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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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闽建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福州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数据信息维护和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简称“省公开平台”)和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过程数据采集(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信息,原则上通过业务系统在业务活动中采集,并通过对接方式归集到省公开平台,由省公开平台统一对外公开展示。

1.项目基本工程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采集;2.项目施工图审查信息,通过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采集;3.项目施工许可信息(含单体信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通过各设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采集;4.项目竣工验收信息,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采集。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通过各业务系统录入信息时,应当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对录入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产生,谁监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业务系统采集信息的审核确认,确保工程项目信息及时采集、工程档案完整准确。

机关周转住房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周转住房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机关周转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周转住房管理,根据《易地交流干部有关待遇保障规定(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管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周转住房是指本机关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住房,在优先满足机关易地交流干部住房需求后的剩余住房。

第三条周转住房用于解决机关新近入行员工阶段性住房困难,按照只租不售、限定租期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第四条成立周转住房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行领导担任组长,会计财务处、内审处、人事处、工会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并解决周转住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

(二)制定和调整租金标准。

(三)对违反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对申请周转住房的干部职工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二)办理周转住房的分配与收回,合同的签订、续签和解除,房屋和设施的日常管理与修缮,使用台帐的建立与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的沟通协调和会议召集等工作。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四)执行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周转住房管理第七条使用对象机关新近入行的正式行员和聘用制员工,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成年单身子女)在福州市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第八条租金标准租金标准由领导小组参考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周转房自身面积、地段、装修和配套家电等情况予以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分配原则(一)原则上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分配。

(二)若房源不足,则同一时间段申请的人员通过抽签决定。

(三)原则上按一人一单间分配。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9【案件字号】(2020)闽01行终7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俞淑娟郑鋆张厚磊【审理法官】俞淑娟郑鋆张厚磊【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陈季中【当事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陈季中【当事人-个人】陈季中【当事人-公司】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代理律师/律所】王晓昉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晓昉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晓昉【代理律所】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被告】陈季中【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不动产所在地第三人举证责任驳回诉讼请求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父亲陈英坤于1970年11月21日死亡。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被上诉人诉请上诉人对福州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颁发的00023号《土地房产所有证》原始档案采取补救措施。

被上诉人应举证证明00023号《土地房产所有证》真实存在,且相关档案保存于上诉人处。

福州凭购房合同能落户么

福州凭购房合同能落户么

首先,福州的购房落户政策规定,购买成套商品房(包括二手房和房改房)后,产权所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这一政策适用于福州市五城区及以外区域。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凭购房合同落户:1. 产权所有人或直系亲属购房:如果购房合同中的产权所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如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希望将户口迁入新购住房,可以凭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落户。

2. 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对于已交房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如果是在福州五城区以外的户口,可以凭购房合同和相应的预告登记证明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例如,可以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或《商品房买卖预售预告登记证书》等。

3. 二手房的情况:对于二手房,如果前房主已经落户,那么新产权人就无法享受落户待遇。

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需查清房屋的落户情况。

办理购房落户的具体流程如下: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落户政策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有不同的规定。

例如,对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房产,只允许其中一人及该人直系亲属享受购房迁入户口政策,其他人必须声明放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面积要求:根据政策,购房落户时的人均面积通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例如每25平方米可落户1个人。

- 年龄限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户口变动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标准照片。

- 集体户口:如果二手房原产权人未享受落户待遇,户口仍在原地址未搬出,新产权人可能需要在原户中人员户口迁入街、乡(镇)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后,才能按购房落户条件迁入。

