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促进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依法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许可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予以公示。
第三条行政许可结果(含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准予行政许可(含核发、换发、变更许可证及其内容)、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单位、地址、许可范围、许可证号、许可时间、许可机关,应予以公示。
第四条本局在区“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相片、职务、岗位职责,应当在大厅内通过公示牌予以公示。
第五条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示意图》,应免费提供申请表,并通过局城管网站、“窗口”公示牌进行公示。
第六条前述所列新增或变动的公开信息,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电子文本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公示内容进行更改,以便社会公众知悉或查询。
第七条“窗口”依照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工作,应当公示而未按照要求公示的,若仍违反规定拒不公示,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责任。
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公示管理制度范文图片
公示管理制度范文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示事项的管理,保证公示工作的便利、及时与真实、准确,维护公示事项的秩序与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外公示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示工作应当坚持宣传为主、公开为辅的原则,公开公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公示工作的内容包括:政府规章、决策、公共资源配置、行政行为和其他需要在公示栏上公示的事项。
第二章公示形式第五条公示事项采取公示栏、官方网站、报纸等方式进行公示。
第六条公示栏应当设置在本单位门户或者行政办公区域,有专人负责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及时准确。
第七条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公告主题、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公示期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九条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对于需要补充、更正或撤销的公告,应当及时在公示栏上进行更新。
第三章公示程序第十一条公示事项应当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公示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示,不得擅自延迟或者提前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后,应当及时撤下公示内容,不得继续公示。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公示事项,应当提前向社会公众通报并接受咨询。
第四章公示责任第十五条本单位设有公示管理员,对公示事项的管理负有责任。
第十六条公示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示事项的真实、准确以及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对于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出现问题的,公示管理员应当及时整改,并对不实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公示管理员应当做好公示材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公示内容以及相关信息。
第五章公示监督第十九条社会公众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虚假信息。
第二十条公示管理员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重视并及时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信和互动,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的实现。
为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明确公示范围和对象公示范围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执法职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公示机关为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对象包括:被处罚的当事人、受理诉求的人员、支持证明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明确公示内容和方式1.公示内容(1)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和理由;(2)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申诉途径;(3)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姓名(或者工作证号码)和联系方式;(4)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限及其效力;(5)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2.公示方式(1)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上实时公示;(2)在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报、刊上发表;(3)通过其他公众传媒发表;(4)在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公共场所、社区公告栏等公示。
三、明确公示流程1.公示时间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对复杂的案件,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2.公示领导审核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执行执法职务时,应事先报告主管领导并保留领导审核意见的记录。
3.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明确公示效力1.公示效力公示内容准确无误,视为有效,并且在行政机关官网上予以保存。
公示内容的公信力高于其他证据。
2.公示效果(1)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2)加强公民对行政执法的参与感和监督力;(3)推进政府公信力与诚信度的提高;(4)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实施保障措施1.加强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行政机关应当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无误和及时公开。
2.加大督导力度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 引言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容易引发不公平和不透明的行政行为,影响社会公信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运而生。
2.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义2.1 促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使政府行政行为透明化。
公众可以通过公示信息了解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增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参与。
2.2 保障行政许可公平公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避免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提高行政许可的公正性。
公示制度能够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依据、审查程序、执法标准等,为申请人提供公平的机会,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3 增加行政效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提高行政效率。
公示制度能够加快行政许可的办理速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时间浪费。
同时,公示制度也能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3.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3.1 公示对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主要对象是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行政许可程序时,应当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包括行政许可的依据、审批程序、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
3.2 公示方式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应当便于公众查阅,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 公示内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行政许可的依据:公示行政法规、规章、执法指南等相关法律文件,明确行政许可的依据和法律依据。
审查程序:公示行政许可的审查流程和时间,包括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执法标准:公示行政许可的执法标准和要求,明确行政执法部门对申请人的要求和审查标准。
执法结果:公示行政许可的执法结果,包括许可、不许可、暂缓许可等决定,确保决定的公开和公正。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公正、公开和透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适用于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公示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公示的程序、内容和效果的监督与评估。
第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过程中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许可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公示程序第五条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许可前,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许可审查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的公示期限在30个工作日以内,并将公示期限明确告知社会。
第七条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许可公示时,应当公示许可事项的名称、内容、基本条件、相关时间节点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限内对许可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咨询和申诉,并及时予以回复。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在公示期限届满后对公示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公示内容第十条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许可公示时,应当充分披露许可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审查条件、审查程序、权利义务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公示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质、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对其隐私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在公示期限内应当接受对许可事项的相关信息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公示效果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许可公示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加强社会宣传、信息公开、网络建设等方式提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的效果。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纠正公示中的不当行为。
