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0年学生赴国(境)外留学

合集下载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发布日期:2010-01-05 信息来源: 人气:155648序号 申报留学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申报方式/时间 受理单位 评审方式/时间录取方式/时间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1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培博士生 不限 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单独申报/9月20日至30日项目实施院校单独评审/4月、10月单独录取/5月、11月规划发展部王泽宇、刘洋2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地方合作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教育(人事)厅单独评审/7月 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3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4国家公派中学英语教师研修短期研修英国 单独申报/各协议省、市、单独单独录取法律郭丹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项目(西部项目)生时间另行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评审/7月/8月与项目部青5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西部项目)短期研修生澳大利亚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郭丹青6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比利时GroupT鲁汶工学院"宏志奖学金"本科生项目本科生比利时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独评审/4月至6月单独录取/7月欧亚非事务部曹春7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访问学者加拿大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统一评审/4月至6月统一录取/7月美大事。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89.03.25•【文号】[89]科发教字0379号•【施行日期】198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实行《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的通知([89]科发教字0379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条例》是针对我院“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管理工作,以及他们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具体规定。

2.请你们按照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参照本《条例》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所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和回国工作安排的具体规定,并报院备案。

3.按本《条例》的规定,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我院不再存在“自费公派”出国留学方式,故不受理此类留学人员的出国手续。

4.在执行本《条例》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提出,并填报《公费派出自费出国回国及逾期未归留学人员情况统计》表,以便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中国科学院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国留学政策是我国改革开放总方针总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出国留学工作,不仅要适应当前的国内需要,而且要为我国二十一世纪的发展奠定人才和科技基础。

为了落实中央有关留学工作的指示,使我院公费派遣出国留学工作做得更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公费出国留学分为国家公费、院公费和所公费三类:1.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由国家教委分配给我院的名额,列入国家教委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2.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由我院提供经费,或由我院从其他途径获得经费,列入院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3.所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系指我院研究所(含中心、台、厂、公司、学校等,下同)自筹资金,以及根据研究所与国外研究机构、大学、公司等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关人员交流条款派遣出国的留学人员。

选拔学生出国留学通知

选拔学生出国留学通知

关于开展选拔学生出国(境)留学的通知各学院:随着学校外事工作的发展,学校与多所海外友好大学开展了学生交流项目,为我校学生提供了开拓国际视野、接受海外教育的机会和锻炼自我、施展才华、多元发展的平台。

由于外事办的积极联系,本学期主要开展的学生交流项目在原有的美国、台湾项目上新增了一个土耳其学习项目,主要情况如下:一、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SAYA项目2009年,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Salisbury University)与我校结成友好学校。

2010年9月开始与我校开展学生互派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给在校学生提供更多的赴海外学习的机会,索尔兹伯里大学开设了“在美国学习一年”项目(SAYA项目),我校已有近50名学生参加了此项目,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反映良好。

二、赴台湾研修项目2011年,我校与台湾中华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结成友好学校,开始学生互派,学习期限为一学期。

迄今已有多批学生从台湾学成归来,效果良好。

三、土耳其杜姆鲁普纳尔大学学生交换项目我校与土耳其杜姆鲁普纳尔大学(Dumlupinar University)于2005年结成友好合作学校,开展了多批教师互派项目。

两校于今年上半年签订学生交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学生交流工作。

杜姆鲁普纳尔大学推荐的第一名交换生将于近期抵达我校进行学习。

各学院负责赴海外研修学生的选拔工作,学生选拔工作结束后将留学学生名单汇总报外办,请各学院加以重视。

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为了保证足够的时间办理出境证件,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相关事宜如下:一、报名条件1.在校大二至大四学生,专业不限;2.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英语水平良好;二、学习期限及证书SAYA项目学生需在索尔兹伯里大学学习一学年,索尔兹伯里大学将为学生颁发此项目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

