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经济指标表格及相关电子图纸绘制要求请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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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

(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章标准构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二节前引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节正文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四节补充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三章层次划分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一节层次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二节层次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三节附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四章格式编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第五章引用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六章编写细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一节一般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二节典型用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三节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四节公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五节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六节数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第七节量、单位的名称及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八节标点符号和简化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九节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七章条文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第八章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0081007)《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建标[2008]182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基建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尚未报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均执行新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图绘制规定

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图绘制规定

关于印发《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的通知文字〖大中小〗浏览:100次关于印发《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的通知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报建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为下一步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经我局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的总平面图绘制与本规定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

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咸阳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总平面图绘制规定一、总平面图应按照《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和本规定的要求绘制。

二、总平面图上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的用地边界线;2、建设工程用地外相邻建(构)筑物及层数(用地外80米范围);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中已建的、保留的建(构)筑物、树木等;4、规划的建(构)筑物(含配建设施);5、规划建(构)筑物的外包尺寸和相互间距(含与相邻保留建(构)筑的间距)尺寸;6、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设计中的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用地等,其中绿化用地和室外停车场必须以文字标注;7、建设工程场地的规划地坪标高;8、总平面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表;9、图题、图例和比例尺。

图题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图名(副题)。

图例设计应符合相关制图标准。

比例宜为1:500或1:1000。

10、风向玫瑰和指北针,风向玫瑰应与指北针相结合,必须使用咸阳风向玫瑰。

11、有关说明。

三、总平面图上规划建筑物除按一般的要求表示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拟报建的规划建筑物的平面形状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2、建筑物底层架空部分和地下室的范围用虚线表示,虚、实线有重叠的或图面难以表达清楚的用文字进行说明;3、规划建筑物的层数(含退层等变化层次的)用“数字+F”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4、在规划建筑物的正中标注建筑物的楼号,标注方式为:01幢,02幢,……;四、规划建筑物以相邻现状建筑物、道路等为参照物进行定位,在总平面图上标注规划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道路等之间的方位关系及相对尺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图纸要求一、总平面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地位尺寸),道路红线,用地界限。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包括: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及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拟建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并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

5、场地内拟建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场地车行及人行出入口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表示。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7、建筑与用地界限及道路红线等“六线”之见的距离、建筑间距。

8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纸比例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包括地上层数及地下层数)、建筑高度等指标。

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特征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项目中的住宅总建筑面积、户数、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医用建筑中的门诊人次、病床数;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还应按相应规定执行。

10、说明栏内应注写:尺寸单位,坐标及高度系统名称、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11、反应方案特性的分析图: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停车泊位数)、地行分析(地形复杂时应补充竖向设计图)、日照分析等。

二、建筑单体设计图纸1、平面图应表示的内容:1)建筑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或柱网尺寸;2)各主要使用空间的功能及名称;3)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4)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5)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6)底层平面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指示指北针;7)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8)图纸名称、比例。

(完整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

(完整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2010

CECA/GC5—2010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主编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施行日期:2010年3月1日(试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0]00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或从业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5—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二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文件组成及表格格式,编制依据,编制办法,预算审查,质量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首次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的形式发布,因行业的特殊性等因素,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和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审核人:主编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参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董士波陈光云马楠许龙审核人:马桂芝吴佐民目录(一)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文件组成及表格格式41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组成42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表格格式43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签署5.编制依据86.编制方法861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组成862单位工程预算的编制863综合预算和总预算编制864建筑工程预算编制965安装工程预算编制966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组成96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968调整预算的编制97.预算审查108.质量管理10附录A工程预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式样11附录B工程预算表及附表格式15本规程用词说明33附:条文说明 (37)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提高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常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报批技术规定(试行)2009年7月第1章概述1.1绘图总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进行设计,严格采用常州市坐标系作图。

不得修改现状地形、地物的坐标位置,图不能进行旋转、平移等坐标变换,(X坐标轴的方向必须指向正东,Y轴方向必须指向正北)。

长度单位采用米制,1个绘图单位代表1m,标注精度为两位小数。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采用AutoCAD软件进行设计,数据格式为:AutoCAD(2006)DWG.字库必须采用AutoCAD自带字库。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必须包含技术规定中的所有规范图层,允许在此基础上提供其它所需图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绘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定中第二章定义的数据分层及属性设置规则.所有规范图层上不允许出现其它图形元素,也不允许图形元素出现串层。