第五章附件本文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申请表格;2.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结果统计表格;3.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效果评估报告。
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公示和审查,说法
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公示和审查,说法
摘要: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公示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
3.公示和审查对申请人和政府的影响
正文:
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公示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公示是指政府部门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将申请材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展示,以增强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及申请材料的目录等。
通过公示,可以让公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申请情况,同时也便于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
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查是指政府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完整。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等。
政府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以要求申请单位进行补充或修改,直至达到审查标准。
三、公示和审查对申请人和政府的影响
公示和审查制度对于申请人和政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公示制度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公示,可以让申请人了解行政许可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申请材料中的问题,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其次,审查制度有利于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对申请材料的认真审查,可以减少不合格
申请对行政资源和时间的浪费,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
总之,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公示和审查是保障行政许可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手段。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示和审查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以提高行政许可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
根据《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四个清单。
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4.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时要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工作人员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要公示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5.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并及时与上级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一、为了保障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真实准确、利于监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行政许可的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下列涉及行政许可的内容,应当同时在本局行政许可办公场所、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名称及审批机关;(二)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三)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包括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本局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许可证有效期限);(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五)实施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时限和制度。
(六)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办理机构场所的准确地址、负责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七)监督举报电话。
西秀区烟草专卖局: “0853-*******”举报热线四、本局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承担对公示内容的说明、解释、咨询的义务,并且应当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二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
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1、行政许可应遵循公开的原则,切实保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行政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上公示下列行政许可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3)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4)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受委托事项和权限;
(5)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标准;
(6)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
(7)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8)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具体数量;
(9)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10)救济途径;
(11)(十一)投诉电话。
3、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公示方式外,行政机关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公开行政许可的内容:
(1)政府公报或其他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专刊;
(2)报刊、广播、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
(3)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行政许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4)新闻发布会;
(5)行政许可公开服务热线;
(6)各级各类档案馆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
(7)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行政许可的形式。
行政机关按照规定公开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4、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5、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引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在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活动中,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背景、目的、合用范围、程序、内容、责任主体等方面的内容。
二、背景(1)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发展历程(2)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3)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三、目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具体包括:(1)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度(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增强公众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知和监督能力四、合用范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合用于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企业经营许可(2)建设项目审批(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4)市场监管行政执法(5)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五、程序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程序包括信息公示、公示期限、公示形式等方面内容的规定。
具体流程如下:(1)行政机关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或者行政执法程序(2)行政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公示的内容与形式(3)行政机关将相关信息公示于指定的媒体或者平台(4)公示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不少于7个工作日(5)公示结果根据程序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并对公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六、内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的公示(2)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的公示(3)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期间的重大变更或者调整的公示(4)其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信息七、责任主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审查单位以及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等。
具体职责如下:(1)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并发布公示制度及有关规定(2)审查单位负责审核公示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3)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八、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列表]1.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模板2. 行政执法案件公示通知书样本3. 公示结果报告模板九、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法律名词及注释列表]1. 行政许可法: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主体进行许可的行为2. 行政执法法: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一、概述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许可前,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背景、目的、适合范围、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和监督机制。