赴台研修学生需在台湾学习一学期,台湾学校会为学生提供研修证明和成绩单。

赴土耳其研修学生需在土耳其学习一学期,杜姆鲁普纳尔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研修证明和成绩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发〔1986〕107号)制定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管理细则》、《公派出国研究生留学年限及在国外期间国内工资(或生活补助费)待遇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的管理细则》、《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管理细则》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和经费的管理细则》等五个细则(以下统称“细则”)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凡在上述“细则”发布前的有关留学人员的身份、留学年限、延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以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经费待遇等问题,按下述规定办理:1.凡经批准已改变留学人员身份者,应予承认;未经批准而擅自改变身份者,一律不予承认,也不再补办手续。

2.凡经批准延长的期限,一律予以承认。

3.凡公派研究生在国外学习期限超过“细则”规定年限一年以内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补办延期手续。

延长留学期限的,从超期之日起计算,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凡经批准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者,应予承认;未经批准已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者,若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时间未超过一年半,应按“细则”规定补办手续。

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包括代招研究生和一些专业项目研究生,向原代招或原所在学校(单位)申请。

5.凡在“细则”发布前派出的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经费待遇,仍按原商定办法办理。

西北民族大学出国(境)留学生管理细则(试行)

西北民族大学出国(境)留学生管理细则(试行)

西北民族大学出国(境)留学生管理细则(试行)民大发[2007]198号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做好本校学生出国(境)留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出国(境)留学生是指由学校以公派或公派自费形式(统称因公)及自行联系(统称因私)到国(境)外高校学习的本校在册普通本科生(即将升入二、三、四、五年级的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及硕士(即将升入二、三年级的学生)、博士研究生(即将升入二、三年级的学生)。

第二条出国(境)留学生的选拔条件(一)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强;(二)在校已修课程成绩合格;(三)未受过处分;(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可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出国(境)学生报名程序(一)申请学生到国际合作交流处领取并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审批表》,由所在培养单位(学院、研究所,统称培养单位,下同)签注意见后送学生处及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处(研究生)审签;如学生需保留学籍,则需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二)学生处及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处(研究生)核查学生学籍、成绩并签署意见;(三)财务处审核有关学费等收缴情况后签署意见;(四)保卫处审核户籍是否在校等情况后签署意见;(五)申请学生若是中共党员,须由校组织部签署意见;(六)以上单位签署意见后将《西北民族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审批表》送国际合作交流处签署意见,校领导意见由国际合作交流处送签;(七)经学校批准后,因公出国(境)学习学生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学生办理出国手续;(八)出国(境)学习学生取得申读院校入学通知书及签证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发学校正式文件,文件须抄送教务处、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及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等相关单位。

第四条出国(境)学生在校成绩认定程序及要求(一)出国(境)学生须按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处(研究生)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成绩单,先由所在培养单位予以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到教务处考务科或研究生处培养科办理相关成绩审核事宜。

四川大学校际交流学生赴外留学申请表(样表)

四川大学校际交流学生赴外留学申请表(样表)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教学院长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学校意见
此处不填写
教务处长: 年 月 日
注:请附上在大学期间所修读的课程课程单。
本人签名: 填表时间:
四川大学校际交流学生赴外留学申请表(பைடு நூலகம்表)
姓名
中文:
拼音: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申请留学项目名称
政治面貌
学院、年级、专业
拟学专业
学号
国(境)外学习时间
年 月 ~ 年 月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条件
1、高考成绩(或所修课程总学分及学分绩点):
2、高考英语成绩(或四/六级、TOEFL、IELTS成绩):
3、有何特长:
4、受过何种奖励:
申请理由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并了解了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具备通知中要求的的选拔条件,自愿到国(境)外大学学习,家庭具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本人的培养费及在国(境)外的生活及其他费用。本人已完全理解本次留学或学习的学籍管理规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的各项规定。本人申请已征得家长同意。

大学中外学生交流项目(含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

大学中外学生交流项目(含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

大学中外学生交流项目(含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第一章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一条中外学生交流项目为XX大学及各学院或部门与国(境)外大学及其二级机构合作中,涉及赴对方学校进行长期、短期的进修、学习、实习的合作项目。

具体包括:“2 2”(国内两年国外两年)、“3 1”(国内三年国外一年)、单学期修学分等模式的学分互认项目、以及国际课程实验班;寒暑期进修、培训、游学项目;学生海外实习项目等。

