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标准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分别包括哪些?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 1 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6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1)有两种做法:①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级人民法院] ②杨凤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答: 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应当回避的理由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本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证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主动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本案涉及第4个理由,在实践中,“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比如同学、同事、战友、邻居、朋友等,但是,仅有这些关系尚不结成必须回避理由,只有这种关系达到“可以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程度,才能够成为应该予以回避的条件或理由。
就如此案例中“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妹妹曾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宜参加本案工作。
”由于侦查等相关人员与当事人的某种特殊关系是无法更改的,而办理及参与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则是可以更换的,为了维护诉讼的公正,要求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参与案件处理,这是回避制度宗旨的必然要求,所以说,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3、答:参考答案: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
最新版国家开放大学《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及参考答案精选
最新版国家开放大学《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及参考答案精选《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一、案例分析1.答: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撤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享有请求抗诉权。
本案被害人杨风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请求该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②《刑事诉讼法教程》第52页第3段。
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不合法。
理由:此案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王某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王某,提出回避,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允许其回避。
3.答:本案应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判更为适宜的,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王某、候某、刘某的重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居住地也在甲市,本案应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为宜。
二、问答题:1.答:《刑事诉讼法教程》第52页第3段,第53页倒数第3行开始至第53页第2行,将此两部分内容对照,找出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不同点与相同点。
2.答:《刑事诉讼法教程》第85页至87页,书上共列了有4种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二案例分析1.答:法院的审判有错误。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 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本案周某不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人民法院应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2.答:公安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及理由如下:①公安机关因警力不足暂停陆某一案的侦查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对犯罪嫌疑人陆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分析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分析刑事诉讼法作业1一、案例分析题1. 被害人杨凤因其男友苏可有赌博的不良嗜好,多次规劝均无效果,遂决定其断绝恋爱关系,但苏可不同意,经常纠缠杨凤,并威胁说:“你不跟我谈,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杨凤对此不予理睬,苏可见纠缠、威胁都不起作用,便怀揣一瓶浓硫酸,约杨凤最后谈一次。
善良的杨凤未想到一见面,苏可竟将浓硫酸泼向自己家的脸部,致杨凤右眼失明,面容被毁。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出公诉后,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苏可有期徒刑8年。
请回答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答: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 被告人张某,男35岁,某市工人。
被告人张某与同事甲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厮打。
张某一时冲动,将甲某打死。
作案后,张某畏罪潜逃。
公安部发布通缉令抓捕张某,市公安局也组织干警进行侦查、抓捕。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也被派往外地追捕张某。
此时王某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他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宜参加本案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人答复:王某主动提出回避是对的,但因本案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王某仍需参加侦查、抓捕工作,是否回避的问题,以后决定。
王某接受任务,继续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
问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合法。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历程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一门学科。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为了打击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法庭审理的程序和在法庭中进行的法律活动的总和。
刑事诉讼法学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则和程序,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等。
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刑讯法学。
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也有相当程度的刑讯逼供,这就要求古代的刑罚制度要有一定的刑讯法学作为支撑。
随着历史的演变,刑事诉讼法学逐渐发展起来,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理论。
现代的刑事诉讼法学更加强调法治原则、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 罪刑法定原则:即没收、变卖、追缴犯罪所得,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变动。
2. 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其他任何非司法机关。
3. 公正公平原则:刑事诉讼必须依法公正、公平地进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 持证主义原则:控告和起诉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罪行,被告人有罪的问题由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认定。
5. 司法审查原则:刑事诉讼法学强调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程序、法律事实和法律观点进行审查。
三、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1. 刑事诉讼的主体: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公诉机关、辩护人、申诉人、被告人等。
2. 刑事诉讼的程序: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
3. 证据的认定:刑事诉讼法学强调证据的法定位列、法定作用和证据的认定标准。
4. 刑事诉讼的资源配置:刑事诉讼需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确保公平公正。
5. 刑事诉讼的效率与公正:刑事诉讼对于效率和公正的需求是相互关联的,刑事诉讼法学要在效率和公正之间维持平衡。
