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清单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一、引言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是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为了确保对工程项目进行准确评估和合理报价,对工程的所有项目进行详细分项、计量工作量,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价格计算的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的编制要求、计算方法以及常见问题。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1. 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要求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章节、部分和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描述。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基于适当的单位和计量标准。
单位应简明易懂,并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以确保工程量的准确计算。
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有明确性和完整性,即每一项工作都应有清晰的名称和描述,并包括该项工作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费用等信息。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三、工程量计算方法1. 型号特性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具体型号和规格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种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总量计算。
2. 面积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平方米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总量计算。
3. 长度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长度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米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长度进行总量计算。
4. 人工劳动力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人工劳动的时间和人数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小时或每天人工劳动力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和人数进行总量计算。
四、工程报价说明1. 工程报价说明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作进行明细列出,并对每一项工作所需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费用进行详细说明。
2. 工程报价说明中应包括每一项工作的单价、工程量、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并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和工程进度分期编制合理的付款计划。
3. 工程报价说明应包括施工安排、工期计划、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等内容,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4. 工程报价说明还应对工程项目可能遇到的不可预见情况、风险及相关延迟等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清单计价法清单计价法是工程量计算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通过编制详细的工程项目清单来计算工程量。
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合理的计算,可以得出工程的总量和总价。
2.综合计价法综合计价法是将同一种类的工程项目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工程量的方法。
它适用于那些难以明确计算的工程项目,比如土方工程、脱模养护工程等。
3.直接计价法直接计价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直接计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的方法。
它适用于那些不适合使用清单计价法和综合计价法的工程项目,比如特殊的施工工序或者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单价说明1.土方工程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土方开挖、填方、压实等工序。
土方工程的计算单价通常是按照每方计算,根据不同的土质和开挖深度,单价会有所不同。
2.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项工作,它包括混凝土搅拌、浇筑、养护等工序。
混凝土工程的计算单价通常是按照每立方米计算,根据混凝土的配方和强度等级,单价会有所不同。
3.钢筋工程钢筋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包括钢筋的制作、加工、安装等工序。
钢筋工程的计算单价通常是按照每公斤计算,根据钢筋的规格和数量,单价会有所不同。
4.砌筑工程砌筑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项工作,它包括砖砌、石砌、拱肋砌等工序。
砌筑工程的计算单价通常是按照每平方米计算,根据墙面的面积和砌筑的难度,单价会有所不同。
5.油漆工程油漆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基层处理、油漆涂刷等工序。
油漆工程的计算单价通常是按照每平方米计算,根据涂刷层数和涂料的质量,单价会有所不同。
总结:通过以上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的介绍,可以看出工程量计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质量。
准确的工程量计算需要我们对各种工程项目有深入的了解,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说明(1)
1.0.3 本规范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国有资金”是 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 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 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外 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 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 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 权的工程。“大、中型建设工程”的界定按国 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 的施工工艺将伴随出现,因此本规范规定,凡附 录中的缺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编制人可作补 充。补充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 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 之。
21
3.2.6 现行“预算定额”,其项目一般是按 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 单一的,据此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 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程内容,据此 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二者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