第二条中外学生交流项目以学分互认或短期访问方式开展。

针对我校某一固定专业与国(境)外院校开展的“2 2”或“3 1”模式的国际课程实验班是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开展的学分互认项目,同样属于中外学生交流项目,经学校相关部门(该专业所在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审核批准后到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章项目开发与管理第三条中外学生交流项目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修学分和学时总量,原则上应和学生在XX大学所属专业培养方案中未修读学分和学时总量相当。

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修课程应与其本人在XX大学所属专业修读课程的内容接近、相近或相当;有关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国(境)外大学修读课程及学分,并根据《XX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对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修读学分进行转换,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将运行较为成熟的项目转化为国际课程实验班,在原有专业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使项目学生在我校期间所学课程能更好地对接国(境)外阶段课程。

第五条 XX大学与国(境)外大学签订的协议中如有涉及校际交流事务的内容,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后交分管校领导会签、批准后方可签署。

协议副本须统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协议签署完毕、启动运行前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项目说明、项目协议副本、归国成绩认定办法等材料。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发送至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第六条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在学院或部门须每年年底定期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本年度中外学生交流项目名单。

东华大学派出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工作细则-国际合作处

东华大学派出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工作细则-国际合作处
6
况;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我国驻 当地使、领馆以及学校报告。
4. 派出交换生应当在赴国(境)外学习期满返回后的 15 日内向所在学院报到, 项目联系人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合作处。
东华大学派出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工作细则
一、总则 学生国(境)外交换项目的拓展是学校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是培养学生具有 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随着近来我校派往国(境) 外高校的交换生数量不断增加,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交换生项目的健康 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二、定义 派出交换生是指按照校际或院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东华大学与国(境)外高校 合作协议签署申请流程》见附件一),我校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专业学习的全日制在读学生。通常双方对等交换,人数相等、学费互免、学分互认。 所有交换生项目执行须基于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有实质内容的校(院) 际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必须含学分、费用、证书和住宿安排等重要内容的实施细则。 双方具有合作意向,但未最终签署校际或院际协议的,可以立项形式先行实施(《东华 大学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二)。由学校学生出国(境)交换项目 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无协议支持或未报批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未经学校审批同意,学生使用因私护照擅自出国(境)的,依照自费留学流程操作。 国际合作处负责协助我校派出交换生办理赴国(境)外合作高校学习的相关录取 手续。每个派出交换生项目均应有一名项目联系人负责协调整个项目的实施。派出交 换生的具体工作流程,详见《东华大学派出交换生工作流程图》(附件三)。 三、学生选拔 国际合作处/相关学院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的合作协议规定,确定本年度/ 学期派出交换生的学生人数和专业等相关要求,发布信息,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选拔 推荐。选拔结果由项目联系人按学生类别分别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及学生处审批, 批准后报国际合作处备案。 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本科教育国际化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较高对外交往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提升本科毕业生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规模日益扩大,赴国(境)外学习学生人数稳步增长。

为了促进和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主要有:1.国家公派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科研实习或攻读学位;2.自行联系自费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长期学习或攻读学位;3.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长期学习;4.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5.学生自行联系寒暑假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

6. 其它可以认定的交流学习形式。

(二)学习时间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时间分为长期和短期,三个月(含)以上为长期,三个月以下为短期。

二、学生选派标准、程序及其学籍管理对学生参与国家公派或由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交流协议的项目,其选派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组织进行。

(一)选派标准选派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政治合格,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2.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3.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培养前途;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或实践各项任务;5.满足交流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选派程序1.长期学习项目的选拔,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和教务处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共同确定选拔条件、选拔人数,拟定选拔通知。

鞍山师范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鞍山师范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鞍山师范学院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管理,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国际化程度,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指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双方互相派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包括教学实习、课程学习、合作研究等),双方互认学分、互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的项目。

通过校际交换开展的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属于此类项目。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校际交换学生是指通过上款中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我校选派到国(境)外院校学习的学生。

参加校际交换项目的学生应为我校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生。

第三条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各院系共同负责学校校际学生交流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派出选拔第四条校际交换项目出国(境)学生的选派原则是“学生自愿报名、院系择优推选,学生签约派出”。

