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各级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决策、合理处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第七条企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二)事故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措施及保障措施;(五)应急演练与培训;(六)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第八条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二)开展事故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三)编制应急预案初稿;(四)组织专家评审;(五)发布应急预案。
第九条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及时修订:(一)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生变化;(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三)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发生变化;(四)事故风险及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第四章应急响应与处置第十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般响应、较大响应、重大响应和特别重大响应。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一)组织应急救援队伍;(二)采取隔离、封锁、疏散等措施;(三)进行现场救援和处置;(四)提供医疗救护和心理援助。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确保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应急预案管理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坚持科学、统一、规范、灵活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案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赋予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是为了解决在突发事件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而合理编制、科学组织行动的指导性文件。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分别编制专项预案、综合性预案和基础预案。
第九条专项预案是指针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进行专门防范和应对的预案。
第十条综合性预案是指对多类突发事件进行综合防范和应对的预案。
第十一条基础预案是指对全体公民进行基本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的预案。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建立科学的预测、研判和评估机制,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地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考虑社会的参与和配合,积极倡导公私合营的应急机制。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构建科学化、标准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并保证其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实施的前提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预警,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案。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应强化指挥,确保指挥体系的有效运作。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实施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的作用,形成合力。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实施应根据事件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实施应及时共享信息,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实施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实施效果,并进行改进。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修订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应利用实践中的教训和经验,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应急处置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 安全第一、保障民生。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包括: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处置工作;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抢险、转移等工作;4. 技术支持队伍:负责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 政府职责:-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目标和要求;-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应急响应;-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调度;- 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4.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及时赶到现场,开展救援、抢险、转移等工作; - 保护现场安全,确保救援人员生命安全;- 按照指挥部指令,完成救援任务。
5. 技术支持队伍职责:- 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技术支持;- 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六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事件类型、特点及影响;2. 应急处置原则、目标和要求;3.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4. 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5. 应急物资储备及调度;6. 应急演练方案;7. 应急信息报告及发布。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提高应急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所制定的预先确定的组织措施、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要坚持科学规范、统一标准、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型、规模和地域特点等进行定制,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
第七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程序包括信息收集、风险评估、方案设计、预案草案的起草、论证和修改,最终形成正式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组织架构、分工职责、应急资源配置、信息报告和处置流程等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要设定合理的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以及相应的响应措施。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评审论证。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与应急救援演练相结合,不断完善预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做到科学规划、精确调度、高效协同、快速响应。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及时、准确地把握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管理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管理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管理。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预案的存档、备份、更新、修订和下发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管理要定期开展评估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的管理要加强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衔接,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高效调度。
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制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符合以下要求的应急预案:(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二)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演练和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工作方案;(二)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类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工作方案;(三)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备案机关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修订。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五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分析;(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五)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
第六条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定类型事故,包括:(一)火灾、爆炸、泄漏等;(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七条现场处置方案应针对具体事故,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严密防范,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实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评估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运行情况;(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四)应急培训和演练的效果。
第十四条发现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5篇)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____应对法》、《____省____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___发…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____、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____,最大程度减少____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____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____应对____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____,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____,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____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____应对的基本原则、____体系、分类分级、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体现原则性、政策性。
江西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西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江西省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注重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管理体制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一)应急预案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江西省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以及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明确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组成单位、职责分工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监测、预警发布、预警行动等。
4、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级别、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装备、资金保障、通信保障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宣传教育、责任追究等。
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一)编制主体总体应急预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地方应急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制定;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本单位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制定。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评估和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始终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单位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与分级(一)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涉及的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四大类。
(二)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一)制定主体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程序1、风险评估。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的类型、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2、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处置的目标、原则和流程,包括事件的报告、响应、处置、恢复等环节。
3、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4、制定应急保障措施。
包括应急物资、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编写应急预案文本。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应急预案文本,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1、总则。
