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培训讲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课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课件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课件目录一、导论1.1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1.2 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与意义二、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2.1 自由竞争原则2.2 诚实信用原则2.3 公平竞争原则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3.1 虚假广告3.2 商业贿赂3.3 恶意诋毁四、不正当竞争法的维权途径4.1 行政征询4.2 行政裁决4.3 司法救济五、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5.1 案例一:虚假宣传5.2 案例二:商业诽谤5.3 案例三:非法竞争手段参考文献一、导论1.1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中,违反法律、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种行为。
这种行为企图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扰乱市场秩序。
1.2 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与意义不正当竞争法是国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它的存在和实施,对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2.1 自由竞争原则自由竞争原则是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它保障了经营者在市场中公平竞争的权益,防止任何不正当手段的使用。
2.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2.3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强调竞争者之间应当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垄断、恶意诋毁等手段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
三、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3.1 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指以虚假事实、虚假效果等误导性内容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3.2 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为。
这种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于公平竞争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3.3 恶意诋毁恶意诋毁是指对其他企业的产品、服务或商誉进行有意诋毁、贬低的行为。
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四、不正当竞争法的维权途径4.1 行政征询在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经营者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法律法规。
竞争法培训讲义(PPT 51页)

二、特征
(一)主体涉及三方当事人: 混同行为人 被混同人 展示对象 行为人不正当使用他人商业标志的经营者。
(二)侵害客体是他人特有的商业标志及权利利 益
(三)客观方面看,侵权行为方式不正当使用, 引起混淆事实,或由此获得市场交易机会和 经济利益。
特征: 一是不正当使用 二是引起混淆 三是基于混淆获得市场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
2、混淆行为立法规定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潢。 (3)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
(二) 商业误导行为
1、概念
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他所经营的 商品或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使 他人对该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行为。
特征
目的是想引导消费者对自己 的商品或服务产生印象更好 的假想,引诱消费者购买。 其他竞争者是不特定而且是 间接的受害者。
相关的行业 其他特殊行业
2.对特定时期、特定内容的卡特尔行为豁免 卡特尔 我国《反垄断法》15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条(禁止性) 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 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 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 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 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 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 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垄断价格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限定交易 5.搭售 6.歧视待遇 (四)两种特殊的滥用行为 1.国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滥用行为 2.滥用知识产权行为
竞争法培训课件(PPT59张)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 ㈠竞争及其法律规制 • 1、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 其通常活动的范围内,向同一需求者提供 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或者接受同一 供给者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 劳务的行为或状态。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 1、不正当竞争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 • 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乃至一切违反善良风俗、 诚实惯例、商业道德而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包括垄断行为、限制竞 争行为以及其他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 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我国的法律与理论界上所称的不正当竞争仅指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 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的行为。 • 2、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 ①规范对象具有广泛性 • ②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 • ③法律责任力度大
• 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性的手段,从事市 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 或服务相混淆,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或误购目的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