5.绘制的各类线型图形元素,线型必须采用AutoCAD自带线型类型,各类要求是封闭多义线的图形元素自身的节点和线段严禁重叠、自交叉。

1)图形中,需要算面积或输入属性的线段应连接成一条pline 线。

2)同一封闭多边形,不应出现重复线段。

不得出现如下两种情况,如图1—1 (a)、1—1 (b):图1—1 (a)同一封闭多边形中存在重复线段图1-1 (b) 同一封闭多边形画了两遍3)相邻多边形,邻接边连续部分必须完全重,如图1-2(a):图1—2(a) 邻接边连续部分完全重合,这种重复符合要求,不得出现邻接边连续部分,部分重合的情况,如图1-2(b):图1-2(b)邻接边连续部分重复,不完全重合, 这种重复不符合要求。

4)图形中,封闭多边形的填充色块不得出现重叠部分,若大色块必须含有小色块,大色块和小色块应存在相邻边,且不能重叠.不得出现大小色块相互重叠的情况,如图1—4。

图1—4 填充色块不得互相重复5)允许包含和重叠的情况:用地范围允许包含其他实体;不同层次的基底层、外廓层等可以允许相互包含和重叠。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 (4)1.1 设计图纸格式 (4)1.2 图纸标注规范 (4)1.3 图纸绘制技巧 (4)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 (4)2.1 设计图纸分类 (4)2.2 图纸命名规则 (4)2.3 设计图纸归档 (4)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 (4)3.1 平面图布局 (4)3.2 平面图标注 (4)3.3 特殊平面图设计 (4)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 (4)4.1 立面图布局 (4)4.2 立面图标注 (4)4.3 立面图细部设计 (4)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 (4)5.1 剖面图布局 (4)5.2 剖面图标注 (5)5.3 特殊剖面图设计 (5)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 (5)6.1 结构图分类 (5)6.2 结构图标注 (5)6.3 结构图绘制技巧 (5)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 (5)7.1 设备图分类 (5)7.2 设备图标注 (5)7.3 设备图绘制技巧 (5)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 (5)8.1 电气图分类 (5)8.2 电气图标注 (5)8.3 电气图绘制技巧 (5)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 (5)9.1 通风空调图分类 (5)9.2 通风空调图标注 (5)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 (5)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 (5)10.1 给排水图分类 (5)10.2 给排水图标注 (5)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 (5)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 (5)11.2 消防图标注 (5)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 (5)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 (5)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 (5)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 (5)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 (6)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 (6)1.1 设计图纸格式 (6)1.1.1 封面要求 (6)1.1.2 图纸编号 (6)1.1.3 图纸比例尺 (6)1.1.4 图纸幅面 (6)1.2 图纸标注规范 (6)1.2.1 尺寸标注 (6)1.2.2 文字标注 (6)1.2.3 符号标注 (6)1.2.4 颜色标注 (6)1.3 图纸绘制技巧 (6)1.3.1 线型选择 (6)1.3.2 线宽设置 (7)1.3.3 填充图案 (7)1.3.4 视图布局 (7)1.3.5 细节处理 (7)1.3.6 检查与修改 (7)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 (7)2.1 设计图纸分类 (7)2.2 图纸命名规则 (8)2.3 设计图纸归档 (8)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 (8)3.1 平面图布局 (8)3.1.1 布局原则 (9)3.1.2 布局方法 (9)3.2 平面图标注 (9)3.2.1 尺寸标注 (9)3.2.2 文字标注 (9)3.2.3 符号标注 (10)3.3 特殊平面图设计 (10)3.3.1 屋顶平面图 (10)3.3.2 楼梯平面图 (10)3.3.3 剖面图 (10)3.3.4 大样图 (10)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 (10)4.1 立面图布局 (10)4.3 立面图细部设计 (11)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 (11)5.1 剖面图布局 (12)5.1.1 房间剖面形状与尺寸 (12)5.1.2 层高与净高 (12)5.1.3 建筑空间组合 (12)5.2 剖面图标注 (12)5.2.1 墙、柱及其定位轴线 (12)5.2.2 剖切内容 (12)5.2.3 标高与尺寸 (12)5.3 特殊剖面图设计 (12)5.3.1 复杂结构剖面 (12)5.3.2 立体停车库剖面 (12)5.3.3 绿色建筑剖面 (12)5.3.4 老年人设施剖面 (12)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 (13)6.1 结构图分类 (13)6.1.1 平面结构图 (13)6.1.2 立面结构图 (13)6.1.3 剖面结构图 (13)6.1.4 三维结构图 (13)6.2 结构图标注 (14)6.2.1 尺寸标注 (14)6.2.2 文字标注 (14)6.2.3 符号标注 (14)6.3 结构图绘制技巧 (14)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 (15)7.1 设备图分类 (15)7.2 设备图标注 (15)7.3 设备图绘制技巧 (15)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 (16)8.1 电气图分类 (16)8.2 电气图标注 (16)8.3 电气图绘制技巧 (17)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 (17)9.1 通风空调图分类 (17)9.2 通风空调图标注 (17)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 (18)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 (18)10.1 给排水图分类 (18)10.2 给排水图标注 (19)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 (19)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 (19)11.2 消防图标注 (20)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 (20)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 (20)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 (20)12.1.1 审核流程 (20)12.1.2 审核要求 (21)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 (21)12.2.1 审核内容 (21)12.2.2 审核标准 (21)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 (22)12.3.1 验收 (22)12.3.2 归档 (22)以下是建筑设计图纸编制及审核规范的目录: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1.1 设计图纸格式1.2 图纸标注规范1.3 图纸绘制技巧第2章设计图纸分类及命名规则2.1 设计图纸分类2.2 图纸命名规则2.3 设计图纸归档第3章建筑平面图设计3.1 平面图布局3.2 平面图标注3.3 特殊平面图设计第4章建筑立面图设计4.1 立面图布局4.2 立面图标注4.3 立面图细部设计第5章建筑剖面图设计5.1 剖面图布局5.2 剖面图标注5.3 特殊剖面图设计第6章建筑结构图设计6.1 结构图分类6.2 结构图标注6.3 结构图绘制技巧第7章建筑设备图设计7.1 设备图分类7.2 设备图标注7.3 设备图绘制技巧第8章建筑电气图设计8.1 电气图分类8.2 电气图标注8.3 电气图绘制技巧第9章建筑通风空调图设计9.1 通风空调图分类9.2 通风空调图标注9.3 通风空调图绘制技巧第10章建筑给排水图设计10.1 给排水图分类10.2 给排水图标注10.3 给排水图绘制技巧第11章建筑消防图设计11.1 消防图分类11.2 消防图标注11.3 消防图绘制技巧第12章设计图纸审核与验收12.1 审核流程及要求12.2 审核内容与标准12.3 图纸验收及归档第1章设计图纸编制基本要求1.1 设计图纸格式1.1.1 封面要求设计图纸应具备彩色封面,颜色宜选用浅蓝色硬皮,以突显正式性和规范性的特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2018年12月目次1总则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2.1一般规定 (2)2.2图纸要求 (2)2.3设计说明 (4)2.4总平面图 (5)2.5建筑平面图 (7)2.6建筑立面图 (9)2.7建筑剖面图 (9)2.8专篇 (10)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3.1图纸要求 (13)3.2设计说明 (14)3.3总平面图 (14)3.4建筑平面图 (15)3.5建筑立面图 (16)3.6建筑剖面图 (16)4附则 (17)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1一般规定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制图标准第3章总平图设计第4章建筑单体图设计第5章建筑效果图设计第6章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第7章附则附录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图纸清单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表第1章总则1.1 为规范制图标准,提高审查精度,提升审批效率,完善入库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本规定,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深度及审查内容。

1.2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内容及深度按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线性工程、个人自建房除外。

1.3 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安徽省和合肥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4 本规定解释权属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2章制图标准2.1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2008-2014或天正T3版本格式的DWG文件,图形文件中的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应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规划总平面图一律按照米为单位,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标识文字高度为3个绘图单位;文字样式一律采用gbcbig.shx、hztxt.shx等常见字体,文字标识清楚;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应把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量不宜大于8M;如文件量过大,可将各层平面图与立、剖面等其他图分成两个或以上文件,并在文件名上注明清楚。

