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合政[2012]100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6.01【实施日期】2012.06.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2〕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是我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市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70%,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增长175%,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老年人26.8万,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全市五保老人实现应保尽保,散居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640~4320元,为全省最高。
高龄津贴制度不断完善,目前,百岁老人保健费标准达到每人2400元/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标准达到每人300元/年。
“十一五”期间,市财政用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达1.78亿元。
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老年公寓38所,床位5713张;敬老院186所,床位20872张,各乡镇均建有不少于一所规模在200张床位以上的敬老院,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25张。
安徽省两会精神总结
2月22日上午,安徽省省长李斌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
会议围绕贯彻省“两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二五”若干专项规划。
会议指出,全省“两会”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务之急是要抓好细化分解和责任落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领导责任,加强重点工作的协调调度,努力更好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立足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加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大力促进消费和对外贸易,保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要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加快皖北振兴步伐,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促进皖南和大别山区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巩固扩大与央企、民企和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合作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多渠道促进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和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听取了我省对口支援松潘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2年重点工作(信息时间:2012-2-23 阅读次数:10)2月22日上午,省长李斌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支撑 的养 老服务 体 系 , 家 养 老 和社 区 养老 服务 居
网络基 本健全 , 国每 千名 老 年人 拥 有养 老 床位 全
数达到 3 O张 。
— —
全 面推行城 乡建设 涉老工 程技术标 准规
型化 、 空巢化 相伴 随 , 与经 济社会转 型期 的矛盾相
.
范 、 障碍设施 改 造 和新 建 小 区老 龄设 施 配套 建 无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国 民经 济 和 社会 发 展 第 十
二个 五年 规划 纲要 》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老年 人 权
益保 障法 》 中共 中 央 国务 院关 于加 强 老 龄 工 和《
研究 、 国际交 流 与合 作 取 得 了新 的进 展 。广 大 老
作 的决定 》中发 [O 0 1 )制 定本 规划 。 ( 2 0]3号 ,
一
年群 众坚 持老 有所 为 , 积极 参 与 经 济 社会 建 设 和
公 益 活动 , 在构 建 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 十二 五” 二 “ 时期 老龄 事业 面临 的形 势 。 “ 十二 五 ” 时期是 我 国全 面建设 小康社 会 的关 键 时 期 , 是老 龄事 业发 展 的重要机 遇期 。 也
设规 划标 准 。
_ 一 —
交织 , 会养 老保 障 和养 老 服 务 的需求 将 急剧 增 社
加 。未 来 2 0年 , 国人 口老 龄 化 日益 加 重 , 我 到 23 0 0年全 国老年人 口规模 将 会 翻一 番 , 龄 事业 老
增加 老年文 化 、 育 和体 育 健 身 活动 设 教
长期 以来 , 党和 政府 十分关 心 老年群 众 , 断 不 采 取 积极措 施 , 推动 老龄 事业 发展进 步 , 得举 世 取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坚持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努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为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深入实施“861”行动计划,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能源、原材料、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八大产业,加快建设综合水利工程、交通网络工程、生态环保工程、金融支撑工程、人才工程、民生工程六大基础工程,力争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再翻一番。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投入。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积极开拓消费市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以引导和培育消费热点为着力点,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产品,扩大汽车、住房、旅游、通讯等重点领域消费,优化消费结构。
改善消费环境,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贩卖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确保消费安全。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及消费者保护的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
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工业综合竞争力。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促进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形成若干支撑我省未来发展新的支柱产业。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以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为导向,推动汽车、装备制造、家电、食品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优化结构、提升水平、绿色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传统产业特色优势,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纺织服装、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改造升级。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皖办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办发〔2012〕22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4月26日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奋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发展思路把握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经济文化日益融合的新趋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我省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全面激发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更好更快地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24修订)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5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五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经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服务第五章社会优待第六章宜居环境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完善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发展老年慈善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5•【字号】皖政〔2017〕87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皖政〔2017〕8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5日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关键时期。
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对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期为2016-2020年,发展趋势展望到2030年。
本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全省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一)人口现状。
1.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省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和改进人口服务和管理,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0%以上,总和生育率1.7左右,常住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7.27‰。
五年累计出生人口384.25万人,比“十一五”时期少出生6.69万人。
2015年末,全省户籍人口6949.1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122.5万人;常住人口6143.6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186.9万人。
2.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
全省人口结构持续调整,变动趋势明显。
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28.6下降为2015年的117.4,继续朝合理方向发展。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皖民生办〔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皖民生办〔2016〕1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省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及高龄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与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安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健全完善。
(四)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第二章实施内容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一)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制 定实 施老 龄事业 中长期发 展规 划 。
— —
健 全覆 盖城 乡 居 民 的社 会 养 老 保 障体 系 ,
初 步实 现全 国老 年人 人人享 有基 本养 老保 障。
全 面推 行 城 乡 建 设 涉 老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规
范 、 障碍设 施改 造 和新 建 小 区 老 龄设 施 配 套 建设 无
工作 相对 滞 后 的矛 盾 日益 突 出。 主要 表 现 在 : 会 社 养 老保 障制 度 尚不 完 善 , 益性 老龄 服务设 施 、 公 服务
