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
储罐VOCs 来源及治理措施
储罐VOCs来源及治理措施邢思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陕西延安727400)摘要:VOCs对人体和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危害,石油化工企业的轻质油储罐区是VOCs的主要来源,必须对储罐区油气排放进行治理。
文中根据储油罐区VOCs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比不同的处理方法,结合石油化工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低温柴油回收+碱液吸收+催化氧化”的处理方法,对处理装置进行评价,通过数据估算,该装置运行后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VOCs;危害;储罐;处理中图分类号:X7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4962(2021)01-0071-02The source and treatment of VOCs in storage tanksXing Siyuan(Refining and Chemical Company,Shaanxi Yanchang Petroleum(group)Co.Ltd.,Yan'an727406,China)Abstract:VOCs will be harmful to the human body and regional environment.The light oil storage tank farms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are the main source of VOCs,so it is necessary to control the oil and gas emissions in the storage tank farms.Throughanalyzingthe reasons of generating VOCs in oil tank farms,comparingthe different treatment methods,and combining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this paperput forward the method of"low temperature diesel oil recovery+alkali absorption+catalytic oxidation”,made an evaluationof the processing equipment,and conducted data estimationthat the plant could produce good economic benefit.Keywords:VOCs;hazard;storage tank;treatment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等于10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1]。
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进展
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进展发布时间:2022-12-09T05:58:32.275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第14期作者:孔德伟[导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统称为有机化合物,是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气压、常压下沸点为50~260℃、有较强挥发性孔德伟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 021000摘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统称为有机化合物,是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气压、常压下沸点为50~260℃、有较强挥发性,其含有多种有毒物质,其中许多是致癌物,如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乙酮等,接触过多会对人类健康产生直接和显著的影响,并通过化学反应在环境中产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基于此,本文重点论述了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关键词:罐区;油气;VOCs;治理技术我国已成为石油消费大国,油品储罐正走向大型化、规模化。
石油及其产品是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其轻组分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汽压,并且高度挥发性。
因此,油品储运时,由于温度和压力波动等,储罐会产生大量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物,造成油品损耗,严重污染环境。
一、VOCs现状VOCs是PM2.5、臭氧的前体物,通过控制VOCs,可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重要意义。
此外,VOCs会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及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解决PM2.5和O3等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应积极推进其关键前体物VOCs的污染防治。
但目前我国VOCs污染防治基础较薄弱,存在排放基数不清、法规标准不健全、控制技术应用滞后、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由于VOCs排放来源复杂、排放形式多样、物质种类繁多,建立VOCs污染防治体系难度大。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石油化工行业也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和运营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风险,VOCs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储运罐区是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如何有效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成为了石油化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的为了治理石油化工储运罐区的VOCs,我们制定了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旨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采取可行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减少储运罐区的VOCs排放,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实施方案工艺流程采用油气连通工艺来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
工艺流程如下: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经过密闭处理,通过尾气管道将VOCs排放到废气处理系统中。
2.Vocs废气先经过预净器去除颗粒物,进入吸附塔进行吸附。
吸附后的废气进入脱附塔进行脱附,再经过废气祛除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3.吸附塔和脱附塔在操作过程中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并进行废弃物处理。
设备选择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
2.吸附塔和脱附塔的材料选择为碳钢,压力等级按照设计压力来定。