2.3 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建筑单体文件名应与总图上的编号或名称一致,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其各自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报批图规定

报批图规定

关于印发《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图纸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余规发…2010‟10号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范统一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各阶段的申报图纸,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提交的方案成果申报有效,便于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建、法规及《总图制图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图纸编制规定(试行)》,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

本规定适用于余姚市域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规划方案会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图纸的编制。

请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设计编制、申报,共同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基本建设项目整个行政许可周期。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视情况对设计单位作出信誉评价,并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处罚:(一)违反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不一致的;(三)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四)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的;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五)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图纸编制规定(试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范统一余姚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阶段的申报图纸,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提交的方案成果申报有效,便于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建、法规及《总图制图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图纸编制管理制度

图纸编制管理制度

图纸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图纸编制工作,提高图纸编制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图纸的编制工作,包括建筑设计图纸、结构设计图纸、给排水设计图纸、电气设计图纸等。

第三条图纸编制管理应坚持“统一规范、程序规范、质量控制、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图纸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图纸编制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图纸编制结果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图纸编制流程第五条图纸编制由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人员、专业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图纸编制小组,按照设计要求、任务书和设计说明进行编制。

第六条图纸编制流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阶段,每个阶段由相应的专业人员负责,项目负责人统筹协调。

第七条图纸编制小组应按照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图纸编制任务分工表和时间节点,保证各阶段图纸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第八条图纸编制小组应在每个阶段结束后进行质量评审,对图纸内容、规范要求、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核,确保图纸编制质量达标。

第三章图纸编制规范第九条图纸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给排水设计规范、电气设计规范等。

第十条图纸编制应遵循工程施工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稳定和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图纸编制应做到工程可行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

第十二条图纸编制应规范标注图纸编号、图名、比例、图例、尺寸、图纸格式等内容,确保图纸清晰准确。

第四章图纸编制质量控制第十三条图纸编制质量控制由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人员、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参与,确保图纸编制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图纸编制质量控制应采取质量抽查、技术交底、设计评审、验收确认等方式,对图纸内容、技术标准进行严格把关。

规划报建图纸要求

规划报建图纸要求

规划报建图纸要求在城市建设和项目开发的过程中,规划报建图纸是至关重要的文件。

它不仅是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具体呈现,也是政府部门审批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划报建图纸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这些要求。

首先,规划报建图纸应具备清晰准确的项目定位和范围。

这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用地边界、周边环境等信息。

通过精确的标注和图示,让审批部门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项目所处的位置和周边情况,从而判断其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在图纸的比例尺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

比例尺的选择要适中,既能够清晰展示项目的细节,又不会使图纸过于复杂难以理解。

通常,总平面图会采用较小的比例尺,如 1:500 或 1:1000,以展示整个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而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则会采用较大的比例尺,如 1:100 或 1:200,以便详细呈现建筑的内部结构和布局。

规划报建图纸中的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必须明确合理。

建筑的位置、朝向、间距等都要符合相关的规划和建筑规范。

功能分区要清晰,例如住宅、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有明确的划分,并且相互之间的关系要协调,以保证项目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

交通组织也是规划报建图纸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出入口的位置、道路的宽度和走向、停车场的布局等。

道路系统要流畅,能够满足人员和车辆的通行需求,同时要考虑到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的要求。

停车场的设置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使用性质,合理确定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

绿化景观的设计在规划报建图纸中也不能忽视。

要标明绿地的位置、面积和植被种类。

绿化布局要美观、合理,能够提升项目的环境品质,同时要符合城市绿化的相关指标和要求。

建筑设计图纸是规划报建的核心部分之一。

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平面图要清晰展示房间的布局、尺寸和功能;立面图要表现建筑的外观风格和造型特点;剖面图则要揭示建筑的内部结构和层高变化。