总之,凭借购房合同,符合福州购房落户政策的个人或家庭是可以申请落户的。

福州市2024年二手房交易契约

福州市2024年二手房交易契约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福州市2024年二手房交易契约1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2 买受人信息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坐落2.2 房屋结构2.3 房屋面积2.4 房屋所有权证号第三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交易价格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第四条:房屋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4.2 交付条件4.3 过户手续4.4 过户费用第五条:房屋质量及瑕疵5.1 房屋质量5.2 瑕疵责任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出卖人违约7.2 买受人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诉讼解决第九条:其他约定9.1 物业管理9.2 户口迁移9.3 附属设施9.4 装修情况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失效10.1 生效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失效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份数11.1 双方各执一份11.2 登记机构留存一份第十二条:附件12.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2.2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2.3 房屋平面图第十三条:签订日期第十四条: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1.1 出卖人姓名:1.1.2 出卖人身份证号:1.1.3 出卖人地址:福州市区路号1.2 买受人信息1.2.1 买受人姓名:1.2.2 买受人身份证号:1.2.3 买受人地址:福州市区路号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坐落:福州市区路号2.2 房屋结构:住宅,别墅,公寓等2.3 房屋面积:平方米2.4 房屋所有权证号:第三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交易价格: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元整)3.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3.3 支付时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款支付给出卖人。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对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手续、权限、时限作出规定如下:第一部分办理户口一、出生登记1、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2、父母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结婚证》、《户口簿》、父母申请报告,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非婚生婴儿随母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警务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

5、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申请报告、《户口簿》、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

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

6、本人无《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同时提供父、母、婴儿三人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父母《户口簿》(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派出所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二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表-拆迁安置房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表-拆迁安置房
申请人签名:
出售五年以上家庭非唯一生活用房。□
申请人签名:
对本次申请的不动产情况申请人已充分了解,无异议;税务事项通
知书、纳税申报表由受让方在缴税时确认。申请人签名:
受让方
年月日(登记申请时间)该房屋系本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现申请契税优惠。
申请人签名:
本人提供拆迁货币安置材料,申请契税优惠。□
申请人签名:
本人不申请享受契税优惠。□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事由:拆迁安置房办证
登记机关询问
1、本次申请事项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
2、对本次申请的不动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无异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3、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4、二手房买卖购房资金自行结算;
5、受让方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及共有权证号
原土地使用证号
不动产座落
xx区xx路xx小区x#楼xx单元,xx附属间
权属范围
房屋产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成交价
xx单元
xxx / xx
xxxxxx.xx
xx附属间
xx / xx
/
申请人承诺,以下如有虚假申报,愿承担一切税收法律责任:
转让方
出售五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本人(单位)郑重声明,上述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申请人至收件柜台面签)年月日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
申请登记类型(在选项上打勾):
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继承□补证□换证□变更□更正□其他□





姓名

2024年度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2篇

2024年度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2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RSONAL2024年度福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1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信息1.2 买受人信息1.3 二手房定义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位置2.2 房屋面积2.3 房屋结构2.4 房屋所有权证明第三条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3.1 买卖价格3.2 支付方式3.3 支付时间第四条房屋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4.2 交付条件4.3 过户手续4.4 过户时间第五条房屋质量及瑕疵5.1 房屋质量5.2 瑕疵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卖人违约6.2 买受人违约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8.3 合同解除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 房屋所有权证9.2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9.3 其他重要文件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10.2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房屋的物业管理11.1 物业管理公司信息11.2 物业管理费用11.3 物业管理规则第十二条房屋的维修基金12.1 维修基金缴纳12.2 维修基金使用第十三条房屋的配套设施13.1 配套设施现状13.2 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信息1.2 买受人信息1.3 二手房定义本合同所指的二手房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的位于福州市________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基本信息2.1 房屋位置房屋位于福州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

2.2 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2.3 房屋结构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层__________户,户型为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卫。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抵押权首次登记)
填写说明:1、抵押当事人认真填写并核对抵押登记申请表内容,因登记申请表内容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不一致而产生的信贷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抵押当事人承担。

2、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询问。

联系电话:8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抵押权首次登记)
填写说明:1、抵押当事人认真填写并核对抵押登记申请表内容,因登记申请表内容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不一致而产生的信贷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抵押当事人承担。

2、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询问。

联系电话:8。

福州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福州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福州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申请登记类型(在选项上打勾):
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继承□补证□换证□变更□更正□其他□





姓名
证件号码产权份额ຫໍສະໝຸດ 联系电话受让方代理人
转让方
代理人
所有权证号及共有权证号
房屋座落
产权范围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成交价
申请事由:
登记机关询问
1、本次申请事项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
2、对本次申请的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无异议;
3、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4、二手房买卖购房资金自行结算;
5、受让方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本人郑重声明,上述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样表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样表
港澳居民
身份证号码
如实填写
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号码
如实填写
何时何地何
因在港澳定居
详细写明时间地点
港澳联络地
址及联系电话
详细写明地址和电话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服务处所
家庭住址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时间必须是连续的至今,从大学开始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填写说明)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填写)
身份证号码
贴申请人照片Βιβλιοθήκη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光学光面照片
相片大小:48mm×33 mm

