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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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范文(二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范文(二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范文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保证按gb18406.3_____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

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范文(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肉类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肉类商品的交易和流通环节,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背景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环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热门协议书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热门协议书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热门协议书一、背景介绍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一直是大型综合超市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特起草此协议书,旨在建立起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的热门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共同推动肉类商品流通安全事业的发展。

二、定义1.大型综合超市:指经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连锁超市。

2.肉类商品:指世界各国及地区生产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目标本协议旨在: 1. 加强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管理,推动形成全行业共识。

2. 规范肉类商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3. 制定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四、协议内容1. 大型综合超市责任1.加强对供应商的合规管理,确保所售肉类商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建立健全商品检验制度,对进货的肉类商品进行质量和安全抽检。

3.提供齐全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明示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

4.定期对超市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确保肉类商品存储和销售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5.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对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2. 供应商责任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生产肉类商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主动配合大型综合超市进行商品抽检和流通追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及时通报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4.提供合规的配送运输工具和保鲜措施,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3. 消费者权益保障1.接受消费者举报,对涉及肉类商品质量和安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做出回应。

2.加强顾客服务,提供便捷的退换货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定期组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消费者对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合作机制1. 肉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肉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管理标准、组织抽查抽检活动、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处理投诉举报等。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导言为了确保消费者购买的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公众利益,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涵盖了肉类商品供应链环节的各个方面,包括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与责任分配。

旨在建立一套系统化、科学化的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管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肉类商品。

第一章安全生产1.1 生产环境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车间和设施设备,符合卫生要求,保持干净、整洁、明亮。

•生产车间应按照肉类商品生产的线性流程进行设计,不得与不同工序相互交叉。

•生产企业应制定员工穿戴规范,要求工作人员配备防护设备,包括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1.2 原材料采购•生产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原材料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选择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供应商。

•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以确保质量和安全指标达标。

1.3 防范生产环节风险•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食品安全规程的有效实施。

•对致病菌、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生产企业应制定严格的防控措施,包括定期检测和培训。

第二章商品流通环节安全2.1 仓储与运输管理•超市应具备合格的仓储设施,满足肉类商品的贮存要求。

存放区域应干净整洁,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超市应保证肉类商品仓储区域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定期消除垃圾和废弃物。

•超市应建立货物的追溯系统,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

2.2 销售管理•超市销售部门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健全的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了解肉类商品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要求。

•超市销售部门应对所有肉类商品进行日常的质量检查,对问题产品及时处理,避免售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

•超市销售部门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与肉类商品安全相关的投诉和问题。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3.1 政府监管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肉类商品生产企业、超市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法规法规的有效执行。

•政府监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食品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披露有关肉类商品安全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类商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作为零售渠道的超市,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要保证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

然而,在肉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可能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这既是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也是超市的形象和信誉的问题。

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超市的经营健康,我们制定了本协议书,以规范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行为,保证肉类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协议内容一、超市的责任1.依法依规销售肉类商品,确保肉类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严格执行肉类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肉类商品的检验、评估、追溯和记录等环节的管理。

3.提供良好的销售环境和服务,确保肉类商品的质量和品质。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肉类商品及时下架、召回、销毁等处理措施,并主动向消费者公布相关情况。

5.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肉类供应商的责任1.依法依规生产和销售肉类商品,确保肉类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肉类商品,并对肉类商品进行检验、评估、追溯和记录等管理。

3.对肉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防止安全隐患。

4.确保肉类商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5.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三、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肉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可以要求超市提供所售肉类商品的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家和质检报告等相关信息。

2.凭有效凭证(如发票、证明等)可以要求超市提供退货、换货和维权服务。

3.有义务正确使用和保存肉类商品,不得将过期和劣质的肉类商品重新加工食用。

4.对于超市销售的肉类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超市进行沟通和反馈,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和消费市场的秩序。

协议效力本协议是超市、肉类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自愿协议,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相冲突的部分,以较高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为准。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本协议是为了确保超市肉类商品流通的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升超市肉类商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达到规范经营、持续改进的目标。

二、协议的责任主体1. 超市方:作为肉类商品的销售方,承担保障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超市方应当建立健全肉类商品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肉类质量检验人员,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审核。

2. 供应商方:作为肉类商品的供应方,承担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商品的责任。

供应商方应当建立健全肉类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商品的安全和合规性,严格按照商品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3. 消费者方:作为商品最终购买和使用的主体,应当保护自己的利益,对购买的肉类商品进行合理使用和储存,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超市方反馈。

