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ISO 12543-2-2011 建筑物内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夹层安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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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2600-2000(译文)建筑用玻璃——摆锤试验——冲击试验方法和平板玻璃分类

EN12600-2000(译文)建筑用玻璃——摆锤试验——冲击试验方法和平板玻璃分类

建筑用玻璃——摆锤试验——冲击试验方法和平板玻璃分类引言本欧洲标准是一个测试方法标准, 目的是按照冲击性能和破碎状态对建筑用平板玻璃进 行分级。

按照下落高度的分级级别对应着该级别的人体冲击产生的能量转换值。

本欧洲标准中的级别系统涉及增加人的安全性,通过: -减少剪切和刺穿对人的伤害; -材料的阻止特征。

1 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单片平板玻璃的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试验的目的是按照冲击性 能和破碎状态将平板玻璃产品分为三个主要级别。

参考 本欧洲标准综合了注明日期的或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以及来自其它发表物的条款。

这些参考资料在文中适当的地方都有引用, 资料名称列举如下。

对于注明日期的文献, 仅当 其补充和修订被收编时, 任何补充和修订都适用于本标准。

出版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572-1 建筑用玻璃—钠钙硅玻璃产品—第 EN572-2建筑用玻璃—钠钙硅玻璃产品—第 EN572-3 建筑用玻璃—钠钙硅玻璃产品—第EN12150-1:2000 建筑用玻璃—热增强钠钙硅安全玻璃—第 1 部分:定义和描述 EN12337:1 建筑用玻璃—化学强化钠钙硅玻璃—第 1 部分:定义和描述EN ISO12543-1 建筑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 1 部分:定义和组成单元 描述 ISO 48:1994 硫化或热塑性橡胶—硬度测定(硬度在 10到 100 IRHD 之间) ISO 2408:1985 多用途钢丝绳,特征ISO 425-1:1992 农用车和机械轮胎 (层级标记系列) 和轮毂—第 1部分: 轮胎命名和定 义 3 术语和定义 本欧洲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不对称材料:或者是一种产品,其里面或两外表面,玻璃顺序、塑料夹层材料和中间层 的类型、厚度、处理和 /或整体特征都是不同的。

或者是一种单片玻璃,其两个表面的处理 是不同的,例如压花玻璃。

3.2 下落高度:从冲击体释放点的水平中心到冲击体垂直静止时的水平中心的垂直高度。

建筑物用玻璃国际标准bsen

建筑物用玻璃国际标准bsen

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钠钙硅玻璃制品第五部分压花玻璃1.适用范围该欧洲标准详细说明了EN572-1标准中,建筑物用压花玻璃尺寸和最低质量要求(在外观、花纹和缺陷方面)。

该标准仅用于普通标准尺寸的矩形压花玻璃板。

该标准不用于最终使用的切裁尺寸的压花玻璃板。

2.规范的参考该欧洲标准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引证条款。

这些规范的参考被引用在本标准相应的地方,出版物列在后面。

对有日期的引证,用于该欧洲标准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订都注明了,对无日期的引证,只注明引证的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EN572-1建筑物用玻璃-基本的钠钙硅玻璃制品,第1部分:定义和一般的物理及机械性能。

3.定义下面阐明该标准的使用目的。

3.1 长度H和宽度B玻璃带的拉引方向如图1所示。

图1 长、宽与拉引方向的关系3.2 标准尺寸玻璃板的交货尺寸如下:公称长度H:2100mm至4500mm公称宽度B:1260mm至2520mm注:最大尺寸由制造商和花纹决定。

3.3外观缺陷这些是玻璃外观质量的缺陷。

它们包括点状缺陷,线状延长缺陷和花纹缺陷3.4 球形或半球形点状缺陷。

这些是较大尺寸小于或等于较小尺寸2倍的点状缺陷。

3.5 细长点状缺陷这些是较大尺寸大于较小尺寸2倍的点状缺陷。

3.6 线状/延长缺陷这些缺陷可能在玻璃板表面或玻璃板内部,它们以沉积、标记或划痕的形式发生在一个延伸的区域中。

3.7 花纹缺陷这些是与标准花纹相对应的偏差,例如,线或直边。

3.8 花纹的偏差这是花纹的偏差X。

4.尺寸要求4.1厚度实际的厚度是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近似到0。

01mm,每次在靠近每条侧边中心和最厚处用直径50mm±5mm的板卡规测量。

注:压花玻璃的机械阻力除受玻璃厚度作用外,还受花纹的作用。

4.1.1 公差四舍五入近似到0。

1mm的实际厚度与公称厚度误差应不大于列于表1中的公差。

4.2长度、宽度和面积玻璃板的长度和宽度的公称尺寸确定后,板的面积应不大于规定的矩形面积的公称尺寸与允许公差t之和,也不小于规定的矩形面积的公称尺寸与允许公差t之差。

