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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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resistant shutters, fire resistantdoorsets and fire resistant windowsGB 50877—2014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14年1月9日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7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7、4.1.1、4.2.1、4.3.1、4.4.1、5.1.2、5.2.9、7.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向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生产、设计、施工及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丁平里应用实践经验,积极吸纳消防科技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及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完成规范报批稿,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安装,功能调试,验收,使用与维护等。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三篇)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三篇)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防火性能测试:对防火卷帘门进行防火性能测试,检验门扇的防火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测试包括火焰渗透试验、热辐射传导试验和烟气密封性能试验等。

2. 电气检测:检测防火卷帘门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门的开闭动作是否灵活、停止是否准确等。

3. 手动操作:验证防火卷帘门是否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通过手动操作正常关闭和启动。

4. 门框检查:检查门框的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变形、渗漏等问题。

5. 密封性能检测:检测防火卷帘门的密封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防止烟气和火焰通过门缝进入室内。

6. 运行噪音检测:检测防火卷帘门在正常运行时的噪音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 视觉外观检查: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外观是否完好,包括门扇表面、辅助设备等。

以上是一般的防火卷帘门验收规范,具体验收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使用防火卷帘门前,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遵循当地建筑安全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二)防火卷帘门作为建筑物防火隔离和疏散通道的重要设施,其质量和性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针对防火卷帘门的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以保证防火卷帘门的使用效果。

下面是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本,总字数约为____字:一、防火卷帘门的基本要求:1. 防火性能要求:防火卷帘门的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相应的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2. 功能要求:防火卷帘门应具备防火封隔、疏散通道隔离和烟气防止等功能。

3. 材料要求:防火卷帘门的组成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质量检测。

4. 安装要求:防火卷帘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并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

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审核材料:验收前要对防火卷帘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安装记录等。

2. 检查施工质量:对防火卷帘门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构筑物墙体、门洞尺寸、门洞平整度等。

3. 进行试验:对防火卷帘门进行功能试验和性能测试,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2014版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2014版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1 总则 (5)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5)4 进场检验 (6)4.1 一般规定 (6)4.2 防火卷帘检验 (6)4.3 防火门检验 (7)4.4 防火窗检验 (7)5 安装 (8)5.1 一般规定 (8)5.2 防火卷帘安装 (8)5.3 防火门安装 (11)5.4 防火窗安装 (13)6 功能调试 (13)6.1 一般规定 (13)6.2 防火卷帘调试 (13)6.3 防火门调试 (16)6.4 防火窗调试 (16)7 验收 (17)7.1 一般规定 (17)7.2 防火卷帘验收 (17)7.3 防火门验收 (17)7.4 防火窗验收 (18)8 使用与维护 (18)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9)附录B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划分 (20)附录C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21)附录D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记录 (26)附录E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检查、使用和管理 (28)本规范用词说明 (29)1 总则1.0.1 为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及验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文件中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木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防火卷帘fire resistant shutter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完整性、隔热性等要求的卷帘。

2.0.2 钢质防火卷帘steel fire resistant shutter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帽、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的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防火建材的使用是建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的施工和验收环节,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下面笔者将就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防火卷帘的施工及验收要求防火卷帘是一种能够有效防止火灾损害的建筑材料,常用于大型商业场所,如超市、商场、商业中心等,并被广泛应用于工厂、医院、学校等居民场所。

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如下:1.施工要求(1)防火卷帘施工前要查验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做好防火卷帘的前置件安装工作。

(2)施工时要根据防火卷帘尺寸和墙体开孔进行精确的定位安装,并做好卷帘的悬挂,通过校平箱体等工艺步骤,保证卷帘的开关灵活,丝帘不超车。

(3)关节点的加固工作也十分重要,一定要确保关节点的牢固性,同时要在关节点位置加装相应的结构材料,提高关节点的抗拉强度。

(4)施工完毕后要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防火卷帘是否完好,运行是否灵活,操作是否正常。

2.验收要求防火卷帘安装完成后,应该进行防火检验,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检查防火卷帘的外观:要求卷帘的材料表面应该清晰平整,无明显变形、掉色、开裂等现象。

