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_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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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50500—2023)

《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50500—2023)

《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50500—2023)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该准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性文件。

背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

准确、合理地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目标《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的目标如下:1. 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统一准则和规范,以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2. 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和计价方法,以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化水平;3. 引导工程建设领域各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法律风险;4. 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和透明度,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质量。

内容概述《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包括工程量单位、工程量计算方法等;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如公正、合理、透明等;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流程:详细说明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流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审核、评审、审批等;4.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技术要求:提出了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的要求,包括计算软件的选择、使用和管理等;5.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律法规要求:强调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结论《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是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该认真遵守该准则的规定,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 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 术 语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
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 失发生的费用。
部分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
2
其的说明和表格。

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
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 和表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5.《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本合同自2013年
7月1日起执行, (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存在
问题: 08《规 范》本 身存在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 术 语
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链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相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 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 保修义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 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l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 3.4.2"为了准确地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 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02
03
完善争议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为参与方 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
06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与其他计价
方式的比较
与定额计价方式的比较
1 2 3
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依据企业定额进行编制, 而定额计价方式依据政府发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进 行编制。
价格形成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市场 竞争,而定额计价方式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政府定 价。
灵活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的灵活性相对较低 ,而市场价格计价方式的灵活性较高。
与企业内部定额计价方式的比较
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依据企业定额进行编制,而企业内部定额计价方式依据企业自 身历史数据和经验进行编制。
适用范围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适用于招标和投标过程,而企业内部定额计价方式适用于企业 内部管理和成本核算。
目的
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和计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促进市场 交易的公平和透明,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领域
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等。
计价过程
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调整和管理等过程。
交易主体
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参与建设工 程的各方主体。
公正性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保证计价的公正性和公平 性。
计价程序
编制工程量清单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的要 求,由招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计算投标总价
投标人根据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计 算出投标总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03规范 4.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 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 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 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 录E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08规范
4.2.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 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 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4.2.3条 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4.3.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 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 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 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2008版《计价规范》简介
新增术语 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 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 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 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2008版《计价规范》简介
08《计价规范》的颁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月1日起实 施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同时废止。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 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 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 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 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 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 算
例: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 构件是按“m3”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提纲一、编制背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二OO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从二OO六年初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建筑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1.3 编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GB)、《建筑工程项目划分与编码标准》(GB/T)等。

2. 工程量清单编制2.1 编制原则1. 科学性:项目划分应符合施工工艺和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规范。

2. 统一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应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3. 完整性: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和相应工程量。

4. 可行性:工程量清单应便于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2.2 编制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说明、技术条件等。

2.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等。

3. 工程量计算规范和计价定额: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相关规范和定额。

4. 市场价格信息:包括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价格信息。

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制: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计价原则1. 综合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构成。

2. 单价优先:计价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为依据,先计算单价项目,再汇总总价。

3. 实耗量计价:工程量应按照实际消耗量计算,确保工程造价准确。

3.2 计价方法1. 工料单价法: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料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直接工程费。

2. 综合单价法:综合考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等因素,计算综合单价。

3.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在综合单价法的基础上,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3.3 计价依据1. 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 单价:包括工料单价、综合单价等。

3. 费用标准:包括间接费、利润、风险等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附表A(土建工程)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附表A(土建工程)讲解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2砖砌体(编码0103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10302001
实心砖墙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2.墙高度:(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匀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
2.2其他桩(编码0102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10202001
砂石灌注桩
M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010202002
灰土挤密桩
010202003
旋喷桩
010202004
喷粉桩
2.3地基与边坡处理(编码010203)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10203001
010102002
石010102003
管沟石方
M
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1.3土石方回填(编码010103)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010103001
土(石)方回填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注: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9.14.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9.14.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9.14.3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

9.14.4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9.14.5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14.6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发包人签证认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

9.159.15.19.15.2暂列金额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至第9.14节的规定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1010.110.1.110.1.2预付款合同价款期中支付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10.1.3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10.1.4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条文】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 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条文】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 正、公平的原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 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 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 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建设双方, 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均应以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工程建设计价活动。
【条文】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条文】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则
“08规范”计算规则导致挖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 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 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 “08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 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 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4、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这样处理,较 为切合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XX条文解析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XX条文解析

第二部分 新《规范》条文内容详解
1 总则
总则共8条,比“03规范”增加2条,其 中强制性条文1条。主要内容为制定本规范 的目的、依据,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工程 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附 录适用的工程范围。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二.新《规范》修编的亮点 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内容的变化。 新《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 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 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 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 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 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
与"03规范"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 单计价活动"相比,"08规范"扩大到了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的全过程。
1.O.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 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 )的工
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要点说明】本条仍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
2.O.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要点说明】本条对"项目编码"重新进行了 定义。与"03规范"相比,本条只讲了定义, 原定义"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 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 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 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 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 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别放入本规范第 3.2.3条及其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背景提示: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

