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联锁系统所属的生产装置。
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定义1、根据联锁的目的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
以安全控制为目的自控系统统称为一级保护联锁,除一级联锁以外的工艺操作自控系统统称为二级保护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需求部门或职能人员提出申请,提出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设备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生产车间班组长提出申请,车间工艺、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3、工程设备部电仪组人员每月对联锁增设、解除、设定值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4、联锁的设定值的校验,在每个检修周期由工程设备部电、仪班组人员进行校核、试验一次。
装置开车时由生产部门组织联锁的确认,设备部电、仪班组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
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生产与设备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
6、因控制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仪器仪表所在车间提出申请,并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按所属联锁登记审批程序审批后由电仪人员进行落实实施。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报生产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由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落实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报告相关领导准许后立即执行,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并在生产交接班记录卡上做好备注记录。
2、特殊情况下,生产部领导可下达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联锁所属车间或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根据《公安机关设区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是指通过软硬件技术实现信号处理、信息传输、数据存储和应急处理等功能的一种智能化系统,用于监控、管理和响应各类报警信息。
第三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包括系统配置、操作规范、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
第四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安全规定使用系统,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或进行其他不当操作。
第五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系统配置及维护第六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应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配置、升级、维护和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第七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的运行状态,及时更新系统升级补丁。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妥善保管备份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应建立系统故障排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测,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操作规范及权限管理第十一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用户应接受系统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了解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严格遵守系统的操作规范,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删除重要数据或进行其他非法操作。
第十三条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应根据其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或泄露系统信息。
第十四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用户的需要设定不同的权限等级,确保用户只能进行其所需的操作,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错误或事故。
第十五条用户在发现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配合系统管理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修复。
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仪表及自控系统安全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煤制甲醇分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计量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执行器、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化验分析仪器及其附属单元等。
二、管理职责1、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公司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作,指导各工艺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仪表及自控系统技术和管理水平.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上级部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和审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年度大修、更新及日常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保障能力。
(4)掌握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工作的检查及考核,保证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完好。
(5)组织基建、技改、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中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选型、设计方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基础管理1、应建立如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1)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巡检制度。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交接班制度。
(5)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管理制度。
2、应建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档案,包括:(1)工程竣工资料(装置整套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图纸等)。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购置技术协议。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货商随机成套资料。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维护正常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部门和岗位。
三、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职责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员负责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
2. 相关部门负责对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使用培训和监督,并对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规范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操作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备和资料,不得私自借用或乱放乱丢。
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规范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按照维护手册和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记录系统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及时处理系统的故障,并记录和报告故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必须熟悉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负责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操作。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三、职责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1、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如被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发行版本:E修改码:0文件编码:GS01/E6.5.3页码:1/7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管理规定1 范围为了加强生产装置联锁保护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炼油化工企业仪表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的对象是生产装置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联锁保护系统。
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工及运行/停车和生产切换操作(取消)过程中,所需的联锁解除及投运以及工艺操作台或操作盘上的联锁开关(取消)的操作,生产装置停工不属于本规定管理范畴,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生产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是对GS01/E6.5《特种设备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2.1 安全仪表系统:指保护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由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的联锁保护系统,包括安全仪表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等。
2.2 安全仪表系统的三个级别2.2.1 一级联锁:联锁动作将引发单套或多套生产装置停工或生产装置关键机组或设备停机并随之造成生产装置被迫停工的联锁。
2.2.2 二级联锁:联锁动作将引发生产装置局部停工或生产装置关键机组或设备停机并随之造成生产装置被迫局部停工的联锁。
2.2.3 三级联锁:联锁动作将引发有备用设备的机组或设备停机但备用设备可以迅速启动恢复因此不会造成生产装置全装置或局部停工而仅造成装置生产波动的联锁。