第五条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与国(境)外大学进行沟通,并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提出对派出学生的选拔条件及要求,由相关院系负责选拔学生,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学分管理。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并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申报材料送交各院系后,由院系统一上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第七条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标准: 1. 我校正式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学习成绩优秀,且按培养计划要求无不及格课程,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4. 在本校期间学业及表现优良,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 5. 身心健康,具有国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6、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有贷款的要清欠所有贷款; 7. 符合交换院校的其他特殊要求; 8.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项目协议的有关义务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学生留学管理办法

学生留学管理办法

延安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院校合作培养学生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赴境外实习及志愿服务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交流项目下被派往国(境)外合作院校(或研究机构)参加学习交流的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下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外事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以及各学院负责人。

学生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国(境)外学习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评估。

具体职责如下: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全校国(境)外项目的拓展;负责各类项目的宣传、招生;负责学生的派出及学生在国(境)外期间的联络和管理。

2. 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学生在外学习期间所获学分的认定及学籍异动的处理。

3. 财务处负责学生赴外学习期间的学费管理。

4. 各学院负责落实项目的宣传,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及时上报选拔结果和推荐材料。

第三章项目类别第四条我校组织开展的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主要包括:学位项目、交流项目、实习项目、游学项目和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

1. 学位项目指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一年(及以上)学习,并获取国(境)外合作院校学位(学历)的项目。

2. 交流项目指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学习,但不获取合作院校学位(学历)的项目。

3. 实习项目指学生赴国(境)外进行带薪实习、课题实习的项目,一般期限为三个月。

4. 游学项目指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为期2周的短期交流学习项目。

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5. 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指学生赴国外孔子课堂(孔子学院)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项目。

从教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学生参加学位项目,根据双方学校的协议,达到双方院校的要求,可获得本校/国(境)外合作院校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或相应学分。

青岛工学院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管理办法

青岛工学院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管理办法

青岛工学院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管理办法为建设“学生喜欢、教师热爱、社会认可”的现代化、国际化优质民办本科高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校鼓励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提高学业水平,开拓眼界。

为规范我校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的管理,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加留学交流项目的学生(以下简称“项目学生”)是指通过两校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以交换生、交流生、短期进修、游学、夏令营等形式以公派自费形式派出,到国(境)外高校学习或进修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我校和国(境)外合作院校开展的留学交流项目应按照双方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签订两校合作协议,并由国际学院上报有关部门备案.交流期限按照青岛工学院与国(境)外合作大学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学习期满,接收学校提供给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我校根据规定对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第三条国际学院主要负责处理有关对外联络事宜,项目学生管理主要由相关学院负责,国际学院与国(境)外合作院校沟通协调,配合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和相关学院协助落实学生管理工作.第二章报名及出国(境)手续办理第四条国际学院负责与国(境)外合作院校接洽协商沟通,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后,与合作院校签署两校合作协议,并上报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备案。

同时由国际学院和相关学院根据学校批示确定的留学交流项目及时发布留学项目信息,公开宣传项目名称、专业、招生数量,组织策划招生宣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五条国际学院负责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将拟派出学生名单送达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备案,最后上报校长办公室由学校正式公布派出学生名单。

第六条项目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信息,由本人填写《青岛工学院出国(境)留学学生学分互认项目申请表(离校前用)》,并上交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备案。

第七条参加国(境)外留学交流项目的手续由学生个人办理,国际学院予以协助,并将项目学生信息上报教务处。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12.13•【文号】国发[1986]107号•【施行日期】1986.12.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教育委员会就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管理,以及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和自费出国留学等,暂行规定如下:一、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我国公民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等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适用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及其他有益的文化,加强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有益于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交流。

为此,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必须长期坚持。

(二)出国留学工作应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密切结合国内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以解决科研、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和增强我国培养高级人才的能力。

(三)出国留学工作应坚持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

留学的学科应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当前以应用学科为重点,并注意发展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

(四)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是: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努力创造条件使留学人员回国能学以致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留学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关于学生保留学籍出国(境)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模板】

关于学生保留学籍出国(境)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模板】

****大学教务处〔2009〕4号关于学生保留学籍出国(境)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国际化意识和国际交流能力,提高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学籍管理1.申请国(境)外学校留学的**大学全日制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大学学籍。

