求,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保证研究质量。

第十条研究生应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第四章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第十四条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

第十六条研究生应尊重导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文档

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文档

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结合本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和学术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研究生的学习管理考核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习研究的基本进度:硕士研究生1、学习年限为一般为三年。

一年时间学习硕士学位课程,通过考试。

一年到两年半从事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方向,详细搜集背景资料,提出论文题目,并于第3学期中期提交开题报告,经实验室讨论审查;第5学期初中期检查;第6学期初(研三寒假结束,2月左右审查毕业论文,决定是否申请毕业或者延期)毕业检查。

3、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等学术活动,并按计划作学术报告。

具体细则: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多三周左右向导师报告自己此段时间所做进展,每周学术交流会由专人负责安排,轮流报告,比如暂时由赵博同学安排。

4、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应服从导师、实验室的统一安排。

一、考勤制度1.为保证每位研究生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本实验室设有研究生工作位,实验室对所有研究生进行出勤率考核,考核结果与导师发放的基本助研津贴直接挂钩。

2.除上课(主要是指第一学年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等)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所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研究工作与相关的学习活动应该在本实验室进行。

3.原则上要求学生在实验室的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下午17点。

所以考勤的窗口时间为:上午:9:00±1:00点,即8:00~10:00点(其中9:00点以后视为迟到)下午:17:00±1:00点,即16:00~18:00点(其中17:00点以前视为早退)学生允许在上述时间段以外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4.在实验室工作和学习时间内,除午休外,其它因公务或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等必须暂时离开实验室的活动应标明去向,以便老师和同学了解其去向,并在必要时能及时和其联系。

5.周二下午基本上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时间(具体根据每周通知),原则上每个研究生必须参加并签到,确因特殊情况应向导师说明情况,并事先请假取得批准。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在学术、科研、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约束机制规范研究生的行为。

4. 个性化培养原则:尊重研究生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培养途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研究生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2.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3. 组织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4. 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5. 协调解决研究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研究生导师负责以下工作:1. 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学术发展计划;2. 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3. 定期与研究生交流,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4. 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5. 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研究生会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2. 收集和反映研究生意见和建议;3. 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4. 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5. 组织研究生文体活动。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研究生入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九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

第十条研究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一条研究生如有休学、退学等情况,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课程学习第十二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课堂讨论,提出问题和见解。

研究生团队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团队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研究生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确保团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研究生团队全体成员。

三、组织架构1. 研究生团队由队长、副队长、各小组成员组成。

2. 队长负责统筹规划团队工作,协调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团队目标的实现。

3.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团队内部事务,协调各小组成员之间的工作。

4. 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完成队长和副队长布置的任务。

四、日常管理1. 工作计划(1)每月初,队长组织召开团队会议,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各小组成员根据队长分配的任务,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于每月初提交给队长审核。

2. 工作执行(1)各小组成员按照个人工作计划,认真完成队长和副队长布置的任务。

(2)各小组成员在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队长或副队长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3)队长和副队长定期检查各小组成员的工作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 工作总结(1)每月末,各小组成员提交本月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2)队长组织召开团队会议,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团队活动(1)定期组织团队活动,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凝聚力。

(2)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

(3)举办团队建设活动,培养团队成员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奖惩制度1. 表彰奖励(1)对工作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团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戒措施(1)对工作消极、不认真负责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

(2)对违反团队纪律的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研究生团队队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团队队长负责修订。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研究生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人人有责。

3. 严格管理,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管理内容1. 生活安全管理(1)研究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3)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2. 交通安全管理(1)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被盗。

(3)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

3. 食品安全(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2)不在校外摊点就餐,不购买过期、变质食品。

(3)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平衡。

4. 消防安全(1)了解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不私自改动消防设施,不堵塞消防通道。

(3)发生火灾时,保持冷静,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

5. 实验室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不擅自操作未了解的实验设备,不私自改动实验装置。

(3)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场地,关闭电源、水源。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

2.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学院、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素质。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研究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纪律处分等处理。

2. 对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研究生,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发生变化,本制度将予以修订。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硕士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2. 严格要求,热情关怀;3. 科学合理,高效有序;4. 实事求是,持续改进。

第二章学业管理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学习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讨和实践活动。

第六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导师和所在学院请假。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种考核方式。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符合学科发展方向;2. 论文写作应遵循学术规范,保证论文质量;3.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4. 研究生应按时提交论文,不得延期。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第十条研究生应认真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包括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第四章实践管理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研究生社会实践应与专业学习和科研工作相结合,注重实践效果。

第十六条研究生社会实践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七条研究生社会实践结束后,应提交实践报告,总结实践经验。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硕士研究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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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一、报选导师
建筑学院研究生导师均由学校高标准遴选,聘任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教师上岗指导研究生。

此外,建筑学院还聘请了建筑学术界有成就、有名望的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将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师。

研究生和导师之间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学院组织研究生填报选择导师的表格,在研究生填报的表格中,必须由其所选导师签名同意后(如有第二导师,必须两位导师都签名同意),学院方做正式确认。

如果选外校专家作为第一导师的研究生,必须在本学院导师中选择一位导师作为第二导师,以协助外校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指导。

选本校教师作为第一导师的,可不选第二导师。

原则上,本校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其每届所带研究生不得超过3人;具有副高职称的导师,其每届所带不得超过2人;校外专家,其每届所带研究生不得超过1人。