同时要检查卷帘下部的止口是否平整有序。

(2)检查防火卷帘的防火性能:验收前要仔细核查防火卷帘的钢材的抗拉强度、穿孔强度等技术指标;对内、外防火空气层、密封条、止口等防火构造部件,做强度测试。

(3)检查防火卷帘的操作性能:要检查开合情况、位置控制装置和动力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二、防火门的施工及验收要求防火门作为防火建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和验收过程必须十分严格。

以下为防火门的施工及验收要求:1.施工要求(1)防火门施工前要求查验防火门的材质、规格是否符合标准,并做好相应的门套安装工作。

(2)施工过程中要保证防火门门框的安装位置水平垂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横、竖向调整。

(3)门扇的装配过程要求门扇及附件材料厚度符合要求,门扇面板要求平整、光洁,门框和门框之间要有一定的间隙,但间隙内不得隐藏杂物。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

防火卷帘门的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规范验收、技术要求验收、安全性能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

下面我将逐一介绍这些方面的内容,帮助您了解防火卷帘门的全面验收规范。

一、设备规范验收1. 设备合格证的检查:验收人员需要核对防火卷帘门设备合格证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

并检查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2. 设备标志标牌的检查: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防火卷帘门上是否有正规厂家的标志标牌,并核对标牌上的信息是否与设备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

3. 设备外观检查: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外观,包括表面是否有破损、划痕等情况。

4. 设备零部件检查: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各个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并检查其安装是否牢固。

二、技术要求验收1. 声音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的运行过程中的声音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在规定范围内。

2. 运行速度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的开启和关闭速度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在规定范围内。

3. 运行稳定性检测:验收人员需要观察防火卷帘门的运行过程中是否出现异常现象,如晃动、卡滞等情况。

4. 手动控制检测:验收人员需要检查防火卷帘门的手动控制装置是否灵活、易操作,并确保其使用方便。

三、安全性能验收1. 火焰蔓延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进行火焰蔓延测试,验证其能否有效地抵抗火灾蔓延。

2. 烟气密封性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进行烟气密封性测试,验证其能否有效隔离烟气,确保通道的疏散通畅。

3. 防火性能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进行防火性能测试,验证其能否有效阻隔火势。

四、工程质量验收1. 安装质量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测,包括固定件的牢固性、连接件的合理性等。

2. 结构稳定性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的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测,确保其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冲击而不失效。

3. 系统调试检测:验收人员需要对防火卷帘门的系统进行调试,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灵活。

gb50877-2014

gb50877-2014

制定本规范旨在确保防火百叶窗,防火门和防火窗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隐患,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防火百叶窗,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建造和验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中的建造和验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防火百叶窗,防火门和防火窗工程的建设,验收和维护管理应不仅符合木材规范,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0.1防火百叶窗及其框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0.2钢质防火百叶窗是由钢质材料制成的,如:窗帘板,导轨,座板,门盖,箱体等,并装有卷帘门机和控制箱的防火百叶窗。

2.0.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百叶窗采用无机纤维材料作为幕布表面(内部装有不锈钢丝或不锈钢钢丝绳),钢质材料作为胶合板,导轨,座板,门盖,箱体等,并配有卷门机的防火百叶窗和控制箱。

2.0.4防火门SCT与框架一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 O. 5防火窗与框架一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的要求。

2.0.6固定式防火窗。

2.0.7活动防火窗装有可打开的窗扇,并装有开闭控制装置。

2.0.8温控释放装置使用温度感测元件,其作用温度为73°C±0.5℃,以根据其自身重量控制防火百叶窗或防火窗掉落或关闭的装置。

3. 0.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程序和实施计划,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3. O. 2在建造防火百叶窗,防火门和防火窗之前,应提供以下技术数据:1.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规范,设计变更通知和其他设计文件。

应提供t'te 2主要零件和附件的工厂证书以及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主要零件和附件的操作和维护说明。

3.0.3防火百叶窗,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建造应符合以下条件:1.现场施工条件应符合连续运行的要求。

gb50877-2014

gb50877-2014

为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质量和功能,减少火灾隐患,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中的施工及验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木材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1防火卷帘及其框架能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0.2钢制防火卷帘由钢制材料制成,如窗帘板、导轨、座板、门套、柜体等,并配有带卷帘和控制箱的防火卷帘。

2.0.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采用无机纤维材料作为幕墙表面(内装不锈钢丝或不锈钢钢丝绳),夹板、导轨、座板、门套、柜体等钢材,并设有防火门卷帘和控制箱。

