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种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为其获得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相对较高,同时其信用风险较大,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意义、组成部分、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对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一、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意义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流程和制度,以分离和控制风险,从而使公司在提供担保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降低公司风险:担保业务性质决定了其具有较强的风险性,而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保障客户安全:中小企业是融资担保公司的重要客户群体,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安全、可靠的担保服务,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3. 提升公司形象:良好的风险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还可以提升公司形象,吸引更多的客户和资本市场的青睐。
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与定价制度、客户分类评级制度、贷后监管制度、应急预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1. 风险评估与定价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是融资担保公司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手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资料、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状况、行业前景、主要客户等因素。
通过对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价,可以对客户进行分类,最终制定对应的担保方案和担保费率。
2. 客户分类评级制度客户分类评级制度是针对不同类型客户进行评估和分类的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担保服务风险控制能力。
客户分类评级制度一般包括:优良客户、一般客户、高风险客户等几种,根据不同客户类型,制定不同的担保方式。
3. 贷后监管制度贷后监管是对已经发生的担保业务进行持续性监管,以及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的手段。
主要包括监控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数据、还款情况等,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的制定和执行。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XX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
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
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
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类型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法行为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被担保人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风险控制部管理办法总则为建立和健全昆明长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风险管理办法。
一、风险管理概况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降低。
风险管理是关系企业的存亡。
不少企业家特别是投资商因忽视了风险管理或因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判断错误,从而在经营或在投资活动中遭受巨额亏损,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通过转移风险,可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他人,否则,就只能束手束脚,错过赢利的大好时机。
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确立企业的良好信誉,从而为企业的广泛开拓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风险管理还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其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有助于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作者的友好协作关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相互依赖日趋紧密,但彼此间的商业关系却因竞争激烈而变化无常。
永恒的信任不复存在,新的损失风险也不断增加。
因此风险研究与管理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信用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及时回收。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风险控制、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开展业务。
第四条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五条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应当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查合格,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八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一)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二)为债权人提供反担保;(三)为担保业务提供咨询、评估服务;(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从事证券、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二)风险控制和缓释制度;(三)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四)风险处置和追偿制度。
第十一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担保额度。
第十二条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建立担保责任准备金制度,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准备金。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施持续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二)非现场监管;(三)风险评估和预警;(四)信息披露要求。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融资担保公司是一种在金融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它们为企业提供融资保障,同时也面临着各种风险。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并确保风险控制,融资担保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融资担保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时,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这包括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模式进行全面分析。
通过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融资担保公司能够减少风险并保护自身利益。
其次,融资担保公司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物或抵押物作为贷款的保障。
这些担保物可以是房产、设备或其他有价值的资产。
通过接受这些担保物,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在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时通过处置担保物来弥补损失。
此外,融资担保公司还会与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这些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内容,并规定了企业在偿还贷款方面的义务。
通过签订合同,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在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融资担保公司还会定期对贷款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合同约定。
同时,他们会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潜在风险。
最后,融资担保公司还会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分享风险。
这种合作可以通过再保险、共保等方式实现,将风险分散到多个机构,减轻了单一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压力。
总之,融资担保公司通过严格的风险评估、担保物保障、签订合同、跟踪检查和合作分担风险等措施,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这些措施为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了可靠的风险管理框架,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可信赖的融资保障。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第二条定义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自有资金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并收取担保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监管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地方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设立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监管部门申请批准。
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风险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条件。
第五条业务范围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六条风险控制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估、担保项目审查、担保额度控制、代偿风险管理等。