安全玻璃标准

安全玻璃标准

国内外安全玻璃标准面面观安全玻璃是指平板玻璃经强化处理或与其他材料复合,从而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热抗震性能,提高玻璃产品安全性。

安全玻璃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建筑用、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机车、船舶和飞机)用及家居用等种类。

根据安全玻璃的实际应用,国内外均出台了相应的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

本文主要将介绍建筑、汽车、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即指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由这两种玻璃组合而成的构件,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我国已颁布的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主要有GB9963《钢化玻璃》、GB9962《夹层玻璃》及GB17841《幕墙用钢化玻璃及半钢化玻璃》。

GB9962《夹层玻璃》已立项修订,修订稿的草案已完成,即将向各夹层玻璃生产企业征求意见。

草案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依据ISO12543-1~6及EN12600对夹层玻璃的定义、外观质量、耐湿性、耐辐照、摆锤冲击性能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特别是摆锤冲击性能,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分类,采用了EN12600的分类方法。

国外相关标准主要有欧洲的EN12150和EN12600、美国的ANSIZ97.1、日本的JISR3206及JISR3205、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2543-1~6及BS6202等。

建筑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对比情况见表1.GB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是在原95版国家标准《防火玻璃》基础上修订的,并参考了BS476第22部分、ISO3009、DIN4102等标准。

新版标准已于2001年11月1日实施。

该标准对防火玻璃和耐火等级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单片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同时,由于船用防火玻璃的性能指标与建筑用防火玻璃相差很大,该标准删去了船用防火玻璃的相关部分。

汽车用安全玻璃标准目前,国内汽车玻璃标准已形成了一个标准体系,包括术语标准、包装标准、产品性能标准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等。

iso12543-6-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6-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6-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6部分外观名目前言适用范畴规范的参考定义3.1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其它缺陷不透亮缺陷气泡外来物擦伤或划痕裂纹折皱由中间层不平均引起的色线外观缺陷4.1 外观点状缺陷外观线缺陷框架边缘的边缘区的缺陷裂纹波浪和色线无框架边缘的缺陷测试方法适用范畴该标准讲明加工尺寸的缺陷和关于玻璃外观的试验方法,专门注意是可见区域的合格标准,这些标准应用于供给的产品。

规范的参考该欧洲标准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引证﹑条款。

这些规范的参考被引用在本标准相应的地点,出版物列在后面。

对有日期的引证,用于该欧洲标准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订都注明了,对无日期的引证,只注明引证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ENISO12543-1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一部分定义和零部件的讲明。

ENISO12543-5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五部分:尺寸和边缘加工3.定义该标准的目的是与ENISO-12543-1一起应用下列定义。

3.1 点状缺陷:这种缺陷类型包括不透亮点,气泡和外来物。

3.2 线性缺陷:这种缺陷类型包括外来物和划痕或划伤。

3.3 其它缺陷:玻璃缺陷如裂纹和中间层缺陷如折皱、收缩、色线。

3.4 不透亮点:夹层玻璃的明显缺陷如玻璃或中间层中的锡斑点杂质。

3.5 气泡:通常是空气气泡,这些气泡在玻璃或中间层3.6 外来物:在制造夹层玻璃过程中任何不想要的物品引入夹层玻璃中。

3.7 划痕或划伤:对夹层玻璃外表面的线形损坏。

3.8 裂纹:锐利的尖头触出的裂缝或裂痕,从玻璃边缘进入玻璃。

3.9折皱:夹层玻璃制成后明显的弯曲中间层扭曲。

)3。

10 由中间层不平均性引起的色线由中间层引起制造缺陷的中间层的扭曲,夹层玻璃制成后这种缺陷是明显的。

4 外观缺陷4.1外观点状缺陷按照条项9给出的测试方法检测时,点状缺陷依据下列条件而判定合格与否。

建筑门窗新标准和安全玻璃的特点和要求

建筑门窗新标准和安全玻璃的特点和要求

建筑门窗新标准和安全玻璃的特点和要求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建筑门窗、建筑物用玻璃的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更加严格。