2.0.4防火门SCT与门框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O、5防火窗与框架一起,能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0.6固定防火窗。

2.0.7活动防火窗设可开启的窗扇,并设有开闭控制装置。

2.0.8温控释放装置采用工作温度为73℃±0.5℃的感温元件,根据自身重量控制防火卷帘或防火窗落下或关闭的装置。

三。

0.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和实施方案、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三。

O、2在建造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之前,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

完成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规范、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6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应齐全。

1我要检查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的主要部件和附件。

检查由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单位监督。

需要抽查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进行抽查,并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不合格的不得安装。

1.4.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主要及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1的规定填写检验记录。

表D.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D.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本规范第7.3.1条
防火门验收
本规范第7.3.2条
本规范第7.3.3条
本规范第7.4.1条
防火窗验收
本规范第7.4.2条
本规范第7.4.3条
验收结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公章)

(公章)
(公章)
单 位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表D.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方案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

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规定
验收内容
本规范第7.2.1条
验收评定结果
防火卷帘验收
本规范第7.2.2条
本规范第7.2.3条

防火卷帘GB50877-2014

防火卷帘GB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自己注释:检查数量(除非特殊标注):统统都是全数检查。

一、防火卷帘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规》30m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1/3,20m。

(按各自防火分区分别计算)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条文说明:防火卷帘存在着防烟效果差、可靠性低等问题。

因此,设计中要尽量减少防火卷帘的使用。

本条所指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是指某一防火分隔区域与相邻防火分隔区域两两之间需要进行分隔的部位的总宽度。

如某防火分隔区域为B,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A有1条边L1相邻,则B区的防火分隔部位的总宽度为L1;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A有2条边L1、L2相邻,则B区的防火分隔部位的总宽度为L1与L2之和;与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域A和C分别有1条边L1、L2相邻,则B区的防火分隔部位的总宽度可以分别按L1和L2计算,而不需要叠加。

联动控制设计《火规》4.6.2 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4.6.3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1 联动控制方式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2 只专门用于联(消防交流蔻,群46944-9530)2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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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4 章~第7 章 的规定。
3.6 检查、验收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资料核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施工过程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工程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 工程验收记录应齐全。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应齐全。 3.7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 进场检验
4.1 一般规定 4.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应进行检验。检验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 应 由监理单位监督。需要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应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法 定检验 机构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者不应安装。 4.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的进场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 C 表 C.0.1-1 填 写 检查记录。检查合格后,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再进行安装。 4.2 防火卷帘检验 4.2.1 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等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符合市场准入 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等是否与符 合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设计要求相符。 4.2.2 每樘防火卷帘及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手动按钮盒、温控释放装置,均应在其明显 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并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 商)名 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4.2.3 防火卷帘的钢质帘面及卷门机、控制器等金属零部件的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
生 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生产日期或生产编号、出厂日期、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4.4.3 防火窗表面应平整、光洁,并应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

表C.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表C.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年月日
门扇与门框活动间隙
门扇启闭状况
门扇开启力
防 防火窗密封件安装

窗框安装

安 手动启闭装置安装
装 温控释放装置安装
本规范第5.2.2条 本规范第5.2.3条 本规范第5.2.4条 本规范第5.2.5条 本规范第5.2.6条 本规范第5.2.7条 本规范第5.2.8条 本规范第5.2.9条 本规范第5.2.10条 本规范第5.2.11条
门楣安装
防 传动装置安装
火 卷
卷门机安装
帘 防护罩(箱体)安装
安 装 温控释放装置安装
防火卷帘封堵
卷帘控制器安装
探测器组安装
保护防火卷帘的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安装 防火门开启方向
闭门器、顺序器
自动关闭门扇装置
电动控制装置
防 防火插销安装
火 防火门密封件安装
门 变形缝附近防火门安



门框安装
门扇与门框搭接尺寸
表C.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方案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 号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 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装置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检查记录
帘板(面)安装
本规范第5.2.1条
导轨安装
座板安装
本规范第5.2.12条
本规范第5.3.1条 本规范第5.3.2条 本规范第5.3.3条 本规范第5.3.4条 本规范第5.3.5条 本规范第5.3.6条 本规范第5.3.7条 本规范第5.3.8条 本规范第5.3.9条 本规范第5.3.10条 本规范第5.3.11条 本规范第5.3.12条 本规范第5.4.1条 本规范第5.4.2条 本规范第5.4.3条 本规范第5.4.4条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及验收规定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及验收规定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及验收规定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功能调试一般规定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功能调试,当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功能调试应在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功能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