二、培养计划
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以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本人在“华侨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制定。

1.制定培养方案:研究生自行到华侨大学主页上的“信息门户”,输入学号和密码(首次密码为********,以后可以自行更改),选择“信息服务”下的“研究生系统”进行登录。

具体操作详见《华侨大学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操作手册》。

2. 打印培养计划表:研究生在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到培养计划(非)学历生查询打印→打印勾选学生报表→直接打印或另存为Word形式个人培养计划表,打印要求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3. 审核存档:打印好个人培养计划表后,交导师审核,导师同意后签名确认(一导为外聘导师的研究生可以由二导签名);如果导师要求修改,请按上述步骤重新登陆修改。

然后交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最后,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各保留1份,交学院2份;待收齐后,由学院交1份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4.注意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定了的课程必须修读,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请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送研究生处保存。

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请到研究生处→培养教育→下载专区下载。

(3)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补修不少于4学分(2—3
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加修4学分硕士生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

补修的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及格,但不计算学分。

由于技术要求,学校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统一将硕士生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学分设置为“0”,不影响选课结果。

学院没有统一开课的硕士生补修课程,由学生自行与开课教师联系选读,开课时间以本科为准。

(4)英语课程免修申请。

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68分以上(三年内有效);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已通过专业八级考试的;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

申请免修的学生,应在开学后的二周内到研究生处培养科递交《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研究生处培养科认定后方可免修。

培养计划的内容请参考每年度《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学校规定培养计划一旦制定,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在制定培养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谨慎。

三、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环节是研究生阶段的必修环节。

研究生从入学的第三学期起至少要有一个单元时间参加教学实践。

所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36学时(即一个课程作业)。

教学实践期间,研究生应认真听从主讲教师安排,不得无故缺席。

教学实践结束以后,研究生应自行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华侨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书》,由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及评定成绩。

考核结束后,将表格交由学院审查存档。

成绩合格者记2个学分。

成绩不合格者须再次进行实践,再次实践成绩仍不合格和未完成教学实践任务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入学前在大专及以上院校从事两年以上教学工作的,可申请免去教学实践。

但必须出具书面证明,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免修实践环节申请表》。

四、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学分为2学分,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学分。

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作1场学术报告(读书报告),主讲1场学术报告计1学分。

参加校内学术报告会、省内学术会议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1次计0.2学分;参加国家级学
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每次计0.8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录用的每次计1.2学分。

研究生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应写出不少于250—500字的学术活动内容摘要,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本人作学术报告的,须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学术报告讲稿。

达到规定要求后,将已填写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考察表》和本人学术活动报告的演讲稿交由学院审核。

经审核合格,获得规定学分,未达要求者,视为未完成培养环节,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四、课程成绩
研究生须认真学习各门课程,缺勤1/3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

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获得学分;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即可获得学分。

研究生上交课程论文(《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请研究生自行到研究生处主页“培养教育”栏里的“培养科下载专区”下载)的截止时间为该课程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后第八周,第九周为任课教师批阅周,第十周为任课教师报送成绩周。

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作“缺考”论处。

研究生两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立即取消学籍;如果只有一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允许补考或重修一次,如补考或重修后考试仍不及格,取消学籍;选修课程如不及格,须补考或重修并取得及格成绩。

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时,仍有一门学位课不及格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或未完成教学实践环节或学术活动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能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每学期末研究生可自行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下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研究生应在学期初查看该学期的选修课程目录和本人的个人培养计划与实际选课是否一致,若需变动,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于开学后二周内送一份到研究生处审核,然后作统一更改。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
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论文工作的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

1.开题报告: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个学期,在学分修满之后,自行到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填写。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一般安排在13~14周,作开题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论文选题的依据,(包括选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②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附文献综述报告);
③课题研究的目标,(包括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
④课题研究的方案,(包括工作条件、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⑤课题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⑥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⑦论文提纲;
⑧主要参考文献;
⑨其他需要说明的。

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至少五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开题报告研究生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每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所用时间在30分钟左右。

开题的研究生应仔细记录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并在开题报告会后确认开题报告是否通过。

如果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应在导师指导下及时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

如果开题报告未通过,将延迟其后进行的中期报告、论文送审和毕业时间。

2.中期报告:研究生在第五学期(一般安排于17~18周),应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中期检查,撰写3000字左右的“中期报告”,向导师和专家组成员汇报开题以来的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情况,导师组监督其进展状况,并帮助研究生解决研究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中期报告进行的方式同“开题报告”一样,如果中期报告未能通过,将延迟其后进行的论文送审和毕业时间。

3.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详见《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毕业注意事项》与研究生处的《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工作流程》。

六、培养经费
学校拨发给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每年培养经费为1700元/人,经学院讨论学校同意,学院每年每生扣留200元作为学院研究生活动经费(包括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年会费用、研究生开
题报告会评审专家补贴费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活动经费等)。

因此我院研究生每年个人实际可使用培养经费为1500元/人。

七、外出调研
外出调研一般安排在第四、第五学期,研究生外出时须经导师同意。

为方便研究生外出调研,学院有关研究生的各项活动会尽量妥善安排,需要时研究生必须立即返校。

八、附注:
具体的规定请查阅研究生处各年度所发的《华侨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以及研究生处主页与建筑学院主页下“研究生教学”栏的各项最新通知。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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