3.预洗器采用聚丙烯材料,垫片和紧固件采用优质不锈钢200/300系列材料。
4.防火安全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器材。
安全措施为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我们制定了如下安全措施: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确保VOCs不会泄漏导致安全事故。
2.废气处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只有得到批准的人员可进入吸附塔和脱附塔进行更换吸附剂和废弃物处理。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
5.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
储罐设计压力、 紧急泄放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呼吸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压控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大气压、 呼吸阀(泄漏-回座-设定-全开)、 储罐设计真空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2.0kpa)各个储罐附件定压值: 1,储罐设计压力(2.0kpa)(G) 2,紧急泄放阀: 1 紧急泄放阀全开启压力1.98kpa(G):10% 2 紧急泄放阀设定压力1.8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3 紧急泄放阀回座压力1.62kpa(G):90% 4 紧急泄放阀泄漏压力1.53kpa(G):85% 3,呼吸阀 1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1.485kpa(G):10% 2 呼吸阀设定压力1.35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15%) 3 呼吸阀回座压力1.15kpa(G):85% 4 呼吸阀泄漏压力1.01kpa(G):75% 4,压控阀(单呼阀) (1)压控阀(单呼阀)全开启压力0.99kpa(G):10% 5压控阀(单呼阀)设定压力0.9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 压 差为15%) 6 压控阀(单呼阀)回座压力0.765kpa(G):85% 7 压控阀(单呼阀)泄漏压力0.675kpa(G):75% 5,大气压力0.0kpa(G): 6,呼吸阀(真空) (1)呼吸阀泄漏压力-0.225kpa(G):10% 2 呼吸阀回座压力-0.255kpa(G): 3 呼吸阀设定真空-0.3kpa(G):85% (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4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0.33kpa(G):50% 7,储罐设计真空------0.5kpa(G):
储罐区:用户希望需要兼顾装卸区,不少罐区的治理系统包括装车排放
储罐呼吸气
装卸排放气
储罐VOCs改造治理方法与方案
第49卷第5期辽宁化工Vol.49, No.5 2020 年 5 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iaoning Chemical Industr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ay,2020储罐V O C s改造治理方法与方案王道远(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丨_>摘要:通过对化工企业现有储罐的改造,即减少了油气资源带来的损失,又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0&治理的相关要求,减少VOCs排放总量,达到目前环保要求。
关键词:V0CS;浮盘;氮封;呼吸阀中图分类号:TQ 051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4-0935 (2020) 05-0523-0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 HO)的定义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在常温下,沸点 50~260 T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在我国,VOCs是指 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 t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 t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VOCs广泛存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并对人类和自 然环境的危害极大。
石油化工企业现有储罐在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 大量的油气挥发,给油气资源带来较大的损失,并 很大程度的造成了环境污染。
本文对涉及VOCs减排治理的储罐进行分析并 给出一些改造治理的方法。
1现状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储罐区存在一些挥发性较高的甲乙类介质采用固定顶+氮封和选用浮筒式浮盘 的内浮顶罐的储存方式。
当油品采用固定顶+氮封 储存时在储罐进出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 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 呼吸”的呼出排放。
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当采用浮筒式浮 盘的内浮顶罐储存时,浮筒式浮盘材质薄、整体结 构强度较差,浮盘下方存在油气空间,在油品存储 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 VOCs 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 全措施指导意见》
附件:前言《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自2016年10月25日起发布。
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工院。
主要起草人:张彦新、赵睿、韩钧、王惠勤、牟小冬审定人:孟庆海、王惠勤、党文义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附件:前注《石油化工储运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项目油气连通过程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南》已于10月25日在XXXX发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全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张、、、王、牟晓东。
审核人:孟庆海、王、、石油连接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1。
总则1。
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主要是集中收集和控制罐顶的油气,需要按照相关规范或规定进行控制。
2。
除特殊说明外,指南中的罐区包括石化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如“三苯基”3。
罐组的气相收集系统应考虑罐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并采用系统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应进行安全论证。
4。
储罐增加气体通讯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体储罐火灾。
5。