• 1、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1)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 • 2)假冒仿冒行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或表示 的利用。 • 3)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 • 2、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 •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如假冒各种烟酒商标。
搜狗告腾讯不正当竞争索赔2051万元
• 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1、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 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行为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 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 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 义务。 • 2、行为方式不同。垄断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 制竞争、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性垄断,垄断的目的在于设置 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 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 权行为。 • 3、立法理念不同。反垄断法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 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提高市场绩效,保证经济 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 最大进步。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 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不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 有效性。
竞争法讲义

第一节 竞争的一般原理
(二)垄断竞争理论(不完全竞争理论) 以美国的E.H张伯伦和英国的罗宾逊为代表,主
要观点: (1)反对将垄断和竞争作绝对的区分,认为现实
的世界不存在完全的竞争,而是垄断或包含有垄 断因素的竞争。 (2)不完全的竞争或垄断的竞争是介于完全竞争 和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状态,是市场竞争常态。 (3)国家竞争政策的目的是减少市场的不完善使 其接近于完全或完善的竞争。
35第二节竞争法概述?五竞争法的主要特征?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性?二法律规范的模糊性和司法适用上的灵活性?三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和特殊领域的除外性?四法律性质的强行性和法律制裁的严厉性36第二节竞争法概述?六竞争法的作用?1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保障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
竞争法讲义
1
课程性质
竞争法是法学专业选修课程; 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一)统一立法模式:匈牙利、中国台湾 (二)分别立法模式:德国、日本、韩国 (三)松散立法模式:美英不同,属特别分
散立法、多种法源并存类型
美国:除三大支柱法外、另有罗宾逊—帕特曼法、威尔逊 海关法、韦伯—波默斯法案等,另有判例法等
不同类型的立法模式一般是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 绝对的优劣之分
竞争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渐趋完备。 (2)进行竞争立法的国家进一步增多,突出的表
现在许多原计划经济国家纷纷制定竞争法。 (3)国际竞争立法得到全面发展。 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WTO(GATT)
30
第二节 竞争法概述
(四)竞争法的发展趋势: 1、竞争法利益保护多元化。由传统的保护诚实的经
营者向保护消费者、注重整体经济效率、维护公共 利益等转化。 2、竞争法调整领域多元化。由传统商业领域向文化、 体育、旅游、医疗、社会保障等广泛延伸。 3、竞争法越来越国际化。大量的国际间竞争规范与 国内竞争规范的趋同化。
竞争法新培训讲义(PPT 113页)

清华大学出版发行 《中国学术期刊文献 光盘版·法律分辑》所载竞争法专题论文;
主要参考文献之四
孔祥俊著:《中国现行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徐世英著:《竞争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市场的界定
产品或服务市场 市场的空间 市场的时间(季节性)
人类对竞争机制作用条件的认 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2、垄断竞争理论 3、有效竞争理论 4、可竞争市场理论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Complete or Pure Competition)
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王源扩等著:《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经济 法学专题研究》竞争法总论、反垄断法、反不 正当竞争法部分。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种明钊主编《竞争法》,法律出版社97年6月 第一版;
王晓晔著《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锤》,法律 出版社96年5月第一版;
阮方民著《欧盟竞争法》,申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98年4月版;
对产品均质性的质疑 现实市场中厂商之间关系的分析 意义:揭示了实践中竞争与垄断之间相
互渗透的关系以及竞争条件问题在实践 中的复杂性 局限性:作为一种实证理论指导功能不 足
3、有效竞争理论或可操作竞争理论 (Effcective or Workable Competition)
追求现实条件下可行并且确实有效的竞 争,其标准是:
竞争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课程的讲授和研究生自 学,使研究生熟悉竞争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初 步掌握竞争法的基本分析方法,了解发达国家 竞争立法的经验教训,认识我国竞争法的特殊 性;要求研究生比较熟悉竞争法的学术文献, 了解竞争法学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能对我国 竞争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独立进行初步 分析研究,并提出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见 解。
竞争法培训教材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为什么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一)竞争的概念 竞争法中所讲的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营者之间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 关系人为对手,而在经济活动的各方面进行的相互争 胜行为。
(二)竞争对市场经济的意义 1. 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2. 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 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维护消费者利益