四、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应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刑事诉讼法学通过研究刑事诉讼的原则和方法,为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电大专科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和作业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和作业3作业一一、案例分析1、答:(1)有两种做法:①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级人民法院)②杨凤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应当回避的理由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本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证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主动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本案涉及第4个理由,在实践中,“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比如同学、同事、战友、邻居、朋友等,但是,仅有这些关系尚不结成必须回避理由,只有这种关系达到“可以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程度,才能够成为应该予以回避的条件或理由。
就如此案例中“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妹妹曾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宜参加本案工作。
”由于侦查等相关人员与当事人的某种特殊关系是无法更改的,而办理及参与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则是可以更换的,为了维护诉讼的公正,要求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参与案件处理,这是回避制度宗旨的必然要求,所以说,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3、答:参考答案: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4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4答案一、案例分析题1、(1)、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应由甲市法院管辖为宜。
理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同时,第25条明确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本案中,被害人孙某在甲市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并对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犯罪行为地是甲市。
而且三被告人住所地也是在甲市,所以本案由甲市法院管辖更为适宜。
3、该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做法正确。
理由:《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本案中,由于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王某仍需参加侦查、抓捕工作。
所以不能停止侦查,不能回避。
二、简答题答: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共同之处有:(1)申请回避;(2)委托代理人;(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6)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等。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差异有: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
而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被害人的请求立案权,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也是自诉人所没有的。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3)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1. 导论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研究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的法学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通过形成性考核册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的知识检查。
本文将对考核册中的各个问题进行解答,以期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
2. 第一题问: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稳定和安全。
3. 第二题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独立性原则:刑事诉讼活动独立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外,由独立的检察机关和独立的审判机关组成。
- 公正性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公正、公开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公平性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
- 法定性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总纲。
- 特殊原则: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特殊关系需要特殊规定,例如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和涉外案件的特殊处理。
4. 第三题问: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并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5. 第四题问: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答: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 - 立案:检察机关接到犯罪案件后,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 侦查: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 起诉:检察机关根据侦查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
- 量刑:法院依据刑法和相关规定对被告人进行量刑裁决。
- 审判监督:上诉、申诉等监督程序。
6. 第五题问: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与人有哪些?答: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参与人包括:- 嫌疑人或被告人:作为犯罪的主体,有权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并享有相关的诉讼权利。
- 辩护人: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找一位辩护人参与诉讼。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选择题1. A2. B3. C4. D5. A6. B7. D8. C9. A10. B11. C12. A13. D14. B15. C二、简答题1.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 法定原则:刑事诉讼的实体、程序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任何刑事诉讼行为都应当有法可依。
- 公正原则:刑事诉讼必须公正进行,在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开原则: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增强诉讼公信力。
- 速裁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依法迅速进行,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 独立原则:刑事诉讼中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涉。
- 诉讼主体平等原则: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受到平等对待。
2.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 - 犯罪事实有明确证据: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下了某项罪行。
- 符合起诉标准: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 起诉的诉讼时效没有逾期:起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否则将无法起诉。
- 具备起诉的法定途径:起诉必须通过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害人提起自诉等。
3.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指的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起诉方承担。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确立被告人的有罪事实,并能够使法庭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做出正当的裁决。
4. 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包括: - 速裁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案件简单的普通刑事案件,以便于迅速审判。
- 缓刑程序:适用于对犯罪较轻、社会危害较小、有悔过表现的被告人。