第七条资本充足率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保持充足的资本,确保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八条信息披露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管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担保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担保业务为主营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收取担保费用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稳健、高效的原则,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障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担保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六条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担保公司的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章程草案;(四)注册资本证明;(五)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六)营业场所和设施证明;(七)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担保公司设立后,如需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业务规则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一)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二)发行担保债券;(三)担保咨询;(四)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商密三级工银湘营办发〔2010〕514号《关于转发<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支行、牡丹卡长沙分中心:现将总行办公室•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银办发[2010]57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1,部内发送: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主办单位:信贷管理部联系电话:84449744打字:欧阳晶莹校对:方欣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印(印2份),2,1230100商密二级?长期工银办发…2010?572号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为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总行制定了•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行要审慎开展由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融资业务~不断提升风险分析和控制能力~通过合理确定风险对价,向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确需借助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要严格执行总行关于担保机构准入、担保基金比例、担保限额和担保期限等相关要求。
二、各级行要与当地监管部门、征信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全面掌握与我行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状况~有效防范风险。
三、总分制担保机构的准入与限额原则上由担保机构总部所在地一级,3,,直属,分行在综合考虑其跨地区经营的情况下负责核定。
母子公司制担保机构的准入与限额原则上由各独立法人所在地一级,直属,分行核定。
四、各一级,直属,分行要在9月底之前对全部担保机构进行一次清查~将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统一纳入准入名单管理并将清查结果报总行,信贷管理部,备案。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此件发至二级分行,,4,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防范与我行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客户在我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专业保证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非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由政府全资或控股设立的、以贯彻国家政策为主要目标~具有执行公共财政明确目的的专业担保机构~非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外的担保机构~包括市场化运作、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以会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互助型担保机构。
2、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融资担保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业务准入、业务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在正确处理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关系中,应坚持以下担保原则:(一)充分体现政府发展产业的政策导向原则;(二)支持生产加工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三)扶优扶强,突出重点原则;(四)抓大面,放小额,不重复担保,分散风险原则。
第二章说明第五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包括:(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六条担保范围分为部分担保和全额担保两种。
具体操作与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双方合作协议以及被担保人资信等级、担保金额等情况协商决定。
第七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采取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的一种或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为追偿的快捷实施,反担保的相关合同须在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履约公证手续。
第八条为规避企业重复抵(质)押,应事先向金融机构、工商、土地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进行查询,获取真实的征信信息和公共信息。
第三章风控制度第九条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 倍,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 ,对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5% ,同时不能超过被担保人的有效净资产。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三篇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按担保业务程序共分为七章,分别是:(一)受理,客户申请受理与项目立项(二)调查,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三)审批,包括项目融资方案审批、担保调查审批、放款审批(四)放款,包括面签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发放(五)保后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客户风险分类制度(六)风险预警,包括责任划分、处置方式、预警方法和违规处罚(七)代偿流程管理,包括风险客户认定、代偿流程、债权追偿、项目终结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业务完结第一章受理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发给其担保申请表。
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A、法人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7、贷款卡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8、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1、个人简介;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3、银行征信报告;4、工作及收入证明;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实施融资担保政策,促进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和资本市场相关监管机构共同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的业务行为应遵守《商业银行法》、《证券业法》、《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要求其实施融资担保政策,对客户没收保证金、担保费用等资金进行保管。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确、完整地报送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并且服从当地政府的公正管理和监督。
二、背景检查(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实施背景检查,同时也应实施排查可能存在的任何违法行为或依法应当避免的行为,防止以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所禁止的性质采取的任何措施或采取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动。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归属方特别是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向政府部门提供真实、合法的背景证明文件,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合规、安全经营。
三、业务准入认证(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准入认证应当由其上级金融监管机构每五年进行一次。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拟准入的项目必须经报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审批,并根据该上级机构的有关业务准入认证指标及标准审查通过。
(三)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取得业务准入认证但未按规定实施完善内部控制管理的,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情况要求及时整改。
四、资产和财务报表(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大额担保业务特有和特殊的风险特性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的融资担保交易进行详细的核查。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以便金融监管机构了解本公司业务情况。
(三)每月或每季度,由金融监管机构根据本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安全有效地管理和运营。
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并降低风险,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营,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特制定了本风险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措施。