2. 商业贿赂与相关行为
(1)商业贿赂与回扣
回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帐外暗中向买方 退还一定比例的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有利的 交易条件和交易机会的行为。
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 。
(2) 商业贿赂与折扣
折扣,是指商品销售者以公开明示的方式在原 定价格基础上给买方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
(3) 商业贿赂与佣金 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中,中间人为委托人提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 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不包括擅自伪造注册商 标标识等其他商标侵权行为。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的行为
知名商品是指在相关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 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指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 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供中介服务而获取的报酬。
(三)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误导行为)
1. 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虚假宣传行为,也称为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 是指经营者通过在商品上进行虚假标示,或者以 广告及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造成 分、性能、价格、产地等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 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特征:
显然,各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性表述 存在区别,但本质内容都是从违反诚实信用、善 良风俗或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方面来揭示不正当 竞争行为的内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正当 性”,主要就表现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其他 公认的商业道德。所以可以为其下一个定义:
竞争法课件(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

合法垄断的范围和种类有:
(1)特定的经济部门的垄断。(公用企业、烟 草专卖)
(2)知识产权领域。 (3)对外贸易领域。(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合
并)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 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 业的经营者。
这是我国首次向境外企业垄断开出罚单,此次反 垄断调查释放了中国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的强烈信号, 以及确保公平交易市撤境的决心。
乳品企业垄断处罚
反垄断部门2013年3月接到乳粉企业涉嫌价格纵向 垄断的举报后,便着手开始调查。从5月份开始,发改 委价监局共派出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 企业正式调查。被调查的包括合生元、雅培、恒天然、 惠氏、贝因美等。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 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 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 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自2006年12月开始,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 反映上述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据介绍, 2001年至2006年期间,这6家涉案企业在中国台湾地区、 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 晶面板市场信息;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 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价格或互相交换的信息, 操纵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非法垄断,即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它是 指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合谋 性协议、安排和协同行动,或者通过滥用经济 优势地位,排斥或控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活动, 在某一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实质上限制竞争的 行为。
第六章 竞争法 《经济法》PPT课件

四、经营者集中
• (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类型 •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或通过收购其他经营者的股份
或者资产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通过委托经营、联 营等方式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或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经营者的业务或人事。 • (二)经营者集中申报与审查制度 • 1.申报义务人 • 2.申报标准 • 3.申报时间 • 4.申报资料 • 5.初步审查 • 6.第二阶段审查 •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豁免制度 • (四)违法实施集中的法律责任
六、反垄断执法机构
• 我国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 级机构。在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后的初期阶 段,将有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国家发改委三家机构分头执行反垄 断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第三节 反垄断法
•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 • 反垄断法就是规制垄断行为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 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 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
•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商业贿赂
• 1.商业贿赂的概念与构成 • 构成商业贿赂有三个要件:(1)行为人采用了财物或者