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概述: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主要特点表现如下:l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l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l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l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1.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3.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4.合同类型的规定5.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6.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7.其他项目的调整8.补充清单的细化9.清单列项的变化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条文】: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 必须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必须 载明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 根据相关工程现
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 制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 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 “两个凡是①的”
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①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 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 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工程量确定
条款 1.0.3
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
目录
绪论 2013版清单总体变革 一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格约定的规范与应对 二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规范与应对 三 2013版清单对支付与结算的规范与应对
2
前言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 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 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 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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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 要 条 文
【条文】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释义】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其 编制责任。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 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一并发给投标人,并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 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新 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同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更加明确和具 体,即工程量清单虽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但其准确性(即 数量不得有误)、完整性(即不缺得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 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 (而工程造价咨询人责任则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咨询 合同约定处理)。
新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 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 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 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 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 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 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 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 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
13
十一、新 旧 规 范 异 同
♠ 相同处:新旧规范均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3.3
3.4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2
3
3.3
3.4 3.5 3.6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 税金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2
2 2 2 72,强制6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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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概述: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主要特点表现如下:l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l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l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l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1.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3.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4.合同类型的规定5.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6.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7.其他项目的调整8.补充清单的细化9.清单列项的变化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条文】: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同时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注释】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4.2.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按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注释】重新在规范中强化了政府定额的重要性4.2.9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注释】在规范中明确了招投标机构的职能,体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想【分析】:1. 对于招标人来讲,对招标控制价编制高低的把握2. 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要求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快速;所以编制质量要高,要求熟悉施工过程,这样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控制价;总之,对编制人的能力要求比较高。

3. 由于是公开的,所以投标人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研究,采取合理的报价策略,以提高报价的竞争力;三、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条文】:4•1•9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禁止采用以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及其范围(幅度)。

【注释】这里的风险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计价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规范还给出了工程施工阶段风险的分摊原则:•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有限度承担:市场风险• 如建筑材料、机械燃料等价格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如税金、规费、人工单价等,应按照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按实调整四、合同类型的确定【条文】: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注释】1、本条规定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对于规模不大、工序相对简单的工程,只要符合当地规定即可执行总价合同;2、工程量变化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就按如下原则调整:λ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λ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五、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条文】: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组成。

4.3.8投标总价应当与工程量清单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注释】1、此条文本质上是禁止在工程总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总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如下图按照上图的形式进行优惠,如果后期清单工程量发生变更,则清单综合单价按照合同中的单价执行还是优惠后的单价呢?为了方便后期的变更和结算,所以规范才要求优惠必须包含在相应综合单价中。

【分析】1、为了达到规范的要求,我们有些预算员会选择所有的清单或措施,整体调低子目的工程量、含量或价格,这样就很快达到优惠的要求了;但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2、对于分部分项清单、砼支架及模板后期变更的几率是比较大的,而且综合单价下幅的空间也不大;对于措施项目,除文明施工、模板外,基本上后期变化不大,下浮的空间也很大(我们企业的竞争也集中在此);所以对于变化几率比较大的清单项,综合单价不要下浮,否则后期发生变更时就会亏很多。

所以,我们优惠的顺序应该是:措施优先、人工机械其次、最后才是变更风险不大的清单项六、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条文】:3.3.2 措施项目中可以精确进行计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可精确进行计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

【注释】1、是否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取决于后期是否会发生大的变更,例如脚手架,如果判断工程变更的风险不大,就可以仍按项来计算,一口价包死,就期就不调整了;2、如果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由于规范中没有给出对应的清单项,所以应执行补充清单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见补充清单说明部分七、其他项目的调整【条文】:3.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包括用于计日工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4、总承包服务费。

【注释】1、暂估价: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

索赔费用、签证费用从此项扣支2、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

λ材料暂估价:甲方列出暂估的材料单价及使用范围,乙方按照此价格来进行组价,并计入到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其他项目合计中不包含,只是列项。

λ专业工程暂估价: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此费用计入其他项目合计中;3、对于总承包服务费,一定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总包的范围,以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规范中列出的参考计算标准如下: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4、在编制竣工结算书时,对于变更、索赔项目,也应列入其他项目八、补充清单规则规范3.2.8对补充清单的处理进行了说明:1、补充项目的编码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A、B、C、D、E、F等)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不得重号•如AB001、BB002等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尤其是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范,以方便投标人报价和后期变更、结算;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九、清单列项的变化一、取消垫层和基础合并计算的方式,垫层单独列项1、将清单项“砖基础(010301)”、“石基础(010305001)”、“现浇砼基础(010401)”中关于垫层的内容删除;取消2、增加垫层清单项“010401006垫层”二、对于一些清单的单位或计算规则进行了补充或细化如门窗及窗油漆的单位中增加m2,列为“m2/樘”因为我们就这么一辈子,几十年的光景,无法重来,开心也好,不开心也罢,怎么都是活着,那么何不让自己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呢!生活虽辛苦,但我们一定要笑着过,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样才不白来人世走一遭,才会无怨无悔。

因为生活没有真正的完美,只有不完美才是最真实的美。

不要总是悲观地认为自己很不幸,其实比我们更不幸的人还有很多;要学会适应,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学会宽容和理解,许多的苦、许多的累,都要坦然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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