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1.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决策。
2.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报告工作。
3.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协助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部门完成风险分析、控制和报告等任务。
三、风险管理流程1.风险识别:通过对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分析和研究,识别出潜在的风险因素。
2.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确定其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和风险承担等,以降低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4.风险监测: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风险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提前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风险。
5.风险报告: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公司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风险管理措施1.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职责的划分、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和培训等,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外部合作: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如银行、保险公司等,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3.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和传递等流程,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五、风险管理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的风险管理培训,包括风险管理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实例讲解等,以提高员工对风险和风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六、制度遵守和责任追究公司将对违反风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融资担保风险,提高融资担保质量,保证融资担保资产安全,建立以融资担保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融资担保管理体制,依据七部委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融资担保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特点的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融资担保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融资担保风险,降低不良融资担保,提高融资担保质量。
第三条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原则。
本公司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融资担保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融资担保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三)坚持融资担保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融资担保。
第二章融资担保风险划分第五条融资担保风险。
融资担保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融资担保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融资担保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融资担保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融资担保,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融资担保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融资担保,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融资担保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融资担保风险。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总则为建立和健全昆明长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风险管理办法。
一. 风险管理概况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降低。
风险管理是关系企业的存亡。
不少企业家特别是投资商因忽视了风险管理或因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判断错误,从而在经营或在投资活动中遭受巨额亏损,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通过转移风险,可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他人,否则,就只能束手束脚,错过赢利的大好时机。
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确立企业的良好信誉,从而为企业的广泛开拓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风险管理还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其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有助于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作者的友好协作关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相互依赖日趋紧密,但彼此间的商业关系却因竞争激烈而变化无常。
永恒的信任不复存在,新的损失风险也不断增加。
因此风险研究与管理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 信用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及时回收。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云南Ⅹ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担保风险,优化或有资产质量,加强本公司担保风险管理,实现担保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表外或有资产负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遵循经济、金融、银行信用规律,界定担保风险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风险意识,控制风险,促进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有效的担保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条担保风险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的、全面的风险识别和估价、评价、决策、控制和处置的风险管理,既包括来自外部交易的风险管理,也包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管理。
第二章担保风险因数第四条担保风险因素是指担保业务运作过程而言,主要是反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和抵押、质押)、企业状况(如期偿还能力和偿债意愿)、担保本身所处状况(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风险类型和银行信用方式因素五大类。
第五条担保风险类别(型)。
担保风险类别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较多,为方便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对接和有效管理,本办法采用国际金融体系普遍采用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原则》的分类,将担保风险划分为:1. 信用风险;担保交易对象可能无法履约而导致担保公司发生代偿损失的风险。
2. 国家转移风险。
担保交易对象所在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的风险以及交易对象的债务不是以本币计值时;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都可能无法得到外币的风险。
3.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公司的表内表外资产、负债价值变化使公司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4. 利率风险;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化时担保费率也同向变化面临的风险,不仅影响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及表外或有资产、负债、金融工具的经济价值。
5.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或有负债转变为表内实际负债时,代偿集中发生或累积代偿额度过高,使担保公司资产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代偿债务而出现“挤兑性”代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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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部管理办法总则为建立和健全昆明长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并降低信用风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风险管理办法。
一、风险管理概况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降低。
风险管理是关系企业的存亡。
不少企业家特别是投资商因忽视了风险管理或因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判断错误,从而在经营或在投资活动中遭受巨额亏损,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q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通过转移风险,可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他人,否则,就只能束手束脚,错过赢利的大好时机。
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做好风险管理,有助于确立企业的良好信誉,从而为企业的广泛开拓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风险管理还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其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有助于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作者的友好协作关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相互依赖日趋紧密,但彼此间的商业关系却因竞争激烈而变化无常。
永恒的信任不复存在,新的损失风险也不断增加。