- 罚金程序:适用于对被告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犯罪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
- 前科、违法犯罪记录的认定程序:适用于被告人有前科或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下,为判决的量刑提供依据。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1.(1)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
(2)见教材第66-67页。
2.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较适宜。
一是犯罪行为,包括犯罪预备、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劫持女青年孙某的行为均是在甲市境内),主要证据集中在甲市,便于公检法迅速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法院审理核实证据,便于正确及时审判案件。
二是被告人、受害人均是甲市人,在审理过程中,便于甲市群众了解案情,对被告人押送又比较方便,但本案应不公开审理。
应相对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
3.应是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自行申请或由负责人决定回避。
”在本案中,王某系侦查人员,曾与张某妹妹谈过恋爱,但这不足以构成必须回避的理由,上其一;其二王某因对张某较熟,有利于对张某的侦查及抓捕工作;其三,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规定同时,规定回避的决定权公安局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负责人决定;其四,王某是否回避决定作出前,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王某仍应继续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
二、1.见教材第66页。
2.见教材第112页。
作业2:一、1.有错误。
理由是:(1)应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因开庭审理前按周某罪行其有可能被判死刑;(2)不应公开审理此案。
因此案系有强奸罪行,涉及被害人的阴私;(3)判决错误。
此案周某虽有杀人行为,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抢劫。
在抢劫中为了灭口而致人死亡的,只是加重情节。
故判决应改为判处周某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责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案中,公安机关采取上述措施,应设置专人,并必须制定严格有效的监视措施,以防止被监视者逃跑、自杀或毁灭证据等。
国开形成性考核01707《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5)试题及答案
国开形成性考核《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5)试题及答案(课程ID:01707,整套相同,如遇顺序不同,Ctrl+F查找,祝同学们取得优异成绩!)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题目:1、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A】: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B】:外国人犯罪的案件【C】: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D】: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答案: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题目:2、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
【A】:可以为其委托辩护人【B】: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不能开庭【D】:可以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答案: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题目:3、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A】:提起公诉之日起【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C】: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D】: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答案: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题目:4、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A】:陈某的母亲【B】:武某【C】:杨某的母亲【D】:崔某答案:杨某的母亲题目:5、依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
【A】:可以口头方式提出【B】: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C】:可以不提出理由【D】:应当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答案:可以口头方式提出题目: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答案: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题目:7、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20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20篇一: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20三、案例分析题案例1、某日上午,从甲地开往乙地的长途汽车行至途中,车上四名歹徒突然手持凶器抢劫乘客财物。
在抢劫中,有一乘客反抗,被一歹徒当场刺死,共抢走现金5万元。
歹徒抢劫后跳车逃走。
司机将车开到当地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立即立案施行侦查,对证人、被害人进行询问。
因车上乘客共有38名,人数较多,而侦查人员人手少,所以决定每名侦查人员对一名乘客,分别进行询问。
在汇总询问结果进行案情分析对,发现每个乘客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都不一致,甚至差别很大,难以确定犯罪分子的体貌特证。
于是该公安局召开乘客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乘客们互相提醒、讨论,最后形成统一认识,确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征。
据此,该公安局继续进下一步的侦查活动。
请回答;该公安局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做法是否正确?询问证人、被害人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答:不正确。
要注意的事项有:1、由不少于两名侦查人员进行;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应当个别进行,同一案件有多名证人、被害人需要询问时,分别进行询问时,其他人不得在场,并分别制作笔录。
4、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般应先让证人、被害人就他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进行陈述,然后在询问。
6、讯问笔录应当交证人、被害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证人亲笔书写证词。
案例2、某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货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
2022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分析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分析刑事诉讼法作业1一、案例分析题1.被害人杨凤因其男友苏可有赌博旳不良嗜好,多次奉劝均无效果,遂决定其断绝恋爱关系,但苏可不批准,常常纠缠杨凤,并威胁说:“你不跟我谈,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杨凤对此不予理睬,苏可见纠缠、威胁都不起作用,便怀揣一瓶浓硫酸,约杨凤最后谈一次。
善良旳杨凤未想到一会面,苏可竟将浓硫酸泼向自己家旳脸部,致杨凤右眼失明,面容被毁。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出公诉后,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苏可有期徒刑8年。
请回答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祈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2)公诉案件中旳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答: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旳诉讼权利重要有:祈求备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规定补偿损失;对不备案和不起诉旳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与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告知新旳证人到庭;调取新旳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祈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规定重新审判。
2.被告人张某,男35岁,某市工人。
被告人张某与同事甲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并互相厮打。
张某一时冲动,将甲某打死。
作案后,张某畏罪潜逃。
公安部发布通缉令抓捕张某,市公安局也组织干警进行侦查、抓捕。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旳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也被派往外地追捕张某。
