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3章_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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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3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3章
项重要内容作了专门规定,足见其在《刑事诉讼法》 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节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分别行使,非法定主体不得行使上述权力;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照 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使的侦查权、检察权 和审判权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这些权力均具有强制性;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 各自职权,不能相互代替或者超越本机关的职权。
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 和报道,即将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外,都 公之于众。
(二)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 法庭评议不公开 对部分案件不公开审理
(三)审判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
八、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1.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具有 全程性和全面性。辩护权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不 论案情如何重大、罪行多么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都依法享有这一诉讼权利 ;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时,按 照法定的分工互相制衡,从而发现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 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并加以改正 。
六、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 执行监督
七、审判公开原则
(一)审判公开的含义和内容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义务帮助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为了实现辩护的有效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帮 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九、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原则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编码:7104301课程学分:4课程学时:6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刑事诉讼法学》(Criminal Procedure Law)教学大纲1.课程性质与任务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法学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授课对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是法律专业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

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熟悉掌握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刑事证据、刑事程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刑事诉讼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属于基本法、部门法和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学将系统地、科学地讲授刑事诉讼的目的、任务、原则、管辖、辩护与代理、刑事强制措施等总则部分,以及刑事证据制度、刑事程序等相关的原理、原则、制度和程序。

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制度和程序,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活动运行情况,运用刑事诉讼法律规定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司法目的。

2.课堂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的概念一、诉讼二、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的特点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二、刑事诉讼法的自身价值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当了解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区别,掌握刑事诉讼法的渊源,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目的、任务、价值。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一、弹劾式刑事诉讼的特点二、纠问式刑事诉讼的特点二、现代刑事诉讼的特点第二节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区别一、职权主义刑事诉讼的特点二、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的特点三、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的区别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当了解刑事诉讼历史类型,理解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区别,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及特征。

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1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律师法中的有关规定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纠问式诉讼B、弹劾式诉讼C、职权主义诉讼D、当事人主义诉讼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下列正确的理解是()A、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B、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C、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每个公民的利益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是()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惩罚犯罪C、保护人民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5.关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B、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D、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6.某市群众发现一起间谍案件,此案应由哪一机关立案?()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般应由哪一法院管辖()A、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有管辖权的几个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8.在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检察长回避,这一回避申请应当由谁决定()A、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本检察院检察委员会9.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以该县公安机关负责人甲为组长组成侦查小组,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乙是甲的亲生儿子,甲提出自行回避的请求,有权决定甲是否回避的机关是()A、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同级人民法院院长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10.公安人员何某在侦查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发现何某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近亲属,于是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Criminal Procedure Law)适用专业:法学专业课程学时:68学时课程学分:4学分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之一,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它法律中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研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律师等进行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研究有关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理论。

刑事诉讼法属于刑事程序法,是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具体的诉讼程序,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领会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树立诉讼公正、民主的现代法律意识。