三、协议内容1. 超市方承诺(1)加强肉类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商品合格。

(2)配备专业的肉类质量检验人员,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审核。

(3)严格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肉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要求。

(4)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5)建立健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2. 供应商方承诺(1)建立健全肉类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要求。

(2)选择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并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标准。

(3)配备专业的肉类质量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商品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4)及时向超市方提供质量控制相关的文件和记录,配合超市方的质量检查。

3. 消费者方承诺(1)合理选择购买的肉类商品,注意查看商品标签和有效期。

(2)正确储存肉类商品,避免食品变质和污染。

(3)如发现肉类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超市方反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四、协议的执行1. 超市方、供应商方和消费者方应当全面认识和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超市肉类商品流通的安全。

2. 如有争议,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由超市与其供应商共同签署,旨在确保肉类商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保障消费者健康。

一、供应商责任1.供应商应制定并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出厂的肉类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超市的要求。

2.供应商应在肉类生产加工流程中进行微生物检测、物理性状检测和化学成分分析等必要的质量检测,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控制。

3.供应商应制定和实施温度控制、防潮、防虫、防尘、防毒等安全措施,确保肉类商品在储运过程中的安全性。

4.供应商应确保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并保存相关记录至少两年以上。

5.供应商应对超市提供的安全和技术标准进行配合和执行,并及时回应超市的肉类商品质量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二、超市责任1.超市应审核、验证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工流程、原材料来源等信息,并建立厂商合格评估体系及超市方的内审制度。

2.超市应保证肉类商品存放、展示和销售的环境卫生和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控制,确保商品在销售前达到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

3.超市应制定和执行采购订货及库存管理、品质控制的操作规范,及时跟进监管部门有关肉类商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并将其通知供应商。

4.超市应按照国家标准、超市要求对肉类商品进行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肉类商品要及时下架进行处理,对相关工作要进行记录并保存。

5.超市必须要认真对接各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动建立联系,妥善处理投诉和食品安全事件,保证信息畅通和及时准确传达。

三、双方协作1.双方应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共同探讨和解决肉类商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抽检和对审核、检测数据的审核比对等行动,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管理。

2.双方应当对肉类商品的重大质量逾期、直接或间接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肉类生产加工环节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共同承担责任。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要续签,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23年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2023年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2023年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一、前言随着人们对肉类商品质量和安全的日益关注,2023年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将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规定和标准,旨在保证肉类商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该协议将涵盖超市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存储、加工、配送和销售等,并对相关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二、采购环节1. 采购渠道:超市应确保自身采购渠道合法合规,不购买非法来源的肉类商品。

2. 供应商合规:超市应建立供应商合规管理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重要信息披露:超市应要求供应商主动披露肉类商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养殖方式、饲料成分、药物使用情况及兽药残留等,以便超市对其进行评估和筛选。

三、存储环节1. 冷链设施:超市应配备完备的冷链设施,确保肉类商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防止细菌滋生。

2. 包装标识:肉类商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以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品质。

3. 温度监控:超市应建立温度监控系统,对存储环境温度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温度数据以备查。

四、加工环节1. 加工场所:超市应确保肉类加工环节符合卫生标准,包括加工场所的洁净度、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清洗等。

2. 加工工艺:超市应确保肉类加工工艺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对肉类进行处理、熟化和包装等过程应遵循科学合理的方法。

3. 卫生防护:超市应要求员工在加工环节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和口罩等,以防止细菌交叉感染。

五、配送环节1. 车辆卫生:超市应建立车辆卫生管理制度,要求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的状态。

2. 配送温度控制:超市应监控配送车辆的温度,确保肉类商品在配送过程中的适宜温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食品变质。

3. 配送记录:超市应建立配送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温度记录、货物来源和批次等信息的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六、销售环节1. 展示规范:超市应确保肉类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的整洁、卫生和良好的陈列形象,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大型综合超市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种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模式,大型综合超市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中肉类商品作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问题既涉及到生产环节,也涉及到销售环节。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两个方面探讨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的重要性和应采取的措施。

一、生产环节在肉类商品的生产环节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如养殖环境不洁、饲料添加剂超标、药物滥用等。

因此,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1. 养殖环境监管:大型综合超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要求其养殖环境必须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肉类商品的生产环境干净卫生,避免细菌和病毒的滋生。

2. 饲料质量控制:大型综合超市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饲料质量检测报告,确保饲料中不含有害物质,饲养动物健康成长。