申请保留**大学学籍赴国(境)外学校就读的学生须一次性缴纳剩余学程(按基本修业年限计算)的学费。

2.学校对学生在国(境)外就读学校的办学层次、水平进行审查,认可办学层次、水平高学校(下称“被认可国(境)外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培养方案。

对保留**大学学籍赴被认可国(境)外学校就读并获得该校某专业毕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可颁发**大学毕业/学士学位证书。

对未获得被认可国(境)外学校毕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回国后可申请继续在**大学学习至我校允许的修业年限。

二、成绩管理1.计划回国后继续在**大学学习的赴国(境)外学习学生在外学习期间可参照我校专业教学计划修读相同或相近课程,参加考试,取得成绩及学分,并在回国后将国(境)外学校出具的课程有效成绩单报送所在院系。

2.在国(境)外学习的课程,由所在院系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我校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可替代性认定。

经认定可替代的成绩合格课程,承认其学习成绩,给予相应学分;不可替代的成绩合格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给予相应学分。

3.对于学生所在专业我校同学期所开设的不能替代的课程,学生可选择延后修读或以免听自学的方式修读。

申请免听自学的学生需办理免听手续,由任课教师布置需完成的学习任务、作业、课程论文等环节,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学习笔记、完成作业及学习报告或论文情况评定成绩。

学生也可参加该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给予相应学分。

课程包含的实验、设计等环节不能以自学方式修读,学生需插班学习完成修读。

4.若学生国(境)外所修课程中有与学生所在专业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免修专业英语。

学生在国(境)外修读的ESL(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可替代同学期的英语课程。

XXXX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XXXX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XXXX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学生视野,增强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进一步规范学生出国(境)留学事务办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在校生。

主要派出形式有国家公派和学校派出两种形式,包括留学、访学、游学、交换生、中外合作办学、海外实习等项目。

1.国家公派:主要指学生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出国(境)留学项目。

2.学校派出:主要指根据本校与国(境)外大学或教育机构签订的交流合作协议,以自费为主要形式赴国(境)外大学学习交流的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出国(境)在3个月以内的称为短期出国(境),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称为长期出国(境)。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涉及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财务部、安全保卫处等机构和部门。

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办公室)是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牵头部门,与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心负责发布国际交流项目信息,选拔并指导学生办理出国(境)手续,协助办理学生返校报到手续等。

第六条二级学院根据中心发布的通知组织报名,推荐学生名单;负责各类长、短期出国(境)学生学费催缴;跟踪出国(境)学生学习表现;负责学生返校后报到、第二课堂积分补录、毕业(或休学)办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学工作部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分互认与成绩认定,以及返校报到、注册与毕业离校等工作。

第八条学生工作部负责出国(境)学生第二课堂积分审核工作;公寓中心负责出国(境)学生退宿及住宿安排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对出国(境)学生学费及项目费进行核实、收缴。

第十条安全保卫处协助办理出国(境)学生相关手续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三章学生出国(境)项目的申请、选拔和派出第十一条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之附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之附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之附则(2009年12月30日)本附则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简称本标准)做出解释性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标准所指的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法律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8、《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

第2条《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与学位的地区公约》是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推动下,由21个国家签署的地区性国际公约。

公约第1条阐述了学历学位互认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及相关定义。

第3条2000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函(学位〔2000〕2号),同意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承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咨询工作。

200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函,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设立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承担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咨询工作。

第5条国(境)外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机构范围主要参照中国与外国(地区)签订的国家(地区)间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多边)协议及院校清单。

同时,学历认证需确认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颁发院校是否属于其所在国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是否系该国政府或得到该国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所承认的拥有相应学历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根据中国教育部于2008年5月对外正式发布的《关于内地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内地学生所获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告》,“截至目前,我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在内地25省(市)招生。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出国(境)有关事项的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出国(境)有关事项的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出国(境)有关事项的规定(2003年11月11日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通过)为了加强在校学生出国(境)留学、定居、探亲、旅游、参加学术活动等工作的管理,依照原国家教委《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留[1993]81号),原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公民出国留学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教留[1993] 50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教财[1999]13号),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简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手续的通知》(教外留[20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除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生以外,户籍、档案在学校的我校正式注册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下统称学生),在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民事纠纷,结清校内财、物手续(交清学费、还清国家助学贷款、退还所借图书等等)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出国(境)。

