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商法真题 上海海事大学

合集下载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

2011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20分)1、鹿特丹规则是A 规范海上碰撞责任的法律B 规范海上救助的法律C 规范提单的法律D 规范租船合同的法律2、港口使费中的船舶吨税和港务费一般按照船的A 吃水B 总吨C 净吨 D吃水和船长3、一般要求,开往装港的速度是A 通常的速度B 经济速度C 全速D 规定的速度4、按照94年金康合同,递交NOR与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定是A 递交后立即起算装卸时间B 12点前递交,下午2点起算C 12点后递交,次一工作日8点起算D 12点后递交,此一工作日6点起算5、下列哪个表达法是表示滞期非连续计算?A per likedayB all time savedC 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D A B C 都不对6、根据海牙规则,货物装上船后,承运人。

A 应当签发提单B 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C 于收到规定的预付运费后签发提单D 签发提单后方可以收取预付运费7、海上救助对象不包括。

A 沉船B 自船上落入海中的货物C 人命 D 到付运费8、LOF80中使用的Safety Net规定,。

A 救助油轮不成功可以获得特别补偿B 救助环境不成功可以获得特别补偿C 防止损害扩大可以获得特别补偿D 防止油污损害扩大可以获得特别补偿9、航次租船合同中,“责任中止条款”的效力取决于。

A 承运人是善意的B 船东是否可有效对货物行使留置权C 是否选港货D 是散货还是件杂货10、救助报酬请求权的时效为,之日起起算。

A 1年······救助行为开始B 1年······救助行为终止C 2年······救助行为开始D 2年······救助行为终止11、定期租船合同规定的船舶适航是指。

2006海事基础题集

2006海事基础题集

第一章政治理论第二章职业道德第三章基本法律法规第四章船舶航行基础知识第五章海事管理机构简介中篇第一章文字表达能力第二章语言表达能力第三章文明礼仪第四章行政管理第五章求生与救助能力第六章船舶操作技能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化下篇第一章海事管理基本法律简介第二章通航管理第三章船舶监督管理第四章船舶防污及危险品监督管理第五章船员管理第六章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第八章水上交通事故与应急管理第九章执法规范与执法监督上篇《海事基础知识》第一章政治理论一、单选题1.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B)的实质和核心。

A、哲学B、唯物辩证法C、经济学2.以(A)学说为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学说史中实现的伟大变革。

A、剩余价值B、价值C、使用价值3.对立统一规律指出,(C)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A、运动B、反复C、矛盾4.矛盾的(C)是不同事物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A、统一B、普遍性C、特殊性5.否定之否定规律指出,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C)。

A、不断否定B、客观否定C、自我否定6.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即(B)。

A、哲学B、对立统一C、唯物辩证法7.(A)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即对立统一。

A、矛盾B、斗争C、对立8.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有(C)两种基本形态。

A、内因和外因B、统一和斗争C、量变和质变9.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B)的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A、全部与局部B、共性与个性C、统一与矛盾10.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C)。

A、典型B、局部C、个性11.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的两种规定性,(C)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

,A、量B、个C、质12.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的两种规定性,(A)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等。

A、量B、质C、个13.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有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形态。

海商法历年真题答案

海商法历年真题答案

2000年真题答案一、1、是指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保险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

2、是指在发生共同海损以后,由船货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的义务不因为货物的转运而发生变化的书面协议。

3、指托运人因其提供的货物少于约定的数量,使船舶舱位发生剩余,而对承运人因此受到的运费损失的赔偿。

4、是指承运人负责将一定数量的货物,在约定时间内,分批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5、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之一,主要承保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二、1——5:×√√√×6——10:×√×√√三、1——5:DDABF 6——10: CDCAB四、1、jointly and severally连带2、termination 解除3、customary习惯的geographically 地理上的4、the party claiming in general average 提出共同海损请求的一方五、l、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子方式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

它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运输合同的条款与条件。

在电子提单的实际业务中,考虑到时间和费用的问题,电讯中一般不会涉及传统提单背面的所有条款,而只提及特定的运输合同条款与条件,这些条款即被视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但这种处理的效力有待法律予以确认。