应急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损失,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三)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一)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二)编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研、评估、论证等工作;(三)编制单位根据调研、评估、论证结果,编制应急预案初稿;(四)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初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五)编制单位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六)编制单位将修改后的应急预案报送审批。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应急预案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三)审批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当予以公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演练第七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严格执行应急预案;(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职责;(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二)应急预案演练应当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科学合理,务实高效;(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资源与物资保障;(五)应急培训与演练;(六)应急信息报告与发布;(七)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
第六条单位应当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预案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审核不通过的,书面通知单位进行修改。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第八条以下情况发生时,单位应当及时修订或者更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发生变化的;(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发生变化的;(三)应急响应程序发生变化的;(四)应急资源与物资保障发生变化的;(五)其他需要修订或者更新预案的情况。
第九条单位修订或者更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备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应急演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组织机构的启动;(二)应急响应程序的执行;(三)应急资源与物资的调配;(四)应急信息报告与发布;(五)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
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应急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应急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
第四条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应对;(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二)专项应急预案;(三)部门应急预案;(四)地方应急预案;(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
第六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专项应急预案应当针对特定类型的应急事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
第八条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针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应急事件应对措施。
第九条地方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地方实际,明确地方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等。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救援力量、物资保障等。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调研,确定编制依据;(二)明确编制目标,制定编制方案;(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四)专家评审,修改完善;(五)批准发布,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二)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物资供应;(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五)强化应急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处置”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编制第五条本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
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性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性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科学合理;(四)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害,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五)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专门人员成立编制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经过评审和修订后,形成预案草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和发布第八条综合应急预案由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现场处置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4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4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一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
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
同时,安全专干xx 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
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
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
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始终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准备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单位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降低损失。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3、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4、发布应急处置指令。
5、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二)应急救援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设立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如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等。
各小组的职责分别为:1、抢险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消除危险因素。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心理疏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资供应。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故扩大。
(三)各部门职责1、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一)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2.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 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预警级别、响应程序和措施;4. 应急救援的物资、装备和人力资源保障;5. 应急处置的信息报告、通报和发布;6. 应急处置的后期恢复和重建。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实现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应急响应能力等。
(二)评估结果表明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时,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大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处置措施;(五)应急保障措施;(六)应急宣传教育;(七)预案的启动、终止及评估。
第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与备案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的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批、发布。
第八条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将应急预案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估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演练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组织机构的运行;(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三)应急资源的调配;(四)应急宣传教育;(五)预案的启动、终止及评估。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组织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评估结果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确保预案的时效性。
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可能影响组织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
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快速反应与
有效处置。
二、组织机构
设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工作。
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小组的职
责和工作流程,保证信息通畅和指挥有序。
三、风险评估与预警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
通过监测数据和信息,实
现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早期识别和预警。
四、应急响应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将应急响应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套具体的响应
措施。
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及人员的合理分工和协作。
五、应急处置
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包括现场管理、救援协调、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关键环节。
强化跨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处置效率。
六、恢复与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开展恢复和重建工作。
评估事件影响,制定恢复计划,并监督实施
过程,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七、培训与演练
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组织模拟演练,检验预案的
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八、附则
预案应至少每年审查一次,或在重大变更后及时更新。
确保预案内容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和
法律法规要求。
结束语:。
国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国家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 目的:为了规范国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实施、监督、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3. 原则:国家应急预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科学合理、务实高效;(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1. 编制主体: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由相应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编制。
2. 编制内容: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适用范围;(2)突发事件分类;(3)应急组织体系;(4)应急响应程序;(5)应急保障措施;(6)应急恢复重建;(7)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备案、实施、监督、评估和修订。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和备案1. 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单位或部门组织评审。
2. 发布:经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编制单位或部门按照权限发布。
3. 备案: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监督和评估1. 实施: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各类应急组织应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2. 监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案有效执行。
3. 评估:应急预案实施一段时间后,应当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1. 修订条件:当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突发事件类型、应急组织体系、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应当修订应急预案。
2. 修订程序:应急预案修订按照编制、评审、发布、备案等程序进行。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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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3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民爆物品管理的应急工作需要;
3.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8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 应急预案的备案,各单位要将民爆物品管理预案报盛凯公司进行备案。
4应急预案的实施,各煤矿企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在我公司进行报备。
6我公司对监管的煤矿企业进行应急预案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7 安全环保部具体落实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