其它手段实施了贿赂;(2)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为目的; (3)行贿人是经营者。 • 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 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 帐等。 •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 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 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 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 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 2.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
《企业竞争法》课件

企业竞争法的展望和未来发展
企业竞争法将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发展。未来,随着数字经济和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竞争法将面临新的挑战和 调整。
竞争法鼓励企业创新,推动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企业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 自由竞争
企业在市场上享有自由竞争的权利,不受不正当限制。
2 公平竞争
竞争应基于公平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企业利益。
3 消费者保护
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虚假宣传和不良产品。
如何合规遵守企业竞争法
明确法律要求
了解企业竞争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确保企业合规。
建立合规制度
制定内部制度,培训员工,确保公司内部竞争行为合规。
定期风险评估
定期评估企业竞争法风险,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企业竞争法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1 垄断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操纵市场价格、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将面临严厉处罚。
2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将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竞争法》PPT课件
企业竞争法概述
企业竞争法旨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了解企业竞争法的 基本概念和原则是每个企业必备的知识。
企业竞争法的重要性
促进市场发展
通过规范竞争行为,促进市 场发展,推动经济繁荣。
维护公平竞争
企业竞争法确保竞争公平, 防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 利益。
激发创新活力
3 反垄断调查
企业可能面临反垄断调查,需要合作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企业竞争
公司B因虚假宣传被罚款,损害了消费者
权益,公众对其评价也大幅下降。
3
Case 1
公司A因垄断行为被罚款数百万人民币, 并被要求改正行为,整顿内部管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课件

(一)市场混淆行为第5条
• 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假 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 费者误认的行为。丑粮液-五粮液和大白免-
犬白兔.
•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 2、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 • 3、名称混同 • 4、虚假表示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同一 种服务或类似商品、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
(五)虚假宣传行为
第9条
1、行为主体——生产或服务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其他 经营者(食品安全法中有关代言人规定) 2、行为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3、行为人客观方面 (1)对商品与服务做欺骗性、误导性的宣传 (2)利用广告、其他宣传方法
相关法律规定——《广告法》
《新广告法》第十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 是依法取得的除外; 关于极限用语,通常分为四种情况来看: 1.绝对禁止使用:所有主观的最高级别形容词均绝对禁 止使用;客观上无法证明或证伪的极限形容词禁止使用。 示例如下: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美、最优秀、最 先进、最时尚、最受欢迎、顶尖、终极、极致、万能、 永久、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 无前例、世界领先品质、填补国内空白等。 2.相对禁止使用:在没有限定范围,或者限定范围但无法 通过客观证据证明的描述不得使用。 示例如下:第一、顶级、最高、最新、最大、最小、最 多、最早、最先、金牌、冠军、王牌、独家、全球首发、 全国首家、全网首发等。 3.相对禁止的例外:在限定范围且可以用客观证据证明的 情况下,由绝对用语变为相对用语时可以使用。 示例如下:某新款产品“第一”次发布、某款车的“顶级”配 置型号、某网站某月销量“最高”产品、某公司“最新”推出 产品、某楼盘“最大”户型、某鞋型“最小”尺码、某款特定 型号的手机在独家平台上“全网首发”、某产品在某范围内 的“独家”代理等。 4.依法取得的除外:禁止情形不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及其它组织、个人的姓名、名称或荣誉性称号中本身含 有极限用语的情形(例如“最高”人民法院、英格兰“超级” 联赛、奥运会“金牌”获得者、某空军“王牌”飞行员)。
市场竞争法培训课程

市场竞争法培训课程市场竞争法是国际商业环境中非常重要的一门法律课程,它主要关注市场竞争的规则、限制和保护。
该课程的目标是帮助学员理解和应用市场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如何在商业活动中遵守这些法律规定。
市场竞争法培训课程将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市场竞争法的概述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市场竞争法的起源、发展和目的。
我们还将讨论不同国家对市场竞争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职责。
此外,我们还将探讨全球市场竞争法的趋势和动态。
第二部分:市场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市场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的活动,鼓励自由和公平竞争,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将通过案例研究和实际例子来说明这些原则在实际中的应用。
第三部分:市场竞争法的实践指南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重点关注市场竞争法的实践指南,包括如何评估市场竞争的风险和合规性,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符合法律要求的市场竞争策略。
我们还将讨论市场竞争法违法行为的后果和处罚,并提供有关如何避免违法行为的建议和实用工具。
第四部分:跨国公司的市场竞争法合规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探讨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竞争法合规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机会。
我们将介绍国际市场竞争法合规的最佳实践,并讨论跨国公司如何建立有效的合规机制和监控系统。
我们还将重点关注中国市场竞争法的规定和要求,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中国市场竞争法。
第五部分:市场竞争法与商业决策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探讨市场竞争法与商业决策的关系。