(2)电子提单的法律适用。

电子提单是否强制适用于传统提单的国际公约或者受国内法的制约,这一问题目前还未得以确定。

(3)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提单情况下,收货人在卸货港提取货物只需证明其身份,因其法律地位不明,因此会涉及到收货人可否依据电子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的问题。

(4)电子提单的书面形式。

各国法律一般都要求运输合同具有书面的形式,电子提单所带来的问题就是它自身是否满足了书面形式的要求。

海商法试卷(B)及答案

海商法试卷(B)及答案

海商法试卷(B)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Collision2.Salvage3.Subrogation4.Bill of Lading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何谓海商法?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3.简述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小提25分,共50分)1.论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

2.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海商法试卷(B)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5.Collision船舶碰撞是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事故。

6.Salvage海难救助指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难的人员、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援助、救助的行为。

7.Subrogation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向保险事故的责任方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8.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契约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何谓海商法?何谓海商法,各国法律规定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目前国际海商法学界尚无定论。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条的规定,可将海商法定义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其一,损失发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完全由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一方可免责的过失等原因直接造成的损失;而共同海损则是由于船舶和货物遭遇共同危险之后,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某种措施而造成的损失。

其二,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由各受害方自行承担,如果是因某一方不可免责的过失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人为地、有意地造成的,所受损失应由受益方按照受益财产的比例进行分摊。

3.简述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上海海事大学819海商法2011-2018年(14年答案卷)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上海海事大学819海商法2011-2018年(14年答案卷)考研专业课真题试卷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考试科目名称海商法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1. 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

()2. 被用于商业运输的军用船舶和政府公务船不能适用《海商法》的规定。

()3.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都是船员领域的重要国际立法,我国是该两部公约的缔约国。

()4.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航次租船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5.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中的条款,违反我国《海商法》第四章规定的,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效。

()6. 我国《海商法》与《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的2002年议定书》对于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归责原则的规定相一致。

()7. 反技术性取巧条款是指为了防止船舶出租人利用承租人在支付租金时技术性失误而任意行使撤船权利的对策性条款,其作用在于限制出租人滥用撤船权利。

()8.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订有租购条款的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9.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10. 某船舶在避难港进行临时性修理,进而节省了按永久性修理本应支付的额外停留期间的船员工资、给养和燃料等费用。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这项临时性修理费可以作为替代费用列入共同海损,但列入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

()11. 《1976年责任限制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均将救助人作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之一。

()12. 在我国,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应按照《海商法》规定的相关请求权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确定。

2006年上海海事大学财务会计考研真题

2006年上海海事大学财务会计考研真题

2006年上海海事大学财务会计考研真题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计20分)1、商业承兑汇票2、外币资本折算差额3、递延税项4、履约成本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二、改错题(每小题1分,共计 10分)1、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会计处理相同。

2、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债券利息的净支出,全部应作为财务费用列支。

3、一般纳税企业改变外购货物的用途,将其用于在建工程时,应当将该货物的账面成本转入在建工程,同时还应将该货物应负担的进项税额也转入在建工程。

4、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债权人应将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5、企业如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如影响数不能确定,则不必进行披露。

6、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时,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确认的投资收益逐期增加。

7、采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二者对当年损益影响相同。

8、企业本期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减少,表明当期有现金流出企业。

9、一个企业用现金投资另一个企业,其投资成本大于所获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记入"无形资产"账户。

10、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从存货的整个周转过程来看,只起着调节不同会计期间利润的作用,并不影响利润总额的减少。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1、在我国,企业收到的商业汇票应以()记入"应收票据"账户。

A.到期值的现值B.到期值C.面值D.贴现值2、以低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A.管理费用B.资本公积C.冲减资本公积D.营业外支出3、在总价法下,销货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会计上应该作为()处理。

A.营业外支出B.冲减销售收入D.产品销售费用C.财务费用4、企业本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发生了以下业务∶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用资本公积5万元、盈余公积10万元转增资本。

2006年海商法真题 上海海事大学

2006年海商法真题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海商法真题2006年Post By:2010-5-19 8:41:00一、解释下列名词与概念(每题3分,计30分)1.包运合同在议定合同时,只约定承运货物的数量、承运的期限和运费及船舶类型特征等主要内容,具体的航次数、每次运量多大及用什么样的船舶装运,则由出租人决定。

