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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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旅客的责任
• 旅客违反运输合同,违反规章的行为,应 由旅客承担责任。 • (1)旅客无票,持无效客票或不符合规定 的客票乘车的,除补收始发站至到达站全 程客票价款外,并处以100%的罚款。 • (2)隐瞒酒醉、恶性传染病乘车造成污染, 危及其他旅客的,应向其他旅客承担民事 侵权责任。
• (3)夹带危险品或其他政府禁运物品进站、 上车、托运的,应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 未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行政责任。由 车站代表运管机关没收其携带的全部危险 品和禁运物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以 下的罚款;已造成损失的,应对承运人、 旅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承担行政或刑 事责任。 • (4)损害车站设施和设备或造成其他旅客 伤害的,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实际损 失。
(二)货物种类
•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无特殊要求的, 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为三等(见附录 E“普通货物分等表”)。 • 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 的,为特种货物。特种货物分为四类(见附 表F“特种货物分类表”)。 • 货物每立方米体积重量不足333千克的,为轻 泡货物,其体积按货物(有包装的按货物包 装)外廓最高、最长、最宽部位尺寸计算。
• 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均由车站 承担责任: • (1)由于车站在发售客票中填错发车的日 期、班次、开车时间,造成旅客误乘或漏 乘的。 • (2)由于检票、发车、填写路单失误造成 旅客误乘、漏乘的。
• (3)在车站保管、装卸、交接过程中造成 旅客寄存物品和托运行包损坏、灭失或错 运的。 • (4)由于不按时检票或不及时接车造成班 车晚点运行的。 • (5)由于站方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 (二)托运人的责任
• 1.法定责任 • 2.托运人责任免除
六、货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2.变更与解除的形式 • 3.变更与解除的条件
七、公路货运合同纠纷的处理
• 关于公路货运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汽车货 物运输规则》规定: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 及有关方在履行运输合同或处理货运事故时, 发生纠纷、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向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 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依仲 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 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
• (5)自理行包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丢失、损 坏的,除可归责于承运人责任外,由旅客 自负其责。 • (6)客车中途停靠,不按时上车造成漏乘 错乘的,由旅客自负其责。 • (7)旅客乘车途中因自身病害造成的伤亡 和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应由旅客自 负其责。 • (8)由于旅客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 3.旅客责任免除
五、联运合同的订立
• 联运合同由托运人与运送人订立,但在实 践中,联运合同具体由托运人与运送人的 代理人办理。 • 联运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运送合同大体 相同,亦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联 运单和货票,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联运合 同,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
六、联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联运合同是托运人与运送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 协议,联运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准随意变更 或解除合同。但若合同订立后,基于某种客观情 况的出现,托运人或承运人也可提出变更或解除 合同。 • (1)解除联运合同,由托运人向发站或起运港提 出。 • (2)变更联运合同,(如变更到站、到达港、或 收货人)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向到站或到达港提出。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
• (一)运输类别 • (二)货物种类 • (三)运输合同种类
(一)运输类别
• • • • • • • • (1)零担货物运输 (2)整批货物运输 (3)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 (4)集装箱汽车运输 (5)特快件货物运 (6)危险货物汽车运输 (7)出租汽车货运 (8)搬家货物运
四、最后运送人的权利与义务
• (1)受理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赔偿请求 • 为方便托运人、收货人请求赔偿损失,我 国有关法规规定,对于联运货物毁损、灭 失,托运人、收货人应向到达地点的铁路 局或港务局提出,赔偿要求的时效为180天。 • (2)代理的权利与义务 • 依各国法律之规定,最后运送人有代理前 运送人收取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 公路运输合同
第一节 合同法与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
• 运输wenku.baidu.com同指承运人将一定物品或旅客运送 到约定的地点,由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 给付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
(一) 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二) 运输合同的客体
(三) 运输合同的内容
• (一)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 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承运人,另一方为托 运人或旅客。
• 1.联运企业
• 联运企业指具有一定人员、技术设备和资 金,能够承办联运业务的经济实体,属运 输代理企业。 • 联运企业从事的业务主要有:① 代理行为 ② 运送承揽业务 ③ 自营运输业务 • 联运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① 办理联运服 务业务 ② 按照协议承担车站、港口货物的 集疏运任务 ③ 办理客票联售、包裹联运、 旅客联运等业务 。
八、旅客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 • • • 旅客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为: (1)当事人协商。 (2)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法院起诉。
第四节 货物联合运输合同 (相继运送) 一、联运企业、运输企业的联营 与联合运输合同
• 联运企业、运输企业的联营与联合运输关 系甚为密切。联运企业、运输企业的联营 属运输市场主体范畴的问题,而联合运输 则属于运输方式、运输主体行为范畴的问 题。
七、法律责任
•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 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 输承担责任。 • 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 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 带责任。 •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 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 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 1.承运人 • 2.托运人、旅客及收货人、货物运输代办人