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试前应具有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

(2)调试前应根据GB50877-2014规范规定的调试内容和调试方法,制订调试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批准。

(3)调试人员应根据批准的调试方案按程序进行调试。

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功能调试应按规范填写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应在调试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防火卷帘调试1、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进行通电功能、备用电源、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和自重下降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通电功能调试时,应将防火卷帘控制器分别与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相关的火灾探测器、卷门机等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备用电源调试时,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

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防火卷帘控制器在备用电源供电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工作1h,并应提供控制器控制卷门机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控制卷帘降至下限位所需的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观察电源工作指示灯变化情况和防火卷帘是否发生误动作。

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使用备用电源供电,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工作1h,用备用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3)火灾报警功能调试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gb50877-2014

gb50877-2014

为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隐患,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合同文件中的施工及验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木材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1防火卷帘及其框架能在一定时间内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0.2钢制防火卷帘由钢制材料制成,如窗帘板、导轨、座板、门套、柜体等,并配有卷帘门和控制箱的防火卷帘。

2.0.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采用无机纤维材料作为幕墙表面(内装不锈钢丝或不锈钢钢丝绳),夹板、导轨、座面板、门套、柜体等钢材,并配有卷帘门机式防火卷帘和控制箱。

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一定的保温时间内,门体保温性能满足SCT.4的要求。

2O、5防火窗及防火框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防火完整性和隔热要求。

2.0.6固定防火窗。

2.0.7活动防火窗设可开启的窗扇,并设有开闭控制装置。

2.0.8温控释放装置采用工作温度为73℃±0.5℃的感温元件,根据自身重量控制防火卷帘或防火窗落下或关闭装置。

三。

0.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和实施方案、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三。

O、2在建造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之前,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

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规范、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提供t'te 2主要零部件出厂合格证及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

主要零部件和附件的操作和维护说明。

3.0.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应符合下列条件:1。

现场施工条件应满足连续作业的要求。

2主要零部件齐全,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三。

施工所需的预埋件、孔洞等基础设施条件满足设计要求。

表C.0.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表C.0.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本规范第4.2.2条
本规范 第4.2.3、4.2.4条
产品符合市场准 入制度规定的有
效证明文件


产品标志

本规范第4.3.1条 本规范第4.3.2条
产品外观
本规范第4.3.3条
产品符合市场准 入制度规定的有
效证明文件


பைடு நூலகம்产品标志

本规范第4.4.1条 本规范第4.4.2条
产品外观
本规范第4.4.3条
表C.0.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
方案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

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进场检验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规定
产品符合市场准
入制度规定的有 效证明文件

火 卷
产品标志

产品外观
本规范第4.2.1条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年月日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规范表格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验收规范表格

表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B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C.0.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表C.0.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续表C.0.1-2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表C.0.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表D.0.1-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D.0.1-2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E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每日(季、年)检查、使用和管理记录。

防火门及相关配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防火门及相关配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
1
防火门开启方向
除特殊情况外,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防火门在关闭后应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
闭门器、顺序器
常闭防火门应安装闭门器等,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安装顺序器
3
自动关闭门扇装置
常开防火门,应安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控制、信号反馈装置和现场于动控制装置,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防火门及相关配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部位
施工依据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验收依据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8
门框安装
钢质防火门门框内应充填水泥砂浆。门框与墙体应用预
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
9
门扇与门框搭接尺寸
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2mm
10
门扇与门框活动间隙
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
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门扇与门框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
规定的尺寸公差
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3mm
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mm
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mm

表C.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表C.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温控释放功能
本规范第6.4.4条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月日 注:施工过程用到其他表格时,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年月日
常闭门启动 关闭功能
常开门联动

控制功能


门 常开门远程
控制功能
常开门现场 控制功能
本规范第6.3.1条 本规范第6.3.2条 本规范第6.3.3条 本规范第6.3.4条
手动控制功能
本规范第6.4.1条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检查记录
防 联动控制功能 火 窗 远程控制功能
本规范第6.4.2条 本规范第6.4.3条
表C.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方案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

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监理单位
子分部工程名称
功能调试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规定
控制器功能调试

