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77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Safety confirmation and transfer system of exploration and drainage water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钻探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钻探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钻探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钻探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采掘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水害防治中心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进行安全确认签字的必须停止作业。

7、在交接单上所有有关单位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