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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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04年以来,为了应对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05年,为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开始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
2008年,增加产油大县和产粮大省奖励政策。
2013年,又将产粮大省奖励调整为商品粮大省奖励。
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补齐部分产粮大县因调减玉米种植、粮食产量下降而减少的资金奖励,积极稳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产粮大省奖励资金38774万元。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全部统筹用于支持我省粮油产业发展。
1.优质粮食工程21974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山东粮油品牌建设。
一是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4360万元。
积极拓展公共品牌宣传推介渠道,提高“齐鲁粮油”品牌公共认知度。
举办粮油博览会,集中展示山东粮油产品和产业发展成果。
建立公益性粮油网上交易平台,将山东优质粮油卖向全国。
制定符合山东特色的粮油产品团体标准,在行业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打造“齐鲁粮油”品牌支撑体系17614万元。
鼓励行业“排头兵”走在前列,支持一批国家级粮油品牌、龙头企业及“中国好粮油”企业发展壮大,打造山东粮油品牌特色优势。
鼓励行业“第二梯队”强身健体,支持一批普通品牌提升内涵价值,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鼓励特色品牌添加文化色彩,支持市县挖掘粮油产品历史渊源、民俗文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地域特色品牌。
2.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创新示范工程**亿元(涉密不公开)。
3.粮油绿色高产创建4000万元。
在粮油生产县(市、区),开展玉米花生宽幅间作生态复合种植试点,整建制推进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推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和花生玉米间作生态复合种植模式,推行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推广水肥一体化、先进植保机械等现代化节水、节肥、节药新机具、新设
备,有效减少淡水、化肥、农药使用量,带动全省粮油生产转方式、提质量、增效益,实现粮油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
4.粮食生产重点机具装备技术攻关2000万元。
围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优势经济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支持研发一批适合省情的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现代农业装备,促进农业在高位上实现突破、再创优势。
5.化肥淡季储备800万元。
支持烟台、临沂及省供销社开展化肥淡季储备。
全省储备化肥20万吨,省级对化肥淡储承储企业每吨补助40元,有效保障春耕化肥供应,促进农业增产丰收。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支持本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补齐部分产粮大县因调减玉米种植、粮食产量下降而减少的资金奖励,积极稳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2.项目2018年度绩效目标
(1)山东粮油品牌建设。
力争到2020年,将“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建设成为全国著名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地域特色产品和企业品牌,大力培育发展10个营业收入过百亿、100个营业收入过十亿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粮油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和种植基地面积在350万亩的基础上增长30%,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小麦优质品率由25%提高到35%左右,推出“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系列产品,形成收购订单化、产品优质化、全程标准化、营销品牌化的产业格局,提高山东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创新示范工程(涉密)。
(3)粮油绿色高产创建。
探索开展玉米、花生宽幅间作生态复合种植试点,每个项目县试点面积2.5万亩。
建设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攻关区100亩、示范区1万亩、辐射区4万亩。
(4)粮食生产重点机具装备技术攻关。
聚焦农机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生产全程关键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为重点,支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的集成创新、生产关键环节技术装备的原始创新和高效、智能、节能重大装备的优化再创新,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供给结构进一步丰富优化,为提升现代农业生产水平提供有效装备支撑。
(5)化肥淡季储备。
引导承储企业储备数倍于中标任务量的化肥,调动化肥企业淡季提前购肥运肥的积极性,稳定农民对化肥价格预期,确保春耕期间保供稳价,促进农民淡季基本不储肥,春耕用肥随买随用,进一步推动科学施肥工作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对使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目的:通过对2018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绩效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奖励资金在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效用,同时找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成绩与不足,提出提高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改善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二)评价依据
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山东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3〕174号)等制度与政策规定,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商品粮大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绩效3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
项目资金绩效
评价支部按照财政部指定的“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粮油产业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时,研究设计了农机深松整地、农机装备转型升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规范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各评价阶段具体采用方法包括问卷调查、专家访谈法、现场查看及审核相关工程技术、财务资料等定性评价方法,以及模糊综合评判等定量评价方法。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在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方面规范。
经综合评价,2018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评价得分为91.52分,绩效级别为优。
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所建的综合评价模型,资金管理维度得分为30分(满分为30分),得分率为100.00%;资金使用维度得分为30分(满分为30分),得分率为100.00%;资金绩效维度得分为31.52分(满分为40分),得分率为78.8%。
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维度评价等级优秀,资金绩效评价等级良。
两个类型项目绩效评价等级均为良,因此项目进度需要加快实施,项目绩效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直接扣分原因是: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截止2018年末所有项目按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2018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进度低,绩效尚未体现出来。
综上,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中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维度评价等级为优秀,资金绩效维度评价等级为良好,山东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52分,执行情况为优秀。
商品粮大省综合评价得分分析图
(三)取得的成效
山东省几年来通过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持续引导和扶持,全省粮油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有:
1.有力地支持了粮油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省在“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中,重点从全省粮油检测能力提升粮油产品标准制定入手,倡导支持粮油企业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2017年我省6家企业13个小麦粉产品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获得首批“中国好粮油”产品称号。
2018年度第二批次好粮油产品评选,山东省推荐了滨州中裕食品等29家企业的
64个粮食类产品,山东鲁花等21家企业的28个植物油类产品参与第二批国家“中国好粮油”遴选产品。
2018年由省粮食主管部门倡导“齐鲁粮油”的宣传和
推广,领导全省优质粮食企业更好地开发好粮油产品。
2.有效地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和利用能力
通过农机研发创新项目,研发了大量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农机产品,部分已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投资进行淡季化
肥储备,引导经营企业更好地服务农业粮食生产,从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3.财政资金带动效果明显
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基本完成,示范企业完成优质粮食采购量380万吨以上,发展优质粮食种植230万亩以上,很好地带动农民增收。
同时示范企业实现了产品提级进档、提质增效的目标,示范企业2018年新增优质粮油销售收入52亿元。
4.各级主管部门重视项目绩效
临沂市、烟台市、东营市等市级主管部门在对“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点之一,在每个项目验收报告中分别描述了项目完成效果情况。
例如:临沂市对山东金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项目验收报告中,除包含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验收结论等内容外,还重点描述了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主管部门对项目绩效的重视,带动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更好地提升“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绩效。
5.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认识逐步提高,自评分析更加完善
“中国好粮油”行动项目、农机技术研发创新项目,多数项目单位能够根据实施方案,从项目管理、项目核算、项目过程、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各个
方面进行自评。
通过自评能很好地认识到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不足,促进项目单位日常绩效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单位尚未在主要部门间协调管理项目。
小部分项目单位由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申请和验收材料整理等工作,单位的业务部门没有根据申报的实施方案安排项目实施和管理,财务部门也没有对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项目申报的投资内容不能全部实施,预期绩效目标也就难以全面完成。
2.个别单位基础工作薄弱,资金支付、发票获取等不规范。
3.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年度绩效目标不够具体。
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只列示了项目大项和投资额,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成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依据。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为3年期项目,有的项目方案中只列示了3年计划投资总额,缺少每年度具体的投资额。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项目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从实施方案编制、细化、调整,到会计涉及项目核算,夯实管理基础和信息共享,发挥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作用,共同促进项目绩效管理日常化。
(二)建议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管理和验收制度
建议主管部门制定较为详细的项目验收办法,对项目管理及核算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项目实施前可组织业务培训,明确提出管理要求。
实施过程中可对项目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过程监督,帮助项目单位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三)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
建议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时,重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同时督促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把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作为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