火 卷
卷门机功能调试

卷帘运行功能调试
本规范第6.2.1条 本规范第6.2.2条 本规范第6.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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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resistant shutters, fire resistantdoorsets and fire resistant windowsGB 50877—2014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14年1月9日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7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7、4.1.1、4.2.1、4.3.1、4.4.1、5.1.2、5.2.9、7.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向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生产、设计、施工及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丁平里应用实践经验,积极吸纳消防科技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及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完成规范报批稿,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安装,功能调试,验收,使用与维护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辽宁强盾防火门有限公司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马莉马恒沈纹袁国斌张磊东靖飞倪照鹏关大巍王宗存宋旭东杨玉琴李宝利主要审查人:丁宏军赵华利钟勇马宏伟王红兵叶国祥朱磊翟毅陈学平潘志红黄青春张建青高普彭军梁慧君1 总则1.0.1 为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及验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文件中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木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主要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即为了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安装质量,统一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验收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均为建筑物防火分隔设施,通常设置在防火墙上、疏散出口处或管井开口部位,对防止火灾时烟、火扩散和蔓延,减少火灾损失有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加强,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已成为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消防设施。

本规范的制订为施工、验收单位提供了一个科学、统一的技术标准,也为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了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对于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工程质量,更好地发挥其防烟阻火功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特殊场所使用的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应考虑使用本规范的适用性。

1.0.3 本条提出工程中采用的无论是工程技术文件还是承包合同等文件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均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安装质量和使用功能。

1.0.4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本规范是一本专业技术规范,其内容涉及范围较广。

在执行中,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保证标准、规范的协调一致性。

2 术语2.0.1防火卷帘fire resistant shutter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完整性、隔热性等要求的卷帘。

2.0.2钢质防火卷帘steel fire resistant shutter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帽、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的防火卷帘。

2.0.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mineral fiber composites fire resistant shutter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内配不锈钢丝或不锈钢丝绳),用钢质材料做夹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的防火卷帘。

2.0.4防火门fire resistant doorset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完整性、隔热性等要求的门。

2.0.5防火窗fire resistant window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完整性、隔热性等要求的窗。

2.0.6固定式防火窗fixed style fire window无可开启窗扇的防火窗。

2.0.7活动式防火窗automatic controlled fire window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防火窗。

2.0.8温控释放装置thermal release device利用动作温度为73℃±0.5℃的感温元件控制防火卷帘或防火窗依靠自重下降或关闭的装置。

3 基本规定3.0.1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并记录。

3.0.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1 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

2 主、配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

3 主、配件使用、维护说明书。

3.0.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1 现场施工条件满足连续作业的要求。

2 主、配件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等基建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4 施工现场相关条件与设计相符。

5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3.0.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3.0.5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7章的规定。

3.0.6 检查、验收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2 资料核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3 施工过程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4 工程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

5 工程验收记录应齐全。

6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应齐全。

3.0.7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条文说明3 基本规定3.0.1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条对从事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质量管理应具备的标准、规章制度等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以保证施工队伍的素质。

3.0.2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这些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依据,也是施工必备的首要条件。

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是指对于已经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应当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于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提供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另外,两类产品均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

3.0.3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施工所具备的物资条件。

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0.4 本条明确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是建筑消防设施中的一个分部工程,并划分了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这样,为施工过程检查和验收提供了方便。

3.0.5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一是用于工程的设备和主要配件要进行进场检验;二是要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安装;三是根据施工技术标准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四是强调了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中间交接检验;五是施工过程应填写相关的质量记录;六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进行验收;七是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质量要进行检查;八是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这是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进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3.0.6 本条规定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检查、验收合格的标准,即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结果、资料核查结果、施工过程检查结果、工程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

3.0.7 验收是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通过验收,将对工程质量埋下严重的隐患,所以确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 进场检验4.1 一般规定4.1.1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进场应进行检验。

检验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应由监理单位监督。

需要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应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检验,不合格者不应安装。

4.1.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主、配件的进场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1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合格后,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再进行安装。

条文说明4.1 一般规定4.1.1 本条规定了设备和配件进场要进行现场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同时,明确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

对于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不仅要对产品外观及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而且要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等是否与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设计要求相符进行核查。

如果进场的产品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或者产品进场时已经损坏,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所起的防火分隔作用就无法实现了。

为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施工质量,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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