我们将探讨市场竞争法如何影响市场竞争策略、定价策略、市场准入和退出策略等商业决策。
我们还将提供实际案例和练习,帮助学员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商业环境中。
该培训课程将通过讲座、案例研究、小组讨论和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
培训期间,学员将有机会与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互动交流,以充分理解市场竞争法的应用和实践。
通过参加市场竞争法培训课程,学员将能够:- 理解和应用市场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评估市场竞争的风险和合规性;- 制定和执行符合法律要求的市场竞争策略;- 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法合规机制和监控系统;- 在商业决策中考虑市场竞争法的影响。
竞争法培训讲义(PPT 172页)

一、垄断的概念和特点
1.经济学:一种市场结构
一般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即独占; 第二: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即
除完全竞争之外的所有市场结构,包 括垄断竞争、寡占和独占; 第三:广的垄断,既指垄断竞争、 寡占和独占在内的市场结构,又指市 场主体的垄断行为。
垄断的概念和特点
网站和报刊上向原告赔礼抱歉。
•
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
当竞争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
的判决。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竞争法的概念 概念:以保护和促进竞争
为目的,规制反竞争行为 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反竞争行为包括 垄断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竞争法的根本原那么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 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 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 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异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 支配地位的行为。
•
诉讼请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
关软件,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并公开抱歉。
•
战争结果:2021年9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
就该案进行公开审理。2021年4月25日宣判,360败诉,
“扣扣保镖〞恶意入侵QQ,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处其向腾
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并在有关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 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效劳进行 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1978年联合商标公司案
联合商标公司〔United Brands Company,UBC〕在欧盟的香蕉市场中占40 %的市场份额,但它认为应该在水果市场中来 确认其市场份额,因为香蕉和其他水果之间是 可替代的,因而其在水果市场中的份额是微缺 乏道的。但是欧洲法院认为,产品市场应为由 各种香蕉所形成的市场,认为“香蕉只在有限 程度内与他种水果可替代,且只与他种水果在 难以觉察的方式下竞争〞,而且由于老人、小 孩与病人对香蕉质软的特殊需求,其构成一个 独立的市场,欧洲法院最终判定香蕉市场构成 一个独占的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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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豁免程序
豁免及其与适用除外的区别
豁免是指对依照法律应当或可以禁止的 行为,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不认为违 法,不追究行为人责任。
集体豁免:法律对某一类行为统一的直 接许可
单独豁免:指有权机关应当事人申请在 依法进行个案审查的基础上决定的豁免
第三节 竞争法的执行机制
执行机关问题:权威性、独立性、统一 性问题
涉及的利益 执行的主体 责任的形式与原则
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的相互渗透 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的相互衔接
三、形式主义与效果主义
形式主义的来源及其特点 效果主义的兴起及其特点 现代条件下的适用范围:
本身违法原则(Per Se Illegality) 合理性原则(the Rule of Reason)
二、我国现行竞争法制的 主要特点
1、迫切需要控制的垄断问题还没有专门 立法
2、对企业兼并予以鼓励 3、反不正当竞争多头立法 4、执法和司法机关缺乏保护竞争机制的
意识 5、执法体制存在许多问题
三、我国竞争法的展望
反垄断立法的进展 影响我国竞争法制建设的因素 当前的研究热点及今后发展趋势
对法的调整方法,可以按照研究的需要,从 多个角度进行多种不同的分类。
很多法律调整方法为多个法律部门共同适用。 本节主要研究竞争法特有的调整方法。
一、控制原则与禁止原则
控制原则:法律要求行为人从事特定种 类的行为时向官方通报,一切行为,未 经官方个别通知,均为合法;被官方通 知停止行为的,不具有溯及效力。
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王源扩等著:《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经济 法学专题研究》竞争法总论、反垄断法、反不 正当竞争法部分。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种明钊主编《竞争法》,法律出版社97年6月 第一版;
王晓晔著《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锤》,法律 出版社96年5月第一版;
阮方民著《欧盟竞争法》,申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98年4月版;
市场的界定
产品或服务市场 市场的空间 市场的时间(季节性)
人类对竞争机制作用条件的认 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2、垄断竞争理论 3、有效竞争理论 4、可竞争市场理论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Complete or Pure Competition)
执法机制、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
三、竞争法的渊源与地位
(一)竞争法的渊源:中外的比较
美国模式 德国、日本模式 澳大利亚、台湾模式 我国的选择
(二)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的思考与我国法律体系问题
第二节 竞争法的调整方法
法的调整方法的定义及普遍适用性
竞争法的调整方法,指法律规范、引导、保 护竞争秩序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 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D413(月刊) 所载有关竞争法的专题论文;
清华大学出版发行 《中国学术期刊文献 光盘版·法律分辑》所载竞争法专题论文;
主要参考文献之四
孔祥俊著:《中国现行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徐世英著:《竞争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目前共27国
二、欧盟竞争法的基本框架 与主要特点
欧盟竞争法的基本框架:
原则性规范 实体性规范:1、禁止联合限制竞争