因此风险研究与管理已成为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信用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及时回收。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获得最高的经风险调整收益:提高资产健全性,以特定的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地区、产品等类似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并管理,防止信用风险向某一方面偏重,把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内。
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管理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债务而导致的一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及非预期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的管理(1)调整好资产结构,保证资产的流动性,控制支付风险向信用风险的转化。
(2)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竞争秩序,杜绝不正当竞争;(3)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4)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四、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根据行业的风险分为A、B、C,各类型的定义如下:五、操作风险管理及其他风险管理担保公司能否持续经营的根本保证在于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的运营规划将风险控制贯穿到市场、管理、财务和投资等涉及到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本办法针对可能出现经营风险的主要层面都提示了应对措施。
确保有效的执行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一)分析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等重要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信贷资产组合产生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适当的应对方案;(二)定期监测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逾期率、信用损失率、违约率等可利用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指标,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三)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健全内部的制约机制。
•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架构、职责:•风险控制部业务流程调查人员在企业调查之前与风险控制部基本对接,风险控制部搜集了解企业及所属行业基本信息开始风险控制部搜集企业相关信息申请召开贷审会制定合同签署合同风险控制部办理反担保物登记手续陈述企业风险提出否定原因调查部尽职企业调查,完整收集资—-------- 通过制定风险控制部意见书1、基本对接:调查人员在去企业调查之前与风险控制部基本对接,包括贷款企业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费率,企业从属行业性质。
2、搜集信息:风险控制部基本了解企业情况之后搜集企业基本信息与从属行业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对接:通过调查部尽职调查,风险控制部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经营状况、借款人实际情况的不同,秉承务实高效,抓大放小且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企业的贷款用途及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理念、发展趋势及近期财务指标主项核证(应收、应付主要客户往来记录,其他应付项目落实、成本分布明细等)进行详细对接。
4、审核及完善资料:通过对借款人的贷前,贷中审核内容主要有:♦借款方的实际贷款用途;♦借款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基础资料,充分了解借款方的偿还能力及信誉程度);♦抵押物的基本情况,质押物的基本情况;♦第三方保证情况等相关的资料的核证5、风险控制部论证风险:风险控制部贯穿整个贷款业务操作的全过程,秉承齐抓共管,协调一致, 从企业内部管理上把握贷款担保风险,其主要风险论证包括:♦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A、法人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7、贷款卡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1、个人简介;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3、银行征信报告;4、工作及收入证明;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C、其他组织(略)♦实际贷款用途:通过借款方贷款的实际用途,综合分析其真实性、合法性。
♦经营管理能力(主要包括管理团队组成、股权关系、分工协作性等)。
A.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合同的核实、采购商实力和信用资质、信用证开立行资质和信用证特殊条款、违约责任等)B.产品的供应能力(产能“瓶颈”、质量保证、成品质量测试)经营团队目标战略(了解借款方在行业中的地位、经销区域,以及竞争对手、比较优势与劣势)C.销售网络中的分销点和物流是否牢固;D.成功经验的深度和广度,是否支持继续增长;E.关联企业的担保风险及其表现形式(多头授信、多头贷款风险;资产混同风险;财务状况虚假风险;资金挪用风险)F.生产饱和度(设备的投入使产能大大提高,需分析提高的产能,能否被顺利消化)G.生产的现场状况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财务控制:担保业务直接涉及担保财产、费用收取、财务分析、债务承担、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等,决定了财务控制在担保业务中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这环节主要考虑如下表:♦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非财务因素:A.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B.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C.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不同意担保:陈述企业风险提出否定原因♦反担保措施设立: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以其合法有效、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提供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应大于担保金额,不能重复抵/质押,根据审批情况,可同时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不允许有纯信用风险敞口;借款主体所有股东、高管及财务主管必须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的具体要求:A、抵押对抵押物的总体要求是:足值、可变现、且变现能力强,我公司对抵押反担保的具体要求有:(1)持有红本房地产证的商品房抵押的,应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
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100%(2)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绿本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褐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房地产,收回相关原件保管;(3)红本房产证房产或变现性强的抵/质押物的评估净值必须占借款金额的60灿上,敞口部分可以采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保证方式进行补充,不允许有纯信用敞口,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
(4)对于与银行合作的抵押加担保类的融资项目,担保金额可放大到评估净值的100%但原则上不论是抵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还是直接抵押给银行,抵押物必须办理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抵押登记手续;(5)以机器设备抵押,必须是产权明晰、价值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设备,购置发票齐全,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 风险控制部项目经理应按有关规定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以车辆抵押,要求产权明晰,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营运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内,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风险控制部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以船舶抵押,必须权属清晰,购置手续完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风险控制部项目经理按规定到海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8)对于符合抵押反担保条件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除了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外,还应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期限为担保期限加上六个月延长期之和;B、质押(1)对易保管、易变现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存货可作质押,但必须采用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的形式,反担保额不超过质物评估净值的60%其价值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评估确定;(2)应收账款质押:付款方经考察核实必须是诚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必须由借款人、担保人、付款方签署正式的三方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形式的三方协议),付款方必须书面承诺按时将应付款打入担保方认可的账户,担保方应对该账户进行实质性的监管,以保障借款及时归还;(3)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企业必须经过出质方或质权方的批准认可,在款项未能按时归还的情况下,质权方能够通过参股的方式实现其质押权益;(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到股票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由第三方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卖出止损点,保障质押人权益;(5)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采取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①质押物不能满足足值、可变现和变现性强的特点;②不能够找到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托管、监管或者仓管;③难以在质押期间内完好保存;④质押物及其凭证难以辨认真伪;⑤质押物难以准确的以货币衡量其价值;⑥其他信息不对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