这些图纸要相互对应,准确无误地反映建筑的设计方案。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试行)第一章建筑设计图一般要求第一条建筑设计图应严格按照《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5—2010)、《建筑报批总平面图绘制及输出规定(试行)》(甬规字〔2008〕121号)等标准设计.第二条电子文件中应包含设计方案平面图与各建筑单体平立剖设计图,具体文件组织形式详见附图A.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中的建筑幢编号应与建筑单体设计图名称(CAD文件名)一一对应.一幢建筑的所有设计内容都应放置在一个CAD文件中.第三条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采用AUTOCAD 2004版本的DWG文件,所有建筑设计图不得含有用建筑设计专业软件设计的自定义图元。

第四条图中应保留符合建筑制图标准的所有要素,以及为适应电子报批审查而增加定义的各类标准闭合线要素实体。

各类指标要素实体必须是封闭多义线,且自身的线段或节点不允许有重叠、交叉,线宽应设定为0。

第五条绘制的各类指标要素实体所在图层应按统一标准设置,详见附表一,附表三至附表六。

第六条总平面图的平面坐标系应严格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不能进行旋转、平移、缩放等坐标变换,对于图上任一点要确保其X、Y坐标值与在AutoCAD中用“ID”命令查询得到的X、Y坐标值一致,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坐标、高程与尺寸标注单位采用米制,坐标值不能省略高位数字,小数位保留3位。

第七条电子文件中绘图单位采用毫米制。

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上的尺寸标注单位要求采用米制,标注精度为两位小数,各个分层平面图上尺寸标注采用毫米制,标注精度为整数.第八条图中尺寸标注应当符合建筑制图规范,总图中标注样式统一采用“DIMN500样式”,建筑单体图中标注样式统一采用“DIMN样式”,样式参数可根据相关要求及制图标准设置。

尺寸标注必须采用AutoCAD标注功能自动产生,不得将标注内容炸碎或结块处理,如需文字补充说明,请另行定义文字,不得对尺寸标注的文字修改.第二章各类指标要素实体数据标准及定义第九条总平面图的所有设计内容都应在一张电子图上集中表现,所有要素实体定义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且总平面图中须附经济技术指标表,详见附表二。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经济指标表格及相关电子图纸绘制要求请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经济指标表格及相关电子图纸绘制要求请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1 一般规定(1) 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④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2 图纸要求2.1 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的报建图纸要求2.1.1 装订和份数要求(1) 报建图纸一般图幅为A3,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 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方案日期等;(3) 工程总平面图一式五份(审查通过后返还四份,供建设单位报其他部门审批使用)。

2.1.2 印章要求应在文本扉页中标明:(1) 建设单位名称、盖建设单位的印章;(2) 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名称、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3) 其他顾问公司单位名称、印章。

2.1.3 设计说明及分析图对于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应进行设计分析及专项规划:(1) 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设计说明: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②区位分析;③现状分析:包括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现状环境等;④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⑤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⑥竖向规划: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⑦分期实施规划。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

《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1)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制图标准第3章总平图设计第4章建筑单体图设计第5章建筑效果图设计第6章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第7章附则附录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图纸清单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表第1章总则1.1 为规范制图标准,提高审查精度,提升审批效率,完善入库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本规定,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深度及审查内容。

1.2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的编制内容及深度按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线性工程、个人自建房除外。

1.3 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安徽省和合肥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4 本规定解释权属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2章制图标准2.1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2008-2014或天正T3版本格式的DWG文件,图形文件中的平面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应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规划总平面图一律按照米为单位,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标识文字高度为3个绘图单位;文字样式一律采用gbcbig.shx、hztxt.shx等常见字体,文字标识清楚;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应把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量不宜大于8M;如文件量过大,可将各层平面图与立、剖面等其他图分成两个或以上文件,并在文件名上注明清楚。

2.3 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建筑单体文件名应与总图上的编号或名称一致,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其各自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长沙建筑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标准

长沙建筑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标准

长沙市建筑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电子文件标准(试行)一、电子图形文件命名要求及存放目录格式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以下简称总平面图)及各建筑单体设计图(以下简称单体图)分别形成单独文件,其存放目录格式如下图。