3. 药物使用规范:大型综合超市应与供应商约定药物使用规范,禁止滥用抗生素和其他药物,确保肉类商品安全无害。

二、销售环节在肉类商品的销售环节中,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1. 供应商资质审核:大型综合超市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并且具备良好的信誉。

2. 商品质量抽检:大型综合超市应定期对肉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含有害物质。

3. 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大型综合超市应与供应商合作建立产品溯源体系,确保肉类商品的来源可追溯,对于有问题的商品能够及时召回。

三、监督与管理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专业版的实施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 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实用版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 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实用版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 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

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 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 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 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 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 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盖章)代表:生产商、供应商公司(盖章)代表: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2024年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2024年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1. 引言为了保障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协议。

2. 协议内容2.1 肉类商品质量保障1.超市应选用具有相关证照的正规肉类供应商进行采购。

2.超市应及时检测采购到的肉类商品,确保其不含有禁用药品和添加剂,且未过期。

3.超市应建立健全肉类商品存储制度,确保肉类商品安全存储,防止交叉污染。

2.2 进货及销售1.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采购、进货、储存、检验、销售等多个环节,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超市进货时必须检测供应商提供的监控证明、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包装材料及其它有关的文件材料,保障进货的产品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或行业标准。

3.建立具有专业水平的评估机制,对超市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方便消费者选择。

2.3 消费者权益保障1.超市应该公布有关肉类商品质量信息,如商品参数、价格、生产日期等等。

2.超市应当确保有商品检测机构对提供的商品进行检测,保证商品的安全性,同时早期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4 加强监督和管理1.建立具有专业水平的监督机构,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加强对肉类供应商的考核,对于违规甚至有罪行的企业将予以严打、并绝不姑息。

3. 结论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落实相关法规要求,推进肉类商品流通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超市应始终贯彻实施本协议,坚持商品质优,服务不间断,确保有合适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不断完善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平安协议甲方〔供给商〕:____乙方〔超市方〕: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的肉类产品供给商,乙方为大型综合超市,为了确保肉类商品的流通平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老实守信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目的与原那么1.1 本协议旨在确保肉类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与平安,保障消费者安康。

1.2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平安的法律法规,坚持诚信、透明、负责任的原那么。

第二条产品供给2.1 甲方应保证所供给肉类商品来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平安标准。

2.2 甲方应提供肉类商品的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质量控制3.1 乙方有权对甲方供给的肉类商品进展抽检,确保商品质量。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质量控制工作,对不合格商品负责退换。

第四条流通监管4.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肉类商品流通监管体系,确保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平安。

4.2 乙方应定期对肉类商品的储存、运输条件进展检查,确保符合平安标准。

第五条信息共享5.1 双方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肉类商品的流通、销售信息。

5.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类商品的来、消费、加工等详细信息。

第六条应急处理6.1 双方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现肉类商品存在平安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

6.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停顿供给问题商品,并配合乙方进展问题调查。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供给的肉类商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如乙方未按规定进展质量控制,导致肉类商品平安问题,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变更与解除8.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8.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展诉讼。

第十条附那么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编号:YB-HT-000192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Shanghai supermarket (large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文档/ Word文档/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Network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

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Yun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日益增加。

肉类作为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上海市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制定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势在必行。

首先,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应明确超市的责任和义务。

超市作为肉类商品的销售主体,应当承担起保障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超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从采购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超市还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生产能力,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应规范肉类商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

超市应与供应商共同制定肉类商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明确原料的选取、加工工艺、储存条件等要求。

同时,超市还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生产和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料和添加剂。

超市还应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能够追溯每一批次肉类商品的来源和加工流程,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应加强超市的检测和监管措施。

超市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人员,对进货的肉类商品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超市还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肉类商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超市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如掺假、过期等行为。

同时,超市还应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肉类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认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食用肉类商品。

最后,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应加强政府监管和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超市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

政府还应加强对超市的指导和支持,提供技术和经济支持,鼓励超市引进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肉类商品流通安全的水平。

综上所述,上海市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应明确超市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肉类商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加强检测和监管措施,并加强政府监管和支持。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2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2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为了确保____年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特制定以下协议:一、食品生产环节:1. 饲养环境:要求所有肉类生产企业做到“规范、科学、环保”,严格控制养殖场的环境条件、生产标准、饲料安全等,提高养殖场的卫生和风险控制水平。

2. 动物疫情监测:建立肉类生产企业的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有关动物疫情的检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可能的疾病传播。

