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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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甘政办发[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7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改造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所办的27件实事之一。

目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二○一一年三月)为进一步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入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校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背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201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实事,力保这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继续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2011年完成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

三、实施原则一是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先排除中小学危房,原则上“拆一还一”;二是暂不涉及校舍短缺补足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工程实施以维修加固为主,新建为辅;四是按照轻重缓急先对D级危房进行可靠性区分,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然后排除限制使用校舍。

四、实施范围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五、项目与资金筹措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4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亿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县配套资金0.775亿元,市县财政及学校自筹0.725亿元)。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教财〔2017〕588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588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近几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80号),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在校舍排查、安全预警、隐患排除、项目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的推进了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

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在日常排查和隐患消除方面存在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够、专业能力不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给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教育和学习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分工,履行职责,切实把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一)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严格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校舍排查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学校做好校舍排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认真查处校舍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组织开展学校校舍排查相关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并指定专人组织实施和监督校舍排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落实校舍排查、维护所必需的经费,定期上报校舍排查报告。

(二)学校校长的职责。

负责学校校舍排查全面工作。

指定安全专管员实施校舍排查,建立校舍排查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在遭遇自然灾害时,及时组织校舍安全检查评估;要申请、落实和使用好校舍排查、维护等所需经费,定期上报校舍排查报告。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但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一)覆盖范围。

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

(二)总体要求。

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东府办[2009]123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9〕1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九月十日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各级办学单位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工作,新建、扩建了一大批新校,并每年安排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我市校舍危房及时得到改造,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但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我市仍有部分中小学校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和抵御其他灾害的要求。

因此,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和范围(一)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使中小学校成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二)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调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调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15•【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调研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教育局: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在校舍日常排查、隐患排除、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存在政策把握不精准、排查鉴定不规范、隐患消除不及时、项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

省教育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认真总结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结合今年审计署关于长效机制的专项审计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建议,为下一步相关政策的制订提供有力支撑依据。

二、调研内容对教育行政部门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的基本情况;指导本地区学校开展长效机制工作的主要举措;近三年本地区长效机制项目推进情况;近三年本地区不安全校舍消除情况;开展长效机制工作的经验、问题或困难;推进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等。

对学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校舍的基本情况;校舍的日常排查、安全预警、隐患排除、应急处置、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长效机制工作的经验、问题或困难;推进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调研方式各地参照调研提纲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先行开展调研。

原则上每个省辖市至少实地调研三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调研8所学校(各学段全覆盖、城乡村全覆盖、公民办全覆盖),每个县(市、区)至少访谈两名干部(主管局长和科长),每所学校至少访谈两名教职工(含校长)。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31•【字号】石政办发[2007]85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通知(石政办发〔2007〕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冀政〔2006〕8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冀财教〔2007〕44号)精神,为继续推动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起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防止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今年开始,我市按照中央、省的有关要求已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已经确定并逐步实施。

总体上看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在一些县(市)、区仍然存在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管理不够规范、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因此,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明确职能,加强监管,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我工作的桌子上,我拿起笔,开始了这场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策划。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涉及到无数孩子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中小学校舍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一些地区校舍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存在安全隐患。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校舍安全水平,我国政府决定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目标设定1.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抗灾能力。

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施方案1.组织架构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工作步骤(1)排查摸底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内容包括校舍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

(2)评估分类根据排查结果,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类为安全校舍,B类为一般安全隐患,C类为较大安全隐患,D类为重大安全隐患。

(3)整改落实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妥善安置学生。

(4)验收合格整改完成后,组织专家对校舍安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消除。

3.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合理分配资金,确保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4.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校舍安全监测技术,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测,确保校舍安全。

四、措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校舍安全的重视程度。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2.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培训宣传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应急预案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应对。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8•【字号】云政办发[2009]167号•【施行日期】2009.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6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见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校园稳定、社会和谐。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

为进一步深人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在实施各地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一)工程目标。

从2009年至2011年,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经过逐校逐栋排查鉴定,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制定具体的加固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工程实施,使全省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从根本上改善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

建立一流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流的学校管理,力争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实现全国第一。

《中小学校舍安全意见》学习心得

《中小学校舍安全意见》学习心得

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心得体会核桃园中心小学卫筑起通过这次文件的学习,使我自己的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再次认识到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

一、《意见》出台的意义。

《意见》的出台将为持续提高中小学防灾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因此,可以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次《意见》是由国务院而不是几个部委专门印发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校舍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关切。

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二、《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建设安全校舍,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的最佳诠释。

建立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包括:一是明确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

建立长效机制由省级政府统筹组织、市级政府协调指导、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教育、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别履行相关责任。

二是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信息公告、施工建设、使用维护、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为确保校舍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合理分担。

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地方资金,制订省、市、县三级政府具体分担办法。

四是统筹实施。

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衔接教育事业发展、防震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结合实施各类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统筹制定长效机制实施计划与方案。

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2.25•【字号】青政办[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制定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25日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2014年2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性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维护校舍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特别是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把中小学校安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在实施校安工程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解决校舍安全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全省中小学校舍质量明显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明显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校均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实现了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规划目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京政办发[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9〕77号)要求,为及时消除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防震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在2008年全面抗震排查的基础上,拟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和防震减灾工程。

为有效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汶川“5·12”地震为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无防”的思想,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改善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
学校舍安全问题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由于一些历史
原因,许多学校舍的建设标准低下,建筑结构不牢固,发生倒塌、
坍塌、火灾等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给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带来
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高度重
视学校舍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设施升级工程,但是由
于原有学校舍的老化和学校数量的增加,这些改建工程所需要的资
金和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