2003年03月12日发布了国家标准GB/T8478-2003《铝合金门》、GB/T8479-2003《铝合金窗》,并于2003年09月01日实施;2003年12月0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签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也已于2004年01月01日开始实施。

下面就上述标准、规定的特点和要求简述如下:一、GB/T8479-2003《铝合金窗》的特点和要求1、新标准GB/T8479-2003《铝合金窗》代替原标准GB/T8481-1987《推拉铝合金窗》和GB/T8479-1987《平开铝合金窗》两项标准。

2、完善了产品类别的划分。

②按性能区分:3、规格型号取消窗框厚度尺寸系列,规格型号按窗洞口尺寸系列确定。

4、性能指标新《铝合金窗》标准在其物理性能分级中取消了原标准中A级高性能窗、B 级中性能窗、C级低性能窗的分级方法,分级指标由低到高。

与GB/T7106-2002《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及GB/T11976-2002《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等标准分级方法一致。

山东省建设厅对建筑门窗申报备案的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抗风压性能、5、明确了产品型式检验的18个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

其中玻璃与槽口的配合按照平板玻璃、中空玻璃、隐框窗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6、增加反复启闭要求和挠度控制值。

iso12543-4-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4-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4-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四部分耐久性试验方法名目前言适用范畴规范的参考测试样品高温测试1原理方法4.2测试样品的尺寸和编号4.3过程4结果表达5测试报告湿度试验5.1原理方法5.2测试样品的尺寸和编号5.3过程5.4结果表达5.5测试报告辐照试验6.1原理方法2模拟太阳辐照过程3测试样品的尺寸和编号6.4过程6.5结果表达6.6测试报告附录A(提供资料的)为辐照试验的测试设备的安装附录B(提供资料的)参考文献名目1 适用范畴该标准详细讲明建筑物用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的耐高温、耐湿、耐辐照的测试报告。

2.规范的参考该欧洲标准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引证﹑条款。

这些规范的参考被引用在本标准相应的地点,出版物列在后面。

对有日期的引证,用于该欧洲标准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订都注明了,对无日期的引证,只注明引证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PrEN 410建筑物用玻璃-玻璃窗的光和阳光特性3.测试样品试样应反映标准产品的特点。

试样能够按测试尺寸专门制造或者从大块玻璃切裁而成。

具有切裁边缘的试样,至少有一个边为被切裁玻璃的原边。

如果最终产品的所有边缘被密封/爱护,那么试样的所有边缘也应被密封/爱护。

支撑试样的方法应不能包括试样的两个边缘。

如果试样由一块玻璃切裁而成,至少不能包括被切裁板的一个原边。

在一个白色背景前,3 0至50cm之间的距离检测试样。

只有无缺陷的试样(气泡、脱胶、云雾),才能用来检测。

4.高温试验4.1原理方法该试验的目的是测定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是否能经受住长期暴露在高温下而它的性能没有变化。

性能的变化的鉴定是看是否有气泡、脱胶、云雾(无褪色、变色)的发生。

4.2测试样品的尺寸和编号测试样品的尺寸不小于300mm×100mm。

要三块样品。

4.3步骤加热3块测试样品至100-30℃,保温2个小时,然后冷却到室温。

建筑安全玻璃规范

建筑安全玻璃规范

建筑安全玻璃规范篇一: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对比《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就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总结如下:一、门窗中常用玻璃种类: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

二、安全玻璃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解释: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全玻璃之列。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3、安全玻璃的选用,见表2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4、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三、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情形综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对部分条文的解读、《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的要求,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有框门玻璃、无框门玻璃;解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第7.2.1条规定,有框门不论玻璃大小均须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第一篇: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1、目的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2.1 汽车前风窗玻璃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并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

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

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

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

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安全玻璃欧标

安全玻璃欧标

安全玻璃欧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安全玻璃是一种具有耐冲击性和防护性能的玻璃制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家具等领域。

为了保障安全玻璃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欧洲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统称为安全玻璃欧标。

安全玻璃欧标包括了对安全玻璃材质、制造工艺、性能指标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安全玻璃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稳定的品质和卓越的性能。