《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 o 年 第 2 陕 2l 1 0期
ZH E NG FO O NG G 8Ao
网络 建设 滞 后 , 龄 服 务市 场 发育 不 全 、 给 不 足 , 老 供
覆盖 , 型农村 合 作 医 疗 参合 率 稳 步 提 高 。老 年 社 新 会福 利和社 会 救助 制 度 逐 步建 立 , 乡计 划 生 育 家 城 庭养 老保 障支 持政策 逐 步形成 。老龄服 务体 系建 设 扎实 推进 , 在城 市深 人开 展并 逐步 向农 村延伸 , 老 养
的成就 , 老 龄 事 业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了很 好 的 基 础 。 为 但 是 , 快速 发展 的老 龄化 进程 中 , 在 老龄事 业 和老龄
卫 生机 构为 辖 区 内 6 5岁及 以上 老 年人 开 展 健 康 管 理 服务 , 普遍 建立 健康 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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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立 以居家 为基础 、 区为依 托 、 构为 支 社 机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老龄服务体系从城市向农村逐步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订并实施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老龄事业更好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
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更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
(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
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
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康复服务。
(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加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2.07.31•【字号】民办字[2012]160号•【施行日期】2012.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民办字〔2012〕160号)各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现将《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安徽省“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增强安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社会服务水平,落实社会政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首次提升到与党政人才等相并列的第六类主体人才队伍地位。
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
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构建健全的养老体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龄事业的发展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制定了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旨在构建健全的养老体系,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福祉。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首先,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其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
此外,还将加强家庭养老服务的支持,提供家庭护理、居家养老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家中得到更好的照应。
二、促进老年人就业和创业在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重点关注老年人就业和创业问题。
通过鼓励企业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促进老年人就业。
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升老年人的就业竞争力。
此外,还将鼓励老年人创业,提供创业支持和政策优惠,匡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经济独立。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还将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首先,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其次,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和治疗,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同时,推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强调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加强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此外,还将加强老年人社会参预和志愿服务,让老年人在社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五、加强老龄事业管理和人材培养在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加强老龄事业的管理和人材培养。
首先,建立健全老龄事业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其次,加强老龄事业人材培养,提高老龄事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此外,还将加强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提高老龄事业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制定本规划;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在城市深入开展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龄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广大老年群众坚持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老年群众,不断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进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供给不足,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亿增加到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抚养比较低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龄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主要发展目标;——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全国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各地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80%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对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面达到80%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三基本原则;1.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紧密联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业;加强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4.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5.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群众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6.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三、主要任务一老年社会保障;1.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等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福利的发展模式,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队伍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开展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能力;2.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3.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40%;三老年家庭建设;1.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引导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3.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四老龄服务;1.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老龄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并将养老服务特别是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作为重点发展任务;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本着就近、就便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十二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4.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在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根据护理院基本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地市级以上城市至少要有一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5.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机构登记注册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寄宿制养老机构等关系老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场所,要列入消防安全和卫生许可制度重点管理范围;五老年人生活环境;1.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通过新建和资源整合,缓解老年生活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所;2.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实施监督制度;按照适应老龄化的要求,对现行老龄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审定、修订和完善,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形成有效规范的约束机制;3.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无障碍改造,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加快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研究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4.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新老年型社会新思维,树立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和家庭发展的新理念;研究编制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指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六老龄产业;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产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2.促进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重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培育一批生产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务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3.