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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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 〔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本地实践,进一步增强创建举动的实践特征,提高创建举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举动更贴近下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促进。

注重发现典范、培养典范、树立典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举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展开。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

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主题、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具体要求等方面。

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从学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其真正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巨大力量。

二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依托该校的人才、科技与教育资源,深入调查分析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

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列为各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常规性的学习内容,增进各族师生的沟通交流和相互了解,在全校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引导、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措施扎实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学校党委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单位要制定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注重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从实际出发,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一: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成员:黎文斌、周贤远、袁景钰、赵云、田玉琴、喻波、李剑、杨攀、任明刚、张廷江、陈进、詹奉林、汪德政、各年级组正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三、创建内容(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

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面贯彻中心校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

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

化隆三中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范围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抓住宣传教育,查摆整改,发扬先进,探索机制,建设队伍等重大环节,把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和服务大局,推动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和睦,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为实现“三个保持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㈠大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分层施教的方法,针对不同现象,做出不同安排。

一要集中时间,明确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宣传月活动。

各类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师生系统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

二是充分利用群众性文体活动、墙报、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和编写信息,简报等形式,在各族教职工中深入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学习和干部教育阵地的作用,在干部职工中普遍进行“四个维护”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教职工和僧侣反分裂、反渗透的意识,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思想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是充分利用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等重大节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㈡切实加强查摆和整改力度。

查摆和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在要求,是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切入点,也是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施的关键所在。

紧密联系推动各项工作,也是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施的关键所在。

紧密联系推动各项工作,联系干部队伍的实际,联系各族群众的要求,重点从六个方面查摆和解决问题。

一是从思想方面入手,查摆和解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发展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夯实全局加快发展的思想基础。

关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

关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

关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篇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篇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计划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青科党组发〔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厅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现将《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6日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2020年省科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按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部署要求,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密结合科技重点工作,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认真贯彻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省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

围绕省委省政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进一步优化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开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征程。

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强化工作举措,力促科技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向推进。

二、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一)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筑牢共同体意识。

坚持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培训等思想政治教育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下面是我带来关于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根据红教党发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首先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

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

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

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一、背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树立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和价值观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学校积极响应,制定了《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学校各项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有效稳定边疆局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制定原则1.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团结一心,共创辉煌”的信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目标上要明确具体,突出重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3.措施上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设计,符合实际,注重实效。

四、主要内容1.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活动,如汉字书法、中国画、传统戏曲、方言、乡土文化等综合性活动。

搭建各民族交流平台,开发和整理民族文化、民俗艺术资源,并进行展示和推广。

2.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整理各民族优秀语言作品。

对城市和乡村结对的少数民族学校及周边社区、农村开展民族语言培训班、书法班、课程推广等活动。

3.加强民族体育工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设立青少年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蒙古族的射箭、藏族的马术等,增强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健康素质和自信心。

4.修复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积极实施我国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项目,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展览和展销,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5.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如展览、演出、宣传、调研、讨论等活动,通过宣传推广少数民族的重要贡献,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6.发挥民族专业优势:深入挖掘学校各专业的民族特色,选派优秀师生前往边疆进行调研和服务,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知识、技术和服务支持。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计划2021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计划2021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计划2021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望能帮助到大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

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

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

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

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通用18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宣传内容(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

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

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

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措施(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

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激励干部职工、师生员工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促进尼勒克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各学校的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学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实现和推进尼勒克县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各族干部、师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创建时间从2013年11月到2015年6月。

四.实施步骤创建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2月)1.成立领导机构。

结合实际制定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局机关、个学校要分别设立创建办,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创建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

根据尼勒克县贯彻落实伊犁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走进示范州的推进方案,对局机关。

各学校全面动员。

3.细化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4.加强经费保障。

局机关、各学校民族团结创建经费和交通工具要满足工作需要。

5.开展业务培训。

局机关、各学校从事创建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学习。

6.召开表彰大会。

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组、年级、宿舍、学校的评选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准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创建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保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3.定期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节日庆典等活动。

各类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或图片资料。

4.建立并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长效机制,有反映长效机制的文件或方案;切实开展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扶贫帮困活动,着力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扶贫帮困规划、实施方案(计划)和记录;党组(党委)每年至少慰问1次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有记录、有影像或图片资料。

5.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自觉接受上级或同级民族工作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6.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活动,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竞赛、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或演讲、征文等活动,展示各族群众的幸福生活,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各类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或图片资料。

7.妥善处置单位内部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和纠纷,本单位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案(事)件,各民族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关系融洽。

8.加大本单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有各级各类培训、培养方案(计划)。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一)领导重视1.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其纳入文明社区建设范畴,确定工作目标,审定工作规划。

党工委有1名副书记分管联系创建活动,有1名社区干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络员、志愿者和社工等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协助政府协调民族关系、了解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辖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

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

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

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规划——黎明乡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黎明乡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建设工作规划;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为我校推进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二、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该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5日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的浓郁氛围;2、结合上级部署和实际,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各种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9月6日——2016年11月16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相关教材的学习;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我县乡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2月31日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四、保障措施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黎明乡中心学校2016年7月。

