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所涉法律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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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4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4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责任制目标: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率,保护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3. 各岗位责任人负责落实和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各自岗位上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4. 全体员工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互相监督并协同合作,共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道路运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1. 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和保养车辆设备,不私自改动车辆结构和部件;2. 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规,保证行车安全,不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拒不接受检查等违法行为;3. 参加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4. 自觉关爱他人的安全,勇敢制止他人违法和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反馈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1. 道路运输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纳入考核体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2. 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定,对于安全生产贡献显著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3. 对于发生严重事故的企业将进行责任追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责任:1. 道路运输企业要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原因、安全生产措施等;2. 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解答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疑问,提供安全出行建议和预防措施;3. 对外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安全生产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是一个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本,具体责任划分和考核机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2)根据国家交通部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普货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普货运输

XXXX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府、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认真履行法人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对单位安全生产负法定责任,在安排生产和实行经济责任制时,要有安全考核指标,落实安全责任与有关事故奖惩责任,安全具有否决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危货运输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明确和落实责任。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制定、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监督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掌握安全生产目标,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重大安全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发生重特大行车、工伤事故,要立即到达现场指挥抢救,组织事故分析,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坚持管理生产必须安全生产的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安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的管理责任,并向法人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及运输管理制度,措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对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工伤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抢救,搞好善后处理。

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违规肇事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货物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制度、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各项制度、措施的实际情况。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处室和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应急预案、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组织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安全应急体系和“三防工作”。

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简称“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督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属事业单位逐条落实。

工地交通车辆管理办法.为保证我工地交通车辆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使全体工程人员熟悉和遵守交通车辆车辆安全的管理,营造和谐、平安、舒心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工地交通车辆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经理委托工程队队长韩学才负责。

二、工地各类交通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专人专车驾驶的办法,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驾驶。

三、工地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熟悉现行道路交通规则,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具有较好驾驶操作技术,讲道德、讲文明、守规则、保安全。

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七项制度)

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七项制度)

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〇一三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监管职责 (1)第三章监管制度 (2)第一节日常工作制度 (2)第二节风险控制与隐患整改制度 (5)第三节问责制度 (7)第四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交通委《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输局及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对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水域游船、汽车租赁、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体系。

第四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以及各种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构建“安全便捷、环保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运输局负责所管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管)工作,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监管)责任,履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规定的职责。

运输局主要领导对所管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负责。

局业务处主要领导对所管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负责。

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工作负责。

第六条运输局安全管理部门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监管)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市各级运输管理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交通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交通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交通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交通运输部负责监管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事务,并且承担着调查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职责。

其工作人员在交通事故调查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确保公正、客观地认定事故责任,并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责任与权力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作为交通事故调查的执行者,承担着以下职责和权力:1. 事故现场勘查与调查:工作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详细勘查事故发生地点、车辆损坏程度、相关标志标线等情况,并收集车辆司机、目击证人的口供和证据材料。

2. 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证人:工作人员有权询问车辆驾驶员、乘客以及目击证人,了解关于交通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情况,以获取完整的事故证据。

3.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工作人员可以查阅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以核实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性及其他相关信息。

4. 抽样检测和监测:工作人员可以对事故现场车辆进行抽样检测,以确定车辆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或违规违法行为。

5. 协查其他部门和单位:在需要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有权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调查,例如公安机关、保险公司等。

二、交通事故调查的程序与标准为了确保交通事故调查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调查。

1. 事故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人员应当将事故基本信息录入相关系统或文件,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伤亡情况等。

2.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关法规,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并对事故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调解决定。

3. 案件登记与归档:工作人员应当将已调查完毕的案件进行登记和归档,确保相关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监督与检查:交通运输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交通事故调查中的难点和挑战尽管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所拓宽)第七条【分类】风险源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等七个类型。

每个类型可根据业务属性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分级】风险源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小、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源的管控难度大小,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一、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概述交通系统依法行政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交通管理职能、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交通用户权益的一类行政管理活动。

交通系统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及航空交通等。

在交通系统内,我们实施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交通的有序、安全、高效的运行,使交通服务更加便利,解决交通问题。

二、任务完成情况1. 加强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交通系统依法行政的基础是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因此,我们采取了多种举措,加强制定和实施工作。

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交通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进行规定和明确定义。

同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交通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加快了土地征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进度。

2.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执法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更好地加强行政执法,我们对执法人员进行再培训,提高了其执法意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同时,我们完善了交通执法制度,建立了有关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规范化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