主要实施标准和规范:GB 31570-2015《炼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设计规范》GB 50341-20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T13347-2010《油气管道阻火器》GB/T 3007-SH/T 3007储罐应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应用隔热涂层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1每个储罐的顶部气相线上应设置手动切断阀2。
油气收集技术应本质安全,并应保证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易操作。
3。
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中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最大小时排量要求。
4。
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成分、浓度、气体体积、能耗、运行成本等因素。
,废气应按区域和类型集中收集。
5。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在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出现异常和事故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控制和处理6。
罐型选择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31571、SH/T3007的相关规定。
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 31571的有关规定7。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5.针对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异常和事故时VOCs的控制和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
6.储罐选型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 31571、SH/T3007的有关规定,内浮顶储罐和外浮顶储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31571的有关规定。
石油石化行业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评析
石油石化行业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评析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石油石化行业储罐中常见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石油石化行业需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技术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本文将评析目前主流的几种石油石化行业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第一种技术是密封罐体技术。
该技术通过对罐体进行密封,避免挥发性有机物向大气中释放。
密封罐体技术有两种主要的实施方式:静态密封和动态密封。
静态密封是通过机械装置使罐体密封,如密封垫和密封圈。
动态密封则是通过在罐体与其他装置之间增加压力,形成压力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这种技术的优点是简单易行,成本较低,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密封材料的老化、泄漏等,需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二种技术是蒸汽回收技术。
该技术利用罐体中产生的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冷凝、吸附等方式进行回收利用。
蒸汽回收技术具有高效回收、资源化利用的特点,可以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净化和再利用。
这种技术的设备和运行成本较高,且需要处理后的废气再进行处理,增加了工艺的复杂度。
第三种技术是焚烧技术。
该技术通过将挥发性有机物在高温条件下完全燃烧,将其转化为水和二氧化碳等无害物质。
焚烧技术具有高效、彻底的优点,可以彻底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
焚烧技术的设备和运行成本较高,对能源消耗较大,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第四种技术是吸附技术。
该技术利用吸附剂吸附挥发性有机物,从而减少其在罐体中的浓度和向大气的排放。
吸附技术具有操作简单、成本较低、吸附剂可再生的优点。
吸附技术需要定期更换吸附剂,且在吸附剂饱和时还需要进一步处理。
石油石化行业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有密封罐体技术、蒸汽回收技术、焚烧技术和吸附技术等。
不同技术有各自的优缺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理技术,以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还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监管力度,推动石油石化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规范、标准、实施方法张丽邹松林摘要: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治理主要方法是安装顶空联通气相管路和末端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尾气达标排放。
安装罐顶联通管路系统,必须正确选型储罐保护的罐顶配置、合理设置氮封和各种保护配置的压力控制区间、稳妥做好群罐防火防爆的系统设计。
关键词:呼吸阀、氮封控制、防爆轰型阻火器1,关注储罐区VOCs排放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液态油品产品在储罐进料发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呼吸”的呼出排放。
“大呼吸”呼出排放是储罐在进料时,液体进入储罐内,罐内液位升高,挤压罐内空间,当空间压力超过“呼吸阀”的呼出控制压力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小呼吸”呼出排放则是随着气温升高的热胀冷缩效应,罐内液体气体体积膨胀过程,将空间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与呼出排放对应,还有储罐发料过程的“大呼吸”吸入和“小呼吸”吸入空气,稀释罐内空间气体浓度,加剧液面蒸发,再次形成饱和浓度的挥发气体,待下次发生大小呼出排放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不但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更是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2,储罐VOCs治理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就提出要求对储罐区呼吸排放的VOCs加以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规定:“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储罐、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即储罐尾气联通并回收处理)”。
石化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现状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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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现状及治理
第 11 期
源项 3 有机液体装卸损耗
源项 2 有机液体 储存损耗
源项 6 源项 10 工艺有组织 工艺无组织 排放
源项 11 排放