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积极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的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道路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针对老年人旅游的导游讲解、线路安排等特色服务;规范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4.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老年产品用品质量标准,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发挥老龄产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疏通老龄产业发展融资渠道;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1.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2.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开设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在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中,要安排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举办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健全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重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老有所为”的新形式,积极做好“银龄行动”组织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八老年社会管理;1.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各地要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城乡社区村、居要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0%以上;2.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面向全体老年人开展服务,切实把为离退休老年人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范围;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十二五”期末,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九老年人权益保障;1.加强老龄法制建设;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进程,做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2.健全老年维权机制;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把高龄、孤独、空巢、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现象;3.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拓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4.加强青少年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增加孝亲敬老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十老龄科研;1.抓好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制定国家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老年人生活状况追踪调查,开展区域性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为制定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2.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按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领域,统筹部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好人力资源支撑,服务老龄事业发展;3.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老龄事业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老龄信息采集、分析数据平台,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十一老龄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增进相互了解;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老龄领域的重要影响,深化国际合作;密切跟踪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工作组对建构老年人权利国际保护机制的动向,积极发挥作用,引导相关进程朝有利方向发展;积极研究借鉴国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和经验,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老龄项目;完成国际老龄行动计划在中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问题,加强老龄工作;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老龄服务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老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三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进一步完善实施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政策引导与体制创新并重,调动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老龄慈善事业;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老龄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养老护理员、老龄产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在相关专业开设老年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课程;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五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本规划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2015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
六安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六安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十二五”(20**-20*5年)时期,是我市推进三大跨越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黄金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
根据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宏观经济走势和六安实际,在总结“十一五”发展成效的基础上,编制了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经过规划编制,引导全市统一思想,奋发图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和六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心城市发展为先导,以工业化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568”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雨雪冰冻、甲流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经济快速增长、民生持续改进、社会全面进步,预计“十一五”主要目标将顺利完成,实现了综合实力、城市建设和农业抗灾能力、人民生活水平的新跨越。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一是经济总量快速攀升。
“十一五”以来,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高于“十五”年均速度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个百分点,由“十五”末的3*2亿元提高到的564亿元,排位由全省第8上升到第6位,经济总量提前实现赶超目标。
预计20*0年GDP总量将达640亿元,五年翻一番多;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8.5%,高于“十五”年均速度*9.3个百分点,达52.*亿元,是“十一五”计划目标*.6倍。
二是工业经济快速扩张。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大力实施工业化核心战略,深入开展“发展工业学霍山”活动,积极推进钢铁产业“双百亿”工程,全市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87.*亿元,是“十一五”计划目标*.3倍,增速位居全省第二。
应对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
应对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1. 引言1.1 人口老龄化现状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较高,同时65岁及以上的人口也占比较高的现象。
安徽省作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其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老龄化速度也在加快。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安徽省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超过20%,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攀升。
这一现状不仅意味着安徽省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还将给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带来诸多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安徽省面临着诸多难题和挑战。
老年人口增加使养老服务压力增大,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加,人口结构失衡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老年人口劳动力减少将影响经济发展等。
应对安徽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既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本质和特点,提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全面提升安徽省应对老龄化的综合能力,促进社会长期稳定和发展。
1.2 问题意义安徽省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意义在于,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
老龄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不足,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劳动力资源短缺的情况将会愈发严重。
老年人口的增加给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挑战。
以往的养老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落后于时代的养老制度无法完全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老年人口增多也将对医疗和卫生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总体偏差,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应对安徽省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解决这一挑战。
2. 正文2.1 加强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是有效对策应对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面。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人群体的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如慢性疾病、多发病、心理问题等,加强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形势与政策课件之“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八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 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 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 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 体人民。