二、课程的内容与基本要求1、理论教学基本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第一节刑事诉讼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第三节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第一节刑事诉讼价值第二节刑事诉讼目的第三节刑事诉讼结构第四节刑事诉讼职能第五节刑事诉讼阶段第六节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四章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刑事诉讼法关于时的效力范围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关于人的效力范围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关于地的效力范围第五章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方针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六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第一节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人民检察院第三节人民法院第七章诉讼参与人第一节诉讼参与人概述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第三节被害人第四节法人参与人第八章刑事诉讼原则第一节刑事诉讼原则概述第二节我国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第四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第九章辩护与代理第一节辩护第二节辩护人第三节代理第十章管辖第一节管辖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职能管辖第三节审判管辖第十一章回避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人员范围第三节回避的程序第十二章强制措施第一节强制措施概述第二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第三节拘留第四节逮捕第十三章刑事证据的一般理论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证据的种类第三节刑事证据的分类第十四章刑事诉讼证明第一节证明责任第二节证明对象第三节证明要求第四节国外主要证据规则简介第十五章期间、送达和诉讼文书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三节诉讼文书第十六章立案第一节立案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第十七章侦查第一节侦查的一般理论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三节侦查终结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第五节补充侦查第十八章公诉第一节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审查起诉第三节提起公诉第四节不起诉第十九章刑事审判的一般理论第一节审判的概念和任务第二节审判的模式第三节审判的原则第二十章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第二节开庭审判前的准备第三节法庭审判第四节简易程序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二十一章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第一节自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自诉案件的范围第三节自诉的提起第四节自诉案件的审判第二十二章第二审程序第一节审级制度第二节提起上诉、抗诉的程序第三节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第四节上诉不加刑第二十三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第二十四章刑事诉讼的中止、终止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第二十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和决定第三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第二十六章执行第一节执行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程序第三节变更执行程序第二十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2、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学在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的同时,辅之以对实践问题和具体案例的课堂讨论、分析,并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让学生练习有关诉讼文书的写作,在学期中间组织一次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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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1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律师法中的有关规定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纠问式诉讼B、弹劾式诉讼C、职权主义诉讼D、当事人主义诉讼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下列正确的理解是()A、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B、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C、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每个公民的利益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是()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惩罚犯罪C、保护人民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5.关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B、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D、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6.某市群众发现一起间谍案件,此案应由哪一机关立案?()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般应由哪一法院管辖()A、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有管辖权的几个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8.在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检察长回避,这一回避申请应当由谁决定()A、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本检察院检察委员会9.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以该县公安机关负责人甲为组长组成侦查小组,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乙是甲的亲生儿子,甲提出自行回避的请求,有权决定甲是否回避的机关是()A、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同级人民法院院长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10.公安人员何某在侦查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发现何某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近亲属,于是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模拟试卷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模拟试卷1(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析:2.我国最早使用“诉讼”作为篇名的法律是( )(分数:2.00)A.《唐律》B.《法经》C.《吕刑》D.《大元通制》√解析:解析:“诉讼”入律篇名始于元朝的《大元通制》,其第十三篇的篇名为《诉讼》。

此后的《大明律》、《大清律》都使用“诉讼”作篇名,但其所表达的内容与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有一定距离。

现代意义上的诉讼。

是清朝末年从日本的法律用语中转引过来的。

3.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分数:2.00)A.刑法B.宪法√C.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D.国际条约解析: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据。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是( )(分数:2.00)A.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B.对被告人判处刑罚C.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D.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解析: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其中,解决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是核心内容。

5.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2005年司考,卷二,第21题)(分数:2.00)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解析:解析:司法公正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同名11089)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一)诉讼的基本要素: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 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C、适用国际条约D、以上都可以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

案发后张某逃跑。

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A、适用新的刑事诉讼法B、适用旧的刑事诉讼法C、都可以D、分时间适用(一)空间效力原则性规定为: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延伸领土的规定(二)对人的效力原则性规定为一切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注意例外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适用外交途径解决(三)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的两种情况: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布一段时间以后才生效(我国是后者)失效的两种情况:明令废止和自然失效有溯及力(与刑法的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同)五、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任务和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刑事诉讼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性质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

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是指A.侦查、起诉等活动B.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活动C. 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活动D. 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2、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狭义上是指A. 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 199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C. 1979年制定、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D. 1979年制定、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多选题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B.对于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来讲,《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二者缺一不可C.《刑事诉讼法》对于《刑法》的实施,既有保障作用,同时也有限制作用D.《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助法”和实施工具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共同点有A. 有当事人,一般也会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B.有可以引起诉讼的某种事实存在C. 由国家司法机关主持进行并对案件作出处理D. 依法进行3、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是A. 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B. 依据的实体法不同C. 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同D. 采用的程序不同4、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包括A.《六机关规定》B. 最高人民法院就刑事审判中涉及的刑事诉讼问题作的批复C. 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D.《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5、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有A.刑事诉讼法律规范B.刑事诉讼理论C.刑事诉讼司法实践D.犯罪与刑罚三、简答题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质。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单选题1、我国刑事诉讼从表面特征来看,属于A. 当事人主义B. 职权主义C. 混合式D. 弹劾式2、弹劾式诉讼的最主要特点是A. 不告不理B. 司法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C. 以言辞辩论的形式进行D. 不以言辞辩论的形式进行3、人类社会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 弹劾式诉讼B. 纠问式诉讼C. 职权主义诉讼D. 混合式诉讼4、以法官集审判、起诉和侦查于一身为特色的诉讼形式是A. 职权主义B. 弹劾式C. 纠问式D. 混合式5、欧洲中世纪实行的证据制度是A. 神示证据B. 法定证据C. 物证主义D.自由心证二、多选题1、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是A. 不告不理B. 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C. 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和权利平等,可以进行对质和辩论D. 审判一般公开公开并通过言词辩论的形式进行2、混合式诉讼包含了诉讼形式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题库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题库简答题