汉字

汉字
性别
拼音姓
汉语拼音
拼音名
汉语拼音
民族
如实填写
出生日期
如实填写
出生地
如实填写
政治面貌
如实填写
婚姻状况
如实填写
结婚时间
服务处所
如实填写
职务
服务
处所地址
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电话
前往地
□香港□澳门
申请种类
□首次申请
□补发□换发
申请事由
□夫妻团聚(□携行子女)携行子女人数人
□子女照顾父母□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其他





与申请人关系
如实填写
姓名
如实填写
贴港澳关系人照片

福州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报建流程图解表

福州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报建流程图解表
8.签订供用电合同及装表:对现场具备装表条件的提前备装表,并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流程挂起。 9.送电:在办理完成接电前相关事项后,组织送电,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合计:64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79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
工程建设档案(内业资料)送福州城建档案馆申请验收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楼盘备案
办结工作日:8个工作日收费状况:无
以下工作可同时绽开
白蚂蚁防治公司签定合同,市房管局备案
办结工作日:3-5个工作日 收费状况:白蚂蚁公司服务费。
不同公司收费不一样。留意:做好合同谈判工作,应报房管局备案。
市物价局商品房一房一标价备案
办结工作日:3个工作日 收费状况:无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八、永久用水报建验收:
收费内容:按榕价公字[2001]120号收费
办结工作日:48个工作日
九、永久用电报建验收:
收费内容:
按闽价房(2007)83号《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用》收费
办结工作日:
1.受理申请:1个工作日,以客户到营业厅送交材料起先流程,在客户未到营业厅前,流程挂起。 2.现场查勘、制订方案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人员到现场勘测后制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自受理之日起,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结工作日:10个工作日收费状况:无
留意:按现有规定,规划审核完图纸后再报消防,但依据阅历:在建筑施工图出来后送规划局审核前最好把图纸给消防方面看看,听听消防的看法。不然万一规划审核已通过了,但消防又提出整改看法。就很被动。这项工作很重要!!
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管科窗口申报办理破路证
办结工作日:5个工作日。收费状况:依据项目状况,现场勘察,按米收费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

《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xx年3月1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 年3月25日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公布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国有房产管理,保障国有房产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房产是指房屋产权属国家所有,由市政府授权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管理经营的房产。

国有房产包括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改腾退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关闭、停产、合并、改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移交的房产,以及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其他房产等。

国有房产按使用性质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大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国有房产的经营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条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房管中心”)是本市城区国有房产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国有房产的管理经营工作。

市房管中心可委托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房产管理单位对国有房产进行经营管理。

第五条国有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国有房产。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租赁、买卖国有房产或利用国有房产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市房管中心应当建立国有房产信息系统,做好国有房产清产核资等工作。

国有房产的经营收入应按规定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七条市房管中心作为国有房产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

第八条国有房产的租赁实行标准租金和市场租金。

国有房产实行标准租金的范围和租金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市场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实行标准租金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标准租金遇有政策性调整时,应当按新租金标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

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

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摘要:I.引言A.概述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的背景和重要性B.介绍流动人口登记表的作用和用途II.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办理流程A.办理条件1.流动人口定义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B.办理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2.婚育证明3.劳动合同或租赁合同4.房屋证明或其他住所证明C.办理流程1.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2.社区或村委会审核材料并办理登记3.发放流动人口登记表III.流动人口登记表的使用和维护A.登记表的使用1.作为流动人口在福州享受公共服务的凭证2.方便福州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B.登记表的维护1.登记表信息的更新和修改2.登记表的保管和存放IV.流动人口登记表的重要性和意义A.对流动人口个人来说1.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2.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B.对福州城市来说1.促进城市经济发展2.加强城市人口管理和服务正文: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是福州政府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作为一名中文知识类写作助理,我将详细介绍福州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办理流程、使用和维护及其重要性和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办理对象是流动人口,即在福州居住的非福州市户籍人员。

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婚育证明、劳动合同或租赁合同以及房屋证明或其他住所证明等材料。