• (二)运输合同的客体
运输合同的客体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 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依我国法学界一般观 点,运输合同的客体为运送行为或运送劳 务,而非运送的物品或旅客。
• (三)运输合同的内容
• 运输合同的内容是指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依 运输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货 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 1.托运人的义务 • 2.承运人的义务 • 3.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 3.联合运输合同的含义
• 广义的联合运输指由两个以上承运人完成 的运输,包括: • 1.部分运送 2.转托运送 3.共同运送 • 所谓狭义的联合运送系指共同运送或连带 运送。本书所讨论的联运合同系指狭义的 联运。
二、联运合同的特征
• (1)联运合同的承运人(运送人)为数人, 属多数人之债。 • (2)联营合同的签订往往由第一运送人与 托运人为之。 • (3)多数承运人对运送责任期内货物的毁 损、灭失或迟延负连带责任。
三、运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 联运合同系多数人之债,多数运送人对托运人承 担连带责任。多数运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一般 依运送人之间的协议订明(有人认为,运送人之 间就联合运送达成的协议为联运合同。本书未采 此种观点)。运送人对托运人或受货人承担了损 害赔偿责任后,有向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运送人 进行内部求偿的权利。如果应对损害赔偿负责的 人不明时,除能证明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与己无 关者,各运送人应按其所收运费的比例对托运人 或收货人承担责任。
二、旅客运输合同的种类
• • • • (1)班车客运合同 (2)旅游客运合同 (3)出租车客运合同 (4)包车客运合同
三、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
• (1)订立程序 • (2)车票之性质
四、承运人的义务及责任
• (一)承运人的义务
• 1.按时将旅客及行李 运达目的地 • 2.保障旅客及其行李 的安全 • 3.提供方便、舒适的 运输服务
六、旅客及运送方彼此索赔中 的几个问题
• (1)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 (2)短期时效的规定 • (3)旅客索赔时应提交的文件《客规》第 83条规定 • (4)赔偿金、违约金的偿付期限 《客规》 第85条规定
七、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指在旅客购票 后,乘车前或运输途中,因《客规》所规 定的事由出现,而签证改乘退票、改道运 行、更换车型等行为。 • (1)班车客运变更解除事项及其处理 • (2)旅游客运的变更及解除 • (3)包车客运的变更与解除
五、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与托运人 的责任
(一)承运人的责任
(二)托运人的责任
• (一)承运人的责任
• 1.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2.过失责任是我国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承运 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 • 3.承运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托运人、收货 人负责的原则 • 4.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 5.货运事故赔偿数额 • 6.承、托双方彼此之间索赔中的几个问题 • 7.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方法 • 8.承运人责任免除
• 2.运输企业的联营
• 关于企业联营的形式,我国法律规定有三 种:一为紧密型联营,此种联营指两个以 上的企业共同投资举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 业;二为半紧密型联营,即两个以上企业 共同投资举办的合伙型联营体,该联营体 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营投资者承 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三是松散型联营, 即两个以上企业签订联营合同,不形成实 体,联营当事人分别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 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节 汽车旅客运输合同
一、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概念
• 旅客运输合同,指运送方与旅客就在一定 期限将旅客及旅客行李运抵目的地而收取 运费的合同。
• 2.特征
• (1)旅客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承运人 和旅客。 • (2)旅客运输合同的对象是旅客。 • (3)旅客运输合同大都为有偿合同。 • (4)旅客运送分为营业性班车客运、旅游 客运、出租车客运、包车客运、客运服务 等,其中包车客运是诺成性合同,其余为 实践性合同。
三、契约自由与运送强制
• 契约自由原则又称合同自由原则,指合同 当事人在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 订立何种内容的合同等方面有自主决定的 权利。 • 1.有关运输合同的立法应确定运输合同自 由的原则 • 2.运输契约自由的内容及特点 • 3.运输契约自由应受到适当的限制
四、订立运输合同的程序
• 订立合同要经过二个步骤,即要约与承诺。 运输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须经 过此二个阶段。 • (一)要约 • (二)承诺
• (二)承运人的责任
• 1.承运人承担责任的 原因 • 2.承运人对旅客的责 任 • 3.承运人对旅客行包 的责任 • 4.经营者责任免除
五、旅客的义务及责任
• 1.旅客的义务
• (1)按照约定或票面指定的时间、地点乘 车。班车客运,旅客须持符合规定的客票, 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检票乘车;直达 班车、普通班车在始发站对号入座。 • (2)遵守运输安全规定。 • (3)凭票乘车。
(三)运输合同种类
• (1)依运送对象不同,可将运输合同区分 为货物运输合同和旅客运输合同。 • (2)依运输工具分类,可将运输合同分为 公路汽车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水路 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 同等。 • (3)依运送方式之不同,可将运输合同分 为单一交通工具的运输合同和联运合同。
三、运输合同的特征
• (1)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有偿合同。 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既享有权利,又负 有义务,故为双务合同。 • (2)运输合同既是诺成性合同,又是实践 性合同。 • (3)运输合同的客体为运输行为或运输劳 务。 • (4)运输合同大都是标准。
四、目前我国有关运输合同的 法律渊源
• • • • (1)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有关部门规章 (4)WTO有关条约
第二节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
一、汽车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也称公路货运合同, 指承运人依约定将一定物品或货物于一定 期限内运抵约定地点,并将该货物交付托 运人或托运人指定的第三人(收货人), 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协议。
二、公路货运合同的形式
•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合同种类分为定 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 运单(以下简称运单)。 • 1.定期汽车货物运输合同 • 2.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