户籍、档案不在学校学生的出国(境)手续,在户籍、档案所在地(单位)办理。

办理完毕,本科生带批准出国(境)的函件及复印件到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研究生带相关函件及复印件到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户籍、档案在学校的定向生的出国(境)手续在学校办理,办理时必须持有定向单位同意学校代办的书面函。

已经毕业而户籍、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生,按校党字[2003]001号文件精神,不在学校办理出国(境)手续。

这部分学生办理出国(境)手续前,需将户籍、档案转至生源地,由生源地有关部门负责其出国(境)手续办理。

二、申请人需出具的材料申请人领取校内出国(境)审批表时,须出具以下材料:1、申请出国(境)留学者,需出具国(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如录取通知书为外文)。

录取通知书(入学许可证)的中文翻译件,由我校人文与经法学院院办公室委派外文翻译审核,翻译件应注明翻译无误、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人文与经法学院院办公室公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我院2010年学生赴国(境)外留学、实习及夏令营项目面试的通知根据我院与瑞典耶夫勒大学、英国德蒙福特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美国硅谷大学、美国荷晶大学、美国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台湾宜兰大学、台湾义守大学、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等高校及企业签署的学术交流合作及实习等协议,现将我院2010年学生赴国(境)外留学、实习及夏令营项目面试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时间:2010年4月7日(周三)下午14:00申报瑞典耶夫勒大学(2+2)双学士学位项目、(3+1)双学士学位项目及(4+1)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项目学生,英国德蒙福特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及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留学项目学生。

2010年4月7日(周三)晚 19:00申报美国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迪斯尼带薪实习项目学生,美国硅谷大学、美国荷晶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夏令营项目学生及中外服•美邦国际赴美带薪实习项目学生2010年4月14日(周三)下午14:00申报台湾宜兰大学、义守大学留学项目学生二、面试地点:第一教学楼C 206三、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四、面试形式:采取逐个单独面试,按名单(见附件)顺序进行。

五、申报瑞典耶夫勒大学(2+2)双学士学位、(3+1)双学士学位及(4+1)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项目及美国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迪斯尼实习项目的学生,经我院初试与公示无异议后,须于2010年4月中下旬参加瑞典耶夫勒大学及美国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分别组织的二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注:申报多个项目的学生,我院组织的面试只需参加一次即可。