29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 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 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3.4.2 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 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 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 号列项。
30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人工
名称
计量单位
平整场地
1.土壤类别 2.弃土运距 3.取土运距
m² 按设计图示尺寸 1.土方挖填
以建筑物首层面 2.场地找平
积计算
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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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建筑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1.3 编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GB)、《建筑工程项目划分与编码标准》(GB/T)等。
2. 工程量清单编制2.1 编制原则1. 科学性:项目划分应符合施工工艺和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规范。
2. 统一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应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3. 完整性: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和相应工程量。
4. 可行性:工程量清单应便于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2.2 编制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说明、技术条件等。
2.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等。
3. 工程量计算规范和计价定额: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相关规范和定额。
4. 市场价格信息:包括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价格信息。
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制: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计价原则1. 综合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构成。
2. 单价优先:计价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为依据,先计算单价项目,再汇总总价。
3. 实耗量计价:工程量应按照实际消耗量计算,确保工程造价准确。
3.2 计价方法1. 工料单价法: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料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直接工程费。
2. 综合单价法:综合考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等因素,计算综合单价。
3.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在综合单价法的基础上,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3.3 计价依据1. 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 单价:包括工料单价、综合单价等。
3. 费用标准:包括间接费、利润、风险等费用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0.1 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提高计价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计价规则。
1。
0.2 本计价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本计价规则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1.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
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计价规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
5 本计价规则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编制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则“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所列内容编制。
1。
0.6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由具有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业主、承包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
1。
0.7 下列术语应符合本条所描述的定义或涵义:(1)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数量的明细清单.(2)工程量清单计价按本计价规则规定,依照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活动,按不同用途分为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以及工程结算。
(3)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4)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5)预留金业主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额。
(6)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作、指定分包人或指定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而预留的款额.(7)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业主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1.本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发包方确认施工蓝图计量结算,后续变更签证均以发包方确认施工蓝图基础上下发。
综合单价(除税金外)包括人工、材料(含损耗)、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等达到图纸、招标方的技术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约定可调差材料外(明确人工费不参与调差),其余材料等费用均不得调整。
清单里开列的项目均需填报综合单价。
2.总承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项目可在措施费项目中补充,否则一旦定标则认为其他未列措施事项均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3.本清单工程量计算与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计价规则,单价为施工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产生。
4.材料调差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2.4条。
5.建筑部分计量范围详见本清单后附《建筑做法》,如有修改标准做法必须获得融创公司的书面许可,否则不予计量。
6.钢筋计算问题:6.1、钢筋为甲限品牌,设计搭接给予计算;由于定尺长度产生的搭接及措施钢筋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
6.2、直径小于等于12的钢筋计算时搭接长度按设计说明及规范计算,直径大于12的构件钢筋只计算净长,不计算搭接长度。
构件直径大于12mm的钢筋无论投标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均不计算机械连接工程量,以上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钢筋施工综合单价中;构造柱及其他二次结构所涉及的植筋费用应综合考虑在钢筋施工的综合单价中,不另增加费用。