根据欧标的规定,安全玻璃产品需要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方可上市销售。

安全玻璃欧标对安全玻璃的材质和成分提出了要求。

根据欧标规定,安全玻璃必须使用高强度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特殊材质制成,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耐冲击性和抗破坏能力。

安全玻璃的质量必须符合欧洲相关标准,材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安全玻璃欧标还对安全玻璃的制造工艺和生产工艺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欧标的要求,安全玻璃的生产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艺标准,包括玻璃切割、热处理、弯曲加工等环节。

制造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保证产品生产出来的安全玻璃产品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和质地。

安全玻璃欧标还对安全玻璃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欧标规定,安全玻璃产品必须具备良好的抗冲击性能、热稳定性和光学性能,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易破裂或产生变形。

安全玻璃产品还必须符合欧洲相关标准,通过相关测试和认证,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品质和安全性。

安全玻璃欧标是保障安全玻璃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安全玻璃产品时能够得到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在未来,安全玻璃欧标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安全玻璃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安全玻璃产品时,务必选择符合欧标要求的正规品牌和厂家,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过度冲击或碰撞,以免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让我们共同关注安全玻璃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共同打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iso12543-5-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5-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12543-5-98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五部分尺寸和边部加工名目前言适用范畴规范的参考定义和限定偏差厚度宽度B和长度H边部加工非加工边加工边附录A 参考书目适用范畴该标准规定建筑物用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的尺寸、范畴限定偏差和边缘加工,不包括应用面积少于0。

05m2的板。

2.规范的参考该欧洲标准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引证﹑条款。

这些规范的参考被引用在本标准相应的地点,出版物列在后面。

对有日期的引证,用于该欧洲标准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订都注明了,对无日期的引证,只注明引证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EN572-2 建筑物用玻璃-差不多的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第二部分:浮法玻璃EN572-3 建筑物用玻璃-差不多的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第三部分:抛光夹丝玻璃EN572-4 建筑物用玻璃-差不多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第四部分:拉制平板玻璃EM572-5 建筑物用玻璃-差不多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第五部分:压花玻璃EN572-6 建筑物用玻璃-差不多的钠钙硅酸盐玻璃产品第六部分:夹丝压花玻璃EN1748-1 建筑物用玻璃-专门的差不多产品第1部分:硼硅酸盐玻璃EN1748-2 建筑物用玻璃-专门的差不多产品第2部分:微晶玻璃prEN1863 建筑物用玻璃-热增强玻璃prEN12150 建筑物用玻璃-钢化安全玻璃尺寸和限定偏差3.1。

1 公称厚度夹层玻璃的公称厚度是玻璃板和塑料窗板材以及中间层组成的公称厚度的总和3.1.2 厚度限定3.1.2.1 对称夹层产品厚度的限定偏差注:如果塑料窗板材涉及欧洲技术协议,那么要执行实际厚度限定偏差。

举例:一片由2片公称厚度为3mm的浮法玻璃和0。

5 mm厚的中间层组成的夹层玻璃。

由EN572-2得知,3mm浮法玻璃限定偏差是±0。

2 mm,因此,公称厚度为6。

5mm,限定偏差为±0。

4mm。

ISO 12543-3-1998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ISO 12543-3-1998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

国际际准ISO12543-3 1998年6月15日第一版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第三部分:夹层玻璃目录前言适用范围规范的参考耐冲击性夹层玻璃的耐久性(强度)和夹层玻璃的防火性4.1高温试验4.2湿度试验4.3辐照试验5.防火夹层玻璃的耐久性5.1A组5.2B组6.零部件7.尺寸和边缘加工8.外观9.规定1. 适用范围该标准详细说明ENISO 12543-1中定义的夹层玻璃的性能要求。

2.规范的参考该欧洲标准包括由其它出版物提供的有日期的或无日期的引证﹑条款。

这些规范的参考被引用在本标准相应的地方,出版物列在后面。

对有日期的引证,用于该欧洲标准中所有出版物的改正或修订都注明了,对无日期的引证,只注明引证的出版物的最新的版本。

ENISO 12543-1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一部分:定义和零部件的说明ENISO 12543-4:1998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四部分:耐久性试验方法ENISO 12543-5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五部分:尺寸和边缘加工ENISO 12543-6 建筑物用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六部分:外观3.耐冲击性夹层玻璃不定义耐冲击性要求。

