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妇产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妇产科病房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妇产科病房安全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科室其他人员为成员。
2.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科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件,提高科室安全管理水平。
3. 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 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病房安全。
三、安全管理内容1. 病房环境安全管理(1)保持病房整洁、安静、舒适,光线充足,温度适宜。
(2)病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3)定期检查病房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加强病房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清洁。
2. 患者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身份准确无误。
(2)加强患者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变化。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预防感染。
(4)做好患者心理护理,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医疗安全(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4)做好医疗事故预防工作,降低医疗风险。
4. 药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流程。
(3)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安全。
5.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保养。
(3)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
6.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是孕产妇和婴儿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规范产科服务,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二、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
2. 规范产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 建立健全产科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水平。
4. 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持续改进和发展。
三、产科安全管理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孕产妇和婴儿。
2. 依法执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 科学管理,注重产科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4.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产科安全管理流程。
四、产科安全管理内容1. 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2)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4)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
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2. 产科质量控制制度(1)建立健全产科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产科质量控制标准,定期对产科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3)加强对产科医疗行为的监管,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4)建立健全产科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质量事故。
妇产科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妇产科医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妇产科医院设立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医护人员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2. 设备管理(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导致意外事件。
3.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2)加强病历管理,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3)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4. 环境卫生管理(1)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2)加强母婴同室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5.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问题。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保障医院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妇产科医院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补充和修订。
妇产科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孕产妇及新生儿需求;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医疗事故发生;4. 加强医护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妇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妇产科安全管理工作;2. 设立妇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2)严格执行岗前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3)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2. 设备管理(1)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提高设备使用技能;(3)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3. 护理管理(1)加强病房护理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2)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质量;(3)加强母婴安全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4. 急救管理(1)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加强医护人员急救知识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5. 患者管理(1)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手续,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2)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3)加强患者心理疏导,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妇产科安全管理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妇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实施,定期对产科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2. 产科主任产科主任是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产科护士长产科护士长负责产科护理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各项护理安全措施,对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 产科医护人员产科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确保母婴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产妇入院管理(1)产妇入院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排除禁忌症。
(2)产妇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向产妇及家属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及风险,取得同意。
(3)产妇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产妇生命体征,确保母婴安全。
2. 分娩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2)加强胎儿监护,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产程管理,合理使用缩宫素,避免产程过长或过短。
(4)严密观察产妇产道出血情况,及时处理产后出血。
3. 新生儿安全管理(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新生儿窒息评估,必要时进行抢救。
(2)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操作规程,预防新生儿感染。
(3)新生儿沐浴、换尿布等操作应轻柔、细致,避免损伤新生儿皮肤。
4. 手术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手术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2)术前充分评估手术风险,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3)术中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手术安全。
(4)术后及时处理并发症,预防术后感染。
四、教育培训1. 产科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入职的产科医护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产科是医院中一个特殊的科室,主要负责孕产妇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医疗护理工作。
为了确保孕产妇的安全,提高产科服务的质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科室负责人是产科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产科安全管理工作。
2.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产科服务的安全性。
3.孕妇和家属要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遵守产科服务的规定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产科流程管理1.产前管理:对孕产妇的孕期管理,包括孕妇的妊娠期检查、孕期体重监测、胎儿发育情况监测等。
2.产程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分娩环境和操作措施,确保分娩过程的安全性。
3.产后管理:对新生儿和产妇的产后护理,包括母乳喂养指导、产褥期护理、新生儿筛查等。
4.查房管理:对产后患者进行定期查房,了解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四、医疗操作安全1.手术安全:严格执行手术准入标准,对产科手术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手术的安全进行。
2.用药安全:按照医疗规范,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避免药物的滥用和误用。
3.检查与检验安全:确保使用的检查仪器设备符合标准,对检查结果认真分析和解读。
4.输血安全:按照血液管理制度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5.急救安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产科急诊患者进行及时救治。
五、设备与环境安全1.设备管理:确保使用的医疗设备符合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环境安全:保持产房和产科病房的整洁和卫生,消毒操作按照规范进行,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
六、事故应急管理1.事故预防:对产科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2.事故处理:对产科事故进行及时处理,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加强事故处理经验的总结和分享。
七、培训与教育1.医务人员培训:对产科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2.孕产妇教育: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相关知识宣教,提高其产科安全意识,促进合理的医患沟通。
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妇产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妇女和新生儿的身心健康。
为此,制定了妇产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方针质量方针的核心是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安全、有效、连续和可及。
2.2 质量目标(1)提高妇产科医疗服务满意度。
(2)降低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率。