附件:我院2010年学生赴国(境)外留学、实习及夏令营项目面试名单外事处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2010年赴瑞典耶夫勒大学(2+2)双学士学位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8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1 04081023 张瀚 计算机系 1至8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4:00-14:3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2 04080129 韩孟阳 计算机系3 04080708 桑琳 计算机系4 04081016 冯伟男 计算机系5 04080325 王鹏程 计算机系6 04080906 林少椰 计算机系7 04080404 王旭 计算机系 803080127王艺霖电子系2010年赴瑞典耶夫勒大学(3+1)双学士学位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27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 9 02070209 郑绮云 工商系 9至22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4:30-15:2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10 02070111 张露萍 工商系 11 02070734 劭鹏 工商系 12 02070723 孙泽亮 工商系 13 02070102 温媛媛 工商系 14 02070812 李舒昕 工商系 15 02070617 李璐 工商系 16 05070628 侯锋 工商系 17 02070427 何宝报 工商系 18 02071014 方听思 工商系 19 02070115 罗颖斐 工商系 20 13070710 杨嘉妮 物流系 21 13070219 卢兴平 物流系 22 13070528 陈嘉源 物流系 23 08070906 程婕斐 物流系 23至35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5:20-16:1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24 12070926 谢勇欢 物流系 25 12070926 林周妮 国贸系 26 12070614 赖羽 国贸系 27 12070827 杨悦 国贸系 28 12070625 王硕 国贸系 29 03070202 郭芳芳 国贸系 30 12070515 黄靖 国贸系 31 12070833 赵婉淞 国贸系 32 12070128 颜世莹 国贸系 33 12070529 况奇洁 国贸系 34 12070320 刘淑贞 国贸系 3502070113黄可国贸系2010年赴瑞典耶夫勒大学(4+1)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留学项目面试名单( 共:19人)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36 02061524 高云峰 物流系 36至54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6:10-17:1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37 02061424 陈荣佳 物流系 38 02062402 徐笑 物流系 39 05061529 苏彪 旅游系 40 02063601 孙园 国贸系 41 02063728 曾东颢 国贸系 42 02063615 高菊华 国贸系 43 02063511 苏扬扬 国贸系 44 02063510 黄梦丹 国贸系 45 02062931 陈汉城 工商系 46 02062819 张朝锋 工商系 47 02062828 黄海亮 工商系 48 04060812 蔡翔彬 计算机系 49 04060824 宋柱兴 计算机系 50 04060731 程悦宁 计算机系 51 04060534 柴智献 计算机系 52 07060629 曾韬 中文系 53 03060109 朱弘旭 电子系 5403060611廖俊杰电子系2010年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4+1)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 共:2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 5502060105韩亚楠工商系55至64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7:10-17:4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56 02063921 林淑媚 工商系2010年赴英国德蒙福特大学(3+1)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3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57 04071216 孙鹏宜 计算机系 57至59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下午 17:10-17:4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5804071121廖科旋计算机系59 04071219 邱健委 计算机系2010年赴英国赫特福德大学(4+1)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2人) 序号学号姓名系别备注60 06060815 张翼机电工程系60至61号面试时间:4月7日下午17:10-17:40面试地点:一教C20661 02063921 林淑媚工商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2+2)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1人)序号学号姓名系别备注62 04080233 李明轩计算机系62号面试时间:4月7日下午17:10-17:40 面试地点:一教C2062010年赴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3+1.5)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5人) 序号学号姓名系别备注63 12070211 梁诗韵国贸系63至64号面试时间:4月7日下午17:10-17:40面试地点:一教C20664 02070726 叶明发工商系65 02070734 邵鹏工商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66 02070111 张露萍工商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67 12070515 黄靖国贸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4+1)留学项目面试名单( 共:2人) 序号学号姓名系别备注68 02063921 林淑媚工商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69 02063728 曾东灏国贸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美国硅谷大学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19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1 04080929 蒋敏 计算机系 1号至16号 面试时间:4月7日晚 19:00-20:0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2 04071216 孙鹏宜 计算机系3 04071219 邱健委 计算机系4 04071121 廖科旋 计算机系5 O4070108 刘刚 计算机系6 04070131 何灿 计算机系7 04080415 甘显栋 计算机系8 12070211 梁诗韵 国贸系9 12070515 黄靖 国贸系 10 02070726 叶明发 工商系 11 02070401 邵栩敏 工商系 12 02062916 王臻 工商系 13 03070715 傅辰 电子系 14 03070712 颜超 电子系 15 04061001 刘嘉维 计算机系 16 04060328 宫延宁 计算机系 17 04080129 韩孟阳 计算机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 