只要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指定的包运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即有权收取包运运费。

2.海运单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

3.货物收据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及其他单证,用以证明收到该单证中所列货物或货物已装船。

除提单外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4.滞期(费)(见97年考题)5.停租(见01年考题)6.紧迫局面(见03年考题)7.预备航次(见01年考题)8.无效果无报酬(见95年考题)9.委付制(见03年考题)10.势必搁浅时的有意搁浅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规定,船舶不论是否搁浅,如果为了共同安全有意搁浅,因此所造成的共同航程中的财产的损失应认作共同海损。

势必搁浅是指从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分析,即使船方不采取有意搁浅的措施,船舶也将搁浅。

因此,势必搁浅其实是意外事故,势必搁浅时的有意搁浅原本不该列入共同海损。

1950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

但是要对每一个有意搁浅事故进行鉴定是很困难的,为了简化理算手续,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起,不再考虑船舶是否势必搁浅。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20分)1-5 CAADB 6-10 DDCAB三、中译英(每题2分,计10分)适航平衡条款Seaworthy Trim Clause春天除外条款Except in the Sping Clause质询条款Interpellation Clause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不分离协议Non-Seperation Agreement四、英译中(每题4分,计20分)1.The Vessel has liberty to call at any port or ports in any order, for any purpose, to sail without pilots, to tow and/or assist Vessels in all sit uations, and also to deviate for the purpose of saving life and/or propert y.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帮助他船,亦可为救助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试题海事法部分整理版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试题海事法部分整理版

1995年—2007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海商法真题(灰色部分表示不知道或不确定,如有建议,务必告知。

对于这些不知道的题目,将在完成后另发。

这次做题基本不考虑名词解释的简要性,力求完整. 关于论述题,许多年份都提出了不同的答题标准,应自己综合,最后找到最妥当、最完整的答题方式。

)1995年一、解释名词(本题30分,每题3分)2.互有过失碰撞条款bimco clauses(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 (另:96,00,01,02,03,04)根据1910年碰撞公约和世界上大多数主要航运国家立法的规定,发生互有过失碰撞事故并导致船上货损时,货主有权要求碰撞双方不连带地按各自过失大小比例对其承担赔偿责任,而承运人往往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对他或者他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本船货损进行免责。

但美国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碰撞双方连带地对货主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故本船货主可根据美国法要求他船赔偿其全部损失,再由他船向本船追偿50%。

承运人为避免其间接赔付,在合同中订明此条款,希望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时,可要求货主归还其免责部分的赔款。

美国法院把租船合同中的该条款视为有效,但在提单关系中,该条款曾被法院判为违反公共秩序而无效。

然而现在的提单中仍常常订有此条款,万一已在美国划定赔偿责任,承运人也有可能在其他国家根据该条款向货主追偿。

3.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另:96,97,03,06)1910年救助公约规定,如果所提供的救助服务没有取得有益的结果,便不应支付报酬。

此规定为各国接受,成为海难救助的基本原则,但随着海上货油运输量的迅速增长,大型油轮遇难而污染环境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此种救助行动费用又相当高昂。

因此1989年救助公约在基本保留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同时,又为保护环境增加了特别补偿制度作为其例外。

5.共同海损中的“共同安全”与“共同利益”说(另:97,00,01,02,03,04,07)“共同安全”与“共同利益”说是关于共同海损范围划定的两大观点。

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历年真题之海商法2004 2005 2007--2014年考研真题