4.夹层玻璃的耐久性和夹层玻璃的防火性4.1高温试验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4条款给出的方法进行试验和ENISO12543-4条款4。

4进行检测。

在三个试样中没有发现缺陷(气泡﹑脱胶、云雾)。

如果仅在一个试样中发现缺陷,需要对新的三个试样再进行测试,而这些试样不能再发现缺陷。

4.2湿度试验按照ENISO 12543-4:1998中第5。

3。

1条款给出的方法进行试验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5。

4条款进行检测,在三个试样中没有发现缺陷(气泡﹑脱胶﹑云雾)。

如果仅一个试样中发现缺陷,需要对新的三个试样再进行测试,而这些试样不能再发现缺陷。

4.3辐照试验按照ENISO 12543-4:1998年第6条款和ENISO 12543-4:1998中第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附件:编号: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安全玻璃产品2006-07-12发布2006-07-12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4)2.认证模式…………………………………………………………………‥4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4)3.1认证申请 (4)3.2产品抽样检验 (6)3.3初始工厂审查 (6)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3.5获证后的监督 (8)4.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8)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8)4.2认证证书的变更 (8)4.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9)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9)5.1认证标志的使用 (9)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9)5.3 加施方式 (10)6.收费 (10)附件1 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1)附件2 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4)附件3 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0)附件4 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3)附件5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24)附件6 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要求 (25)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

其中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3.1认证申请3.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3.1.1.1 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根据认证产品的种类、厚度、结构和透射比进行划分。

安全玻璃标准

安全玻璃标准

国内外安全玻璃标准面面观安全玻璃是指平板玻璃经强化处理或与其他材料复合,从而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热抗震性能,提高玻璃产品安全性。

安全玻璃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建筑用、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机车、船舶和飞机)用及家居用等种类。

根据安全玻璃的实际应用,国内外均出台了相应的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

本文主要将介绍建筑、汽车、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即指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由这两种玻璃组合而成的构件,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我国已颁布的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主要有GB9963《钢化玻璃》、GB9962《夹层玻璃》及GB17841《幕墙用钢化玻璃及半钢化玻璃》。

GB9962《夹层玻璃》已立项修订,修订稿的草案已完成,即将向各夹层玻璃生产企业征求意见。

草案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依据ISO12543-1~6及EN12600对夹层玻璃的定义、外观质量、耐湿性、耐辐照、摆锤冲击性能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特别是摆锤冲击性能,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分类,采用了EN12600的分类方法。

国外相关标准主要有欧洲的EN12150和EN12600、美国的ANSIZ97.1、日本的JISR3206及JISR3205、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2543-1~6及BS6202等。

建筑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对比情况见表1.GB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是在原95版国家标准《防火玻璃》基础上修订的,并参考了BS476第22部分、ISO3009、DIN4102等标准。

新版标准已于2001年11月1日实施。

该标准对防火玻璃和耐火等级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单片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同时,由于船用防火玻璃的性能指标与建筑用防火玻璃相差很大,该标准删去了船用防火玻璃的相关部分。

汽车用安全玻璃标准目前,国内汽车玻璃标准已形成了一个标准体系,包括术语标准、包装标准、产品性能标准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等。

建筑安全玻璃设计说明

建筑安全玻璃设计说明

建筑安全玻璃设计说明一、引言建筑安全玻璃是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够保护建筑内部的安全,还能提供良好的采光和视野。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筑安全玻璃的设计原则、分类、选材和安装方法,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设计原则1. 抗冲击性能:建筑安全玻璃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其抗冲击性能,以防止外力撞击导致玻璃破碎。

常见的抗冲击设计方法包括多层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等。

2. 防火性能:建筑安全玻璃在设计时应考虑其防火性能,以保证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隔离火源。

可以采用具有防火功能的玻璃材料,并在安装时留出足够的间隙,以确保玻璃在高温下不会破裂。

3. 隔音性能:建筑安全玻璃在设计时应考虑其隔音性能,以保护建筑内部的私密性和安静环境。

可以采用具有隔音功能的玻璃材料,并在安装时采取密封措施,减少噪音的传播。

4. 采光性能:建筑安全玻璃在设计时应考虑其采光性能,以提供良好的自然光照。

可以选择透光性好的玻璃材料,并在安装时确保窗户的大小和位置合理,最大程度地利用自然光。

5. 防紫外线性能:建筑安全玻璃在设计时应考虑其防紫外线性能,以保护建筑内部的物品不受紫外线的照射。

可以选择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玻璃材料,并在安装时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三、分类和选材1. 根据构造类型:建筑安全玻璃可以分为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层压玻璃等。