(3)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4)完善妇产科医疗设备和设施。
2.3 职责分工(1)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的总体决策,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妇产科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操作规程。
(3)临床科室:负责实施质量管理措施,配合医务部门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4)医护人员:负责遵守质量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5)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评价和监督医疗服务质量。
三、安全管理体系3.1 安全方针安全方针的核心是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3.2 安全目标(1)降低妇产科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2)提高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3 职责分工(1)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安全管理的总体决策,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妇产科医疗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操作规程。
(3)临床科室:负责实施安全管理措施,配合医务部门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4)医护人员:负责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医疗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5)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评价和监督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4.1 质量与安全培训为医护人员定期举办质量与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2 质量与安全考核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质量与安全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责任意识。
4.3 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产科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产科门诊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产科门诊主任负责产科门诊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 产科门诊护士长负责产科门诊日常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护士学习安全管理知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产科门诊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三、门诊环境安全管理1. 门诊环境应保持整洁、舒适、安静,符合母婴需求。
2.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对门诊环境、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处理。
3. 确保门诊照明、通风、温度等条件适宜,保障母婴在就诊过程中的舒适度。
四、就诊流程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确保每位就诊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2. 对高危孕妇、临产孕妇实行优先就诊、优先处理的原则。
3. 对孕妇进行详细询问病史,全面评估母婴健康状况,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4. 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五、医疗设备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校验、保养,确保设备准确、可靠。
3. 加强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六、药品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3. 对孕妇使用药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用药安全。
七、信息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
2. 对门诊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 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防止信息泄露。
八、应急处理1. 制定产科门诊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
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妇产科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妇产科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妇产科所有患者。
三、责任与义务1. 医务人员(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2)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3)对患者进行充分的术前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5)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6)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2. 护理人员(1)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生。
(3)做好患者心理护理,减轻患者心理负担。
(4)保持病室环境整洁,确保患者舒适。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3. 医院管理人员(1)加强医院妇产科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条件。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3)定期对妇产科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四、预防措施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1)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手术等操作前,必须进行查对,确保准确无误。
(2)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必须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诊断、治疗、手术等信息。
2. 加强术前评估(1)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2)对有手术指征的患者,术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3.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1)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穿刺、插管等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对手术器械、消毒物品等进行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 加强病情观察(1)医务人员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2)护士做好患者病情记录,确保病情观察全面、准确。
5. 加强患者心理护理(1)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减轻患者心理负担。
(2)护士关心患者生活,提供生活上的帮助,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五、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产科医疗质量和母婴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管理1. 产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产科护士长负责产科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安全意识。
3. 各岗位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母婴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技能。
(2)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设备管理(1)定期对产科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3)对高风险设备进行重点监控,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3. 护理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安全、准确。
(2)加强新生儿护理,确保新生儿安全。
(3)加强孕妇护理,预防孕妇并发症。
4. 诊疗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确保诊疗工作安全、有效。
(2)加强分娩安全管理,预防分娩并发症。
(3)严格执行产后访视制度,确保产妇康复。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与考核1. 产科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定期对产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将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产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导言产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承担着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产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产科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在住院期间的生命安全。
2. 提高产科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医疗风险。
3. 优化产科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提升患者满意度,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三、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查房制度(1)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2)实行科主任、护士长查房制度,对孕产妇及新生儿进行每日查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医护人员在查房过程中,应注重沟通,关注孕产妇及新生儿的需求,确保其安全。
2. 加强母婴同室病区陪住管理(1)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病房管理,只设陪住但无探视。
(2)分娩前,生活能自理者,不安排陪护;产前因病情需要陪护者,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后,可允许一人陪护。
(3)分娩后,每名孕产妇分娩后只能有1名家属或母婴护理员24小时陪住。
(4)家属短暂探望,最长探望时间为1小时。
(5)陪护家属进入病房,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3. 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新生儿洗澡、护理、喂养等操作规程,确保新生儿安全。
(2)加强对新生儿黄疸、窒息等突发状况的监测和处置。
(3)加强新生儿转运管理,确保新生儿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4.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1)严格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3)严格执行抗生素、镇静剂等特殊药品的使用规范。
5. 加强产科医护人员培训与考核(1)定期组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
(2)开展产科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产科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促进医院产科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产科服务工作,包括产前护理、产科分娩和产后护理等各个环节,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孕妇的监测、分娩过程管理、新生儿护理等。
第三条医院产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当高度重视产科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对产科部门的管理,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与健康。
第五条产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利,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产前管理第六条产前管理是孕妇产科服务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孕妇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孕妇的诊疗信息和生育史,健康状况等。
第七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全面的孕妇评估,对孕妇进行身体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确保孕妇的健康状况符合顺利分娩的标准。
