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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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办[2015]122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8

【实施日期】2015.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

(郑政办〔2015〕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9月18日郑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豫政办〔2015〕88号)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全面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任务,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中之重,以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扎实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为着力点,积极构建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90%的病人不出县(市)的目标。(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2.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省、市财政对县(市)给予补助,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3.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县级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

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的统一部署,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为基础、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负责)

4.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在各地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教育局分别负责)

5.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根据国家、省部署和要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鼓励探索制订公立医院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负责)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根据《河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市、县(市)要编制完成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使用国产医用设

备和器械。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院长聘任制。(市卫生计生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

8.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强化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县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9.积极探索县域医疗联合。支持县(市)在对口帮扶、乡村一体化管理、签约服务、多点执业、支付方式改革、双向转诊、资源共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巩固基层医改成果,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现群众方便、省钱、放心、舒心就医。支持各县(市)加快信息化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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