夹层玻璃由两层玻璃之间夹有一层PVB薄膜组成,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能;钢化玻璃经过特殊处理,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耐冲击性能;层压玻璃由两层玻璃之间夹有一层EVA薄膜组成,具有较好的防火和隔音性能。

2. 根据功能需求:建筑安全玻璃可以分为防弹玻璃、防火玻璃、防爆玻璃、隔音玻璃等。

防弹玻璃采用多层夹层玻璃制成,能够抵御枪击和爆炸冲击;防火玻璃采用具有防火功能的玻璃制成,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和烟气的传播;防爆玻璃采用特殊结构和材料制成,能够抵御爆炸冲击;隔音玻璃采用具有隔音功能的玻璃制成,能够降低噪音的传播。

限制范围及说明

限制范围及说明
1
部分参数
0310
太阳电池用玻璃JC/T2001-2009
扩项
不测:含铁量
13
溶剂型木器涂料
1
全部项目
021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溶剂型木器涂料HJ/T 414-2007
扩项
14
胶粘剂
1
全部项目
031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T 220-2005
扩项
15
涂料
1
甲醛
0215
水性涂料总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办公家具 木制柜、架
GB/T 14532-2008
不能测:灯具扩项
8
家用双层床

部分参数
0331
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 GB 24430.1-2009
能测:材料、结构扩项
2
部分参数
0331
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2部分:试验GB/T 24430.2-2009
能测:附录A扩项
9
餐桌餐椅
1
全部参数
扩项
不测:机械强度,冲击性能
5
部分项目
0514
建筑玻璃热强化钠钙硅玻璃第1部分:定义及要求EN12150-1:2000
扩项
不测:机械强度,冲击性能
9
半钢化玻璃
1
部分项目
0310
建筑玻璃—热增强钠钙硅玻璃—第1部分:定义和描述EN 1863-1:2000
扩项
不测:机械强度
10
中空玻璃
1
气候循环试验
0310
扩项
18
室内木质门
1
部分参数
1016
室内木质门LY/T1923-2010

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

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

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对比《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就安全玻璃相关规定要求总结如下:一、门窗中常用玻璃种类:平板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

二、安全玻璃1、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解释: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

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全玻璃之列。

2、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3、安全玻璃的选用,见表2注:本表摘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4、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三、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情形综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对部分条文的解读、《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标准的要求,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有框门玻璃、无框门玻璃;解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第7.2.1条规定,有框门不论玻璃大小均须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夹层玻璃GB9962-1999

夹层玻璃GB9962-1999

夹层玻璃(GB9962-1999)简介: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日本标准JIS R3205:1989《夹层玻璃》,并参考ANSI Z97.1:1984 《建筑用安全玻璃材料—安全玻璃性能规范和试验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9.09.01发布 2000.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日本标准JIS R3205:1989《夹层玻璃》,并参考ANSI Z97.1:1984 《建筑用安全玻璃材料—安全玻璃性能规范和试验方法》、ISO/DIS 12543-1~12543-6:1997《建筑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AS/NZS2208:1996《建筑用安全玻璃材料》等标准。

标准是1988年版的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在保留原有Ⅰ、Ⅲ类夹层玻璃的基础上,增加Ⅱ类夹层玻璃。

增加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耐湿性、抗风压性能四项指标,除耐湿性外,其他三项为推荐性指标。

抗冲击性更名为落球冲击剥离性能,抗穿透性更名为霰弹袋冲击性能。

同时对一些试验项目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上作了适当修改。

修订后的标准,耐辐照性、耐热性、落球冲击剥离性能等效于日本JIS R3205,霰弹袋冲击试验部分采用美国ANSI Z97.1 要求,耐湿性试验等效于ISO/DIS 12543-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9962-1988。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峥科、韩松、汪如洋、王乐、胡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夹层玻璃的分类和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夹层玻璃,其他场合亦可参照使用。

不适用于汽车及其他道路车辆用夹层玻璃。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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