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志及表面色管理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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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志及表面色管理规定
1、编写目的
为统一规范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装置和系统内设备、管道的标志、标识,以及设备、基础等表面色的设置,便于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现场规范和标准化,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范用于替代-G09-01-2013《厂内标识标志使用规定(暂行)》。
2、编写依据
3043-2003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规定》
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074-79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定
国家有关标识标志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划。
3、适用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各类标志、标识的配置、维护和管理。
3.2本规定适用于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的管理。
3.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安装的标识和吊挂的标志。包括装置内管道及设备标识、安
全标识、形象标识、各类标志(告示)牌等。
4、职责分工:
4.1各区域负责本区域内标识(标志)的安装、日常维护以及标识(标志)设计、制作所需信
息的统计。
4.2总经办负责所有标识、标志的制作。
4.3技术管理部负责标识、标志的检查、管理。
4.4安全环保部和设备部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标识标志内容的规范。
5、具体要求
5.1公司标识标志分类
5.1.1标志、标识是指在外表面局部范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
位号、色环和箭头等。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
厂色上刷色。
5.1.2设备标识,用于标识公司内部所有工艺设备的位号、材质、容积和主要介
质等信息。
5.1.3管道标识,用于标识公司内部所有工艺管道的介质、(管径)及其流向等信
息。
5.1.4设备挂牌,主要指动设备,用于标识设备位号、名称、电机功率、双包制、
输送介质及走向、注意事项、备用等信息。
5.1.5一般标识,包括厂区宣传牌、告示牌、办公区指示牌等。
5.1.6安全标识,包各类指示、指令、警告、禁止标识等。
5.1.7其他需要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标识及标志。
5.2标识(标志)的制作
5.2.1工艺设备和管道的标识、着色应符合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
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和3043-2003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规
定》中的有关规定。
5.2.2标识、标志制作时以公司形象设计为蓝本,使用公司统一模板。
5.2.3设备、安全类标识标志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定。
5.3标志、标识的相关要求
5.3.1标识设置应便于日常观察,大小原则上以能看清为宜,内容应符合标识事
件的真实情况。
5.3.2设备标识尺寸可根据设备规格自行确定,建议选用A0,A1,A2,A3,A4
等标准尺寸或A0+1/4、1/2......加长版。标识宽度一般不大于设备粘贴面尺寸的
1/3。
5.3.3同一区域的同类型储罐,标识粘贴于同一方向同一高度,标识尺寸一致。
同一区域其他设备的标识粘贴于同一高度同一面,标识尺寸应适合设备外形。
5.3.4设备标识底板格式及色彩根据公司形象设计,统一制作。
5.3.5设备标志统一以设备位号+名称表示,并设置设备重要参数。设备位号标识
的字体为黑体,设备位号标识字体的高度分3种:
A)装置内直径大于2m以上的设备或储罐,字高均规定为300,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B)装置内直径小于2m的设备或储罐,字高均规定为200,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C)罐区内的大型非标储罐,字高均规定为500,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5.3.6设备标志上的位号建议设置位置见图1。
图1设备标志设置位置示意
5.3.7管道标识应设置在通道一侧或操作面一侧醒目部位或基础上,并朝向道路、
操作通道或检修侧,同一面的标识应粘贴在同一高度。直径大于20m的储罐180度对称设置标志。
5.3.8管道标识尺寸根据管道外径(或保温外径)分档制作、安装。原则上标识
宽度不大于管道(保温)周长的1/3。
5.3.9在直管状态下,同一管道每隔15m进行一次标识;同一管排标志位置应集
中布置。
5.3.10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转弯处、阀门处、分支处、设备进出口处以及跨
越装置和系统边界处应设置相关文字和箭头标志。
5.3.11字样采用介质的中文名称或介质代号,同一装置或系统内的标识字体应一
致。
5.3.12当介质为双向流动时,应采用双向箭头表示。
5.3.13字体高度根据管道直径的大小分为3种:
A)管道外径小于等于60的管子:字高为20,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B)管道外径大于60,小于273的管子:字高为48,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C)管道外径大于等于273的管子:字高为200,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5.3.14管道标志的位置、形状和尺寸
5.3.15管道的介质名称、介质流向箭头和色环位置形状如图2所示,图中的尺寸
数值见表1。
表1 管道标识规格
5.3.16介质流向箭头的尖角为80°。
5.3.17色环、介质流向箭头及介质代号应设置在操作人员容易看见的地方且整齐
美观。其位置为:管廊交叉点和装置入口处,室外直线每隔15 米一组。室内
管道在弯头,阀门,法兰或分支附近设一组。管道转弯或跨楼层必须重新标识。
图2管道标识示例
5.3.18管道介质标识颜色分红底黑字(特殊危害性介质,如酸、碱、氯气、氢气)、
黄底黑字(一般危害性介质,如蒸汽、高压气体、盐水及公用工程气体)、绿底黑
字(一般性介质,如水)。
5.3.19多根管道并行于同一位置的,标识应安装在同一垂直面,朝向一致。
5.3.20管道标识应尽可能安装于正常视线高度,架空管道标识安装于通道上方,
朝向应便于观察。
5.3.21机泵等动设备需挂牌的,应尽量综合在一块标牌。
5.3.22动设备标牌以公司统一形象设计的模板为基准,具体内容以动力设备部要
求确定。
5.3.23动设备标牌大小建议为A5,A6规格。
5.3.24作业标志及挂牌按实际作业内容选择。
5.3.25安全标识制作时,采用国家标准。
6、表面色规定
6.1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
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6.2管道上阀门、小型设备表面色应符合表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