多排放源中,工业企业的排放量占比较大,其 中,石化行业占据工业企业总排放量的绝大部分。油品
储运行业是我国 VOCs 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排放量约 占全国 VOCs 总排放量的 32.8%[3]。由于石油化工行业在 工作时待处理工作量大、传统程序复杂度高、高效率作业 难度大,从储存油气的罐区储藏至精化处理直至装载投 入应用等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有机废气,因此,在排放过程 中,有不同类型、无组织的排放点,在后期治理过程中需 要严密分析解决。
目前,石化企业的石化储存罐区废气排放量巨大,成 为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石化罐区的废气处理工
收稿日期:2021-03-02 基金项目: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BE2018065);2020 年度常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创 新创业基金暨“挑战杯·卓越”项目(2020-Z6)。 作者简介:许欣怡(2001—),女,本科,研究方向:油气回收。 通信作者:黄维秋(1965—),男,博士,教授,研究方向:油气回收基础理论及其应用。
作为主要对象。
3 罐区 VOCs 的回收治理方法
3.1 常规处理技术 在石化产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油 品挥发泄漏的情况。据统计,这部分 VOCs 挥发量占总排 量的 8%左右,损失量巨大。为避免能源浪费,对其进行 集中回收利用极为重要[6-7]。 3.1.1 吸收法。吸收法利用低挥发溶剂与某些气体 烃类物质发生相应的化学反应并溶解部分组分对气体污 染物进行吸收。该方法简单易行、投资成本低、操作费用 低、使用范围广。大多数炼化企业采用水、汽油、柴油以 及一系列可再生的有机溶剂作为吸收剂,对 VOCs 进行吸 收。例如,部分企业利用水作为吸收剂对醇、醛气体进行 处理;炼油厂利用低温柴油这类有机溶剂作为吸收剂对 含硫油气和汽油进行处理,根据酸碱原理利用碱液吸收 有机酸性气体[8]。 针对 VOCs 含量高的情况,吸收法的处理效率高达 90%以上。由于吸收法的成效主要依赖于吸附剂,因此, 该方法对使用技术要求不高,但对治理设施效率和吸收 剂的品质需求较高,且只能用于连续性运行。 3.1.2 吸附法。吸附法是一种物理处理方法,利用 相关吸附剂吸附废气中的有机物质,从而达到除去有机废 气的目的,是当前使用最为普遍的 VOCs 处理方法之一。 企业通常使用的吸附剂有碳基、活性炭、硅基。一般企业 主要采用价格低廉的活性炭作为主要吸附剂,能够吸附脂
石油储罐废气治理工程方案
石油储罐废气治理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及概述石油储罐是用来储存原油、成品油等石油制品的设备,在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
这些废气如果排放到大气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也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石油储罐废气进行治理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石油储罐废气治理工程的方案,包括废气的产生和成分分析、治理手段的选择、技术参数的确定、设备选型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废气产生和成分分析1.废气产生石油储罐废气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充放油作业:在对储罐进行充放油操作时,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
(2)气体泄漏:由于储罐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会产生气体泄漏,导致废气排放。
(3)储罐通风:储罐在存储过程中会进行通风操作,导致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2.成分分析石油储罐废气的成分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酚类、氨类、硫化氢等有机物,其中多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具有较强的毒性和危害性。
三、治理手段的选择根据石油储罐废气的产生和成分分析,选取合适的治理手段对废气进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常见的治理手段主要包括吸附、压缩、吸收、氧化等方法。
在对比各种治理手段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后,我们决定采用吸附和氧化的联合处理技术。
1.吸附技术吸附是利用吸附剂对废气中的有机物进行吸附,从而实现净化的技术。
吸附剂的选择对处理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在本项目中,我们将选用具有较高吸附性能和稳定性的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通过对废气进行适当的吸附过程,将有机物去除。
2.氧化技术氧化技术是利用氧化剂将有机物氧化分解成无害物质的一种处理方法。
在本项目中,我们将使用催化氧化技术,通过添加催化剂促进有机物的氧化反应。
四、技术参数的确定1.废气处理量:根据石油储罐的运作情况和废气产生量,确定废气处理量为3000立方米/小时。
2.吸附过程参数: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为20g/g,吸附剂的吸附时间为3-5分钟。
3.氧化过程参数:催化氧化剂的添加量为0.1-0.5%,氧化温度为180-300摄氏度,氧化反应时间为2-3秒。
炼化企业常压储罐的VOCs回收治理
炼化企业常压储罐的VOCs回收治理发布时间:2022-12-26T08:23:53.095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第16期8月作者:康建强[导读] 焦化企业各生产工艺环节均有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问题康建强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 730060摘要:焦化企业各生产工艺环节均有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问题,来自化产车间及储罐区的各种有机废气泄漏及无组织排放,其成分含有硫化合物(硫化氢)、氨氮化合物(氨)、少量的氰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甲醇、苯并[a]芘、酚类等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
为了降低各种废气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完成回收治理系统的进一步升级改造,对炼化企业常压储罐的VOCs回收治理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炼化企业;常压储罐;VOCs;回收治理引言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石化仓储企业应加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甲B、乙类储罐全部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收集处理,大幅减少VOCs排放,以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贡献[1]。
但是,石化仓储企业存在甲B、乙类介质种类多、占地范围广等问题,因此如何实现对这些储罐油气(VOCs)的安全、有效地收集显得至关重要。
1化产工段工艺流程及VOCs产生环节 1.1化产工艺流程从焦炉出来的荒煤气送至冷鼓工段冷却后,将煤气与焦油、氨水实现初步分离。
冷却后的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最大程度脱除煤气中的焦油雾滴(≤20mg/m3)后,经离心鼓风机加压后进入硫铵工段。
煤气经预热器加热至80℃进入硫铵饱和器,使其中的氨被母液中的硫酸所吸收生成硫酸铵,随后煤气进入洗脱苯工段,80℃煤气经终冷器冷却至27℃,经洗油吸收苯后进入脱苯塔,重、轻苯经脱苯塔分离后由输送泵分别送往综合罐区。