第八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情绪和心理护理,关注孕妇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孕妇的心理问题。
第九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营养指导,指导孕妇科学饮食,保证孕妇和胎儿的营养需求。
第十条产前管理应当进行孕妇的孕期监测,监测孕妇的体重、血压、血糖等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干预。
第三章分娩管理第十一条分娩管理是产科服务的核心环节,应当建立规范的分娩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分娩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孕产妇的评估,评估孕产妇的产程情况、胎儿情况和母婴健康状况,制定合理的分娩方案。
第十三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分娩过程的监测,监测产程的进展和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分娩场所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分娩环境的卫生和安全,预防感染的发生。
第十五条分娩管理应当进行新生儿的护理,对新生儿进行规范的护理和观察,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产后管理第十六条产后管理是产科服务的延续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后护理机制,做好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工作。
妇产科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母婴安全。
2. 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
3. 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人员职责1. 医师职责(1)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密切观察产妇病情变化。
(3)做好术前、术后及分娩过程中的病情评估,确保母婴安全。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2. 护士职责(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用药、治疗、护理的准确性。
(2)做好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体征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医师。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4)做好产妇及新生儿的心理护理,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3. 助产士职责(1)熟练掌握分娩技术,确保母婴安全。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3)做好产程中的观察与记录,及时报告医师。
(4)协助医师处理分娩过程中的并发症。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病房安全管理(1)病房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使用电器和明火。
(2)病房内物品固定放置,保持地面清洁、干燥,防止患者滑倒、跌伤。
(3)提供足够的照明设备或应急灯,确保患者行动安全。
(4)消防设备应完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
2.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3)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3. 医疗器械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医疗器械,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制度。
(3)确保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的数量和有效期。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处罚。
产科安全十项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孕产妇和婴儿在产科期间的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母婴生命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制度内容及流程1. 产科准入制度(1)严格执行助产技术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2)定期对产科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产科查房制度(1)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2)产科医师每日查房,对孕产妇和婴儿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分娩疼痛控制和应急处理制度(1)规范分娩镇痛的临床应用,推进舒适化分娩,保障围产期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2)椎管内分娩镇痛产妇自愿应用,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且经麻醉科医师评估无分娩镇痛禁忌症者。
4. 产科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确保产科环境卫生,预防感染。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 产科急救设备与药品管理制度(1)配备齐全的产科急救设备与药品,确保急救需求。
(2)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产科病历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2)定期对病历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产科新生儿护理制度(1)新生儿护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范。
(2)加强对新生儿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质量。
8. 产科产妇护理制度(1)产妇护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产妇护理规范。
(2)加强对产妇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质量。
9. 产科母婴保健服务制度(1)为孕产妇提供全方位的母婴保健服务,包括孕期检查、产前咨询、产后康复等。
(2)加强母婴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
10. 产科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定期对产科医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产科安全工作制度
产科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产科安全管理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产科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产科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产科安全管理职责:产科安全管理组织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风险评估与预防1. 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产科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 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应针对评估出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设备设施检查、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等。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2. 医疗安全措施: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相关制度,如三查七对、术前讨论等,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护理安全管理1.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护理质量安全。
2. 护理安全措施: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护理安全相关制度,如床头卡、护理记录等,预防护理差错的发生。
六、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1. 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七、消毒与感染控制1. 消毒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消毒管理制度,确保消毒工作到位。
2. 感染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感染控制制度,预防感染事故的发生。
八、应急预案与救援1. 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制定产科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流程和措施。
2. 救援工作: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救援工作制度,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九、教育培训与考核1. 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2. 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医护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定期评价。
妇产科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产科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组织机构1. 妇产科设立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科室的安全质量管理。
2.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等人员组成。
三、工作目标1. 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母婴安全。
2. 提高妇产科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科室整体管理水平。
四、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定期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质量意识。
3. 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的管理,确保设备完好、药品质量。
4. 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质量检查。
5. 建立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孕产妇分娩流程,确保母婴安全。
6. 建立产科危重病人救治预案,提高救治成功率。
7. 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作,提高诊疗效果。
8. 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责任与考核1.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安全质量管理负总责。
2. 科室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科室负责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3.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挂钩。
4. 对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妇产科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为确保产科工作的高效、安全、有序,保障母婴生命安全,特制定本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产科工作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产科安全管理制度1. 依法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科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助产技术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2. 产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预防跌倒、坠床、烫伤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4)定期检查护理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产科医师管理制度(1)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明确各级医师职责。
(2)每日住院医师查房四次,主治医师查房两次,每日三级医师共同查房一次。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对危重病人,要求全体医护人员统一调遣,积极参加抢救。
4. 产科环境与设备管理制度(1)保持产科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确保产科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对新生儿抢救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产科信息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产科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2)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质量。