钢筋的损耗综合考虑在材料费中,损耗率不得超过《陕西省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规定的损耗率;如施工图纸结构设计说明与清单要求不符,需在审图阶段提出,保持与清单要求一致。
6.3、本工程设计图纸表示的φ6的钢筋,如果实际无法购买,导致施工使用φ6.5钢筋代替,清单工程量按图示钢筋规格及比重计算,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比重差异。
6.4、措施钢筋是指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包含地下室底板马凳筋、承台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隔铁、砼垫块等”、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全部在措施项目费用中考虑,不在钢筋工程量中计量计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1.本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发包方确认施工蓝图计量结算,后续变更签证均以发包方确认施工蓝图基础上下发。
综合单价(除税金外)包括人工、材料(含损耗)、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等达到图纸、招标方的技术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约定可调差材料外(明确人工费不参与调差),其余材料等费用均不得调整。
清单里开列的项目均需填报综合单价。
2.总承包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项目可在措施费项目中补充,否则一旦定标则认为其他未列措施事项均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3.本清单工程量计算与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计价规则,单价为施工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产生。
4.材料调差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2.4条。
5.建筑部分计量范围详见本清单后附《建筑做法》,如有修改标准做法必须获得融创公司的书面许可,否则不予计量。
6.钢筋计算问题:6.1、钢筋为甲限品牌,设计搭接给予计算;由于定尺长度产生的搭接及措施钢筋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
6.2、直径小于等于12的钢筋计算时搭接长度按设计说明及规范计算,直径大于12的构件钢筋只计算净长,不计算搭接长度。
构件直径大于12mm的钢筋无论投标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均不计算机械连接工程量,以上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钢筋施工综合单价中;构造柱及其他二次结构所涉及的植筋费用应综合考虑在钢筋施工的综合单价中,不另增加费用。
钢筋的损耗综合考虑在材料费中,损耗率不得超过《陕西省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规定的损耗率;如施工图纸结构设计说明与清单要求不符,需在审图阶段提出,保持与清单要求一致。
6.3、本工程设计图纸表示的φ6的钢筋,如果实际无法购买,导致施工使用φ6.5钢筋代替,清单工程量按图示钢筋规格及比重计算,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比重差异。
6.4、措施钢筋是指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包含地下室底板马凳筋、承台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隔铁、砼垫块等”、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全部在措施项目费用中考虑,不在钢筋工程量中计量计价。
【河南】市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解释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D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OO-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市政工程量单位综合基价(2002年)》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以及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措施项目共八分部。
其中管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3个专业。
四、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参考。
五、市政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六、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标底(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是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和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有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详见表1.七、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码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扩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引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准确、合理,并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工程数量管理和工程成本计价的基础文档,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信息。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科学、规范、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表述准确,数量统计无误,并且清晰明了。
3.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根据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工程量清单分为主清单和分部分项清单。
主清单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的总体结构和总体情况,分部分项清单则对工程项目进行较为详细的分类和细化。
三、工程量计价的方法1. 工程量计价的基本原则工程量计价应遵循合理、公正、准确的原则,保障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工程量计价的具体方法工程量计价的具体方法包括综合单价法、定额法、市场调查法等多种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计价方法进行工程量计价。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审核,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防止计价过程中的错误或漏项。
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建立健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机制,对计价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质量。
五、总结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保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循规范和要求,科学、准确地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顺利完成。
以上所述内容仅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介绍,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落实。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表3—1
序号
项目名称
1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
夜间施工
3
二次搬运