因此,需要建立长效的学校舍安全保障
机制,以确保学校舍的安全和稳定。

二、目标
针对当前学校舍安全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提出了改革方案,以期在财力和时效方面的优化;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长期的机制,保障学校舍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的目标即是建立这样一种机制,保
障学生们的安全和健康。

三、方案描述
1、建立学校舍安全保障基金
成立学校舍安全保障基金,尽量吸纳社会力量加入。

基金的用
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学校舍进行基础设施维修和设施更新;
二是对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基金由
政府予以配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

通过基金的运作,可解决
原本资金无法持续保障的问题。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青教通字[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16]76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保障师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全市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坚持“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障资金、抓好队伍,统筹实施、建管并重”原则,严格执行《建筑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校舍建设、定期检查、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体系,使全市所有校舍满足国家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有效杜绝学校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一)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1.建立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前都要组织进行一次校舍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

对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对建成年份较早的非框架结构校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鉴定周期。

【学校意见】关于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学校意见】关于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学校意见】关于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各地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校舍安全工程成果,不断提高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现对我市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目的意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自xxxx 年起,在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部署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舍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少数中小学、部分校舍因土地、拆迁、资金等因素制约了改造进度,尚未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还有部分校舍会因灾受损或达到使用年限,不能安全使用;另外,近年新建和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

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尚未纳入全市校舍升级工程总盘子,升级改造、加固消险的任务还很重。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国家防震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均衡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区镇、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二、基本原则各区镇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建设、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障资金、抓好队伍,统筹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逐步使所有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努力形成符合市情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做到校舍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中小学校舍安全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实施方案
2.校舍安全评估与整改措施制定: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3.整改实施: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
4.监督与验收:整改实施期间及整改完成后。
七、总结与评估
1.定期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2.对校舍安全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为师生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校舍安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舍安全整改。
2.技术保障
(1)组织专家团队,为校舍安全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校舍安全整改水平。
3.宣传与培训
(1)加强校舍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时间安排
1.校舍安全排查: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二、组织架构
1.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建设、财政、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
2.设立校舍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安全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等。
3.各中小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总务、安全等相关人员。
四、工作内容与流程
1.校舍安全排查
(1)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
(2)记录排查结果,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校舍安全评估
(1)组织专业团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校舍安全等级。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7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7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地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要全面摸清全省中小学校舍现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等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2.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本行政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

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要在5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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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4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经区政府同意,结合万州实际,现就建立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

特别是从2009年起,在全区中小学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舍D 级危房基本消除、C级危房大部分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我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级贫困区,中小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不少中小学校舍未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部分达标校舍也将达到使用年限,保障校舍安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实施范围和总体要求(一)实施范围。

全区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下同)。

(二)总体要求。

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全区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万州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三、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统筹实施、建管并重”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一)建立校舍年检制度。

区教委牵头,区城乡建委、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水利局、区地震局等部门参与,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区教委责成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

凡经鉴定的校舍都应出具《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排查鉴定范围包括中小学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等,以及围墙、校门、厕所、堡坎、宣传栏等附属建构筑物,不包括已出售的教师住宅和其他商业用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校舍所有人(使用人)应委托房屋鉴定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1. 有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2. 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校舍安全隐患的;3. 经过大修或加固的校舍,使用满5年的;4. 后续合理使用年限低于5年的;5. 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影响房屋安全的;6. 未办理消防相关手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校舍所有人(使用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1. 国家颁布新的抗震设防建筑标准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等级有所提高;2. 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校舍;3. 安全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

(二)完善预警响应机制。

区教委和各镇乡街道要将校舍安全纳入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水利局、区地震局、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特别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租赁校舍的日常监控。

各学校要将防灾应急处置纳入长效机制工作范畴,建设完善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并将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防灾应急处置人员基本信息纳入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学校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响应,科学启动应急预案。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区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

区教委要建立全覆盖的排查鉴定基础台账,根据校舍排查鉴定情况,如实填报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四)完善隐患排除机制。

区教委和各中小学应综合考虑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分轻重缓急制订相应的年度改造实施计划。

一旦发现D级危房和经鉴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不具备加固改造条件的应予以拆除重建,对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及其他防灾要求的C、B级危房应按照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并完善相关防灾减灾设施,做到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消除。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建筑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在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将近期加固改造目标和长远事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并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五)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国土、水利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实施,对其相关部门及学校实行项目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地震局、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巩固和完善权责一致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管理合力。

区政府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的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制订长效机制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加固改造方案;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项目资金;按有关规定减免项目建设收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保证建设用地;对学校项目建设期间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区教委要做好长效机制项目规划,督促学校做好校舍日常维护工作,测算年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和火灾隐患整改经费;组织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申报、招标采购、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加强对项目学校人员的培训,促进长效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学校应将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加强校园管理的常规工作,负责配合实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及时发现、报告校舍险情、隐患;指定专人协助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在校就学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二)资金保障。

区政府将建立长效机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初中校舍改造和薄弱学校改造和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校舍建设项目资金,全面排除校舍安全隐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资金由中央、市和区共同承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民办学校所需校舍安全资金由举办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区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策支持。

对长效机制校舍建设项目确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重庆市级和我区收入部分予以减免,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可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

企业通过区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四)档案建设。

区教委要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加固改造、新建校舍等信息。

学校要建立校舍维修改造台账,确定专人及时记录保存校舍排查鉴定、日常维护以及加固改造等相关资料。

要按照校安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五)监督检查。

区政府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区人大报告、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每年将不定期对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情况进行检查,对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间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

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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