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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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16-2020年,是苏州市致力“两聚一高”、勇当“两个标杆”和建设“四个名城”的关键时期,同样,也是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加速期,解决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时至“十三五”中期,为客观反映《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效果,现作如下评估。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中8个方面24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一)老年保障

1.养老保险。(1)按照建立“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设全民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合理分担个人与政府责任,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2)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逐步纳入社会化管理,实现平稳过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有序推进机关事

业单位参保登记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探索和推动商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将各类人群纳入相应的保障,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和定型,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3)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方面,农村80元/月/人,企业退休一次性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提高5%。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的每月残疾600元、失独700元。同时列入养老服务援助对象,半失能、失能老人可每月享受36小时、48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2. 医疗保险。(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继续完善大病医保制度,稳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稳定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保障水平分别达90%、75%。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患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2)2012年,实现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实时划卡结算,2016年底,实现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在2017年底,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进度安排,实现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划卡结算。

3.困难老年人救助。(1)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根据苏州市统一规定,2016—2018年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困难对象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施分类施保,每月差额增发保障标准金额20%保障金。(2)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并根据其本人意愿和身体情况进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对特困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标准,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将因病因灾致贫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

并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为全面落实精准救助提供了扎实的工作基础。(3)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方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准备或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援助对象和政府补助对象进行生活能力评估,从评估申请到评估结束均通过苏州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系统完成操作流程。

4.老年福利。(1)充分发挥老龄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共同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按80周岁50元/月、90周岁150-200元/月、100岁500元/月的标准,落实尊老金制度。(2)苏州市于2010年在全市率先推进三项惠老保险,即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其中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已扩面至具有苏州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保费由10元每人提升至15元每人。持续完善老年人优惠乘车、免费体检政策。

(二)老年健康保障

5.医养融合。(1)截至2018年6月,苏州全市老年病床位数已提前达到《规划》的2020年5000张以上的目标,其中,昆山1668张,张家港1145张,常熟1668张,太仓130张,吴江515张,吴中3567张,相城1652张,姑苏区2250张。(2)家庭病床位数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到2017年底,昆山建立家庭病床305张,张家港930张,常熟306张,太仓28张。(3)全市所有基层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与镇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站签订协议,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基础护理、临床护理和康复训练等医疗护理服务,定期为老年人开展测血压、血糖等保健服务(4)距离《规划》要求的202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总床位70%以上的目标尚有距离。截止2018年6月,昆山60%,张家港57.4%,常熟51%,太仓58.9%,相城79%。

6.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十三五”以来,苏州市积极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旨在破解失能老人医养两难困境,帮助失能老人更有尊严地安享晚年。试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以太平洋保险苏州分公司为主承办单位的联合体为经办机构,对经评定的失能人员给予对应等级的长护险待遇。各区县根据苏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正在积极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

7.老年医疗机构。(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昆山市一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老年科设有床位35张,医师9人,护士15人,主要病种为老年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风湿免疫系统等慢性病的综合诊治;张家港市共14家医院开设老年病专科;常熟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有三家,分别是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中医院,共64张病床。(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昆山锦溪人民医院(昆山市老年医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治及康复为特色的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规划总床位265张,其中老年科床位数47张,医师8人。主要病种为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康复医院是一所二级康复专科医院,现有康复科床位135张,医生19人,其中老年康复科(老年医学科)床位45张,神经康复科床位60张,骨关节康复科床位30张。常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护理服务特色科室的有12家(康复科),开设特色病房的有5家(康复科病房)。(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情况:昆山市共与63262名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51.54% ;免费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到97.6 %。张家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级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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