刑事诉讼法题库:简答题部分第一至第三章:1、简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1)就其内容来说,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只有通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各种制度和程序,也就失去了目的和意义。

(3)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

2、刑事诉讼具有哪些特点?答:(1)是国家专门机关依其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国家行使刑罚权的活动,因而具有强制性和严格的规范性。

(2)刑事诉讼的客体是刑事案件,它是为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刑事诉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刑事诉讼必须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简述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答: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同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二者不可偏废。

4、简述“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答: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无罪推定原则,至少有三点积极意义:(1)无罪推定原则的第一要义,是明确了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以前,尽管存在犯罪嫌疑,但却不能等同于“罪犯”。

与此相适应,也就确认了他在诉讼中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2)无罪推定的实质,是设立了一个“被告人在判决前应视为无罪”的假定,这一假定只能用证明其有罪的确凿证据予以推翻。

这就要求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必须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对被告人的指控;否则,证据不足就等于确认了被告人无罪。

(3)罪推定有利于处理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疑罪。

第四章: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如何承担的?(1)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由自诉人负责举证。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如果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应对反诉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2)公诉案件原则上应有起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实际上是由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学1

刑事诉讼法学1

一、单项选择题1、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内容不包括()。

A、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职权B、刑事诉讼参与人及其诉讼权利、义务C、刑事诉讼的性质D、刑事诉讼程序及运行规范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C 得分:0.0 分【答疑编号10557697,点击提问】解析: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职权;(2)刑事诉讼参与人及其诉讼权利、义务;(3)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规则;(4)刑事诉讼行为及要求;(5)刑事诉讼程序及运行规范。

(57页)2、刑事诉讼法在我国的法律位阶上处于()的地位。

A、根本法B、基本法C、一般法D、行政法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得分:0.0 分【答疑编号10557698,点击提问】解析:刑事诉讼法在法律位阶上处于基本法的地位。

(57页)3、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明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目的不包括()。

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惩罚犯罪、保护人民C、维护社会公平正义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C 得分:0.0 分【答疑编号10557700,点击提问】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三个重要目的是: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59页)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大的阶段之一的是()。

A、立案B、受理C、侦查D、审判您未做该题正确答案:B 得分:0.0 分【答疑编号10557702,点击提问】解析:我国刑事诉讼共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大的阶段。

(63页)5、人类历史上先后存在三种刑事诉讼结构形式,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三种诉讼结构形式的是()。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众合重点学科汪海燕刑事诉讼法讲义

众合重点学科汪海燕刑事诉讼法讲义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概说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地区、级别管辖);特殊管辖。

回避——适用人员;理由;程序等总论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种类;代理。

证据制度——概念;种类;分类;证明对象、责任、标准。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审判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

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通缉);侦查终结;侦查羁押期限。

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

分论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审理程序(5环节);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理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涉外诉讼程序总则部分第一章概述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1、刑事诉讼2、狭义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3、法律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其它有关法律;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1)工具价值;2)独立价值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1)保障人权A、保障社会大众的人权;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C、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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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体制: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职权:立案侦查权(对部分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权、批准逮捕和 决定逮捕权、审查起诉权、不起诉决定权、提起公诉权、出庭支持公诉 权、审判监督权、执行监督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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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级检察院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体现:

上级检察院包括最高检察院可以直接参加并领导下级检察院对自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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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委员会 审委会是一个审判组织
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范围: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①拟判处死刑的;②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③检察院抗诉的;
④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⑤其他需要由审委会讨论的 程序:合议庭(或独任庭)提请院长,院长提交审委会
审委会的决定,合议庭(或独任庭)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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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专门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监狱