上海海事大学考研历年真题之海商法2004 2005 2007--2014年考研真题
2013 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
考试科目:
海商法
一、 单项选择题 (每题 2 分,共 20 分) 1 、根据我国《海商法》 ,当一条船舶上同时存在船舶优先权、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其受偿先后顺序 为 。 A 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 B 留置权、优先权、抵押权 C 留置权、抵押权、优先权 D 同时受偿 2、在国际信用证结汇中不能被接受的运输单证包括 。 A 已装船提单 B 清洁提单 C 收货待运提单 D 标注有“未知条款”的提单 3、下列 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不能免责。 A 救助或者企图救助其他船舶 B 引航员的驾驶过失 C 因船员的过错在开航之前引发船上的火灾 D 以上都不是 4、下列 原因造成的碰撞时,碰撞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A 原因不明 B 不可抗力 C 意外事故 D 以上原因均是 5、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属于 。 A 开放登记制度 B 严格登记制度 C 半开放登记制度 D 半严格登记制度 6、在《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 A 825 计算单位/件或货运单位 B 2.5 计算单位/毛重公斤 C 666.67 计算单位/件或货运单位 D 875 计算单位/件或货运单位 7、救助方有权从 处获得特别补偿。 A 可能会造成污染的财产的所有人 B 获救财产所有人 C 被救船舶的所有人 D 以上都不正确 8、某船在营运过程中因互有驾驶船舶过失造成碰撞事故,致使本船货物损失,船员人身遭受伤害,同 时造成对方船舶和货物的损害。后该船被本船船员向法院申请扣押和拍卖,理由是拖欠船员工资。在拍 卖船舶所得价款中,有关损失和支付请求的受偿顺序分别是 。 A 本船货物损失 船员人身伤害 对方船舶和货物的损失 本船船员工资 B 本船船员工资 船员人身伤害 对方船舶和货物的损失 本船提单持有人的货物损失 C 本船船员工资 船员人身伤害 本船提单持有人的货物损失 对方船舶和货物损失 D 以上均不是 9、对于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按照中国《海商法》 ,通常情况下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海商法真题2006年Post By:2010-5-19 8:41:00一、解释下列名词与概念(每题3分,计30分)1.包运合同在议定合同时,只约定承运货物的数量、承运的期限和运费及船舶类型特征等主要内容,具体的航次数、每次运量多大及用什么样的船舶装运,则由出租人决定。

只要出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指定的包运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即有权收取包运运费。

2.海运单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

3.货物收据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及其他单证,用以证明收到该单证中所列货物或货物已装船。

除提单外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4.滞期(费)(见97年考题)5.停租(见01年考题)6.紧迫局面(见03年考题)7.预备航次(见01年考题)8.无效果无报酬(见95年考题)9.委付制(见03年考题)10.势必搁浅时的有意搁浅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规定,船舶不论是否搁浅,如果为了共同安全有意搁浅,因此所造成的共同航程中的财产的损失应认作共同海损。

势必搁浅是指从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分析,即使船方不采取有意搁浅的措施,船舶也将搁浅。

因此,势必搁浅其实是意外事故,势必搁浅时的有意搁浅原本不该列入共同海损。

1950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

但是要对每一个有意搁浅事故进行鉴定是很困难的,为了简化理算手续,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起,不再考虑船舶是否势必搁浅。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20分)1-5 CAADB 6-10 DDCAB三、中译英(每题2分,计10分)适航平衡条款Seaworthy Trim Clause春天除外条款Except in the Sping Clause质询条款Interpellation Clause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不分离协议Non-Seperation Agreement四、英译中(每题4分,计20分)1.The Vessel has liberty to call at any port or ports in any order, for any purpose, to sail without pilots, to tow and/or assist Vessels in all sit uations, and also to deviate for the purpose of saving life and/or propert y.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帮助他船,亦可为救助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2.Demurrage at the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port is payable by the Ch arterers at the rate stated in Box 20 in the manner stated in Box 20 per day or pro rata for any part of a day. Demurrage shall fall due day by day and shall be payable upon receipt of the Owners' invoice.滞期费用由承租人按第20栏中规定的每日费率,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付,并在收到船东的发票后支付。

3.In the event the demurrage is not pai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bov e, the Owners shall give the Charterers 96 running hours written notice t o rectify the failure. If the demurrage is not paid at the expiration of this time limit and if the vessel is in or at the loading port, the Owners are entitled at any time to terminate the Charter Party and claim damages f or any losses caused thereby.如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船东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在96小时内支付,如仍未在此期限内付清,且如船舶在装港,则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中止本租约并向其索赔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

4.Bills of Lading shall be presented and signed by the Master as per the "Congenbill" Bill of Lading form, Edition 1994, without prejudice to thi s Charter Party, or by the Owners' agents provided written authority has been given by Owners to the agents, a copy of which is to be furnishe d to the Charterers.在不违反本租约的条件下,船长或船东书面授权的代理可根据1994 congenb ill格式签发提单,并提交一份副本给租方。