4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不得条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补充项目的,应附有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补充的项目名称应具有唯一性,项目特征应根据工程实体内容描述,计量单位应体现该项目基本特征、且便于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反映该项目的实体数量.
2。0。14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15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服务,对发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以及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6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基础工程清单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
基础清单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一、总说明1.清单内项目名称及内容只是简单扼要的说明,详细的做法及技术要求如与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之内容为准。
2.投标人对项目报价前必须综合考虑图纸及工程规范、材料规格、质量及施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与标准,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已包含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凡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构造做法或规范显示由投标人负责的内容,无论工程量清单有无显示,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其它一切虽然在图纸、工程规范、构造做法、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中没有提及但按常规应该实施的做法,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视为已考察了工地现场并获得了所有涉及到其投标的信息。
如承包人不进行实地量度就订购物料或进行施工,而导致错误或虚耗材料/工作产生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所有由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政府及审批部门现行的防火规范要求。
投标人必须负责准备及提交所需的详细设计和材料样品给有关政府及审批部门,并获得其批准。
因此而涉及的相关费用均被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内。
5.综合单价: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包干综合单价均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等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6.投标综合单价包干是指按照施工图纸、图审意见、相关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价格。
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按照规范及设计图纸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7.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不完全吻合、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变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地区政策性调整以及施工条件确定风险系数计入综合单价费用,以及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投标人应在完全勘察现场情况及准确阅读标书的前提下经认真测算分摊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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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清单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一、总说明1.清单内项目名称及内容只是简单扼要的说明,详细的做法及技术要求如与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之内容为准。
2.投标人对项目报价前必须综合考虑图纸及工程规范、材料规格、质量及施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与标准,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已包含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凡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构造做法或规范显示由投标人负责的内容,无论工程量清单有无显示,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其它一切虽然在图纸、工程规范、构造做法、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中没有提及但按常规应该实施的做法,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视为已考察了工地现场并获得了所有涉及到其投标的信息。
如承包人不进行实地量度就订购物料或进行施工,而导致错误或虚耗材料/工作产生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所有由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政府及审批部门现行的防火规范要求。
投标人必须负责准备及提交所需的详细设计和材料样品给有关政府及审批部门,并获得其批准。
因此而涉及的相关费用均被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内。
5.综合单价: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包干综合单价均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等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6.投标综合单价包干是指按照施工图纸、图审意见、相关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价格。
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按照规范及设计图纸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7.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不完全吻合、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变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地区政策性调整以及施工条件确定风险系数计入综合单价费用,以及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投标人应在完全勘察现场情况及准确阅读标书的前提下经认真测算分摊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
8.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9.本工程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消防等配套预留洞的封堵均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不得再另行增加费用,并满足相关规范及验收要求。
10.投标清单表中的各项目综合单价水平应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得恶意过高或过低,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反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对自己提供的清单“暂定工程量”在结算时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论该项工程量“有”或“无”,“变大”或者“变小”,对应的“全费用包干综合单价”均不予以调整。