3 职责3.1 机动设备处职责3.1.1 机动设备处是安全仪表系统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规定与考核细则的制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1.2 负责安全仪表系统的运行及管理;3.1.3 负责转动设备联锁保护设置、联锁保护设定值和投用状况的管理;3.1.4 负责一级、二级“联锁切除\投运\变更申请票”的审核。
3.1.5 负责组织安全仪表系统级别的划分工作。
3.1.6 负责组织因机组联锁停工的事件分析工作。
3.1.7 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开工前的安全仪表系统验收工作。
2024年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联锁、报警装置投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生产安全,防范意外停车时的不安全因素对生产系统造成潜在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所有连锁报警系统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使用和管理规定1. 我公司生产工艺联锁系统明确划分为两级。
凡涉及生产装置的开、停或对后续工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联锁,均归类为生产工艺一级联锁;其余生产工艺联锁则划定为二级联锁。
2. 生产部负责识别生产工艺系统对连锁装置的具体需求,并承担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的设计任务,则明确由工程设计院负责完成。
3. 电控中心承担各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相关部分的建设、日常检查、维修及试验职责,并需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各联锁装置维持良好运行状态。
任何对联锁装置的变更,均需向生产部报备,严禁擅自修改。
4. 生产部负责定期组织连锁试验,制定并执行联锁解除或投用的具体规则,同时定期检查各联锁装置的运行状态。
5. 对于当前系统中已设置的各连锁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其运行状态。
若因部门内部原因需投用或解除连锁,必须提前向生产部、电控部提交申请,并征得生产部、电控部及生产副总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整改完成后,还需经安全部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重新投运。
6. 各部门应深入学习并掌握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依据其要求制定并实施连锁解除后及联锁停车后的应急操作预案,并确保相关岗位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这些预案。
7. 各生产岗位一旦发现联锁装置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生产调度报告,并通知相关岗位加强监视。
同时,需及时联系电控部进行处理,不得延误。
电控部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解决问题。
8. 各部门需根据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操作文件。
9.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者,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 电控部需每月对联锁、报警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在案。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2)、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3)、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投运与摘除的具体要求。
5)、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6)、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仪表部门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三、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1)、仪表设备由制造部仪表负责归口管理。
2)、在线分析仪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
3)、制造部仪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九)负责公司仪器、仪表、安全联锁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十)负责本部室各类台账的记录工作。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 引言本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组织内部的安全与保障,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
本制度的执行由上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
2. 报警管理2.1 报警设备为确保及时有效的报警响应,本组织配备了高效可靠的报警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器、紧急呼叫按钮、安全监控系统等。
这些设备必须得到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2 报警程序2.2.1 员工应熟悉各类报警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使用它们。
2.2.2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触发相应的报警设备,并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进行报警。
2.2.3 组织内部设定了不同级别的报警响应程序,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发出报警。
2.2.4 报警信号得到确认后,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所有员工有关情况及其所需采取的行动。
3. 联锁管理3.1 联锁设备为保证安全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本组织配备了联锁设备。
联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和气动联锁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
3.2 联锁程序3.2.1 员工应熟悉各类联锁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使用它们。
3.2.2 当需要进行设备联锁时,员工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2.3 进行设备联锁时,员工必须保证正确选择联锁方式,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4. 培训和演练4.1 培训为提高员工的报警和联锁管理能力,组织应定期举办相关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设备的使用方法、报警程序和联锁设备的操作方法等。
培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4.2 演练定期进行报警和联锁演练是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方法。
组织应安排定期的演练活动,并记录演练过程和反馈意见。
演练应包括不同场景和级别的紧急情况,以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对各类情况的方法和流程。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指用于监测、掌控和报警的各类仪表设备构成的系统。
2.管理人员:指企业内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第四条设备备案与管理1.企业全部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设备需进行备案登记,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信息。
2.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备案登记、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护维护和修理登记。
第五条设备巡检与维护1.管理人员应依照设备巡检计划,定期对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进行巡检。
2.巡检内容包含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是否准确、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等。
3.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记录,并布置相关维护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条报警处理与应急预案1.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并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应急预案包含报警信号的排查、报警原因分析、报警处理措施、报警恢复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人员资质要求1.管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或相关证书,并接受系统管理培训。
2.操作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的人员应经过特地培训,持证上岗。
第八条安全防护1.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设备应设置在安全掌控室或相应的防护措施下。
2.管理人员要确保仪表设备的完好性,不得私自改动或拆卸设备。
3.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维护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的设备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事故处理与调查1.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要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包含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内部审核1.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的内部审核,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联锁系统所属的生产装置。
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定义1、根据联锁的目的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
以安全控制为目的自控系统统称为一级保护联锁,除一级联锁以外的工艺操作自控系统统称为二级保护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需求部门或职能人员提出申请,提出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设备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生产车间班组长提出申请,车间工艺、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3、工程设备部电仪组人员每月对联锁增设、解除、设定值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4、联锁的设定值的校验,在每个检修周期由工程设备部电、仪班组人员进行校核、试验一次。
装置开车时由生产部门组织联锁的确认,设备部电、仪班组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
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生产与设备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