总平面图文件名命名标准为:项目名称加半角状态连字符加“总平图”,例:某某小区-总平图.dwg。

单体图文件名命名标准为:项目名称加半角状态连字符加分楼(栋)编号加“单体图”,例:某某小区-1号楼-单体图.dwg。

二、电子图形绘制要求规划报建图纸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其设计深度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电子文件另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总平面图绘制要求1、基本绘制要求(1)总平面图按米为单位绘制,比例为1/1000,总平面图的坐标必须采用长沙市独立坐标系,最终成果保持原位坐标,不可挪动、缩放及旋转等,图面上任一点要确保其X、Y坐标值与在AutoCAD中用“ID”命令查询所得X、Y坐标值一致。

(2)总平面图采用AutoCAD2000以上版本的AutoCAD 软件进行设计并处于模型空间(带图框),设计文件保存为AutoCAD2004或天正t3的DWG格式。

2、专项绘制要求在总平面图电子图形中设置专项图层并在其中绘制相应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专项线框,专项线框不得出现重复、自交,不宜出现冗余,且必须闭合。

专项绘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总平面图专项绘制要求。

(二)单体图绘制要求1、基本绘制要求(1)单体图以毫米为单位按1:1比例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保持相对一致,剖切位置应明确,每栋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及文本说明等应位于同一个电子文档(*.dwg)内。

(2)单体图采用AutoCAD2000以上版本的AutoCAD软件进行设计并处于模型空间(带图框),设计文件保存为AutoCAD2004或天正t3的DWG格式。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DOC)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DOC)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1 一般规定(1) 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④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2 图纸要求2.1 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的报建图纸要求2.1.1 装订和份数要求(1) 报建图纸一般图幅为A3,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 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方案日期等;(3) 工程总平面图一式五份(审查通过后返还四份,供建设单位报其他部门审批使用)。

2.1.2 印章要求应在文本扉页中标明:(1) 建设单位名称、盖建设单位的印章;(2) 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名称、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3) 其他顾问公司单位名称、印章。

2.1.3 设计说明及分析图对于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应进行设计分析及专项规划:(1) 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设计说明: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②区位分析;③现状分析:包括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现状环境等;④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⑤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⑥竖向规划: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⑦分期实施规划。

成都市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制图规范

成都市建设项目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制图规范

成都市建立工程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制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和建筑单体设计图电子图形的术语、制图要求和本卷须知。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立工程总平面图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电子制图。

2 术语2.1 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建立工程总平面图:表达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构筑物、绿化、道路等的总平面布置图〔包括总平面图、竖向、道路、绿化布置等〕。

2.2 建筑单体设计图建筑单体设计图:对每栋建筑的底层平面、地上各分层、地下各分层以及所包含的各类图形元素进展表达的图。

3 建立工程总平面图要求3.1 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必须在合法的红线拨地图上进展设计,并不得修改现状地形、地物的坐标位置。

长度单位采用1个绘图单位代表1m。

都市圈范围内的建立工程总平面图的坐标必须采用成都市独立坐标系,其他区域采用市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坐标系。

3.2 采用R14以上版本的AutoCAD软件进展设计,设计文件保存为AutoCAD2000或R14以上的DWG格式。

3.3 绘制的各类线型图形元素,线型应采用AutoCAD自带线型类型“〞。

假设AutoCAD自带线型类型无法满足图形表达的,可采用自定义线型,但必须在成果光盘中用一级目录〔目录名为“所需线型文件〞〕附上所需线型文件。

图形元素自身的节点和线段严禁重叠、自穿插,线宽可自行定义。

3.4 图形文件中的各类图形元素应采用点、线、多义线、圆弧、圆、椭圆、简单文字表示。

用地红线、分期用地界限、地下建筑轮廓线、计入指标绿地、水体、建筑物轮廓线必须闭合。

涉及填充的对象必须具备闭合的填充边线。

3.5 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图形要求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分层见表1表1 建立工程总平面图分层3.6 除3.5规定的分层外,其余辅助图层可根据需要增减。