5.The charterers shall indemnify the Owners against all consequences or liabilities that may arise from the signing of bills of lading as present e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terms or contents of such bills of lading impos e or result in the imposition of more onerous liabilities upon the Owners than those assumed by the Owners under this Charter Party.承租人应对船舶所有人因签发其条款和内容所规定的责任超过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给予赔偿。

五、回答问题(每题7分,计28分)1.列表比较关于提单的3项国际公约在责任期间,适航,管理货物,免责事项,责任限制和时效方面的异同2.列表比较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在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义务和费用方面的不同(见02年考题)3.列表比较关于救助的2项国际公约的主要不同点1910年救助公约 1989年救助公约救助标的海船、船上财产和客货运费船舶或任何其他海上财产紧急代理权船长有权代表船舶所有人签订救助合同。

船长或船舶所有人有权代表船上财产所有人签订此种合同防污染义务救助人和被救助人必须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轻环境损害提供担保有义务提供满意的担保的义务确定救助无效果无报酬除1910年两项原则外,另报酬的原则报酬不得超过获救财产价值有特别补偿的规定作为例外评定报酬获得效果的程度;救助人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价值;的标准努力与劳绩;被救船舶、其救助人在防止或减轻对环境损害旅客、船员、货物、以及救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人获得助人和救助船所冒的危险;成功的程度;危险的性质和程度;救助人所用时间、所耗费用救助人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及和所受损失;救助人所冒责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人任上的风险和其他风险,以所花的时间、费用及遭受的损失;及冒上述风险的财产价值;救助人或其设备的责任风险及其如果为救助目的而特殊调用他风险;提供服务的及时性;用救助人的船舶,也需加以考虑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及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及使用情况;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特别补偿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如果救助了环境,最大可增加100%救助费用是指救助作业中合理支出的先付费用和使用的设备和人员的公平费率。

同时考虑评定报酬标准后三项。

公法方面沿海国有权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缔约国之间要加强合作4.列表比较关于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的2项国际公约的主要不同点(具体数额可以忽略)六、积累核查(每题2分,计8分)1.写出你知道的提单种类5种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记名、不记名或指示提单;清洁、不清洁提单;倒签、预借提单;直达、转运提单;全式、简式提单;多式联运提单;电子提单;并提单、分提单……2.写出2个航次租船合同标准格式的名称(用任何形式表示皆可,例如,中文或英文,简称或全称,不完全的名称等,但要使人明确知晓)金康76、金康943.写出2个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的名称(用任何形式表示皆可,例如,中文或英文,简称或全称,不完全的名称等,但要使人明确知晓)NYPE 46、NYPE 934.LOF版本情况1908、1924、1926、1950、1953、1967、1972、1980、1990、1995、20 00七、自由发挥(8分)自己做,一定要做用详细提纲的方式表示你所知道的关于海商法中船舶碰撞的知识点。

八、论述题(每题13分,26分)提示:先回答问题所涉的知识点,在展示各种异议及其背景,最后表达你的看法1.航行过失和管船过失航行过失又称“驾船过失”,是指船长、船员和引航员等在船舶航行或停泊操纵方面的过失行为。

例如船长、船员违反相关的航行规则和避碰规则等。

管船过失,是指船长、船员等在维护船舶的航行性能和有效状态上的过失行为。

例如打压舱水方面的过失等。

根据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述过失是可以免责的。

这是因为海上运输的风险所致。

该风险不仅体现在海上的特殊风险上,还体现在不能现场指挥的大量船员方面。

海上的每个过失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如果将这些损失统统加在承运人身上,很可能导致其破产等不能继续营运的情况发生,这大大不利于海运业的发展。

承运人援引这两项过失免责时需注意不包括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所犯的过失。

因为如果犯有这样的过失,说明承运人没有尽到其适航的义务而不能免责。

在两种过失中,航行过失较容易确定,但判断管船过失则会遇到与管货过失交织的问题。

管货过失是指承运人应当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卸下所运货物。

在众多国家和重要的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中,管船过失可以免责,但管货过失不能免责。

一般认为,船长、船员等在实施某项行为时的动机是区分两者的标准。

如果是为了维持船舶的性能而发生的过失,则为管船过失;如果其过失行为是在对货物实施照料的过程中发生的则属于管货过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