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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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根据相关区政府制定的城中村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改造建设方案。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组织招拍挂出让。
与会人员:
市政府张建慧
是政府办公厅罗付河王泽文
市国土资源局吴洪杰刘玉凤陈思格孙春雷
市规划局张京祖张凯
市房管局王万鹏贺明理wenku.baidu.com
市发展改革委魏东
市财政局崔向彦
(四)多策并举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对2010年前已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凡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手续办理,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市房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对2010年已申报项目进行梳理,符合申报条件且已办理建设用地选址的,作为保障性住房落的重点,直接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安排计划。支持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并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在优先保组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需求的基础上,多余的房源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范畴,向社会公开供应。
(五)强化县(市、区)政府住房保障职责。按照郑州新区、产业园区、职教园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兼顾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市区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兼顾公共租赁住房和廉价住房;县(市)、上街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尝试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思路,由市房管部门尽快对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目标分解工作要在2月底、3月初前完成。同时要建立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住房保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落实住房保障建设任务,按要求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优先保证供应,凡未按照要求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一律暂停其他用地的审批供应。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地方政府,国家将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突破重点,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60011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市房管局要统筹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国八条”精神,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以今年任务落实为着眼点,兼顾五年规划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划定用地控制区,重点明确各区、管委会的用地规模、区域位置,实现前提规划、提前选址,并对县(市)、上街区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同时要强化快速交通引导作用,利用轨道交通沿线、BRT支线和站点周边用地在各管委会、市区五区均衡分布一批大型综合性保障性住房社区,以方便群众居住、生活和出行。
二、关于龙湖地区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开发建设龙湖地区是郑州市的一项重大工程,按照三年有序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要讲该工程列入重点用地计划,重点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为龙湖地区配备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龙湖地区本年度开发建设的需要。
三、关于城中改造项目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
(八)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出台《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实施细则》,制定土地储备供应实施方案,强化政府的土地储备供应能力;制定土地供应计划,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对存量土地、住宅出让土地和已取得土地的项目入手,尽快下达或追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促进项目建设。通过以上措施,确保2011年保障性住宅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2769亩
郑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1]1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等问题的会议纪要
2月10日,副市长张建慧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土地供应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安居工程任务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国土资源、房管部门配合,2月底前完成用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需按照地上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保障性住房;对于特性区域、特定地段的商品住房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可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户型、面积由市房管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确定和组织竣工验收,确有异议的,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今后,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住房也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六)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由市财政牵头,尽快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探索市政府负责投资包租,区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将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满足自住需求后的小户型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新途径。今年市内五区要根据需求完成2000套左右的房源筹集任务。
(七)支持国有企业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支持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郑州市地产集团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进行大型保障性住房社区建设;鼓励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国有投资公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郑州新区王军
市土地储备中心郑晓明
市土地交易中心蒋爱兵
市村改办姜海
与会人员:
市政府张建慧
是政府办公厅罗付河王泽文
市国土资源局吴洪杰刘玉凤陈思格孙春雷
市规划局张京祖张凯
市房管局王万鹏贺明理wenku.baidu.com
市发展改革委魏东
市财政局崔向彦
(四)多策并举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对2010年前已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凡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手续办理,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市房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对2010年已申报项目进行梳理,符合申报条件且已办理建设用地选址的,作为保障性住房落的重点,直接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安排计划。支持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并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在优先保组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需求的基础上,多余的房源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范畴,向社会公开供应。
(五)强化县(市、区)政府住房保障职责。按照郑州新区、产业园区、职教园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兼顾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市区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兼顾公共租赁住房和廉价住房;县(市)、上街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尝试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思路,由市房管部门尽快对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目标分解工作要在2月底、3月初前完成。同时要建立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住房保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落实住房保障建设任务,按要求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优先保证供应,凡未按照要求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一律暂停其他用地的审批供应。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地方政府,国家将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突破重点,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60011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市房管局要统筹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国八条”精神,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以今年任务落实为着眼点,兼顾五年规划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划定用地控制区,重点明确各区、管委会的用地规模、区域位置,实现前提规划、提前选址,并对县(市)、上街区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同时要强化快速交通引导作用,利用轨道交通沿线、BRT支线和站点周边用地在各管委会、市区五区均衡分布一批大型综合性保障性住房社区,以方便群众居住、生活和出行。
二、关于龙湖地区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开发建设龙湖地区是郑州市的一项重大工程,按照三年有序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要讲该工程列入重点用地计划,重点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为龙湖地区配备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龙湖地区本年度开发建设的需要。
三、关于城中改造项目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问题
(八)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出台《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实施细则》,制定土地储备供应实施方案,强化政府的土地储备供应能力;制定土地供应计划,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对存量土地、住宅出让土地和已取得土地的项目入手,尽快下达或追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促进项目建设。通过以上措施,确保2011年保障性住宅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2769亩
郑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1]1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等问题的会议纪要
2月10日,副市长张建慧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土地供应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安居工程任务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国土资源、房管部门配合,2月底前完成用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需按照地上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保障性住房;对于特性区域、特定地段的商品住房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可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户型、面积由市房管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确定和组织竣工验收,确有异议的,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今后,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住房也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六)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由市财政牵头,尽快研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探索市政府负责投资包租,区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将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满足自住需求后的小户型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新途径。今年市内五区要根据需求完成2000套左右的房源筹集任务。
(七)支持国有企业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支持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郑州市地产集团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进行大型保障性住房社区建设;鼓励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国有投资公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郑州新区王军
市土地储备中心郑晓明
市土地交易中心蒋爱兵
市村改办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