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缝设置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震缝
新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结构体系)》(2009年版)将防震缝的宽度加宽了。
新规定各类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米时最小缝宽取100mm(原来是70mm),超过15米时应在100mm的基础上按下表的规定增加缝宽。必要时可按计算校核防震缝的宽度。
房屋高度超过15米时防震缝宽度增加值(mm)
注:1 防震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防
震缝宽度按需要设置较宽防震缝的结构
体系考虑,并按较低房屋的高度计算缝宽;
2 当相邻结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适当增大防震缝的宽度。
抗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宜设
防震缝:
1 平面长度和外伸长度超出规范规定
的限值又未采取加强措施时;
2 各部分刚度相差悬殊,采取不同材料和不同结构体系时:
3 各部分质量相差很大时:
4 各部分有较大错层,不能采取合理的加强措施时。
结构缝宜沿结构平面直线通过,特别是防震缝,不应采用折线防震缝。沉降缝应贯通基础和上部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在基础和地下室可不设置。
非抗震设计时,伸缩缝或沉降缝的最小宽度要求,原则上宜大于缝两侧结构允许的风荷载作用下水平位移之和。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适当加大缝的宽度。
钢结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相应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1.5倍。
(2010.03.12)
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6.1.4条规定:
1 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
度和9度分别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这个2)款规定的框架-剪力墙及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起点与上表不同,不到100mm。
“技术措施”不具备法律效益,仅供设计者参考,但宽度还算是增加了,大于规范的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