2、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控制企业兼并 程序性规范:法律适用范围、执法机构、
执法程序和法律责任等
欧盟竞争法的主要特点
1、明确的原则性规范 2、独具一格的豁免制度 3、对市场一体化的高度关注 4、相对弱化的法官作用
完全竞争市场或纯粹竞争市场是指具备 下列条件的市场:
1、众多的买者和卖者 2、产品的均质性 3、资源转移无成本 4、市场信息的完备性和分布的对称性
意义:开启了认识竞争条件的思路 局限:条件过于严苛因而难以应用
2、不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理论 (Incomplete or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三、竞争对生活方式的影响 快乐指数问题 绿色GDP问题竞争的特点
一、制度背景(目的、所有制、分配) 二、厂商行为(决策动机、商业道德) 三、产业结构 四、二元经济 五、政府管理和配套制度
第一章小结
经济的运行模式 政府的管理方式 竞争一般理论与在特定国家的具体特点 竞争理论与竞争立法的关系 我国应当确立的经济竞争理论
禁止原则:法律直接规定受禁止的行为, 该类行为当事人不得为之,否则自始无 效。
禁止的种类:绝对与相对,一般与特定
控制原则与禁止原则的比较
法的导向性方面 法的威慑力方面 执法成本方面 法律适用效果的确定性方面 积累执法经验方面 结论:不同的适用范围
二、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
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的区别点:
第二章 竞争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基本内容:
第一节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欧盟竞争法 第三节 我国竞争法的现状与展望
第一节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历 史发展
一、美国竞争法制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基 本框架
1、美国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竞争保护 2、《谢尔曼法》及其革命性意义 3、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框架
市场结构:无产业进入障碍,行业内厂商数 量符合规模经济效益
市场行为:厂商之间无通谋,无垄断或不正 当竞争行为
市场绩效:劳动生产率提高;技术进步;消 费者需求得到满足;没有过度的消费开支。
有效竞争理论的意义与局限性
意义:
从理想目标到现实目标的转变 从简单因素到复杂因素的思考 可操作性和普遍的应用
主体之间关系的平等性、主体的特定性、行 为内容的商业性或经营性、法律保护对平等 的关注以及救济手段的民事性。
2、国家对市场竞争的管理关系
特点:
主体之间关系的强制命令性 被害人的不确定性 行为内容的复杂性 法律保护对宏观效果的关注 救济手段的综合性 两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交织及法律调整的复 杂性
序罪” 《广告法》、《招投标法》、《价格法》、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内容:禁止十一项具体行为 意义:满足了体制过渡时期的急迫需要 缺陷:
名不符实,包括了反垄断的内容 一般性规定不能适用,适用范围太小 行为构成和责任要件的规定有形式主义色彩 执法体制缺乏有效性
第一节 竞争的概念及其与市 场的关系
一、经济竞争与市场界定 二、经济竞争的理论模型
二、经济竞争的理论模型
经济竞争的理论模型是指竞争一般条件 的理论概括。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个人利益 与社会利益的当然一致:
分工与交换,自由的交易 所有资源最终流向出价最高者——资源最佳
配置;各生产部门间的平衡; 个人追求自利的行为同时促进了社会利益
二、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影响及 其原因
1、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影响及其表现
2、美国反托拉斯法巨大影响的原因
第二节 欧盟与欧洲国家竞争法
一、欧盟的历史与机构
1951年4月法、德、一、荷、比、卢流过成立欧洲 煤钢共同体
1958年,六国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 同体
1992年2月十二国成立欧洲联盟,现有十五个成员 国,主要机构由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 会、欧洲司法法院,欧洲初审法院等
《广告法》; 《价格法》; 原国家计委95年1月25日发布的《制止牟
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在经济活动中禁止地区封
锁的暂行规定》(2001年4月)。
第一章 竞争的概念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竞争的概念及其与市场的关系 竞争的经济意义 竞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竞争的消极影响 我国现阶段竞争的特点
第三章 竞争法总论
第一节 竞争法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第二节 竞争法的调整方法 第三节 竞争法的执行机制 第四节 竞争法的适用 第五节 竞争法的政策目标
第一节 竞争法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一、竞争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竞争法是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竞争为 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争法主要调整两类社会关系: 1、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其特点是
我国竞争条件问题的重要性 4、人类对竞争规律认识的长期性和艰巨
性
第二节 竞争的经济意义
一、竞争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二、竞争推动经济技术进步 三、竞争促进收入的合理分配 四、竞争使消费者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
保护
第三节 竞争的社会政治意义
1、竞争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经济自由 2、创造社会平等的经济基础 3、竞争有利于维护政治民主的经济基础
三、 欧盟与欧洲国家 竞争法的关系
欧洲国家竞争法的历史发展 欧盟竞争法与其成员国法的关系
欧盟法效力优先原则 直接效力原则
第三节 我国竞争法的 现状与展望
一、我国竞争法的现状
我国竞争法的起步与台湾《公平交易法》 《宪法》第十五条 《民法通则》侵权的民事责任部分 《刑法》第二编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
二、竞争法的内容体系
(一)总则:立法目的与依据、基本原 则、共同性规定
(二)反垄断法:
1、企业联合限制竞争的禁止 2、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3、控制企业兼并 4、禁止行政垄断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仿冒与误导、不
正当营销、侵害商业秘密、商业诽谤
(四)程序规定:法律适用的除外与豁免、
执行权限问题:调查取证权、豁免权、 处罚权
执行程序问题:程序的独立性及其价值、 我国需要增加的程序:行政指导、豁免、 协调
第四节 竞争法的适用
一、竞争法适用的主体
美国法:任何人(any person ) 欧盟法:任何业者(any entity) 中国法:经营者、政府部门
二、竞争法适用的行为方式
竞争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课程的讲授和研究生自 学,使研究生熟悉竞争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初 步掌握竞争法的基本分析方法,了解发达国家 竞争立法的经验教训,认识我国竞争法的特殊 性;要求研究生比较熟悉竞争法的学术文献, 了解竞争法学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能对我国 竞争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独立进行初步 分析研究,并提出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见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