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流动人口先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社区或村委会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登记,最后发放流动人口登记表。

其次,流动人口登记表的使用和维护。

流动人口登记表是流动人口在福州享受公共服务的凭证,如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

同时,流动人口登记表也有助于福州政府更好地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服务。

在登记表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信息泄露。

在登记表的维护方面,需要定期更新和修改登记表信息,确保登记表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妥善保管和存放登记表。

公租房申请表完整

公租房申请表完整

公租房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联系:填表须知:1.本表一式两份,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打印时应双面打印,不得复印和涂改。

申请人签字处须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

若没有本表某一栏目所列情况的,请以斜线将该栏划去。

2.“申请家庭成员情况”中“配偶”一栏,若申请人丧偶的,应填写已故配偶姓名,并注明去世时间。

3.“年度总收入”指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总收入,为应发工资、津补贴、奖金、单位为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它货币化收入等的总和扣除掉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后的部分。

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现单位月平均收入水平换算。

4.“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应填写申请家庭成员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居住或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产权性质”分为:自有产权、租住公房、自租私房、借住他人住房。

5.申请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在本表相应栏目中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配偶已故但生前有工作单位的由生前工作单位在本表相应栏目中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家庭成员已成年但属在校学生的由学校另行出具“×××(姓名)系本校在读学生,未就业”的证明,家庭成员属未成年子女或者久居国外的,在本表相应栏目中可不签注意见及加盖公章。

6.在本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时,原则上应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本级公章,内设机构的公章无效。

若所在单位为省(部、军)级单位,可加盖内设办公厅(室)或主管该项业务的一级内设机构的公章;由学校出具属在校生证明的,可加盖院系一级的公章。

7.申请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户口簿,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件的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家庭成员久居国外的提供护照或当地身份证件以及当地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②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未婚申请人本人手写的未婚声明书(按指印),离异申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申请人的配偶死亡证明材料;③申请家庭成员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家庭成员无私房的提供现住房产权性质的相关证明材料;④福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及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申请人职务任命文件或职称资格证书、聘任书,已离退休的申请人提供离退休证;⑥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公示情况证明材料;⑦申请人属引进人才、全国或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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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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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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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租赁
情况
房屋座落
房地产权属证书号
房屋类型
高层□、写字楼□、多层□、平房□
产别
租赁用途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
一、保证提供的登记备案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编号:
出转
租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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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转租人)
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承转
租租
人人


承租人(受转租人)
电话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
手续费:
手续费:
二、保证出租的房屋不属于下列禁止出租的范围: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共有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经办人见
经办人:年月日
审查人意见
审查人:年月日
收费金额
住宅
非住宅

1、2福州市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表封面和填表说明(正反面)(1)

1、2福州市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表封面和填表说明(正反面)(1)

福州市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通讯地址(如与居住地址一致注明“同上”即可):联系电话:① ,② ;申请人类型:本市城区户籍居民( );外来就业人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编制填表和申报说明一、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以家庭为单位。

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须共同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二、本套表格封面(不含申请受理编号)以及申请家庭住房申报表由申请家庭成员填写,表内申请家庭成员栏第一行须填写申请人,从第二行开始填写其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注明其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如“之夫、之妻、之子、之女”等)。

申请家庭成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情况,签署承诺及授权书(随表格发放)。

申请人不得填写审核意见表。

三、除填报上述申请审批表以外,申请家庭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无需提供结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壹份存档;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并提供盖章的房产证明原件壹份;申请人现居住房屋为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不动产(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现居住房屋为租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备查,复印件壹份存档。

3、申请人属于非本市五城区户口的,应提交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壹份。

4、申请人属于旧改征迁户的,应提交征迁项目所在地征收部门开具的证明。

5、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租公有住房、公租房(含原廉租房)的,应提交参加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前退房的书面承诺。

6、达到《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榕委办[2013]6号)规定的三个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还需提供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开具的人才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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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次申请的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无异议;
3、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4、二手房买卖购房资金自行结算;
5、受让方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本人郑重声明,上述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福州市房屋登记请表申请登记类型(在选项上打勾):
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继承□补证□换证□变更□更正□其他□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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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代理人
转让方
代理人
所有权证号及共有权证号
房屋座落
产权范围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成交价
申请事由:
登记机关询问
1、本次申请事项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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