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驳回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三百六十条制定,供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后,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用。
2.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申请人因____纠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____(写明调解协议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的调解协议,____(写明不予确认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____项、第二款/第三百六十条第____项规定,裁定如下:
3.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1)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3)违背公序良俗的;(4)违反自愿原则的;(5)内容不明确的;(6)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4.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民事裁定书(驳回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民特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申请人____与____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驳回____与____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
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ຫໍສະໝຸດ Baidu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审判员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