辅助图层的命名方式应采用中文方式,图层名应明晰明确。

4建筑单体设计图要求4.1 建筑单体设计图长度单位采用mm制,建筑面积以m2为计算单位,计算过程保存小数点后2位,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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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1 一般规定(1)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④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2 图纸要求2.1 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的报建图纸要求2.1.1装订和份数要求(1)报建图纸一般图幅为A3 ,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 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上分别盒) 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方案日期等;(3)工程总平面图一式五份(审查通过后返还四份,供建设单位报其他部门审批使用)2.1.2印章要求应在文本扉页中标明:(1)建设单位名称、盖建设单位的印章;(2)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名称、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3)其他顾问公司单位名称、印章。

2.1.3设计说明及分析图对于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应进行设计分析及专项规划:(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设计说明: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②区位分析;③现状分析:包括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现状环境等;④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⑤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⑥竖向规划: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⑦分期实施规划。

2.1.4彩色总平面图(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建设用地红线、道路、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②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③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④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相邻建筑间距;⑤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2.1.5工程总平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 或A4 图幅;(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为1/500 ,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场地四界(用地红线)的坐标及各类规划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地下管线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道蓝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必须表达规划外部条件的地形图;②分期建设的应以图例和文字明确区分本期申报、已申报和后期申报的各部分内容;③拟建建筑外廓线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建筑屋顶平面(含坡屋顶屋脊线和退层等)应当以细实线绘制;地下室外廓线应当以粗虚线表示;建筑基底外廓线应当以细虚线表示(参照附图1);④拟建建筑的角点坐标(最外墙边角点)、外包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包括架空层;有阁楼层的以N+1 表示),设计标高;⑤拟建建筑(地下室)最外墙边后退周边道路、相邻建筑、地物、名木古树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间距;⑥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并注明该遮阳线距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L1,应同时以数值和日照间距系数表示(参照附图1);⑦道路:主要道路宽度、标高、中心线坐标,注明消防车道;⑧停车场:应当标明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⑨广场、绿化布置示意等环境设计有关内容,用封闭多义线(Pline )勾绘出绿地计算范围(植草砖按一半绿地面积计算);⑩总平面图的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 规定的标准;⑾ 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2.1.6管线综合规划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 或A4 图幅;(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图一致;(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现状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规划管线应当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分;②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化粪池、燃气等管线设施的位置、规模;③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及埋深;④容量预测:计算方法、指标及计算成果;⑤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苏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标准》。

2.1.7经济技术指标:(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期建筑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数、停车比例等(参照附表1) ;居住区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还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2)有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填报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 参照附表2) ;(3)停车位汇总表(参照附表3) ;2.1.8彩色效果图(1)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 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2)图纸应当与平面、立面严格对应,真实反映建筑造型、材质和色彩;(3)应尽可能反映真实的背景环境;(4)群体建筑应有鸟瞰效果图;(5)主要建筑应有单体效果图。

2.1.9建筑单体设计图2.1.9.1平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首层应当标注)、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①各层面积数据(分列计入容积率面积与不计入容积率面积),用封闭多义线(Pline ) 勾绘出面积计算范围,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 规定的标准;②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③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等;④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屋顶平面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及标高(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⑤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1.9.2立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3)建筑四周立面,图纸比例应当一致;(4)注明表面材质、色彩、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5)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2.1.9.3剖面图(1)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 打印纸;(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纸比例应当与立面图一致;(4)注明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5)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点位置、标高并以虚线画出日照控制线(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二);(6)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2.2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要求2.2.1装订和份数要求(1)报建图纸折叠成A4 图幅,按幢装订,并保持装订后的平整,一式两份;(2)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 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 (盒) 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日期等;(3)提供此次申报图纸的总目录清单。

2.2.2相比已批准的方案,施工图有下列情况者,需重新报方案审定(1)总体布局有明显改变的;(2)建筑造型有明显改变的;(3)经济技术指标有较大调整的;(4)影响日照分析和日照间距的。

2.2.3设计说明及指标(1)与已批准的方案不同点的说明(2)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4建筑工程总平面图(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 4图幅;(2) 其余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3)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 -2001 )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2.5彩色效果图(1) 图纸应当与施工图的平面、立面严格对应;(2) 其余要求同核发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6建筑单体施工图(1) 包括平面、立面和剖面(2) 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表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备注: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的规定。

5.单位数指《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规定的计算单位。

表1-2 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备注: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5.建筑类型和单位数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的规定;6 .有阁楼层的以N+1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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