随后煤气被送至脱硫工段,依次进入湍球塔、脱硫塔、再生塔,再生塔顶部产生的硫泡沫加压后送至熔硫釜生产硫磺外售;脱硫液送至脱硫提盐装置,经脱色、蒸发、浓缩、冷却、结晶、分离后得到粗盐结晶,脱硫后的煤气送入20000m3煤气柜。
储罐vocs治理方案
储罐VOCs治理方案摘要储罐是储存液体、气体或粉末等物质的容器,在工业生产和储运中广泛使用。
然而,储罐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释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健康风险。
因此,制定一套储罐VOCs治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于储罐操作和工艺管理的综合治理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VOCs的排放。
1. 引言VOCs是一类在大气中容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甲烷、苯、醇、醛、酮等多种物质。
这些化合物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储罐是VOCs释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制定储罐VOCs治理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2. 治理措施为了有效治理储罐中的VOCs排放,我们提出以下综合治理方案。
2.1 储罐设计改进在储罐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以最大程度地减少VOCs的释放。
•使用密封性能良好的储罐,减少气体泄漏。
•增加储罐的安全系统,及时检测和处理泄漏情况。
•使用材质良好的密封材料,避免材料老化导致泄漏。
•优化储罐的结构,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2.2 储罐操作管理储罐操作是VOCs排放的关键环节,因此需要严格管理。
•设定合理的操作指导,明确储罐操作的规程和要求。
•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储罐的操作情况和泄漏事件。
•培训操作人员,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定期检查和维护储罐,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2.3 排放控制技术为了控制VOCs的排放,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手段。
•安装VOCs排放控制设备,如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塔等。
•使用密闭式传输管道,减少排放损失。
•采用低排放或无排放工艺,减少VOCs的产生和释放。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排放监测,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3. 实施策略为了有效实施上述储罐VOCs治理方案,以下几个策略应被采用。
•制定明确的治理目标和计划,确保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贯彻。
•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配,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的高度重视,对于我国这种石油消费大国而言,必须针对罐区油气采取治理措施。
本文针对浮顶储罐和固定顶储罐探讨了VOCs源头治理措施,阐述了冷凝-吸附、膜-吸附、吸收-吸附等VOCs回收工艺的原理、技术特征和潜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提升,污染物控制范围逐步扩大,从最早的传统煤烟型粗颗粒污染控制逐渐过渡为以细颗粒物、臭氧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控制。
研究表明,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城市区域臭氧生成至关重要,是导致灰霾天气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之一。
因此,VOCs治理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边缘”走向“中心”,成为重中之重。
1 罐区VOCs挥发现状及来源2015年中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3.18亿t,同比增长5.3%,按照我国成品油储运过程中油气挥发系数约为0.8%计算,我国每年的油气挥发损失约为25.44×106t,折合人民币约127.2亿元。
由此可见,油气回收拥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潜在市场。
罐区VOCs主要来自于储罐的大小呼吸、清罐排空、罐区工作损耗、动静密封和开口管线泄露、非正常工况损耗等。
储罐作为罐区最主要的VOCs排放源之一,主要有固定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和外浮顶储罐等。
2015年4月份我国环保部出台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2 VOCs源头治理2.1浮顶储罐源头治理在《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中浮顶储罐VOCs排放主要分为四部分:边缘密封损耗、浮盘附件损耗、挂壁损耗、浮盘接缝损耗。
浮盘的选型和边缘密封均会显著影响储罐VOCs排放。
浮盘一般分为浮筒式和浮箱式,由骨架、盖板、围板、量油导管护筒、防旋导管、自动通气孔、过渡护筒、浮力单元和密封装置等组成。
浮筒式各部分独立性较强,但浮盘下油气空间较大,降低了储罐利用率;浮箱式以箱体作为浮力单元和密封装置,从根本上消除了油气空间,阻绝气液传质现象,其损耗系数仅为浮筒式浮盘的1/6,且消除了浮力单元单一、粘结剂受浸润发生剥离的危险,但箱体为中空结构,箱体与箱体之间以连接板连接,整体强度与刚度、抗冲击力较弱,密封较差。
关于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关于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日益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储罐区作为石油、化工、制药等行业的核心设施之一,其排放的VOCs是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控制储罐区的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采用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1.储罐设计规范:为减少储罐区的VOCs排放,应采用先进的储罐设计,如内浮顶储罐、双重密封储罐等。
这些设计可有效减少蒸发损失,从而降低VOCs的排放。
2.储罐材料选择:储罐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和密封性能,以降低VOCs的泄漏风险。
同时,应选择环保型材料,如不锈钢、高强度钢等。
3.储罐操作规范:制定储罐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确保储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定期检查储罐及其附件,确保其正常运转。
4.储罐清洗规范:制定储罐清洗标准和程序,确保在清洗过程中不产生VOCs泄漏。
清洗废水应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5.排放控制:设置合理的VOCs排放标准,对超过排放标准的储罐进行改造或升级。
同时,应安装VOCs治理设施,如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装置等。
6.培训与教育:对储罐区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意识和VOCs治理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7.监测与记录:建立储罐区VOCs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储罐及其附件进行检测,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8.合规性评估:定期对储罐区VOCs治理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估,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储罐区VOCs治理方法1.吸附法:利用活性炭、硅胶等吸附剂的吸附性能,将VOCs从废气中分离出来。