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背景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浮现是为了加强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公众对于行政许可的知情权和参预权的要求日益增强,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应运而生。
三、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目的1. 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预权:通过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众可以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行使参预许可决策的权利。
2. 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可以让社会公众监督行政机关的许可决策过程,促进公平公正执行。
3. 提高行政机关的法制意识和规范行为水平:公示制度可以迫使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行政许可。
四、适合范围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适合于所有需要行政机关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审批、企业设立等。
五、行政许可公示的程序1. 公示前的准备工作:a. 行政机关准备相关公示信息,包括申请文件、审查意见、审查结果等。
b. 行政机关制定公示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例如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公告栏等。
2. 公示内容:a. 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许可名称、审批机关、法定依据等。
b.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连系方士等。
c. 其他相关信息,如审查意见、审查结果等。
3. 公示期限:a. 公示期限普通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b. 公示期限内,社会公众可以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公示结果:a. 公示期满后,行政机关应根据公示情况进行许可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b. 如有异议,行政机关应进行合法、公正、及时的调查和处理。
六、相关责任和监督机制1. 行政机关责任:a. 行政机关应依法准确公示行政许可信息。
b. 行政机关应认真审核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规范行政行为
公示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公开行政 许可的各项内容,有利于规范行 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 。
提高社会监督力度
公示制度让公众了解行政许可的情 况,提高了社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力度,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
03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 度的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公示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公示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关于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规定相衔接
公示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关于行政强制公示的规定相衔接
公示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关于行政许可公示的规定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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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05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 度的未来展望
公示制度的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将逐渐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信息化 ,增强公开和监督力度,以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健全法规
相关法规将进一步完善,以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强化责任
各级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
许可性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认 定和授权。
程序性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 决定和监督均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目的和意义
规范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维 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提高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集中度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烟草产业健 康发展。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容_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06
改进建议
加强信息更新和审核
定期更新执法信息
行政机关应制定信息更新计划,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 。
建立信息审核机制
对公开的执法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不准确的部门或人员进行问责。
完善公示方式和内容
拓展公示渠道
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公共场所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提高 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适用范围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各类行政执法活动。
原则和要求
合法性原则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 关规定,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自由。
真实性原则
行政执法公示所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可信 ,不得虚假宣传或者误导公众。
03
建立公众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对公示制度的意见和
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公示制度。
管理效果评估
01
定期评估公示效果
定期对公示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 改进措施和建议。
02
引入第三方评估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公示制度的效 果进行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 和公正性。
03
向社会公开评估结 果
公示时间
现场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应当自 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予以公示。信息公告栏公示 Nhomakorabea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法》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 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 ,用于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信息范围
信息公告栏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 应当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等内容。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背景为加强烟草市场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我国于2005年正式实施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开展烟草专卖经营活动前,必须先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并在合法经营期间进行公示。
这一制度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定义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是指,烟草专卖企业在取得相关许可后,需要依照规定在经营场所门面、网站、报刊等媒介公示其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许可证号、有效期限、经营范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地址等,以便公众监督和查询。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意义1.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示烟草专卖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众对烟草市场的了解和监督,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公正交易。
2.保障消费者权益。
公示的信息能够帮助消费者了解烟草专卖企业的资质和经营情况,从而能够做出更加明智的消费选择,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满意度和消费保障度。
3.加强监管管理。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实施后,能够加强相关部门对烟草经营活动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同时,作为企业资质证明的一种方式,公示制度也能够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提高企业诚信度和公信力。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执行要求1.烟草专卖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标志并喷涂标识,同时在网站、合法报刊等媒介上公示企业许可证件照片,以及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
2.烟草专卖企业应当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变更应当及时更新并重新公示。
3.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不规范、不合法的经营行为。
结语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实施,是我国烟草市场监管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
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共同维护烟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是指政府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将其批准生效的事项予以公示的制度。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实施,使得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得到大幅提升,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更加需要加强公示制度的实施。
一、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意义1.保障公平公正: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可以让政府对即将发生的行政许可决策事项进行公示,让广大公众知道政府机关将如何处理有关事项,公众可以通过发表意见或提供建议来参与许可事项的审批,从而保障公平公正的审批原则。
2.提升行政透明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对政府的行政活动进行了开放和透明,使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更加得到信任、尊重与支持,同时增强了政府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形象和信用。