3. 屠宰环节:对肉类屠宰企业实施全面监管,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减少交叉污染的发生。

4. 生产检验:采取常规抽检和不定期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肉类商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品质符合标准。

二、食品加工环节:1. 原料查验:超市对进货的肉类原料进行查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严禁使用过期或疑似问题原料进行加工。

2. 加工环境:超市加工厂要按照卫生标准进行装修和设置生产区域,确保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 加工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加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工艺控制、原料存储等进行监控,确保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4. 加工检验:超市加工厂应建立检验实验室,对加工好的肉类商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三、仓储及运输环节:1. 仓储设施:超市仓储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保证肉类商品的储存条件,避免因不良储存导致的产品变质。

2. 温度控制:超市仓储和运输过程中要对肉类商品的温度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的冷链质量。

3. 运输要求:超市对运输公司进行合规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的卫生和安全;对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卫生进行监控,确保商品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四、销售环节:1. 标签和包装:超市在销售过程中应加强对肉类商品的标签和包装质量的监控,防止伪造、篡改和过期商品的流入市场。

2. 售后服务:超市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投诉。

3. 宣传告示:超市应在经营区域内张贴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告示,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范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范文

2024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范文____年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超市肉类商品流通的安全和顺畅,我们特制定本协议。

各方将共同努力,履行下列约定:一、守法合规1. 所有参与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肉类商品的流通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二、供应商管理1. 超市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供肉类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自检。

3. 超市与供应商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交流,共同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商品采购与拼装1. 超市在选择肉类商品供应商时,应优先选择具有高信誉和良好口碑的供应商,避免采购来历不明的商品。

2. 超市采购的肉类商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确保其质量安全。

3. 超市在商品陈列和拼装时,应根据商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和分区,避免可能的交叉污染。

四、冷链运输与储存1. 超市与物流公司应确保肉类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冷链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避免商品变质和滋生细菌。

2. 超市应对进货的肉类商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商品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3. 超市应建立健全的商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储存空间,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商品检测与追溯1. 超市应定期对肉类商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2. 超市和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商品追溯体系,对每一批次的商品进行标识和记录,方便追溯与回溯。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1. 超市应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保护,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真实的商品信息。

2. 超市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3. 超市应对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为了加强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控制,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本超市与供应商进行了协商,制定了以下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本超市、供应商及员工应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提供给消费者的肉类商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本超市将建立和完善肉类商品的食品安全追溯和监管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确保食品安全的全程可追溯。

3. 供应商应确保供应的肉类商品符合本超市的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加工流程、检验报告等。

4. 本超市和供应商应对肉类商品的来源、加工、销售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并给消费者及时告知。

二、供应商准入和年度审核1. 本超市将对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查,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设施、人员技术、质量管理和工作记录等方面的评估,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2.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管理文件、企业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和质量记录等相关资料,允许本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检。

3. 本超市将进行供应商的年度审核,评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监管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进行调整。

三、肉类商品的采购和验收1. 本超市对供应商的肉类商品进行采购前的筛选和预判,包括原料来源、加工工艺、质量把控等方面的评估,确保产品合格。

2. 本超市在肉类商品的验收过程中,应检验每一批产品的数量、规格、包装、标签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进行原材料的抽检。

3. 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立即联系供应商协商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四、肉类商品销售和售后服务1. 本超市在商品的销售过程中,要求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未确定来源的产品。

2. 本超市要求员工行为规范,不得在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对消费者欺诈、误导或隐瞒产品质量问题。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书本协议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为确保超市肉类商品的流通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卖方责任1.卖家承诺所售出的肉类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未使用任何禁止使用的添加剂,未进行非法加工或处理。

2.卖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质量可靠、包装完好的商品,并严格执行保管、处理、销售等各项标准和规程,保证肉类商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如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处理问题。

3.卖家应定期进行肉类商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如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买方责任1.买方购买肉类商品时,应认真查看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是否经过检疫等信息。

如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或不符合国家标准,应立即向卖方投诉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2.买方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肉类商品,在食用时必须充分煮熟或烧烤至并超过70摄氏度。

如若出现食用后不适或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及时寻求医疗救助,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监管部门责任1.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增强人员培训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2.监管部门应加强监测分析,对超市肉类商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管和抽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宣传工作,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争议解决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若需续签或变更,双方应提前15日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执行。

本协议中所述的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和履行发生争议,展开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其它纠纷,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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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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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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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

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

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
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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