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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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江苏省2020年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江苏省2020年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江苏省2018年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江苏省2018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填表对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 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以上考生须在“照顾类型”栏中注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或招办领取专门表格。

二、考生到高考报名点领取此表,认真填写“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按照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程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填写完毕与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并交领表处,交表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招生考试部门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本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本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复印件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并盖章。

四、审核主管部门: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

江苏2024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流程及条件_具体有什么要求

江苏2024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流程及条件_具体有什么要求

江苏2024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流程及条件_具体有什么要求2024江苏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流程(1)信息填报社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

社会考生网上提交高考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2)网上支付社会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

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高考报名考试费。

(3)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成功的社会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高考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2024江苏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条件哪些社会考生可以参加高考报名?答:(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高考报名: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②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哪些社会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答:下列社会考生不得高考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侨”考生身份审核表 - 南京市侨办

“三侨”考生身份审核表 - 南京市侨办

南京市“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中考)考生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印制
填表要求
一、填表对象:参加南京市中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二、填表人应按栏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三、考生身份类别请在空栏中打“√”,归侨学生要求填写侨居国、出国时间,归国时间。

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由本省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或归侨身份证明;
3、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以下证明父(或母)华侨身份的材料之一:
①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或母)在国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权)公证书原件;
②其父(母)在国外住在国的永久居留证复印件及有资质翻译社的翻译件;证明其父(或母)在国外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记录)。

4、华侨和归侨的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①华侨、归侨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可以证明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的;
②华侨、归侨的收养子女(保持5年以上抚养关系),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③属继养关系的,须提供亲生父母的离婚判决书和父(或)母的再婚证明。

四、此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寄市侨办备案,一份由区侨办留存,一份由考生和《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一份)一起交所在学校。

填表截止日期按照南京市招生办规定执行。

办 事 指 南

办 事 指 南

办事指南【办理事项】1:三侨子女身份认定一、事项名称:享受中考、高考加分政策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认定。

二、办理机构: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第十四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1993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18号发布 2004年6月23日国务院第410号令修订重新公布)第十七条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第二十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录取分数按照本省规定给予照顾。

4、•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2012年2月17日南京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华侨子女在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区划分的规定安排就读学校,依法免缴学费和杂费。

接收华侨子女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侨子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报考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性加分。

四、受理条件拟参加中考、高考(含成人高考)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

享受崇左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照顾政策的三侨考生登记表【模板】

享受崇左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照顾政策的三侨考生登记表【模板】
回国年月
单 位
华侨
子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
关系人情况
姓 名
与考生关系
出生年月
籍 贯
护照号码
侨居国
详细地址
公示时间
县(市、
区)侨务
部门核
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单位领导姓名、职务:
年 月 日(加盖公章)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两份交中考报名站(其中报名站交一份给当地招生办),另一份由县(市、区)侨务部门存档备案。本表可复印使用。
附件1
享受崇左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照顾政策的
“三侨考生”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户 口
所在地
报名号
身份证号
所在学校和班级
家庭住址及邮编
“三侨”身份
类别
归侨
( )
回国年月
原侨居国
籍 贯
安置地/定居地
归侨
子女
( )
关系人情况
姓 名
与考生关系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籍 贯
原侨居国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填表对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以上考生须在“照顾类型”栏中注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

二、考生到高考报名点领取此表,认真填写“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按照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程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

填写完毕与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并交领表处,交表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省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本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本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其中“烈士子女”须将有关原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审核主管部门: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

3.少数民族考生由市招办将各县(市、区)所报材料汇总后,会请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确认。

4.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

6.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生考试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模板】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模板】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
申请表
理。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
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由统战部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由台办审核。

其余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考生自主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本表交高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二、非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非江苏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省规定的程序,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三、其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连同此表(仅填写基本信息)一并交高考报名点。

2.符合规定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等人员子女的优待措施,按有关文件执行。

3.考生须认真填写表格中栏目,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交表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享受照顾资格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4.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侨生材料

三侨生材料

“三侨生”加分所需提供材料考生持学校发给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和浙江侨办网上下载的《浙江省“三侨生”身份审核表》到学校所在地县级侨办办理认定,县级侨办要审验材料编好页码,填写《居留签证及出入境情况记录单》。

一、华侨子女加分所需材料:1、提供“三侨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2、提供父母一方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

3、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母一方持有的在住在国居留证的公证原件。

或住在国居留证复印件(如本人在国内没有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住在国居留证的公证原件,应提供居留证原件验证)。