该方法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治理。
优点是设备简单、操作方便,缺点是吸附剂需要定期更换,且对高浓度、小风量的VOCs处理效果不佳。
2.吸收法:利用吸收剂将VOCs从废气中吸收下来,再对吸收剂进行解吸处理,回收其中的VOCs。
永坪炼油厂罐区VOCs的改造和治理
永坪炼油厂罐区VOCs的改造和治理摘要:炼油厂油品储罐的呼吸及残油的挥发,以及停工扫线和油品中携带的溶剂挥发带来的恶臭气体排放,成为炼油厂中空气污染的重大污染源及厂区VOCs的主要来源,这些污染源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对厂区周围的单位和居民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企业内各种挥发有机物和恶臭气体的排放已经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环境排放要求,因此对炼油厂储罐的烃类排放的治理显得很迫切。
关键词:污染;治理;环保一、装置概况为全面开展石化行业VOCs 综合整治,大幅减少石化行业VOCs 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1]。
永坪炼油厂油气储运车间现有催化汽油罐4具,航煤罐5具,汽油罐10具,添加剂罐6具,石脑油罐4具,成品汽油罐2具,加氢粗汽油罐1具,汽油装车台油气回收装置尾气等,由于组分轻,挥发性强,且呈现点多面广、无组织排放等特点,根据上述特点,计划建设一条油气回收集合管,由集合管自每个罐区汇合升压后输送至油气回收装置,采用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低温柴油吸收+催化氧化”工艺路线,“低温柴油吸收”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Nm3/h,“催化氧化”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Nm3/h。
二、工艺流程及储罐改造1、工艺流程及原理:本项目治理技术采用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低温柴油吸收+催化氧化工艺路线”,“低温柴油吸收”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Nm3/h, 先回收其中的有效成分,“催化氧化”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Nm3/h,,处理后达标排放。
储罐采取密封措施,油气出口增加远程控制阀、阻火器、阻火器前设置远传压力表,储罐顶部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管道连接成一个小的罐群,罐群内部可以进行压力补偿,管道末端设置单向水封罐,当压力突破水封后油气通过液环压缩机升压后进入油气管网,最后引至油气回收单元。
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2]。
2#中间汽油罐区6具储罐通过1#水封罐和1#压缩机,将油气输送至油气管网;5#重整原料罐区及6#航煤罐区共计7具储罐通过2#、3#水封罐和2#压缩机,将油气输送至油气管网;添加剂罐区、10#汽油罐区和11#航煤罐区共计14具储罐通过4#、5#、6#水封罐和3#压缩机,将油气输送至油气管网;12#和13#汽油罐区共计5具储罐通过7#、8#水封罐和4#压缩机,油气通过压缩机将油气输送至油气管网.混合油气进入油气回收单元后,首先与5-18℃左右的低温柴油逆向吸附,可回收大部分油气并脱除全部有机硫化物和部分硫化氢,经过柴油吸收回收烃和脱除有机硫后,再进入碱液吸收塔脱除剩余的硫化氢,富吸收柴油与贫液换热后送回罐区进入下游加氢装置进行后续加工,净化后的废气与空气在配气箱充分混合,经过稀释后,废气总烃浓度满足催化氧化反应器的进气要求,混合废气在进入换热-加热-催化氧化核心单元,废气经过换热器和加热器后,达到催化氧化反应温度,在催化氧化反应器中,废气中的有机物在催化氧化氧化剂作用下最终生成H2O和CO2,并释放反应热,回收热量后最终合格的净化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2020年 - 酸性水储罐罐顶恶臭气 VOCs 的治理
2020年 | 酸性水储罐罐顶恶臭气 VOCs 的治理导读《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厂型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和《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石化企业的VOCs治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目前,广西石化公司酸性水预处理系统的酸性水储罐罐顶气,在水洗脱臭处理后直接排放大气。
由于排放气中含有的轻烃组分及其他不溶性有毒气体无法进行回收,直接排放至大气,不能满足现有国标的排放要求。
本文采用目前国内成熟的升压后送至火炬的工艺,并结合广西石化的实际情况,实现了罐顶有毒异味气体的彻底治理。
1 装置概述炼油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水,来源众多且成分复杂,其中不仅含有高浓度的硫化物和氨氮,还含有大量的固体悬浮物、污油、油气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无法直接进入酸性水汽提塔内进行处理,因此在酸性水汽提装置中设有一个酸性水预处理系统。
本装置设计的三罐两水封酸性水预处理系统,主要由 3 座相连的酸性水罐、2 台水封罐及酸性水顶气脱气除臭设备组成。
3 座酸性水罐的顶部设有统一的充氮气压控系统,酸性水罐的顶气出口相汇合后,分别连接至2 台水封罐的入口,其中正压水封罐的顶部出口与醇胺脱气除臭相连。
正常生产时,用氮气给酸性水储罐补压,罐顶气冲破正压水封进入脱臭塔,除臭以后外排大气,储罐保持微正压操作。
异常情况下,如果储罐压力突然变为负压或者超压,则利用安全水封正负压操作原理,通过安全水封进行补压或者泄压,以保证储罐安全运行。
流程如图 1 所示。
2 VOCs 的危害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 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VOCs 组成复杂,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烃、含氧烃、氮烃、硫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
VOCs 对人体的健康有很大影响,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引起慢性中毒,损害肝脏和神经系统,引起全身无力、瞌睡、皮肤瘙痒等,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人体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或呈酩醉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险。
罐区VOCs的危害及治理方案探索
罐区VOCs的危害及治理方案探索摘要:罐区VOCs广泛存在于石化行业中,罐区VOCs的存在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厂区安全、城市大气污染以及储存液的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罐区VOCs的治理,主要技术有储罐采用全接液式盘、对储罐进行氮封以及对罐区油气进行回收,结合厂区实际情况拟定采用将罐区的内浮顶储罐浮盘全部改造为全接液式盘或者新增油气回收装置的方式来降低罐区VOCs的排放,结果显示前者前期项目投资要大一些,但是后者后期需要大量的运行成本以及能耗,此外前者将原有浮盘改造为全接液浮盘既能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又能实现减排,全接液浮盘预计可以使用20年,综合来讲将内浮顶轻质油储罐浮盘全部改造为全接液式盘对于罐区VOCs的治理更为合适。
本文主要分析罐区VOCs的危害及治理方案探索。