幼儿园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幼儿园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幼儿园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探索实践“一个引领、三个到位、五个融入”创建模式,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校园”创建活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在校园落地见效。

三个职责:
一是认识到位,XXX中心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尤其是自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以来,持续教育引导各族师生幼儿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共识,树牢各民族休戚与共、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自豪感,有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是组织到位,健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园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全园三年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等,推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是宣传到位,XXX中心幼儿园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主线主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印发材料等途径方式,认真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充分利用电子屏、墙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和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家长学
校讲座会、家长会、开放日、亲子活动、信息平台等向家长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家庭。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

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xx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xx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

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

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实践特色,提高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活动更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

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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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激励干部职工、师生员工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促进尼勒克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各学校的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学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实现和推进尼勒克县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各族干部、师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创建时间
从2013年11月到2015年6月。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2月)
1.成立领导机构。

结合实际制定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
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局机关、个学校要分别设立创建办,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创建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

根据尼勒克县贯彻落实伊犁州创建全国民
族团结走进示范州的推进方案,对局机关。

各学校全面动员。

3.细化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学校要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
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4.加强经费保障。

局机关、各学校民族团结创建经费和交通
工具要满足工作需要。

5.开展业务培训。

局机关、各学校从事创建工作的人员要加
强学习。

6.召开表彰大会。

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
步模范班组、年级、宿舍、学校的评选标准。

召开几哦啊与系统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局机关、各学校选树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大力学习和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组
织民族图解先进事迹报告会。

7.明确创建目标。

各学校合理制定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进
程表,2014年12月前完成申报并接受州创建办验收。

8.加强宣传教育。

县教育局发起倡议书,各学校叶要向全体
师生发出倡议,号召师生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

局机关、各学校自11月开始,广泛利用单子显示屏、宣传版面、橱窗栏目、手机短信宣传民族团结创建意义,同时开展主题班会、演讲、书画展、故事会、举办讲座等活动,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厚氛围。

9.强化理论学习。

2013年12月—2014年2月局机关、各学
校展开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利用中心组学习、个人学习、应之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10.开展重点督查。

督导人员适时对各学校领导责任、组织机
构、人员配备、宣传动员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11.实行阶段总结。

12月中旬,召开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会议。

局机关、各学校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8月)。

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

1.突出师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局机关干部、各学校教
职工深入学习《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学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选择其合适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实施“35436”育人工程。

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三进”原则,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充分发挥课堂主作用,教师授课,要适时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民族团结内容,使学生感同身受,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教学得针对性、时效性。

2.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局机关干部,各学校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班”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大力推进“细胞工程”。

在学校师生广泛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民族教师课堂互换”、“民汉教师师徒结对”、“班级结对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学校结对共庆节日”等活动,认真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教师、学生)、进步模范班组、进步模范年级、进步模范宿舍、进步模范学校等典型,由个体创建上升到整体推进,做到学校“细胞工程”的创建率达到90%以上。

组织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教育系统巡回宣讲,进一步扩大引领作用。

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年度考核测评体系。

4.阶段总结及部署。

总结2013年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2014年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安排。

5.形式多样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在局机关各族干部、各学校师生中广泛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局机关、各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

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组;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宿舍;比敬业奉献,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师;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

7.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

局机关、各学校利用“七一”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庆日,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开展“唱红歌,促团结”红歌大赛、“民族团结宣传书画展”、“民族团结杯”田径运动会等各类活动,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思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治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的教育目的。

8.抵御+和防范教向校园渗透。

深入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及,“六个禁止”、“两个不得”和“十个不准”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师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9.结合州庆60周年开展扶贫困活动,对各民族贫困党员、贫困学生、老老师及特殊家庭教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困难教师、学生和离退休老党员手中。

10.积极加强校园文化内涵建设。

各学校积极开展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线,以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为特色的校园文化,积极推进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从班级文化、楼道文化、环境育人文化、制度文化等入手,全力打造健康、文明、团结、向上的校园文化。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阶段(2014年10月—12月)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局机关、各学校结合实际,对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干部职工、教师学生版实事上。

2.对照州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测评标准,局机关、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自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评选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第四阶段:验收迎评阶段(2015年1月—6月)
1.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各级创建办检查验收。

2.继续开展各类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12月)
认真总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验,解决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师学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大意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室构建和谐伊犁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持之一、常抓的思想,全身心地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践中。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每个阶段的工作及主题教育活动。

要将得力的工作人员选配到创建办,认真落实创建工作。

对创建工作阶段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每周报送2篇信息,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

教育局不定期督促检查。

3.突出重点,落实政策。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到确保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组织实施教育保障工程、学期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帮扶工程。

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更加贴近教育工作实际,并取得实效。

4.加强指导,常态督查。

教育局要加强对局机关和各学校日常工作的指导、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各个阶段的任务步步到位,层层落实。

5.各学校参照执行此<<实施方案》。

联系人:张建培
联系电话:4630619
6666988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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