4、在外实际居住时间证明,可查验护照出入境章,或出入境记录。

[应根据提供的居留时间而提供相应的出入境记录(已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者两年内在国外居住满18个月,没有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者应提供连续五年居留同时五年内在国外居住满30个月]5、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本、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户籍中已明确关系的,提供户籍复印件(校验户口本正本)。

如抚养关系的考生必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抚养要满五年);如父母一方离婚的抚养关系考生(根据离婚判决书来定子女归哪一方,同时提供子女归属方的结婚证(结婚必须满五年)二、归侨学生加分所需材料:1、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

2、提供归侨证复印件三、归侨子女加分所需材料:1、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

2、提供父母一方的归侨证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本、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户籍中已明确关系的,提供户籍复印件(校验户口本正本)。

如抚养关系的考生必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抚养要满五年);如父母一方离婚的抚养关系考生(根据离婚判决书来定子女归哪一方,同时提供子女归属方的结婚证(结婚必须满五年)。

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附件2
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 1 -
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2 -。

江苏省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登记表

江苏省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登记表

江苏省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登记表
市县(区)年月日
江苏省侨办、江苏省招办印制
填表要求
一、填表对象:参加我省招生考试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二、填表人应该按栏目要求,逐项目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三、“有关单位意见”三个栏目的填写,要有内容、日期,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归侨单位盖人事部门印)后生效。

填写内容要求如下:
第一个栏目:由考生就读的学校对其学籍提供证明。

第二个栏目:属归侨子女考生的,由其父母是归侨的一方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要写明归侨的原侨居国、回国时间、与考生的关系。

属华侨子女考生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在国外合法定居的公证书(由我驻外使馆出具)、亲属关系证书等,由当地侨办根据上述材料填写,要写明华侨与考生的关系、现侨居国、定居时间、定居证号。

第三个栏目:“三侨”考生的身份,由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省、市侨办审核认定。

四、该表一式三份。

一份进考生档案,一份连同证明材料由市侨办存档,上报省侨办一份。

填表截止日期和招考填报志愿截止日期一致。

江苏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

江苏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

江苏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考生号: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基本状况考生身份类型姓名籍贯考生所在单位家长或住址(归侨或华侨 )基本证件状况号码填表日期:性别出生日期在读学校名称归侨学生侨居国出国时间归侨儿女华侨儿女性别联系电话侨居国出国时间E-mail归侨证号归侨证的发证机关中国护照号身份证号驻外领馆出具华侨持住在国永华侨身份久、长久或合法认定书编号居留权证号年月日户籍地回国时间回国时间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 (区)侨办审查建议侨办负责人(署名)年月日(公章)市侨办审查意见侨办负责人(署名)年月日(公章)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印制填表要求一、填表对象:参加江苏省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儿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儿女。

二、填表人应按栏目要求,逐项照实填写,笔迹清楚。

三、考生身份类型请在空栏中打“√”,归侨学生要求填写侨居国、出国时间,回国时间。

申请资料要求:1、考生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归侨学生、归侨儿女需供给由本省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或归侨身份证明;3、、华侨在国内的儿女需供给其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以下证明父(或母)华侨身份的资料之一:①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或母)在外国合法定居(永远或长久或连续 5 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权)公证书原件;②其父(母)在外国住在国的永远居留证复印件及有资质翻译社的翻译件;证明其父(或母)在外国实质居住时间的证明资料(可供给护照上的进出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或许公安进出境管理部门供给的进出境记录)。

4、华侨和归侨的儿女还须供给家属关系证明:①华侨、归侨的儿女须供给户口来源件和复印件,父(母)和儿女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可供给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亲母亲的家属关系证明;②华侨、归侨的收养儿女(保持 5 年以上抚育关系),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③属继养关系的,须供给亲生父亲母亲的离婚裁决书和父(或)母的再婚证明。

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提交材料
(二)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因公、留学除外)的华侨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公 证书或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原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因公、留学除 外)的出入境记录 5.护照原件、复印件 6.其他材料,请注明:( 委托书(申请人如委托他人办理) )
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定居国 证件类型 通信地址 取证方式 自取( )邮递( ) 办证事由 定居类型 永居( )长期( )事实定居( ) 定居证件号 证件号 手机 邮 编
(一)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 4.长期或永久居留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护照原件、复印件 6.其他材料,请注明:( )
声明:本人保证所填内容均属实,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均真实,如有虚假或隐 瞒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备注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 意 见 签字: 年 主 领 意 管 导 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月 日
注:1.申请人有其他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或另附页说明。 2.申请人若未满16周岁,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填写申请表。