此时王某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她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旳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适宜参与本案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人答复:王某积极提出回避是对旳,但因本案案情重大,时间急切,王某仍需参与侦查、抓捕工作,与否回避旳问题,后来决定。
王某接受任务,继续参与本案旳侦查工作。
问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与否合法?为什么?答:合法。
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4-6月电子文档)
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关建字摘要:案件,知识点,刑事诉讼法,证据,被害人,被告人,法院,权利,有权,错误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本文为收集整理修正,共8页,请先行预览,如有帮助感谢下载支持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0年4-6月电子文档)刑事诉讼法学作业1一、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75分)第1题知识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基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既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也享有一些特有的诉讼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3、对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陈述犯罪的权利;发问权;辨认物证权;对鉴定结论等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权;5、辩论权;6、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权等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享有的特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报案或控告权;2、对不立案决定的知情权和申请复议权;3、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的权利;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5、申诉权与起诉权;6、提起自诉权;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等等。
案情分析:本案中,被害人杨凤依法享有上述13项权利。
根据第7项特有权利,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1、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在诉讼中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因此他不能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而必须通过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
2、回答时的重点有二,即找对依据和分析案情。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精品文档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1、(1)、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理由: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该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做法正确。
理由:《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本案中,由于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王某仍需参加侦查、抓捕工作。
所以不能停止侦查,不能回避。
、应由甲市法院管辖为宜。
理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同时,第25条明确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1 / 9精品文档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本案中,被害人孙某在甲市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并对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犯罪行为地是甲市。
而且三被告人住所地也是在甲市,所以本案由甲市法院管辖更为适宜。
答: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共同之处有:(1)申请回避;(2)委托代理人;(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6)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等。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差异有: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
而公诉案件被告人无上述权利;被害人的请求立案权,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也是自诉人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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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作业
1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
答: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法揭露、
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
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
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
答: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答: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
答: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分别包括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
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答: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简述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
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张某和李某是初中同学。
一天,李某到张某家玩耍。
李某对张说;你敢把阳台上花盆推下去,我请你吃冰激凌。
张说;一言为定。
于是,张某将花盆从自家阳台上推了下去。
不料,将过路人王某砸死。
小区门卫王师傅发现砸死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损失时万元。
张某的父亲以张某是在校学生、法院量刑过重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王某的妻子也因赔偿过少而要求二审法院改判。
请回答:本案涉及人员的法律称谓的什么?答:王师傅:报案人;王某:被害人;张某:被告人;张某的父亲:
(张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的妻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案例2、被告人某甲(成年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
案
件管辖法院某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有重大社会影响,准备搞一次大型公开审判,于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某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某乙为其担任辩护人。
庭审过程中,某甲认为某乙“对案件事实不清楚”,要求某乙退庭,不要辩护人为其辩护。
合议庭当庭决定驳回某甲的请求,理由是;对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被告人无权拒绝。
请回答:本案中,县人民法院
在对待被告人的辩护权问题上是否有错误,为什么?
答:有错误。
1、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一种权利主体行为选择的自由,因此被告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就无权强制。
2、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法定情形需要指派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自己无权直接指定。
3、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且没有规定是委托的辩护人,还是指派的辩护人,只要是辩护人都可以被被告人当庭拒绝。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
2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嫌疑人
答: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
法律上的称谓。
2、鉴定意见
答:鉴定意见,是指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提出的书面意见。
如法医鉴定报告、指纹鉴定报告、血迹鉴定报告等。
3、监视居住答: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传答: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5、附带民事诉讼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