特别是在公路执法工作中,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巡查、取证和处理力度。

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将严格实施处罚和纠正措施,防止拖延和逃避执法责任。

3. 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经济市场的有序发展是依法行政重要的目标之一。

交通运输市场也是由市场机制调节的。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我们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行业协会管理、市场调查和对经营者的培训等工作。

同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和质量保障措施,保证交通服务质量并防止市场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

4. 保护交通用户权益交通用户权益保护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护交通用户的权益,我们深入开展了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交通管理法律和规定。

同时,我们严格监督交通运输经营者的承运能力、资质等条件,确保经营者和行业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新版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新版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新版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考试题目
1.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 请列举一些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因素。

3. 什么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它的作用是什么?
4. 请简要说明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5.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该考虑哪些安全措施?
6. 请举例说明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1.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因素包括人的因素(驾驶员状态、乘客安全行为等)、车辆因素(车辆技术状况、装载安全等)、道路因素(路况、交通标志标线等)、环境因素(天气、能见度等)等。

3.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是对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调查情况进行记录
和分析的报告。

它的作用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预
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道路运输
车辆安全标准》等。

5.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该考虑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检查和督导等安全措施,以确保交
通运输活动的安全性。

6. 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车辆维护和技术检查、规范驾驶员管理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安
全设施和装备等。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交通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公司管理层、驾驶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交通运输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十条全体员工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有责任,应当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交通运输工作中的安全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员工在驾驶车辆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第十三条员工在维修车辆时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维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变动或拆卸设备。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对部属单位及人员和部属单位对所属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

部属单位依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部属单位应当按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职责明晰、责任落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事故调查为基础作出。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及时公开。

第七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

实施责任追究时,与安全生产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部属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三)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或者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五)未建立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突发事件预警预防,或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损失扩大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部属单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主持作出的决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或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予以审批、许可的;(三)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或者管理问题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者监督整改的;(四)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损失扩大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其他情形。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交通运输部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则如下:1.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 整体推进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运输部整体发展战略,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3. 信息公开原则: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 突出重点原则:针对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安全生产。

5.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交通运输部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由部长担任组长,相关副部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机构(1)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等。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交通运输部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安全生产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安全生产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交通运输部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组织制定和审批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6)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设备、设施到位;(7)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8)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1、【多选题】下列属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是()(ABC)A、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支出B、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开展应急演练支出C、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D、员工工伤保险支出2、【多选题】下列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及时修订预案的情况是Oo(ACDE)A、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B、运输路线发生变化的C、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D、安全生产风险发生重大变化E、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3、【多选题】下列属于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有O(ABCD)A、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B、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C、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D、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4、【多选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不得聘用的从业人员,在下列情形中包括的有Oo(ABDE)A、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B、超过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未申请换证的C、从业人员年龄超过50周岁的D、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E、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5、【多选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下面选项中属于的有Oo(ABCE)A、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B、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绩效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C、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D、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E、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6、【多选题】根据《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关于客运站经营者的职责,下面说法正确的有Oo(ABCE)A、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B、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C、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出站检查工作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议程D、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亲自对每一辆出站客车进行检查E、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客流高峰期间的应急措施7、【多选题】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规定,车辆维护包括哪几种O。

运输对专业管理的内容和责任

运输对专业管理的内容和责任

运输对专业管理的内容和责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运输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货物和人员在空间上的移动和流通。

运输对于专业管理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一个有效的运输系统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在运输过程中,专业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保证运输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针对运输对专业管理的内容和责任展开深入讨论。

运输对专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输计划和布局。

专业管理需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具体情况,对运输的路线、运力、运输工具等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

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约成本、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和及时到达目的地。

二是运输组织和协调。

运输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专业管理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协调,确保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这包括对运输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运输工具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

三是运输监控和控制。

专业管理需要通过现代化的监控技术和手段,对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这需要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管理工具,对运输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

四是运输评估和改进。

专业管理需要对运输过程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找出问题和瓶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

这样可以不断提高运输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是对运输效率的责任。

专业管理需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有效的组织和协调,提高运输的效率,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只有提高运输的效率,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赢得市场。

三是对客户满意度的责任。

专业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和要求,确保运输及时到达,货物完好无损。

只有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建立企业的口碑。

四是对环境的责任。

专业管理需要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在运输过程中减少污染和能源消耗,促进可持续发展。

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货物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身安全、强化责任意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达成。