广东省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

广东省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
出入境情况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境外时间累计不少于:□18个月或□30个月。
居留权永久□长源自□合法□居住国居留证件名称居留证件号码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办人
代办人公民身份号码
声明:本人保证所填内容均属实,所提供的各类材料、信息均真实、合法,并愿意接受和配合本事项涉及到的任何查询,如有虚假或隐瞒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广东省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
考生
考生性别
考生户籍地
考生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
考生毕业学校
考生现住址
申请类别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在国内的子女□
归侨学生
回国定居时间
原定居国
办理回
国定居证的单位
办理回国
定居落户地址
归侨子女
归侨
何种情况回国入户
回国定居□归难侨安置□其它
归侨公民身份号码
归侨原定居国
与考生的关系
父子(女)关系□母子(女)关系□抚养关系□
归侨办理回国定居证的单位
归侨办理回
国定居落户地址
在国内的子女
与考生的关系
父子(女)关系母子(女)关系□抚养关系□
的护照号
在国外
的居住时间
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取得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代办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申请审批表格式

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申请审批表格式

审批编号:苏侨居审〔〕号华侨回国来江苏省定居申请审批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制
填表要求
一、填表人应用黑色签字笔按栏目要求填写,一式5份,复印有效。

二、表中照片应为二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

三、申请人有其他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或另附页说明。

四、申请人若未满18周岁,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填写申请表。

附件:《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格式
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本人性别出生日期,持(国家、地区)(居留证件类型),号码为,现申请回江苏省
市定居,并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

特此声明。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三侨生办理材料梳理情况介绍

三侨生办理材料梳理情况介绍

三侨生办理材料梳理情况介绍
三侨生办理材料梳理情况是指来自华侨、港澳、台湾地区的学生在办理出国留学、签证、居住等手续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三侨生办理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有效护照、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等。

2. 学历证明:包括学位证、学历证明、成绩单等,用于证明学生的教育背景和学术能力。

3. 财力证明:包括学生及其家庭的资金证明,用于证明学生在国外的经济担保能力,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 健康证明:包括体检报告、疫苗接种证明等,用于证明学生身体健康,适合出国留学。

5. 推荐信:一般由学校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撰写,用于证明学生的学术能力、品行和潜力。

6. 英语能力证明:包括托福、雅思成绩证明或其他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用于证明学生的英语水平。

7. 签证申请表:根据目的地国家的要求填写相关签证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的照片和费用。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三侨生办理材料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学生需根据目的地国家的具体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建议学生提前进行咨询和准备,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麻烦。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注:请务必按本表背面的填表说明准确填写本表。

考生签名年月日- 1 -一、报名对象1.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3.持有2020年及以前的初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

4.持有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

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学生不允许报考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二、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省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限高三考生报考。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名时间高二考生统一在合格性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7日,高三考生统一在高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

所有考生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均为11月7日。

2.有关规定(1)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

考试费信息技术科目为20元/门,其他科目为15元/门。

(2)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

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的原则编排,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4)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模板】

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模板】

附1-1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表一: 市县(市、区)表二:注:1.考生如申报“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按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时间填报《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或招办领取专门表格),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及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照顾政策。逾期不予受理。“照顾对象”中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3.表二相关内容不通过本表采集,意在提醒有关考生关注相关政策,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注意留存。

其中:①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试点。

有关院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请考生直接向院校招生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有关招生录取办法,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②如申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请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院校审核、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信息采集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通知为准,考生切莫错过;表二中各项目的信息采集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1.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提供[借考生、往届生的报名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由报名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考生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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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申请表
考生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印制
填表要求
一、填表对象:参加江苏省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二、填表人应按栏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三、考生身份类别请在空栏中打“√”,归侨学生要求填写侨居国、出国时间,归国时间。

申请材料要求: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由本省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或归侨身份证明;
3、、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以下证明父(或母)华侨身份的材料之一:
①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或母)在国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含>以上合法居
留权)公证书原件;
②其父(母)在国外住在国的永久居留证复印件及有资质翻译社的翻译件;证明其父(或母)在国外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记录)。

4、华侨和归侨的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①华侨、归侨的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可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华侨、归侨的收养子女(保持5年以上抚养关系),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③属继养关系的,须提供亲生父母的离婚判决书和父(或)母的再婚证明。

四、此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寄省侨办备案,一份由市侨办留存,一份由县(区)侨办留存,一份由考生交学校。

填表截止日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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