6、因控制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仪器仪表所在车间提出申请,并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按所属联锁登记审批程序审批后由电仪人员进行落实实施。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报生产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由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落实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报告相关领导准许后立即执彳丁,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并在生产交接班记录卡上做好备注记录。
2、特殊情况下,生产部领导可下达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联锁所属车间或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联锁管理职责(一)公司仪表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仪表部负责管理制度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使仪表部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工程师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部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一)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二)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
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三)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四)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
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八)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是指在企业或机构内部建立的管理和维护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的框架:
1. 管理制度
- 建立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 制定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和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
- 制定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养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
- 建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并及时更新和归档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2. 维修制度
- 设立专门的维修团队或维修部门,负责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
- 制定设备维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故障申报、维修任务分配、维修过程监督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 配备适当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维修人员能够有效地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工作。
- 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并根据修复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除了以上基本的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以确保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能够安全、稳定和高效地运行。
(完整版)仪表管理制度
仪表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一、仪表联锁系统的分类仪表联锁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闭环回路分成A、B 两类。
A 类仪表联锁系统a)涉及全装置或者大范围停车的仪表联锁系统。
b)关键设备和重要工艺系统的仪表联锁系统。
c)关系到人身、设备或者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系统。
B 类仪表联锁系统除 A 类以外的仪表联锁系统均为 B 类。
二、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定1 . 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在生产过程中仪表联锁系统的设置由分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会同生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 A、B 类仪表联锁系统设置清单,经厂总工程师或者主管厂长审批后发布实施。
2. 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定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会同有关生产车间制定,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审批确认。
其中设备保护性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 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设备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
所有负责人员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三、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1.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由装置仪表主任工程师提出。
A 类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组成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车间共同审定,设备科负责人确认审批。
所有负责人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程序。
2.所有仪表联锁的实施由仪表专业或者仪表维护班负责,与仪表联锁系统有关的其它专业,要按仪表联锁系统中的要求条件予以保证。
四、仪表联锁系统的试验和确认1、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a)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者联动试车前。
b)单机设备或者单元系统检修后。
c)装置大修后。
2 .试验内容a)仪表专业或者装置仪表维护班按分公司生产技术科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b)仪表专业会同工艺、电气、设备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仪表联锁系统的投运由生产车间生产主任负责。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广泛采用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
该系统通过对生产过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可以及时预警和处理潜在的危险情况,避免因操作失误或技术漏洞带来的安全隐患。
然而,由于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涉及众多的技术设备与人员操作,必须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该系统的效益。
2. 系统的构成和原理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构成部分:自控仪表、联锁装置和报警系统。
其中自控仪表用于监测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参数和指标,联锁装置用于在系统某些条件被破坏时,立即停止生产流程或报警提示,报警系统则通过声音或信号灯等方式告知操作人员。
其原理是通过将自控仪表的信号与联锁装置进行联接,当自控仪表检测到某些参数或指标超出规定的范围时,联锁装置将会自动切断该部分的生产流程,同时启动报警系统提示操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3. 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能够稳定可靠地使用该系统。
主要部分如下:3.1. 系统安装和维护•系统的安装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和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年定期进行系统大检修和维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2. 操作与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掌握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并签署保密协议。
•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定参数,如需要更改应由经过授权的管理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报警系统提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问题。
不能随意解除报警信息。
3.3. 联锁控制•建立适当的联锁保护措施,必要时可设置双阀门联锁、通风机联锁等。
•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停止生产,检查和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生产。
3.4. 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巡检和保养应按计划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经常清洁仪表与传感器表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更换电池或其他易损件,保证设备维护在良好状态。
4. 结语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是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措施,但是机器设备仅是一个工具,能否发挥其作用,还要看管理水平,特别是按照制度规范的操作和维护,才能保证生产的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规范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系统是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保证。
仪表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管理及维修工作。
1.DCS(集散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的设定值的确定本装置工艺区域的联锁参数全部在DCS画面上可以解除和投用,投用和解除必须经过生产运行部的申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操作。
压缩机系统的联锁全部在PLC系统中,触摸屏上也可以进行解除和投用,相关的联锁操作必须经过生产运行部的审批后,主操人员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操作。
其中设备保护参数(轴振动、轴位移、轴承温度、润滑油压、密封油压等)的仪表联锁系统须经生产运行负责人审批确认,报总工批准后,仪表班长操作。
所有的联锁操作都必须执行签字确认手续,同时仪表班应进行留底存档。
2.仪表联锁系统的配备自控仪表专业提出仪表联锁系统中报警及控制回路的配备组成方案,并负责具体方案实施。
3.仪表联锁系统实验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仪表联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实验3.1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3.2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
3.3装置大修后。
3.4 停机检修后。
