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计
2.1.1安全管理综述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等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为有效地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
2)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4)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6)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2.1.2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安全管理组织
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具体组织如下: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2)负责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3)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二、项目经理部安全体系及各部门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资源配置
1)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2)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3)配置临时安全用电技术及防触电措施,消防器材及设施按规定要求配置;
4)配备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的限位、过载、避雷等安全装置,并齐全、有效;
5)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风速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6)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四、安全生产策划
项目安全部以本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等引用文件为依据,并着重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1)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环境等实际情况,为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置一个综合素质好的项目经理部人员班子,选择有一定资质、整体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并有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作保障。
2)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要求编写)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
3)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大型机械安拆方案;
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五、教育和培训
1)各分包商要做好进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并贯穿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各分包商经过培训的员工要在总
包制定的安全誓约书上签名并上报到总包安全管理部门。
2)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3)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板报、标语、大会、录像等。
4)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工作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由安全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6)总承包商每个月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拟定安全活动主题,开展安全活动,月底对安全施工表现好的个人和分包商在安全大会上予以奖励。
六、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与审批
各分包商进场后,要及时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报总包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总包在现场安全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需要分包商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时,分包商必须立即编制,否则总包有权要求分包商停工整改,直至其整改达到总包满意的程度
七、特殊工种管理
施工现场内的各分包商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双证上岗,井架的装拆工,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行业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每个分包商的项目组配备一名持有资格证的安全主任,并配备相应数量持有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有关工作。一般施工人员也需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安全上岗证)上岗。各分包商要将其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报总包商项目安全部门备案,总包安全部门将不定期的对分包商进行检查。
八、安全惩罚制度
实行安全惩罚制度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包商的安全罚款分为对个人罚款和对分包商的罚款两种方式。
对个人罚款:对于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所有个人进行罚款。总包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以下行为即对其个人进行罚款:
1)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帽带未系好;罚款20元。
2)未佩戴工作牌;罚款10元。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罚款20元。
6)楼梯口、基坑周围必须设拦杆,立网封闭,违者罚款30~50元。
7)四口必须按标准防护,违者罚款20元。
8)各种施工机械电源必须接零接地,电闸箱必须有锁,必须有安全操作牌,专人专机。违者罚款200元。
9)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和将电缆直接固定在金属物上,违者罚款100元。
10)禁止高血压、心脏病、心绞痛的人员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11)不准随意搬动、拆除安全设施,违者罚款100~500元。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
13)各种手提式、移动式的电动机械未装漏电保护装置不准使用,违者罚款100元。
14)发生工伤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对造成重大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处理。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20000元。
15)不准无证操作机械,不准小翻斗车载人,违者罚款20元。
16)新工人进场或换岗位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不进行教育即上岗者罚个人2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
17)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干私人活,违者罚款20元。
18)工地照明用电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电炉,一经查出按电炉瓦数一半数目的人民币予以处罚并没收电炉。
19)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隔离贮存、并有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元。
20)其他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者罚款100-2000元。
对于总包安全部门遇到的违章行为,总包将开出罚款通知,通知单内容包括违章者姓名、单位、违章条款和罚款额度、时间、地点、本人签名。罚款单将由总包发到违章者所属公司,由该公司通知本人到总包处交纳罚款,拒交罚款者,由总包在该分包商当月工程款内扣除。
对分包商的罚款:如果因分包商不服从总包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问题延误了工程的工期,总包商将视实际情况对该分包商予以罚款处理。
2.1.3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
1)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的进行施工。安全交底要求书面资料,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并整理归档与备案。
2)人入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发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3)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班前班后进行安全自查,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待安全隐患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4)买、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从资源上保障生产安全。
5)及其支撑系统必须进行科学的计算,充分考虑各种荷载的影响确定支模方案,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详细编制。
6)架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的有关标准进行搭设,围护严密,验收后方可使用任何工种不得私自改动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