关键词:石油罐区;VOCs;危害;治理方案引言石化行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同时也给我国的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有机挥发物(VOCs)作为石化行业的重要污染物之一,会对人类生存的环境以及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其中石油罐区的VOCs作为石化行业VOCs的重要一环在总排放量中占了重要的比例,也得到了研究者广泛的关注。
欧美等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就对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美国在1990年正式颁布了《清洁空气修正案》,该修正案中要求优先控制的189种空气污染物中属于VOCs的超过了100种,目前国外关于VOCs的研究主要集中在VOCs 及其导致的光化学烟雾等方面。
我国关于VOCs的研究相对而言起步较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研究者还是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VOCs排放现状编制了相应的VOCs排放清单,我国的大气VOCs中主要成分以饱和烷烃以及卤代烷烃类为主;2013年,国务院和环保部门正式颁发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并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1、罐区VOCs治理的必要性储罐在进料时,由于罐内液体体积增大,罐内气体压力增加,当压力增至机械呼吸阀压力极限时,呼吸阀自动打开,向外排出有机废气。
VOCs治理措施及要求
VOCs治理措施及要求VOCs主要源项包括储罐和污水、工艺有组织、装卸,各项源项差异较大。
1、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减少V0Cs泄漏排放。
2、严格控制储存损失主要指挥发性有机液体圆定顶罐(立式和卧式),浮顶罐(内浮顶和外浮顶)的静止呼吸损耗和工作损耗.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设施应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
3、严格控制装卸损失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
汽油、石脑油、煤油等高挥发性有机液体和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应优先采用高效油气回收措施。
运输相关产品应采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
4、强化废水处理系统逸散废气治理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对逸散V0Cs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确保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禁止稀释排放。
5、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处理,处理效率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方法:1、冷凝法将废气降温至V0Cs成份露点以下,凝结为液态后加以回收,适用于高浓度、成份单纯且回收价值高的VOCs;冷凝法处理成本较高;适用浓度≥5000ppm,效率介于50~85%之间;浓度≥1%时,回收效率90%以上;常搭配其他控制技术,如焚烧、吸附、洗涤等作为前处理步骤。
2、吸收法对浓度和压力较高,温度较低的Vocs,常采用低挥发性或不挥发的溶剂对其进行吸收。
然后再利用vocs与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将二者分离。
适用于高水溶性voc,用化学药剂将∨OCs中和、氧化或其他化学反应破坏,优点同时去除气态污染物、投资成本低、传质效率高、对酸性气体也有高处理效率,但有后续废水处理问题、颗粒物浓度高,导致塔堵塞、维护费用高、排气可能造成白烟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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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规范、标准、实施方法张丽邹松林摘要: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治理主要方法是安装顶空联通气相管路和末端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尾气达标排放。
安装罐顶联通管路系统,必须正确选型储罐保护的罐顶配置、合理设置氮封和各种保护配置的压力控制区间、稳妥做好群罐防火防爆的系统设计。
关键词:呼吸阀、氮封控制、防爆轰型阻火器1,关注储罐区VOCs排放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液态油品产品在储罐进料发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呼吸”的呼出排放。
“大呼吸”呼出排放是储罐在进料时,液体进入储罐内,罐内液位升高,挤压罐内空间,当空间压力超过“呼吸阀”的呼出控制压力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小呼吸”呼出排放则是随着气温升高的热胀冷缩效应,罐内液体气体体积膨胀过程,将空间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与呼出排放对应,还有储罐发料过程的“大呼吸”吸入和“小呼吸”吸入空气,稀释罐内空间气体浓度,加剧液面蒸发,再次形成饱和浓度的挥发气体,待下次发生大小呼出排放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不但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更是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2,储罐VOCs治理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就提出要求对储罐区呼吸排放的VOCs加以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规定:“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储罐、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即储罐尾气联通并回收处理)”。
要求“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2.8kpa、储量大于100m³的有机液体储罐,”都要采取控制措施。
2015年4月颁布的国家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第5章“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5.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污染控制要求”规定:“储存真实蒸气压≥ 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
”“储存真实蒸气压≥ 5.2 kPa但< 27.6 kPa的设计容积≥150 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 27.6kPa但< 76.6kPa 的设计容积≥ 75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内浮顶罐的,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
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否则将受到停产整顿和重度罚款的处理。
2016年10月25日出台的《石油化工储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联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127号函)(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不同储罐型式的联通实施方法、呼出排放的稳定控制、罐顶附件的基本配置、管路材料的选择、防止罐群安全事故等的控制措施、以及氮封系统平衡控制等,给出了具体的意见。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中“二-(四)-4”也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3,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方法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主要方法,是把呼出排放的VOCs收集起来,进行处理。