(3)加强产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三、责任与奖惩1. 各级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保障母婴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由产科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妇女在生产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产科医疗质量,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遵循国家、地方和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产科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安全管理职责1.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2.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产科主任、妇产科专家、产科护士长、院感科负责人等组成,定期开会审查产科安全管理工作。
3.医院产科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产科安全制度1.安全宣传教育(1)医院应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产科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2)医院应在适当位置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提醒产妇和家属注意产科安全。
2.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医院应定期对产科设备、设施和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医院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产科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整改,确保产科工作的安全进行。
3.产科手术安全(1)医院应建立产科手术安全制度,明确手术前、中、后各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医院应依法落实产科手术风险告知制度,确保产妇和家属理解手术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院应加强手术室的洁净管理,确保手术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产科用药安全(1)医院应制定产科用药管理制度,规范产科用药操作流程。
(2)医院应建立用药信息交流平台,及时获取有关药品安全性和疗效的最新信息。
(3)医院应加强对产科用药记录的管理,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产科护理安全(1)医院应建立产科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2)医院应加强对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医院应建立产科护理交接班制度,确保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6.事件报告和处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产科工作人员报告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3篇)
第1篇一、加强产科安全意识教育1. 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医护人员掌握产科安全知识。
2. 对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使其了解产科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培训,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对产科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严格执行产科诊疗规范1. 产科医护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产科诊疗工作。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确保母婴安全。
3.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
三、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1. 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提高孕产妇满意度。
2. 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保健。
3. 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医院感染防控1.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
2. 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3. 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安全。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规定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
2.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3. 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提高母乳喂养率。
六、保障新生儿人身安全1. 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确保新生儿安全。
2. 新生儿交接时,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
3. 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七、严格执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2. 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3.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八、严禁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1. 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
2. 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 加强对胎儿附属物处置的监管,确保产妇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广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
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广西县,
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
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
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
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
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
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
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
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广西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
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网络,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
根据区域范围和医院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条件,将辖区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转诊分片负责的原则,确定其在转诊中的上下级关系,由指定的上级机构包片负责接收下级医院危重孕产妇的转诊任务.。
在农村地区,一般以具备抢救能力的县级综合医院为转诊中心。
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转诊网络名单向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及群众公布,并制定明确的转诊程序,规定什么情况转哪级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接纳本机构能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2、转诊中心的条件
转诊中心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相应设备,以及产科抢救药品,产科抢救设备,抢救制度,而且抢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3、各级转诊中心应具备急救车,且24小时有人值班。
如果本院急救车外出,应迅速联系当地急救站或通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
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组织固定的担架队,在必要时一面利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通过电话与上级急救中心联系,由上级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转运的
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
4、转诊过程的要求
下级医院应在识别出高危后及时上转,不要等病情危重时方转,上级转诊中心应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指导如何处理。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院科两级要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防止意外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母婴同室区安装防盗门,非探视时间不得开放,做好防盗门锁匙的交接班,若有突发事件发生随时保证能打开大门。
(二)、责任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1)、入院须知;(2)、探视陪护制度;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产妇要签名。
(三)、实行当班医护人员查房,清点母婴人数,交接制度,实行交班责任制。
使严格的医疗和护理工作制度并得到落实,保证母婴得到安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四)、严格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制度
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母婴安全。
非探视时间一律不予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进入探视者要进行签名登记,患呼吸道传染病和红眼病等患者严禁探视,获准入探视者必须清洁消毒双手后才可入室,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探视只允许1—2人,需要陪护者由产房护士长根据产妇具体情况发放陪护卡,一卡只允许一人陪护,其余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母婴同室区。
探视和陪护人员身份
要登记清楚,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非亲属不许探视,母婴同室区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
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
(二)、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
室区。
(三)、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
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必须做到:1、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2、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
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四)、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
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
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智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
终止妊娠制度
(一)、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属大月份引产的,须持有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经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引产。
同时,要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
(五)、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弃婴处理制度
(一)、医院内或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及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遗传室,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
健管理办法》,《广西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
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三)、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四)、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