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后的出口代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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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后的出口代理申报衔接温馨提示

各代理出口申报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6号公告规定,自2015年5月1日后出口的货物为确保企业海关数据原始凭据及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完整性,特建议企业在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打印代替原报关单(退税联)单证备查,并将该图片代替报关单送代理人员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其他需报送资料不变,特此告知,敬请配合,致谢!

附件:

1.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打印操作流程

2015年5月11日

结关报关单查询及核销联打印操作流程

1.用操作员卡输入密码,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2.选择出口收汇模块,点击进入如下图,再点击“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打印”,输入查询条件选择报关单号或出口日期查询,查到当月出口明细数据(注意如该栏目灰色可以按本资料最后操作步骤注册审批后不会灰

色):

出口日期选择“在………之间”,值输入方式“20150401,20150430”格式如下图:

3.点击报关单号进入报关单具体信息,对先关信息与企业出口实际进行核对,并点击“打印”按钮或点击“全选”按钮可以打印报关单核销联,并打印完整数据:

注意:如发现出口收汇为灰色时,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综合服务网,点击进入选择右边中间的“在线购卡”:

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注册,最后若在操作以上两步之后发现出口收汇模块仍然为灰色,则您需要携带您的IC卡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联网审查业务。即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公章及电子口岸执法系统IC卡(法人卡、操作

员卡)到外汇管理局四楼联网审查后重新进入,不再是灰色,并可以数据查询。如以上操作仍无法解决,企业可拨打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杭州分中心客服热线0571-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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