简言之,就是要在罐顶“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简而言之,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方法,主要就是“罐顶联通”。
将罐区多个储罐罐顶VOCs呼出排放口,用气相管路密闭联通,并汇集到一起,然后在气相管路汇集的末端安装VOCs气体回收治理设备。
如何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一方面,罐体呼吸排放口的外部安装了密闭气相管路,呼吸排气增加一定阻力,会带来储罐罐体承压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多个罐顶联通,如何防备万一其中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意外而殃及其他储罐,如何控制罐顶联通所造成群罐防火防爆的安全隐患,确保罐体的运行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对罐区安全的影响,是实施储罐VOCs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储罐呼出排放的VOCs,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4,罐顶基本配置罐顶基本配置主要有安全压力控制的配置和防火控制的配置。
基本的压力保护设施有全天候呼吸阀、单呼阀、紧急呼吸阀。
全天候呼吸阀是确保罐体承压安全的基本设施,单呼阀是安装密闭排气系统专用的单向阀件,紧急呼吸阀是防止储罐遇到意外情况(包括操作原因或天气原因发生的意外情况)时,保护罐体安全的关键设施。
根据罐体设计技术条件,紧急呼吸阀有呼吸式、泄放式、吸入式。
5,罐顶配置简化罐顶安装密闭收集管路,先要确认原有呼吸阀参数(呼吸阀是“呼气阀”与“吸气阀”合为一体的罐顶附件),确认呼吸阀“开启压力”(“呼出”或“吸入”状态时的压力)参数与设计安装气相密闭管路后所设定的压力是否合理。
在项目实施中,对罐顶压力保护设施的配置简化,将呼吸阀进行改造,保留呼吸阀吸入口,将呼出口改为法兰连接方式。
不用单呼阀。
简化的方法,有利于6,氮封压力控制储罐氮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储罐出现负压而从呼吸阀吸入空气,以保持罐内微正压;《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规定:“储存Ⅰ、Ⅱ级毒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不应大于10000m³,且应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
石化行业在实际操作中,凡是甲B、乙A类中间原料储罐、芳烃类储罐、轻污油储罐、酸性水罐、排放气中含有较高浓度油气和硫化物等的需要对排放气体进行收集治理的储罐,都要求设置氮气密封系统。
《指导意见》关于氮封的控制方案:1)在每台储罐上设置氮封阀组和限流孔板旁路,正常情况下使用氮封阀组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 0.3kPa 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 0.5kPa 时,氮封阀关闭,停止氮气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 0.2kPa 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氮气。
当氮封阀需要检修或故障时,使用限流孔板旁路给储罐内补充氮气。
2)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关闭,造成罐内压力超过 1.5kPa时,通过带阻火器的呼吸阀外排;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开启时,造成罐内压力降低至-0.3kPa 时,通过带阻火器呼吸阀向罐内补充空气,确保罐内压力不低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低限(-0.5kPa)。
3)为确保设置氮封储罐事故工况下的安全排放,应在储罐上设置事故泄压设备,紧急泄放阀定压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上限(2.0kPa)。
4)在厂区收集总管上设置在线氧分析仪,判断储罐氮封系统的可靠性,并满足后续油气处理设施的安全性。
氮封控制示意图:完整的氮封系统有氮封控制阀、带阻火器呼吸阀、VOCs排放管路单呼阀、紧急泄放阀等组成。
在带氮封的常压储罐系统安装VOCs排放密闭管路,必须合理设置罐顶呼吸阀、单呼阀、紧急泄放阀等附件的压力控制区间数据,保证各安全附件的动作压力区间不能有交集。
《指导意见》给出了参考数据:氮封阀压力定值为200pa开、500pa关,呼吸阀压力定值为1350-1485pa开启、1010-1150回座,单向阀压力定值为900-990pa开启、675-765pa回座,紧急泄放阀压力定值为1800-1980pa开启、1530-1620pa回座。
7,在用内浮顶罐目前储罐区实施VOCs治理的项目,很多为难的实际问题是,在用内浮顶罐怎么样实行罐顶密闭排放管路的安装。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中“二-(四)-4”也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
《指导意见》第四章“旧罐改造”,对在用内浮顶罐、旧罐实施VOCs治理,意见是:“内浮顶储罐的旧罐改造,首先将罐壁(顶)的排气口等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封闭,尽量利用储罐原有开口增设 VOCs 收集管道并完善压力仪表检测措施及紧急泄放设施。
”“封闭后的内浮顶储罐承压能力有所不同,需重新校核罐体强度,对储罐结构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根据储罐承压能力重新核定呼吸阀进气和排气压力。
”如前所述,在用内浮顶罐实施VOCs治理项目,很多为难的实际问题是,在用内浮顶罐怎么样实行罐顶密闭排放管路的安装。
因为内浮顶罐或在罐顶边沿、或在罐壁上部外圈,有若干排气口(透气窗),需要将其封闭。
封闭的操作绝不可以动火,已经有的储罐区采用预制封板扣在排气口,并采用耐油密封胶涂抹封闭的方法解决这一难题。
8,群罐安全保障多个罐顶联通,联通管路中集输的VOCs是易燃易爆气体,如何防备万一其中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意外而殃及其他储罐,保障群罐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重大问题。
针对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国家安监总局监督管理三司于2014/07/16下发了68#通知,要求“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要从四个方面控制罐顶联通所造成群罐防火防爆的安全隐患,确保罐体的运行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对罐区安全的影响,一是各储罐 VOCs 气相支线靠近储罐位置、废气处理装置入口等必须设置阻爆轰型阻火器,材质应选用不锈钢。
二是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三是企业应设立 VOCs 处理设施操作岗位,制订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并严格执行。
四是针对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异常和事故时 VOCs 的控制和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
选用的阻爆轰型阻火器必须通过现行国际标准ISO16852和国家标准GB/T 13347规定的测试要求,并出具第三方实验验证文件。
且阻力降不应大于0.3 kPa。
阻爆轰型阻火器两端宜设置切断阀,并应根据气象条件和油气性质设置清堵、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