第五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定期安全培训。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六条本公司负责制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应制定并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的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八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驾驶安全,配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运输车辆乘坐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干扰驾驶员驾驶。

第十条运输车辆的维修厂、加油站等相关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管理第十一条购置车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选型,确保品质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车辆的管理者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登记、保养、维修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驾驶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状况,应立即报修,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者应组织驾驶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停止使用并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禁止驾驶无证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运输车辆的驾驶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保证乘车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得使用手机、喝酒、吸烟等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024年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三篇)

2024年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三篇)

2024年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一、考核与奖惩责任1. 承担考核与奖惩的明确职责,确保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

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与专项会议2. 定期召集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或面临上级临时交办任务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

会议旨在制定针对性方案,迅速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并周密部署、有效实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三、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3. 负责起草、修订运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规定及指导性安全文件,确保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覆盖与深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法律法规宣传与安全管理指导4. 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引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时,加强对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的审查力度,对各汽车客运站实施有效“安全监督”,致力于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专项治理5.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针对“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严格督导本单位、局机关及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六、安全生产情况汇总与分析6. 负责全面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持续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措施。

七、协调工作机制与信息共享7. 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包括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和联动制度。

信息同步共享制度涵盖企业、车辆、司乘人员年审资料及车辆营运统计等信息;联动制度则确保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能迅速通过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第一时间响应,立即提供协助。

对于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于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则应立即上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07.28•【文号】交安委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交安委发〔2010〕1号)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2010年6月3日,部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经修订后,现予印发。

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交通运输部“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将部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办公厅(一)承担部有关重大政策研究,参与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重大政策的制订。

(二)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文电和领导批示的批转和督办。

二、政策法规司(一)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立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立法组织协调工作。

(二)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的审核及报请审议工作。

(三)拟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部安全生产和应急新闻发布、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与舆情分析。

(五)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执法和宣传队伍建设。

组织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三、综合规划司(一)参与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负责安排交通运输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方面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以及专项治理所需项目和投资。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5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5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道路运输安全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切实落实,制定出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下是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始终放在首位。

2. 综合治理。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全过程控制。

3. 分级负责。

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形成上下贯通、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主体1. 道路运输企业。

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运输安全。

2. 驾驶员。

驾驶员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应当忠诚履行职责、勤勉作业,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3.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管理者,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三、责任内容1. 道路运输企业的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制度的健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程序。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落实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和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有效运行。

(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车辆和设施的安全。

(6)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危险情况和异常情况,确保安全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置。

2. 驾驶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守交通纪律,文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杜绝因车辆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3)合理安排驾车时间,不超速行驶,确保驾驶安全。

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

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

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在货运公司的运营中,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高效和合法性。

本文将就货运公司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守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进行探讨。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中的关于道路通行、车辆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等要求。

2. 《交通运输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包括从业资格的要求、安全生产的责任等。

3. 城市交通管理规定根据所处城市的不同,还需要了解相关城市交通管理规定,如限行规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以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规定了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涉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运输许可证、运输合同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管理要求,保障了货运公司的合规经营。

3. 运输合同工作人员需了解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的规范性。

三、劳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工作人员需了解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和解除等规定,保障自身和企业的权益。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作人员可依据该法规寻求相关争议解决机构的调解和仲裁。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需熟悉该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包括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标准、人员培训等,确保货运过程中的安全。

2. 《道路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货运公司需建立完善的运输事故处理制度,并及时报告、处理运输事故,保障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五、合规管理措施1. 安全行车制度货运公司需建立安全行车制度,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货车驾驶人员的合规驾驶。

2. 监控和追踪系统通过安装监控和追踪系统,货运公司可以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和行驶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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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所涉法律和责任承担一、交通运输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3、(地方法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4、(部门规章)⑴《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⑵《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第 5 号5、(规范性文件)⑴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1988-07-24)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A.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B.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010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C. 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D.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A.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A.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B. 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2010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C. 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

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

二、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公民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1、责任归属《侵权责任法》(2009)第三十四条[职务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雇主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赔偿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雇主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3、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半年)、记过(1年)、记大过(1年)、降级(1年)、撤职(2年)、开除;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3月12日)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三)刑事责任1、《刑法》规定的几个概念:⑴【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⑵【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⑶【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⑷【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⑸【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⑹【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⑺【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⑻【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⑼【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刑罚种类⑴【主刑种类】管制(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由公安机关执行,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

⑵【附加刑种类】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上5年以下);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几个罪名⑴【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2011)第134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⑵【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2011)第134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2011)第135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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