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船入库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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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卸船入库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MQP-16

版本号:B/3

页数:3

修改页

1 目的

为使卸船入库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船舶按预计的时间卸船.

2 范围

本流程描述从接受约期、准备卸船、卸船入库到计量确认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租赁业务部负责卸船计划的制定.

3.2 运作部负责卸船入库的具体操作,包括现场操作、生产指挥调度.

3.3 技术设备部负责配合运作部完成储罐、管线及机泵等设备的准备.

4 工作程序

4.1 编制调度计划

4.1.1 租赁业务部在收到客户卸船入库申报后,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核对客户入库信息; 核实油轮是否有黑名单记录,了解船期,到锚地时间,可靠泊时间。

4.1.2 船舶计划调度及时编制卸船作业计划,报送码头业务部、码头操作部、油库运作部。对于涉及到保税或一般进口贸易等海关监管的业务,应确认报关手续完备,海关油气系统申报通过。

4.1.3 租赁业务部根据品种、数量、船期和初步的作业计划, 提前一天以上与码头确定船舶靠泊作业时间,对于关键船舶,与码头公司召开主码头调度协调会。

4.1.4 对于涉及大宗货物入库,罐区切换品种,新客户或新品种首次入库等非常规卸船入库作业,租赁业务部应要求客户尽量做到提前预报罐容需求,给予运作部门充分准备时间。(运作部在租赁核实确认合作意向后或签订合同后开始实施准备工作)

4.1.5 租赁业务部在核实确认客户业务计划或入库需求后,对于非常规卸船入库作业,须于计划作业时间提前两天以上,组织运作部、技术设备部、码头操作部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讨论会,完成专项作业计划表的编制。

4.2 编制作业指导书

4.2.1 对于罐区切换品种,新客户或新品种首次入库,由租赁业务部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确定卸船作业准备步骤,各项工作跟踪负责人及准备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4.2.2 对于常规卸船作业,工艺主管于作业前一天跟码头沟通,了解有关泊位、管线及船泵出力的情况, 完成作业单中有关作业指导书.

4.3 卸船入库调度

4.3.1 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于靠泊前半天与船方联系,核实船的情况, 根据库区的运作情况和船的情况, 适时调整相关作业的先后顺序及作业时间段的安排.

4.3.2 船靠泊前四个小时,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联系计量单位到场计量,如为进口货物时需联系海关.

4.4 卸船前联检

4.4.1 计量员上船参与计量联检,跟踪全过程,做好记录.

4.4.2 货主、船方对商检或公正行检船的数量与质量确认以后,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可以安排执行卸船作业; 对于外贸货,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需从码头调度获知海关出具的《海关放行单》.

4.5 卸船作业

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与码头操作部、船方按照制定的作业指导书执行卸船操作,卸船过程中须取样并封样.

4.6 卸船后联检

4.6.1 计量员上船参与计量联检,跟踪全过程,做好记录,验证空仓; 货物入库后打循环前取罐样,封样; 自行上罐计量或陪同公正行(适用时)上罐计量,按量罐结果计算入库数量。

4.6.2 计量员审核商检或公正行出具的《现场计量报告》,如报告数量与计量员实际检罐数量相符,计量员签订《现场计量报告》并报告中控主管;如数量不符,计量员不得签订《现场计量报告》,报告中控主管和计量主管。中控主管和计量主管分析数量不符的原因,给出处理意见,报运作部副经理,按照《计量差异处理细则》处理。

4.6.3 卸船完毕,化验员取罐样化验,获得到相关的质量指标后,立即填写更新《质量台帐》,并报送至相关岗位.

4.6.4 货主、船方对商检/公正行检船的数量质量确认以后,运作主管或中控人员确认记录本次卸船入库结果,通过码头确认船具备离泊条件,了解离泊时间.

4.7 确认计量,输入收货凭证

卸货数据的录入由计量主管或运作副经理负责,计量主管或运作副经理核实商检或公正行出具的数量质量报告,如报告数量与计量员实际检罐数量相符,录入SAP 入库信息;如不符,不得录入SAP,计量主管联系租赁业务部及第三方检验机构,查明原因并跟踪处理,并报运作部副经理。

4.8 审核确认收货凭证

租赁业务部审核收货凭证,并打印收货凭证给货主.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及表格

专项作业计划(模板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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