注意事项:自控仪表班按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报警系统实验记录》进行实验。
会同工艺、电气、设备等专业共同检查确认仪表联锁对电、气、工艺环境等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各联锁系统投运前指定专人将该系统回路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知工艺主管准备完毕,由工艺操作人员按程序执行。
4.仪表联锁系统的解除(旁路)4.1由于生产原因要求解除的仪表联锁系统由运行班长及以上的人员负责,在解除前按系统回路开具《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交给生产运行经理确认。
如果实施仪表接线摘除或其它操作,仪表班长负责制定具体步骤,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
同时指定专人执行操作。
操作完毕后,通知生产运行部领导和运行班长。
如系统处理完毕需将联锁系统重新投运,仍由生产运行部领导确认审批后,再由主操人员进行投运。
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管理,保障其正常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寿命,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购置、验收、领用、使用、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适用于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第三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相一致,如有冲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购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采购工作应当经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合法程序,确保采购的设备具备所需的性能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时应按照设备合同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部门。
第七条购置的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供应商、金额等信息。
第三章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领用与使用第八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改动和拆卸设备。
第九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并维护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使用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四章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相关的维护手册进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的维护计划和记录,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概述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是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设备。
这种设备对于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如果这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容易发生事故,给生产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会带来巨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制度1、设计与安装阶段:在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设计以及安装阶段,相关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标准来进行管理。
设计与安装前应当进行专业技术评估,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来制定相关的技术方案,以确保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质量。
2、运行与维护阶段:在生产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当进行日常的巡视和维护,及时排除设备异常、故障,以确保生产过程的顺畅进行。
在维护过程中,全面执行国家《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技术措施和维护规程,并进行如零件清洗、加油、保养、更换等,保证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各项指标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
3、培训与教育阶段:企业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使员工了解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操作技巧、安全检查方法,并进行安全活动时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呼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4、安全管理阶段:对于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从多个角度来考虑,如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控等方面。
同时,应该加强随机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标准1、器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其质量和性能可靠。
2、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装,以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3、安全管理应通过多个方面,如一线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上级管理层面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多层次的安全标准加以管理。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概述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响应,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报警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报警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报警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巡检、维修保养、故障排除等。
3. 其他人员在使用报警设备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四、设备管理1. 设备巡检1.1 报警设备管理员定期对各报警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巡检频率和内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好巡检记录。
2. 维修保养2.1 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3. 故障排除3.1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并跟进故障处理进度。
3.2 故障排除过程中,报警设备管理员应充分配合维修人员工作,确保故障得以及时解决。
五、应急响应1. 报警信号接警1.1 接到报警信号后,接警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响应,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通报情况。
1.2 接警人员在接警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准确判断报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 报警处置2.1 报警信号确认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进行报警处置,调动必要的资源和人员开展工作。
2.2 报警处置过程中,应充分保障人员的安全,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应急演练3.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3.2 演练方案应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处理效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2. 如因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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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 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三、职责
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1、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如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9、每次大修后开机时,应对现场仪表、联锁开关及调节执行机构进行模拟保护试验。
试验时,应有运行操作人员、班组调度长、自控仪表维护人员到现场共同参加试验,试验合格后填写联锁保护试验单并签字确认。
10、利用停机时间,由系统维护人员和仪表检修工负责清除现场仪表和中控室控制柜内
外灰尘及表面锈迹。
清理完毕,通电试验作好记录。
11、运行中仪表电源突然中断,此时立即报告调度长,联系各工序要求保持稳定运行状态,同时通知仪表工迅速处理,恢复电源。
12、如果没有及时恢复供电,应将各主要调节执行机构和紧急切断阀由自动状态切换为手动状态,遥控切换为就地控制,汽包液位由操作工现场监视,需两人进行并用对讲机告知液位的变化。
13、在电源未恢复前,尽量维持各工序运行状态不变,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可维持短时间运行。
14、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紧急停车。
切断主要的控制阀,然后按正常停车顺序进行。
15、被控设备、操作设备、执行器的机械部分、限位装置和联锁报警装置等,未经就地手动操作调整合适并证明工作可靠,不得进行远方操作。
进行就地手动操作调整时,应有防止他人远方操作措施;规定在运行当中必须投入自动运行的按钮,不得私自切入手动,经发现或引起事故由生产运行部决定处理。
16、自控仪表进行检修校验时,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严禁不办理工作票擅自进行各项检修工作,经发现罚款500元。
17、检修调校工作结束后,由仪表工作人员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查看工作确实已全部完成,场地清洁,无工具材料遗漏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凡不经过系统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任何人把U盘和可移动硬盘插入DCS操作站和工程师站,经发现罚款500元。
19、工艺、仪表、电气、设备、安全等需要取数据,必须通过系统工程师和系统维护人员拷贝。
20、系统维护人员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电脑无病毒,用专用U盘在其工作电脑上格式化U盘后拷贝,如因U盘拷贝引发电脑病毒引起控制站和操作站的死机,经发现对其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21、系统维护人员拷贝完成后,必须对专用U盘杀毒,防止电脑病毒侵入控制系统。
22、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自动化操作规程使用与维护,造成联锁装置误动作,导致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外来人员,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根据情节严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