18 03080127 王艺霖 电子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 19 07060629曾韬中文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美国荷晶大学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12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 20 06070619 韩潇 旅游系 20-22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晚 20:05-20:15 面试地点: 一教C206 21 04071034 邹克凡 计算机系 22 12070102 谭论 国贸系 23 12070614 赖羽 国贸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24 03070202 郭芳芳 国贸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25 12070515 黄靖 国贸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2612070211梁诗韵国贸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27 02070102 温媛媛 工商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28 04071121 廖科旋 计算机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29 04071219 邱健委 计算机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30 03070715 傅辰 电子系 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 3103070712颜超电子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 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美国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迪斯尼带薪实习项目学生面试名单( 共:26人)序号 学号 姓名 系别 备注32 05070811 杜昀倩 旅游系32号至56号 面试时间:4月7日晚 20:15-21:3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33 05070218 钟巧丽 旅游系 34 08071026 庄韶生 旅游系 35 05070906 曾杰欣 旅游系 36 05070424 尹潇 旅游系 37 05070125 王纯宁 旅游系 38 05070834 曾祥辉 旅游系 39 05060409 谢玲 旅游系 40 0570120 梁雅斯 旅游系 41 05070433 刘沐琦 旅游系 42 05070101 邝嘉燕 旅游系 43 05070117 杨文宇 旅游系 44 05071018 张欣A 旅游系 45 05070904 乔宇薇 旅游系 46 05070335 袁桂林 旅游系 47 02070617 李璐 工商系 48 02071002 陈茹茵 工商系 49 02070928 郭源 工商系 50 12070407 李嘉全 国贸系 51 12070321 杨钰婷 国贸系 52 13071101 张嘉铃 物流系 53 09070329 陈梓博 外语系 54 07070614 张欣B 中文系 55 05061316 石卓 旅游系 56 10070302 尹欣 旅游系 5705070628侯锋工商系以参加瑞典耶夫勒项目面试替代2010年赴台湾义守大学夏令营项目学生面试名单(共:4人) 序号 学 号 姓 名 系别 备 注 57 07081125 张 韵 中文系 57号至60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晚 20:30-21:3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58 10081514 林映君 化学与药学系 59 07080607 许苏尔 中文系 6012081230吴文浩国贸系2010年中外服•美邦赴美带薪实习项目学生面试名单(共2人) 序号 学 号 姓 名 系别 备 注 6105060518宋美玲旅游管理系61号至62号 面试时间: 4月7日晚 20:30-21:3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62 03070305 李文品 电子信息系2010年赴台湾宜兰大学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共33人)序号 学 号 姓 名 系 备 注 1 08080916 汪梦丹 行政系1号至15号 面试时间: 4月14日下午 14:00-14:4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2 10081312 牛雪姣 国贸系3 02081509 陈玉珣 工商系4 02081514 廖杨聪 工商系5 04070413 黎昆鑫 计算机系6 13070635 林 强 计算机系7 04071208 李健康 计算机系 8 04070936 陈栩洋 计算机系9 04071217 宋桂泉 计算机系 10 04071232 颜肇江 计算机系 11 10080113 梁 潇 化学与药学系 12 10081313 王 松 化学与药学系 13 10080311 李金柄 化学与药学系 14 10080116 王伟权 化学与药学系 15 10080321 罗 青 化学与药学系 16 10080828 范晓乐 化学与药学系 17 04080903 赵 艺 化学与药学系 18 03080704 刘晓奕 化学与药学系 19 10080827 侯天宇 化学与药学系 20 10080722 胡锦春 化学与药学系 2110081308冯芝华化学与药学系22 10080204 伍俊宜 化学与药学系 16号至33号 面试时间: 4月14日下午 14:40-15:30 面试地点: 一教C20623 1008041 陈素平 化学与药学系 24 10080901 余冬琳 化学与药学系 25 10080111 杨璐 化学与药学系 26 10081209 赖芳芳 化学与药学系 27 10080505 徐嘉敏 化学与药学系 28 10080506 陈楚婵 化学与药学系 29 04081308 张天娇 化学与药学系 30 10081513 蔡海洋 化学与药学系 31 10081413 陈灿丽 化学与药学系 32 10080422 魏驰宇 化学与药学系 3310080413黄楚辉化学与药学系2010年赴台湾义守大学留学项目学生面试名单(共:21人)序号 学 号 姓 名 系 备 注34 05080325 黄雅涵 旅游管理系34号至45号 面试时间: 4月14日下午 15:30-16:00面试地点: 一教C206 35 05080720 孙 阳 旅游管理系36 07080920 王 玮 旅游管理系37 04080525 吕 哲 旅游管理系38 05080433 朴宏哲 旅游管理系39 05080137 韩昊彤 旅游管理系 40 05080117 郝思佳 旅游管理系41 05080125 孙雅楠 旅游管理系42 10080331 胡祖广 化学与药学系 43 10080829 吴 松 化学与药学系 44 10080810 徐 欢 化学与药学系 45 10080823 王海舟 化学与药学系 46 10081513 蔡海洋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47 10080506 陈楚婵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48 08080916 汪梦丹 行政管理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49 03080704 刘晓奕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50 10080901 余冬琳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51 10080827 侯天宇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52 10080505 徐嘉敏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53 10081413 陈灿丽 化学与药学系 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5410080113梁潇化学与药学系以参加台湾宜兰大学 留学项目面试替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