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
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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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安全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职能是办理间谍、特务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根据刑诉法第4条和国家安全法第6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上述案件中, 享有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诉讼地位基本相同,并按照国家安全法 的规定,“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 国家安全”。在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区,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 仍由公安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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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狱
1、监狱的性质、任务和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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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
公安机关
性质: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公
地位:是主要的侦查机关、是刑罚执行机关之一
任务: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
组织体系:公安部、公安厅、公安局、公安分局 领导体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接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同时,下级 公安机关还应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职权:立案权、侦查权、执行权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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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任期:陪审员任期为5年; 人民陪审员组成比例: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
分之一。

权限: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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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

到了约18 世纪中后期,陪审团作为司法裁判者的地位 越来越突出,原来是国王专政的有效工具陪审团在悄悄
地发生。日益兴起的资产阶级及时敏锐地发现并紧紧地
抓住了日渐裁判者化的陪审团。

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陪审团制度传入美国,并成为 主要的诉讼制度。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得到了比英国更好 的发展。据统计,美国每年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案件, 占世界每年总案件的90%。
★注意:人民陪审员不能独任审判;人民陪审员不能当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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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独任庭审判的案件,均按照简易程序进行,以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节省人
力物力,提高诉讼效率。 独任庭审理案件仍然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 在审理过程中,仍然要执行审判公开、回避、辩护、两审终审等各项原则和 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

刑事案件必须由熟悉情况的12名陪审员向法庭控告并证明犯罪事实,这就是所 谓的起诉陪审团,即大陪审团。大陪审团1948年被检察官制度替代。

后来爱德华三世下令禁止起诉陪审团参与审判,另设一个12人的陪审团进行实 体审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小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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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
对合议庭的评议过程,诸如合议庭成员陈述意见的先后顺序;是否展示对证据力
大小作出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心证形成过程和心证的强弱程度等,我国法律未
作任何具体的规定,造成法官在评议案件时无法律规范的约束。 在审判实践中,普遍的做法是,承办法官就案件的事实先进行简要的介绍,然后 提出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最后由其他法官对该处理意见进行表态。其他法官 往往不展示其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心证过程,也不详细陈述作出判断的法律理由, 仅仅简单地表达出结果性意见。承办法官以外的其他合议庭法官有不少的评议意 见只有“同意”两个字。 这种表态形式的评议,完全是无“理”的意见,但却不能认为这是违法的。
4、抵御外部压力的作用有限。
5、不利于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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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 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
依据:200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
适用陪审的案件: ①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②刑案被告人、民案原告或被告、行案原告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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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承担审判职能
(1)对刑事案件(公诉、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审理并裁判
(2)对上诉或抗诉案件进行二审
(3)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4)执行权(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 (5)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 (6)对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决定逮捕 (7)有权为调查核实证据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 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

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现行宪法中未作规定。 我国现行的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四部法律——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
大诉讼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表述相当混乱。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由审 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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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评议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是合议庭进行评议的一项重要原则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
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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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制度思考


监狱
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 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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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法院
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独占审判权) 任务: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判 组织体系: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包括高级法院、中级 法院和基层法院)、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 院和海事法院) 领导体制: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业务监督关系
是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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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

刑罚执行权。即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
刑的罪犯,负责执行。

侦查职能。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和监狱法第60条的规定,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

执行变更中的职能。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应予监外执行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执行一定刑事司法职能的
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司法部下设监 狱管理局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监狱工作,由司法厅(局)下设的监狱管理局负责。监狱 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
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监狱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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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陪审团制度

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 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
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
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 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 自己的角色。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 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对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 年期满后有权提出减刑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 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

现行“聘请特邀陪审员”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哪些案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没有明确

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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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 否有罪的制度。

具有现代意义的陪审团制度发源于英国。早期英国国家观念淡薄,对犯罪的控 诉权基本上操于私人之手。陪审团起初是作为民众团体证人是基于法兰克国王 为维护王室特权的需要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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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是中国司法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 但由于制度设计和运作程序上的问题,审委会制度的瑕疵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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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委员会 1、与审判公开、直接审理原则相悖 2、回避制度对审委会委员形同虚设 3、割裂了审理权和裁判权,“审而不判”“判而不审”
现行立法对合议庭制度规定过于粗略 有些法院,其合议庭审判纯粹流于形式,有名无实。 从庭前准备、证据调查到案件裁决的基本意见都是由承办人一人独立完成 的,其他合议庭成员只是在最后评议案件时,凭阅卷和承办人的汇报意 见,就承办人的裁决意见进行表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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