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十大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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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十大法律事件
2009-02-23 23:19
满版的冤屈帖子,我每天都是在忙于删帖子,根本没时间写什么有内容的帖子。今天正好有空,从自己的角度给2008年盘盘点。当然,以下纯属个人看法,跟各位网友的看法肯定有很大偏差,希望大家一起添砖加瓦,选出自己心目中2008年十大法律事件。
一、劳动合同法之“恶”
立法时闹得沸沸扬扬的《物权法》在人大通过之后除了最牛钉子户事件倒没再起什么波澜。而不声不响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则是在通过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从2007年岁末的华为事件,到2008年3月份的首富张茵提案,到年中的青岛韩企集体逃离,再到岁末时东莞数额惊人的倒闭企业,无不跟2007年通过的这部劳动合同法有关系。
劳动合同法动了老板们的奶酪!曾经跟不同的老板坐在一起聊天,聊到劳动合同法时,老板们无不是举起中指大讲三字经。有老板讲,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经济的损害比金融海啸更厉害。那么多企业倒闭,老板逃离,都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因为金融海啸。对于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老板们自信能够顶住。而对于慢刀割肉的劳动合同法,老板们毫无对策。
有一个三个人搞倒一家公司的故事,讲的就是老板们眼中的劳动合同法之恶。三个员工策划公司员工,要求老板补偿加班费、买社会保险。每个人提出的数额不大不小,而整个公司员工的补偿数额相加,把老板看得汗水直流。最后老板只好自认倒霉,把公司转让了,逃跑了。
平心而论,劳动合同法真的就那么可恶吗?有的老板认为,劳动合同法根本不适合在目前的中国适用。他们认为,劳动合同法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真的如此吗?恐怕不见得。尽管劳动合同法很多的条款都是在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但这些条款不过是在要求企业规范自己的管理制度。真的说为了劳动者的利益而至企业不顾,恐怕真的说不过去。
二、“肖”“王”更替
对于中国司法而言,最大的事件某过于肖的退位和王的上台。王的突然上位,有点预料不到。而对于司法改革的走向,好像也是一头雾水。
王上台后的一些言论、一些做法,我是看不懂。到底中国的司法改革是在前进还是在往后走,看不清楚。
另外一点,黄副院长的下场,我认为应当算是肖王更替的一个部分。
未来的中国司法,真的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三、许霆与ATM机
我是有一次在公共汽车上听广播才知道许霆与ATM机这件事的,当时电台找了好几位律师在那互相辩论。觉得好奇,回家后到网络上搜索,才知道这事大着呢。
后来,又参加了两次会议。期间,很多教授啊法官啊在那不停地为这事争得面红耳赤。看来争议确实很大。
再后来,就不得了了。上至司法高官,下至黎民百姓,大街小巷都在谈论着这件事。而且,觉得部分的人都认为广州中院做得不对。
一时间,全中国人民都在关注着那个小保安,关注着广州中院。这事闹大了!
关于许霆与ATM机事件,我想我怎么谈也不可能谈出像那些有名的专家教授那样的言论。所以,全当做个引子,看看大家现在还会有什么反应。
四、姜岩与人肉搜索
给天涯个面子,把这个事件放在第四位。
其实,关于人肉搜索这个问题,早在2006年就风行一时了。那时也是发生在天涯,也是关于小三,只不过当时的小三是个在校的大学生,而且小三还是个男的,是女的出轨。而且,我当时还专门写了篇文章发表在某杂志上,名字叫《从“铜须事件”看隐私权的尴尬》。当然,我那纯粹是胡言乱语,根本也没谈出什么道道。
其实嘛,从法律的角度讲,人肉搜索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侵犯被搜索方的隐私权。至于怎么进行司法认定,那是诉讼角度的事情。单纯对人搜搜索进行评价,我认为还是很简单的。
然而,不论是网友或者网站究竟有没有法律意识,都喜欢弄这事。首先,对网友而言,这很解气,可以道德审判;其次,对网站而言,这本身就是热点,乐于看到网友弄这套。天涯就是这样,而且做得还不错。你看,姜岩王菲事件,等炒得够热闹了,就把帖子给删了,不用承担责任。不像大旗网那么笨蛋。
五、可恨又可怜的杨佳
我在网上看过杨佳的照片,也看过他的博客。就他的博客内容而言,这小子还算是个积极向上的青年。只不过,我怎么也没弄懂,就因为一次简单的例行巡查,会给杨佳先生造成那么大的心理阴影,作出那么大的案件。
该杀!