3.减少行政矛盾:由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让公众对相关事项能够充分了解,从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对于那些可能引起社会反响的许可事项提前改进或者纠正,避免因行政决策的不公产生社会矛盾。
4.推进政府的依法治国: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依法治国工作,强化了政府行政决策的法制化和科学化,并且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检验和监督,推进政府的依法治国。
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具体实施规定1.公示时间:行政许可公示时间应该充分、足够,保证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应该明确、详细,涵盖相关法规、政策、法规所规定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批准资料、审批结果等,同时制定公示要求的技术要求,便于公众理解、分析和提出意见建议。
3.公示渠道:其公示途径包括政府网站、手机新闻客户端、电视、报刊、社交媒体、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
4.收集反馈:公众在公示期间可以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政府机关应该认真对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应的答复。
三、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实际效果目前,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实施效果得到了广泛认可。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实施为政府机关提供了一个制约行政行为的有效环节,增强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敦促政府更好地处理好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推进了政府的公开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处理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政务公开的目标。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新乡市民政局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本机关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和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将发展改革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依据、范围、法定职责、权限、承诺时限、程序、行政许可条件等向社会公示。
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事项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公示:
1、公开发行的报刊;
2、政务公开栏;
3、公共场所或办事大厅;
4、市民政局建立的公共网站。
四、公示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范围;
2、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法定职责;
3、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法定依据;
4、行政许可的条件及有关办事程序;
5、办理时限;
6、办理结果。
五、民政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局执法机构落实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
六、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中,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凡未公示或公示内容缺项的,取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七、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公开热线电话,受理管理相对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检举。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制度背景1.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维护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特制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二:范围适用2.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许可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程序3.1 执法公示申请3.1.1 行政许可机关收到行政执法申请后,应即时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执法公示。
3.1.2 执法公示申请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申请书、联系明等。
3.2 执法公示内容3.2.1 执法公示内容应包括行政许可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程序、所需证明材料等。
3.2.2 执法公示内容应以清晰、简明的方式向公众进行展示,并在行政许可机关的网站和其他公开渠道上进行公示。
3.3 公众意见收集3.3.1 对于行政许可的执法公示,公众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应在执法公示期限内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3.3.2 行政许可机关应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进行认真考虑和回复。
3.4 执法公示结果3.4.1 行政许可机关在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对执法公示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3.4.2 执法公示结果应包括审批结果、批准条件、有效期限等。
四: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构4.1.1 行政许可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4.1.2 监督机构应及时受理公众举报,并对违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4.2 处罚措施4.2.1 对于违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行为,行政许可机关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撤销许可等处罚措施。
4.2.2 处罚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进行裁量。
附件:行政许可申请书范本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简称,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背景介绍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具有特定行政事项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的许可行为。
为了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透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运而生。
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在行政许可活动中,行政机关应在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下公示相关信息,以便公众监督和参与,保障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制度内容1. 公示范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无论是中央政府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部门,都应当遵循该制度进行公示。
2. 公示内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应包括以下内容:行政许可的类型和具体事项;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行政许可的承办部门和;具体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程序;可能需要收取的费用;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和延续要求;其他与行政许可相关的重要事项。
3. 公示途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在行政机关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在行政机关所在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在社会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机关大厅等;运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进行公示,如通过公众号、App等方式进行公示。
4. 公示时限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公示时间的,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并向社会公众进行说明。
5. 公示效果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的目的在于增加行政许可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增强公众对行政许可活动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公示结果应当被行政机关作为决策参考,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估。
三、制度的意义和影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对推进行政执法公正、公平、透明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公示制度要求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布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申请要求和承办部门等,行政机关需要更加负责任地处理行政许可事务,增加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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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文件编号:ASYC/ZH-QD-ZM-18
版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专卖科审核:伍荣海批准:郭毅2010年10月15日发布 2010年10月20日实施
1.0 目的
为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促进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行政许可公示工作。
3.0 职责
市局及各县级局依法对烟草专卖许可证方面的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许可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期限、是否收费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予以公示。
4.0 相关规定
4.1行政许可结果(含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准予行政许可(含核发、换发、延续许可证及其内容)、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单位、地址、许可范围、许可证号、许可时间、许可机关,应予以公示。
4.2 在岗“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相片、职务、岗位职责,应当在办证场所通过公示牌予以公示。
4.3 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示意图》,应免费提供申请表,并在办证场所进行公示。
4.4 前述所列新增或变动的公开信息,具体办理许可证部门应当在收到电子文本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公示内容进行更改,以便社会公众知悉或查询。
4.5 “窗口”办证岗位依照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工作。
应当公示而未按照要求公示的,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6 本制度由安顺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