281
形势与政策课件之“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231
形势与政策课件之“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 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 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要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广泛 开展国际合作。
——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落实节约优先战 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 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各类资源保障程度。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水 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 保护和合理开发。
301
形势与政策课件之“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 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 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 福利和慈善事业。
311
形势与政策课件之“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 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 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 争能力。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综 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推进农业结 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 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11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 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 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 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 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 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 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 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 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 米。
老年大学活动中心、华美学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第一章总论 (1)一、项目概况 (1)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范围 (1)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四、萧县老年大学及法人代表简介 (4)五、华美学园及法人代表简介 (5)第二章项目的由来和必要性 (6)一、项目的由来 (6)二、多种形式 (9)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9)第三章项目选址和实施条件 (13)一、项目选址 (13)二、实施条件 (13)三、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14)四、区域经济发展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城市交通区位 (19)六、市政公共设施依托条件 (19)七、施工条件 (19)第四章工程建设方案 (20)一、项目设计规范依据 (20)二、老年大学活动中心建筑造型理念 (21)三、华美学园工程建设的原则 (22)四、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23)第五章公用工程 (26)一、给水工程 (26)二、排水工程 (28)三、电力工程 (31)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36)一、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6)二、环境保护的标准 (36)三、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因素 (37)四、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 (38)第七章节能、节水 (39)一、建筑节能 (39)二、公用工程节能 (41)三、项目能耗分析 (42)四、项目能耗评价 (43)第八章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 (44)一、项目管理 (44)二、实施进度计划 (44)第九章工程招标方案 (45)一、招标范围 (45)二、招标组织形式 (45)三、招标方式 (45)四、投标人资格确认 (46)五、招投标程序 (46)六、中标与招标备案 (46)七、招投标监督 (47)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8)一、估算范围 (48)二、估算依据 (48)三、投资估算 (48)四、资金筹措 (49)第十一章项目社会效益评价 (49)一、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49)二、社会风险分析 (50)三、社会效益评价 (50)第十二章结论和建议 (50)一、结论 (50)二、建议 (50)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萧县老年大学活动中心、华美学园建设项目.(二)项目性质:新建(三)建设单位: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项目法人代表:姜联合(四)建设地址:萧县龙湖公园南部(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638平方米(3。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最终印刷稿)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最终印刷稿)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0)第一章“十一五”发展的巨大成就 (10)第二章“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14)第三章指导思想 (14)第四章发展目标 (16)第二篇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方针,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第五章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19)第一节深入实施“861”行动计划 (19)第二节着力优化投资结构 (20)第六章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20)第一节积极开拓消费市场 (20)第二节改善消费环境 (21)第三篇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1)第七章增强工业综合竞争力 (21)第一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1)第二节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24)第三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24)第四节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26)第五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 (27)第六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7)第七节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27)第八章促进服务业大发展 (28)第一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28)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30)第三节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 (31)第九章强化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 (32)第一节构筑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2)第二节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35)第三节提高水利保障能力 (36)第四节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38)第四篇推进“三农”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9)第十章发展现代农业 (39)第一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9)第二节推进农业产业化 (40)第三节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40)第十一章加快新农村建设 (42)第一节有序推进农村社区化 (42)第二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3)第三节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43)第十二章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44)第一节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和管理制度 (44)第二节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45)第三节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45)第五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6)第十三章加快城镇化进程 (46)第一节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46)第二节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49)第三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50)第四节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 (50)第十四章统筹区域发展 (50)第一节推动皖江城市带率先崛起 (50)第二节支持皖北地区加快发展 (52)第三节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53)第四节促进皖南皖西地区加快发展 (54)第五节推动县域经济再上新台阶 (55)第六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55)第六篇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建设创新型安徽 (57)第十五章加快推进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 (57)第一节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57)第二节加快建设创新载体 (58)第三节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工程 (58)第四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59)第十六章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61)第一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1)第二节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61)第三节加快高等教育强省建设 (61)第四节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 (62)第五节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 (62)第六节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63)第十七章加快建设人才强省 (65)第七篇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67)第十八章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67)第一节节约能源资源 (67)第二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68)第十九章加强环境保护 (69)第一节加强污染防治 (69)第二节完善环境保护机制 (70)第三节保护自然生态 (70)第二十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72)第八篇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72)第二十一章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72)第一节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72)第二节多渠道扩大就业 (73)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74)第四节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75)第五节加强人口工作 (75)第六节积极发展养老事业 (76)第七节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 (76)第二十二章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77)第一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77)第二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77)第三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77)第四节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78)第五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78)第九篇着力建设文化强省,增强区域软实力 (81)第二十三章提升全省人民文明素质 (81)第二十四章加快文化改革创新 (82)第二十五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83)第一节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83)第二节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83)第十篇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活力 (85)第二十六章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85)第一节行政管理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85)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 (86)第三节财税体制改革 (87)第四节资源要素价格改革 (87)第五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88)第二十七章全面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88)第一节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88)第二节深化以长三角为重点的区域发展分工合作 (89)第三节优化贸易结构 (90)第四节加快“走出去”步伐 (90)第十一篇坚持依法治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91)第二十八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91)第二十九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91)第三十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92)第十二篇保障规划实施 (92)第三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92)第一节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92)第二节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93)第三节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93)第四节加强监测评估 (93)第三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9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主要阐明“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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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养老保险覆盖面、受益面逐步扩大;老年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同步发展;医疗保健事业得到发展,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年政策法律法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文化体育教育进一步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养老护理业、老龄产业、社区为老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比例高、增速快、高龄化突出、纯老家庭增多等特点,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
预计到2015 1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7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高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100万人,约占老年人口比重的9%。
未来五年是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崛起进程的关键阶段,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需要各级政府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从制度、物质、文化、组织、精神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切实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基本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尊老敬老助老的老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龄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确保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2业发展机制。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实现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40张。
——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
——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
——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各地均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80%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面达到80%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3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策略,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基本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社会化。
——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完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努力促进代际和谐。
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践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模式。
——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
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和人群特征,立足全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关注特殊老年群体,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
推动老年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不同老年群体之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相结合。
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社会保障。
4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省级统筹,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发展企业年金和补充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2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完善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适应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要求,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以退休异地安置人员为重点,逐步解决异地就医人员的费用结算、报销问题。
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城镇老年人病有所医。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标准,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70%。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5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
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福利的发展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
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队伍建设。
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开展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能力。
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
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发展老年保健事业。
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
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6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
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40%。
(三)老龄服务。
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以社区为依托,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信息沟通求助渠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城区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
依托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设施资源,积极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
在城市,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为老服务站,80%以上的街道建立社区为老服务中心,80%的城区建立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在农村,80%的建制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立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
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
本着就近、就便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
7统筹发展养老机构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社会筹集和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三无”老年人、失能老年人、贫困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专业照料服务需求。
认真落实有关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
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
在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根据《护理院基本标准》规范管理。
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
设区市级以上城市至少要有1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
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机构登记注册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寄宿制养老机构等关系老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场所,要列入消防安全和卫生许可制度重点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