可是,可恨又可怜的不仅仅是杨佳,应该还包括司法机关。为什么杨佳会候机几个月,专门就等着报复一年前的一次例行巡查事件呢?
司法机关的丑陋的名声,已经不是只存在一天两天了。司法改革这么多年,依法治国谈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老百姓还是这么恨作为法治核心的司法机关呢?
仅仅把杨佳杀了,有什么用?
六、正龙拍虎
这本身是个闹剧。
或者说,这本身是个社会事件。作为热点的社会事件,排第一都没问题。作为法律事件的热点,纯粹是跟风而已。
折腾了一年,正龙这小老头最后没事了。缓刑嘛!
而且,好像出事的人也不多。
而且你看,正龙小老头又出来了,呵呵。所以,这又是件怪事。
七、彭宇与见义勇为
谁还敢做好事啊?靠!
这是彭宇案见报后老百姓的想法。
确实是这样啊!做了好事,反而还变成了恶人,这真的是狗与吕洞宾的典故嘛。
这里面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作为局外人的我们,或者仅仅说是我,是不清楚的。更何况,彭宇与那位老太太二审最后是调解了。所以,就彭宇与老大大之间的是非,作为看客的我们,没必要再去谈了。
其实,就彭宇见义勇为事件,我有点牢骚要发。那就是说说新闻媒体。这事为什么最后会“震惊全国”?我想,恐怕就是因为报道这一事件的媒体或者说记者的主观偏见或者说是误导有很大关系。法院的判决没有认定彭宇是见义勇为,媒体或者说记者为什么偏听偏信彭宇
一方,就认定是见义勇为了?记者的职业操守可能也有问题嘛!
其次呢,鼓楼区法院的那份判决书对经验法则的运用也犯了众怒。在没经过严格的论证,仅仅依据常人的经验判断就推定彭宇是侵权人,是有问题的。而且,这是一份判决书,是作为司法机关出具的判决书。轻易否定一种见义勇为的抗辩,我想主审的法官工夫做得不够。
八、俯卧撑与瓮安事件
可怜的警察叔叔!
2008年最耀眼的反派主角,乃我们的警察叔叔也~
无论是杨佳,还是哈尔滨的酒吧与警察,主角都是警察,而且充当的都是大反派。瓮安事件也一样。警察局、警车全部被毁,警察大楼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场面极其宏大!
警察叔叔很可怜!被免职的局长大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是在不停地诉苦。
这事最后跟许多电视电影或者说之前的案例一样。几个煽动群众的不发分子被抓了被判了,几个替罪羊被免职了,书记出来给大家下跪道歉了。
最后,这事就算完了。
有意思的是,年底,深圳又发生这样的事情。警车被砸。当然,最后肯定是临时工问题。
九、记者与检察院
基于排排坐吃果果的缘由,基于警察局和法院都已经上榜的缘由,检察院不上榜说不过去。
所以,关于CCTV与检察院的故事,应该搬上我这个十大事件里边。不然,检察官同志们肯定不答应。
这事最近闹得挺火。检察院究竟有没有违宪,究竟有没有违反管辖规定,都在吵。代理律师在报纸上,网上发缴文,咱们法律论坛的知名律师大地老师也在声援周律师。
咱提不出什么深度意见。本着围观看热闹的原则,看着听着。
十、卫方老师失业
卫方老师说从北大辞职要去浙大。卫方老师又说,去不成浙大,还呆在北京。
这个法律界的大明星,于今失业了。
这里面有没有阴谋呢?这里面有没有真相呢?
大家猜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