中标后,招标方有权对中标单位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11.清单内项目名称及内容只是简单扼要的说明,详细的做法及技术要求如与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工程规范、招标图纸、答疑文件之内容为准。
投标人不得以上述内容不一致而要求增加费用。
12.投标报价时,甲指乙供材料,由投标单位按甲方提供的方式报价,投标人后期不得调整(不得超过甲方战略价),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说明为准。
13.建筑面积计算原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量,阳台、院馆均按半面积计算。
正负零标高以上的灰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正负零标高以下的灰空间,层高在2.2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层高在2.2m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14.基础与主体的划分:以室内地坪结构标高为准,室内地坪标高以下计入基础(其中,建筑做法中的地坪及基层计入主体),以上计入主体。
(1) 柱、墙、梁:以相应室内地坪结构标高为界。
若柱、墙、梁处于两个不同的室内地坪标高中,则此部分的柱、墙、梁等相应工程量应进入较低跨的主体工程量中。
其中:若柱属于外墙以外的柱(如室外檐廊柱),则该柱以室外平台地坪标高为界,以下计入基础,以上划入主体。
(2) 底层架空的梁、板:以相应室内地坪标高为界,室内地坪结构标高以下计入基础(其中,建筑做法中的面层及基层计入主体),以上计入主体。
(3) 内墙装饰:以相应室内地坪标高为界。
(4) 外装饰:室外散水地面或环境标高(设计图所示)以上的所有外装饰工作内容均计入主体预算。
(5) 墙、柱结构预留插筋计入基础中。
16.暂定价材料:(取2017年第7期造价信息价格)(1)钢材采用重钢、威钢、水钢、达钢、攀钢、昆钢、龙钢、冷钢、萍钢、建邦、武钢其中之一品牌,钢材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暂定价:一级钢按3830元/吨,三级钢按3997元/吨,钢筋价格包含运输费、吊装费、下车费等;(2)商品砼采用松龙、富皇、中冶建工、天助、永固、四方、重庆建工等(就近选择,但须报甲方考察价格)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主材暂定价按432元/m3报价(含泵送费(综合考虑所有泵送方式)及泵送水电费),预制砼(其中包括预制楼梯构件)、垫层砼、护壁砼不调整价差。
(3)砌体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暂定价:页岩配砖:359元/千匹;页岩标砖:466元/千匹;页岩空心砖(800kg/M3):184元/m3;厚壁烧结页岩空心砖(900kg/M3):252.43元/m3;厚壁烧结页岩空心砖(1000kg/M3):266.99元/m3;烧结页岩多孔配砖:300.97元/m3;耐火砖和加气砼砌体后期不调整价差。
(4)施工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包干使用,后期只调整主材单价。
施工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包干使用,后期只调整主材单价。
17.工程量计算规则:除以下特别说明外均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
18.边坡工程的土石方项目单价执行基础清单中对应的清单项单价,本工程所有土石方平衡在基础清单中平衡。
19.总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项目的单价均按照基础工程清单中(包括边坡支护)土石方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
20.塔楼的地下室执行车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土建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平基土石工程完成后,移交的场地标高满足要求,总包单位接收场地后,即总包单位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2.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均不考虑土石松散所造成的影响,均以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承包人报价时须结合地理条件、季节变化等因素考虑相应的排水降水措施,并体现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承包人不会因雨季降雨、各种流入施工现场的水、场内外地下水和地表水需抽排而得到相应的排水降水签证。
4.承包人须负全责去判断开挖场地的土壤性质及估计要清除的岩石百分比,并全部承担此百分比的风险,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可以作任何价格调整。
5.承包人自行考虑场内外运输距离、取土和弃土距离及渣场变化等,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可以作任何价格调整。
6.外借土回填是指场内土方开挖工程总量小于场内回填工程总量时,需场外借土回填的工程量。
如场内开挖土石成分不满足回填技术要求须外运,该工程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现场共同收方确定,同时需计算由此而产生的外借土增加工程量。
场内需外借土回填时,承包人根据实地踏勘项目现场情况,自行综合考虑土源和借土回填的运距,包干综合单价不会因是否发生借土及运距的远近而调整。
场外借土综合单价包括取土、装车、运输、弃土等内容。
7.人工挖孔桩及任何方式成孔(周转性护筒、永久性护筒成孔等方式)的机械旋挖桩土石方、砼均按立方米计算,机械旋挖桩桩芯砼体积及土石方=π*设计桩径^2/4*(设计桩顶标高-桩底标高),投标报价时承包人自行综合考虑充盈系数,结算时不再另计充盈系数;旋挖桩(周转性钢护筒)基础土石方综合单价包括成孔、场内运输、配合开挖使用护筒(周转损耗)、拔除护筒以及地质原因、现场原因、施工原因等任何因素引起的塌孔所造成的二次或多次钻孔所产生的费用,护筒深度H>3m时执行“010302B01013旋挖桩(周转性钢护筒)基础土石方”综合单价,护筒深度≤3米执行“010302B010112旋挖桩土(石)方”单价。
(二)砌体工程1.砌体墙应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类型的墙体须分别计算。
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的砂浆等级如与施工图设计的等级不一致时,砌体单价不予以调整。
2.砌体拉结筋、预埋铁件的供应及安装应包含在砌体综合单价里,不单独计量。
(三)钢筋砼工程1. 本工程的钢筋工程量计算时,钢筋均按9m定尺计算,12mm以下钢筋除按图示长度或相应规范计算外,其接头形式按绑扎搭接计算;12mm以上(含)的钢筋按图示长度或相应规范计算,其接头位置不扣除亦不增加钢筋工程量,执行对应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机械接头、电渣压力焊或电弧焊接头(包括焊接接头钢筋搭接长度)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 钢筋汇总方式:按中轴线计算钢筋(考虑弯曲调整值)。
计算设置→箍筋公式→双肢箍调整长度L:0,单肢箍调整长度L:0。
3. 钢筋计算设置关于钢筋根数除板分布筋钢筋根数采用向下取整+1外,其余采用四舍五入+1。
4. 箍筋弯钩长度(含平直段10d)按23.8d计算,设计平直段长度不同时允许调整。
5. 梁(含地梁)上部及下部通长筋按遇支座连续通过(即中间支座大于两倍锚固长度则直锚,中间支座小于等于两倍锚固长度则连续通过)计算。
6. 计算墙身拉筋工程量时,其拉筋总长度为(截面宽-2*保护层厚度)+12.5*d (d为箍筋直径)。
7. 构造柱钢筋,计算工程量时,上部为植筋时按插入梁板中5d计算,下部为预留按规范及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
8. 柱、暗柱、端柱、纵筋绑扎搭接范围内的箍筋间距按100mm取值计算。
9. 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绑扎钢筋用的铁丝、预制混凝土垫块或专用垫铁、“马凳铁”、梁的双排钢筋用的“楞头铁”、用于保证保护层厚度的构造筋、以及普通定位铁条等附属架立件,不论采用何种形式,不再计算钢筋工程量,费用已包含在总包措施包干单价中。
10. 基础合同(包含边坡支护)中的未列的的措施费用均包含在总包清单措施费包干价中,不再另计。
11. 现浇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楼梯的连接梁、第一级踏步下的基础)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
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2. 楼梯模板按水平投面积计算,计量规则同第16条砼计量规则,除楼梯外所有构件模板按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区分零星和大面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